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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全世界宣布喜欢你-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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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下次告诉他。”

    “董事长……?”方特助再次确认指示,怀疑自己耳朵又没听错了。

    “他下次再问你就告诉他,但也别全告诉了,偶尔的那种,你自己把握分寸就行。”说这话的时候一向不苟言笑的董事长竟露出了属于儿童那种调皮捣蛋的神色,甚至每一根花白胡子都透着坏意,方特助当即怀疑这个爷爷是不是在有意坑自己孙女。

    “好……的。”她犹豫地接下任务。

    回到32楼的时候,童琛琛看到方特助的表情明显跟去的时候有点不一样。“怎么啦,瑾锦姐,我爷爷为难你了吗?”

    “没有。”方特助尽量挤出看起来自然的微笑,她在想怎么跟童琛琛解释,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你的爷爷想坑你吧。

    “只是单纯地聊聊你的状况,哪有为难一说呢。”方特助想到一个理由,“只是董事长对你的要求又提高了不少,我担心……”

    “没事的,瑾锦姐,爷爷就是太心急了,我本想着回国的这段时间当是度度假,没想到变成了这样,反正他提高要求我就尽量去做不就行了,实在做不好他也不会拿我怎样,大不了我再逃回学习去,难不成他还漂洋过海来抓我回来呀。”

    方特助“咯咯咯”地被这丫头逗笑了,懂事归懂事了,可依旧是不可一世的童琛琛。

    方特助近年来没少跟着高层接触S市商界圈,这位童小姐真的是让她大开眼界,可算是S市千金小姐圈里的另类,童琛琛在回国的第一时间就默认退群了。她不会参加小姐们的上流酒会,虽然跟着爷爷金装华丽地出席交际,却不沾权贵分毫,反倒是愿意跟着方瑾锦和公司的少女们晚上出去逛夜市、撸串串,大家都喜欢这个接地气的琛琛妹妹。

    童琛琛把自己这份特色归功于“绿森林”的生活。

    在这个庞大的S市,可以说,童琛琛想结交任何人,任何达官贵人都可以有爷爷给她牵线结识,而以她的容貌跟家业,各流人士更是趋之若鹜。只是她不想罢了,她不排斥酒会,不排斥那些穿金戴银的富贵小姐们,为了集团的发展她愿意参加,但她更渴望再次拥有“绿森林”的朋友们,没有金钱的沉浸,没有纸酒的沾华,有的只是单纯的友谊,每一天都是真实的,真诚的。

    其实,她一直还在“绿森林”里。

第113章 爱一个人() 
童琛琛离开公司后很少跟同何立言一起走,因为她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摆脱身边的小姐姐们。

    在公司里,她是一人之下千人之上的千金大小姐,而出了公司,她又成了社会的“大姐大”,只要她站在公司门口大喊“今晚吃夜宵的走起!”身边顷刻之间百花缭绕,尤其在这夜市兴盛的夏季,以至于现在下班时间到了她都要在楼上躲一会儿。等公司的小姐姐走得差不多的时候她才会现身,这时候再碰到,那也只能莞尔拒绝了。

    有一点,令童琛琛很不开心,或者说不开心很久了,那就是何立言下班时候从不跟她说一声,很多时候他也属于最晚离开的一类。

    “你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她这晚在公寓里找到正在电脑前打字的何立言后质问他。

    何立言先是惊讶地看着童琛琛,然后露着无辜的眼神说道:“不是你说下班各走各的吗?”

    “可是你也要跟我说一声呀,发个短信,比如说“亲爱的,我下班了。’都可以的。”

    “这太肉麻了。”

    “这不叫肉麻。”

    “反正我不要。”

    “你还是不是我男朋友?”

    “这两者没有关联。”

    “不行,我就要!”童琛琛撒娇地扑到在何立言怀里,面颊使劲儿地往对方胸口里钻。

    “你居然成了我的女友,我还真有点不习惯。”何立言僵硬地抽回键盘上的手,手抱住通童琛琛,防止她掉到地上去。

    “你会习惯的。”童琛琛捧起何立言的面颊,猝不及防地朝着对方嘴吻了下去。“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时候吗?”

