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小娘子-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颈窝中有温热的液体流过,应该是他的泪,他接着说道:“我还记得每次他来找娘的时候,娘害怕的模样。我娘很美,纵使皇宫大内那么多美人,没一个能及得上她的美貌,所以他打小就对她起了不该有的心思,在他登基为帝以后,强拘一个有了丈夫的妇人。为了堵住人的嘴,将我娘原来所嫁的那一家人贬去岭南做散官,而他,则把我娘当成他泄欲的一个工具。我出生之时早产了一些,连带下医跟产婆都证明确实是我娘进宫以后才怀上的孩子,没曾想这件事情成了他的心魔,他厌恶我,却杀不了我。”
“他要杀你?”四喜忍不住惊呼一声,父亲因为猜忌要杀去一个孩子,这是多可怕的事情,如今叫他这样说起来,却如水一般的平淡。
“皇族的血脉多高贵,岂容有外人的血脉掺杂在里面,若不是占星师说我命格贵相,当时稳定国运之命,恐怕他早就对我下手了。”
说道这里,他如脱了力一般,把头埋在她身上祈求安慰,四喜顿时也明白为何他说此前并未与任何女子有过旖旎,但凡在这种经历下长大的人,是很难看待男女关系的,女人天性本就有中向母性的情节,被他这样一依恋,她的整片心肝都柔软起来。
“那后来呢,为何你会从京中逃出来,你不是平平安安都长这么大了吗?”四喜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沉默了许久都没说话,原来知道自己的身世,却不能反抗有这么痛苦,不知道母亲是如何熬过那五年时光,一个本来跟丈夫好的蜜里调油的女子,一个本该过着幸福生活的女子,却要受尽自己当初怜悯的那个小堂弟的蹂躏。他对她的爱到了变态的地步,每每想到旁的男人也在她身上爬过,他便想弄死他,也弄死她,他也曾在儿子面前打过这个可怜的女人,皆因女人不肯给他展露笑颜。
想到这里,对父亲哪里爱的起来,甚至于对男欢女爱,有一种天生的排斥心理。
四喜知道他把自己内心最隐秘的痛收起来这么多年,若不是憋得难受,不会找人说,旁人都骂他母亲是个贱货,是个会爬主子床的狐媚子,又有谁知道她的委屈。
“我从小就知道父亲对我的恨意,知道的东西越是丑恶,还越是不能表现出来,于是我装傻,装乖巧,装作不记得四岁以前的事情。”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回到那个暗无天日的童年,对着自己很憎恶的父亲却要装孝顺,装愚钝,假装不知道母亲的身世,只是一个卑微的宫女生的孩子,装作对他的敬仰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她感受到丈夫的身子在轻轻颤抖,或许想到那段童年,他还是觉得很后怕,父亲这个角色对于儿子来说,是天,是支撑一切的动力,而他却碰上这样一个父亲,叫他爱不得,恨不得,碰不得。
“那你为何要离开那里呢,你是皇帝的儿子,为何会到了那种地步呢”四喜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当时看到他时的情形,一个周身带着对人冷漠和敌意的男人,自己到底心多大,给了他两个馒头一只鸡。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知道我为何要逃出来吗?我的相貌长得越来越像我外祖父年轻的时候,他也担心自己乱伦之事被人周知,这段让他引以为耻的往事,最好埋在坟墓里才好,于是对我起了杀心,幸好我娘当年有施恩过一个宫女,那人冒了生命危险把信提前给我传递出来,我这才仓皇逃出京城。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到了李家村碰到你的时候,已经饿了好几天,幸好是夏日,幸而没有遇到冬天,否则我会冻死饿死都未可知。”
想到这里,四喜心里怦怦直跳,她一个乡下姑娘,长到十五岁也就是见识过奶奶秦氏的蛮横,说到朝堂里面的争斗,对她来说宛若隔世,看见男人声音越来越小,她怜爱的抱起的头,却不曾想他竟下意识的朝怀里钻,似乎要找些什么,或许是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吧。
“那你为啥要娶我?我只是个乡下姑娘,祖祖代代种地为生,到我爹爹这代才稍微改善一些,即便改善了些,也是个行商,跟你——”她说道这里时心像被什么东西揪起来了一样,滞了滞。
他声音渐渐小了些,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任性模样,窝在她的怀里像个孩子一般:“我喜欢你,就要娶你。”
“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有些为难,或许是从担心她时候开始,或许是从对她有了龌龊的心思开始,总是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前所未有的触动,他像一只找寻主人的狗一样,寻着她的味道而来,自然而然的就喜欢上她,若是问什么时候,问为什么,当真是答不上来。
“那你现在有什么心思呢?”
心思,他咧嘴一笑,起身把妻子压在身下,额头抵着她的额头,满脸都是坏笑:“你问我起的什么心思啊,此刻想知道?”
四