    “奶茶店里。”

    “一样的感觉吗?”童琛琛面颊绯红,她跨开腿坐到何立言腿上,第一次俯视这个男孩,额头渗着汗珠。闷热的傍晚,两具重合的身体持续散发着热量,童琛琛被紧紧搂着,她闭上了眼,在期待着,幻想着。

    但是只觉得整个身体腾空而起,何立言一把将她抱回地面。

    “好了,别撒娇了,我们去吃饭。”

    童琛琛有点失望地点点头,她整理自己的刘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自己真的变了好多,再回头看那个男孩,感觉一点都没变。

    虽然已经确立关系,可是何立言给童琛琛的感觉一直就是忽近忽远,与之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自己能光明正大地去拥抱,去亲吻。她知道,恋爱是一个过程。一方面希望更多的时间能跟何立言在一起,而另一方面又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她最大的担心就是父母的态度。她无法揣测,甚至不敢提及。

    何立言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在他的小说上,《婴怨》的昙花一现让他更加坚定,与坐在办公室相比,只有写书才可能真正让自己掌握命运。他怕失败,害怕失去童琛琛。现在每次童琛琛出现在他面前,他都能感受到那股无形的磅礴压力,而那份压力来自她背后的家族。

    极少数时候,何立言还会想起遥远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只是命运已经让他们擦肩而过。刚回到S市的时候,何立言想去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江语欣,但是他不敢,那时候的他一无所有。所以何立言就告诉自己,如果对方先联系我,我就拼尽一切,奋不顾身地朝着她的方向追去,但遗憾的是,终究没有等来。

    他终于承认,一直以来,原来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另一个美好的女孩爱着我,我却一直视而不见。

    餐厅里,温和的灯光里,何立言平和地注视着坐在对面的童琛琛,终于情不自禁地笑了。

    “你笑什么?”童琛琛发觉到对方的异常,奇怪地问他,然后几秒后,飞快地拿出包中的化妆镜,再三确认自己脸上没有溅到菜汁后才舒了口气,但是对面的何立言依旧在笑。旁若无人地笑着。

    “喂!”她拿勺子在何立言眼前晃了一下。

    “干嘛呢,不好好吃饭。”

    “你又干嘛呢。吃着饭又无缘无故傻呵呵地对着我笑,不嗣矗俊�

    “哦。”何立言眼珠子飞快转了一圈,说道:“我笑是因为有个傻姑娘,居然会喜欢我。”

    “你才傻呢!”

    “对呀,我是傻子,可是你怎么会喜欢上个傻子呢?”

    “因为我也是个傻子啊。”

    童琛琛乐呵呵地笑着,那格外清纯得一尘不染的笑容让何立言陶醉。

    “你真的会爱我一辈子吗?”童琛琛问他。

    “如果可以,下辈子继续爱你。”

    “那下下辈子呢?”童琛琛微微泛红的脸颊沉浸着幸福的甜蜜,她追问着。

    何立言不上她的道,话锋一转,说道:“喝了孟婆汤,还不一定能认识你呢!”

    “不行,不行,你一定要记得我,然后找到我!”

    “都忘记了,找不到怎么办?”

    “我不管!”

    “好……那我尽力,哈哈哈哈哈。”何立言从没发现原来童琛琛这么可爱。

    “呵呵。”童琛琛突然严肃地朝何立言说道,“我不跟你开玩笑了,赶紧吃饭,等下陪我看电影。”

    “别了吧,都这么晚了,要不改日。”

    “才八点啊?”童琛琛看了眼手表。

    “现在都快八点半了,等吃完就是九点,看完电影还不快十二点啦,等回到家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好吧,那今晚就不看了,可是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周六‘顶点剧院’有场音乐会,欧洲乐团专场,有兴趣么?”

    “哇!你什么时候也会去这么高大上的地方了?”

    何立言不说话,只是拿起桌上的手机,滑了几下后递到童琛琛面前,童琛琛接过手机,看到一份收藏歌单里清一色的古典音乐。

    “你喜欢听这?”

    “嗯,我写小说的时候也尤其喜欢边听这些。”

    “不会嫌吵么?”

    “不会,反而更让我平静。”

    “真是怪胎。”童琛琛嘟囔一句。“你有票吗?”她问。‘顶点剧院’可是S市最大的剧院,又是欧洲知名乐队,童琛琛有点怀疑现在是否买得到票。

    “上周就买了,两张。”

    “可你怎么就知道我会去?”

    “当然知道,因为我就在你心里呀。”

    “切!”朝他翻了个白眼。

    这么多年来,童琛琛从来不觉得何立言会是个懂浪漫的人,可是当那些令人猝不及防的土情话从他嘴里迸出时侯,确是真真切切地非常愿意听第二遍。

    我想,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

第114章 剧院() 
童琛琛其实压根不喜欢古典音乐。

    “首先声明一下啊,我喜欢唱歌,但是不懂音乐。”早在步入剧场前,她就对何立言打预防针,言外之意是:要是演奏期间你跟我谈这种东西我一定会牛头不对马嘴地回答你的!

    “我也不懂,就是听听。”

    是吗?童琛琛看着何立言一丝不苟地表情,仿佛迎接一场盛大的仪式。

    突然,何立言俯下身子凑到童琛琛耳边小声说道:“来这么高大上的地方,至少得装一装呀。”

    瞬间倒塌,何立言方方树立在童琛琛心中的高大形象瞬间垮下,“我还以为你真的是内行呢?”童琛琛那时看到何立言的歌单时候就开始惊叹、怀疑,难道这家伙骨子里淌着高雅的血液?原来都是自己想多了。

    剧院里,童琛琛发现,无论年纪,无论男女,所有人的服装都尽量向着“高雅”靠拢,她不得不庆幸自己在出门前没有坚持穿超短裙的念头,否则真的就是格格不入了。若不是何立言,就算拿刀子架到她脖子上她也不会愿意到这种地方,这冗长的乐章听得她摇摇欲坠,无论从何种方向看去,远方的舞台上永远是那茬子黑乎乎的人,黄头发的,黑皮肤的。

    “喂喂,立言,现在演奏的是什么?”她小心地用手指戳了戳对方的腰。

    “《钟》。”

    “什么?”

    “《钟》,李斯特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钟》改编的钢琴曲。”

    “哦。”童琛琛吱了一声,虽然她并不知道这个“钟”是哪个字,究竟是“终点”的“终”还是“中间”的“中”,然后过在听到一阵短促有力的声音音响时候,终于确定,一定是这个“钟”。

    “我发现,听习惯了还是蛮好听的。”

    “对吧?”何立言笑着对童琛琛说道。“今天演奏的都是经典,这首《钟》是李斯特献给德国钢琴家克拉拉、舒曼而作的钢琴曲。因为钢琴比小提琴更易于模仿钟声,所以此钟声的效果更加明显。”

    童琛琛听着何立言的讲解,仿佛信手拈来一般,“你懂这么多?”她问。

    “我可是做了功课的。”何立言高高扬起头,露着睥睨天下的神色。

    就像青铜面对一名王者。

    “立言,我居然有点崇拜你了。”

    何立言撇头看了眼童琛琛清澈见底的眼眸,终于忍不住了,他把手机屏幕递道对方面前,“关注剧场的公众号,演出动态实时更新,关于作者的简介作品的背景故事都在里面。”

    ?!

    这就是你做的功课?童琛琛狠狠地鄙视了何立言,刚准备开始崇拜你了,你居然给我看这个?到头来她总结道,终究还是我太单纯了。

    “那现在揍的又是什么?”

    “《匈牙利狂想曲》。”

    “这首呢?”

    ”《死之舞》。”

    “怎么是这种名字?”

    “献给自己女婿的。”

    “什么?还有这种岳父的?”童琛琛坐直身子,一下子来了兴致,她格外想知道这首曲子的创作背景,难道是他女婿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于是兴致勃勃地在手机上找,可是剧院公众号里并没有详述,最后她上网百度了一下后才心满意足地躺下。

    “听着就很难。”她开始欣赏这首《死之舞》。

    “嗯,这首作品几乎是他的钢琴技巧的一个总结跟缩影,基本上能想象的一切技巧都有在这首曲子里。”

    “毕竟‘钢琴神曲’么。”童琛琛可还记得公众号上是怎么介绍的。

    一曲完结,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炫技。”

    掌声消退后,童琛琛听到身后一个格外头突兀的男声,同时引来旁者侧目。

    也几乎同时,她回过头去,只见一名白色西式端礼服的男子正坐在她身后。

    是你?

    童琛琛一脸惊讶,反倒是那名男子很自然地朝她笑了笑。

    “你怎么会在这?”童琛琛问道。

    “怎么,我不能来吗?”

    何立言听闻声响,转过头去,是咸明。继“绿森林”跟童琛琛爷爷的生日宴后,第三次见面。

    “真想不到你会跟她来这种高雅的地方。”咸明面目表情地对何立言说道,他从入场就看到童琛琛牵着何立言的手,这与他之前得到的情报完全不同,心中的不悦憋了许久。

    “芸芸众生辛苦于生计,偶尔听听古典音乐哼哼流行歌曲是谈不上高雅的。”咸明如是说道。

    童琛琛就知道他会挖苦何立言,刚想怼回去,右手被何立言拉了住,她止言看向他,只听何立言说道:“音乐的欣赏确实是高雅的甚至殿堂级的,曲高和寡倒是自然。但是多少大音乐家都是民间艺人出身?即使拥有高超的技艺,为了生存也只能放下孤傲在雅俗共赏间为众逗乐,音乐只有走下神坛走近寻常百姓才可被认可被流行。高不高雅我不在乎,我们就是来给音乐助行,给点掌声。”

    何立言平静地说着,不知不觉旁坐的观众都转过头来。

    “方才听您说‘炫技’?难道不正是因为这个‘炫’,才会被后世铭记?才会在这大雅之堂里被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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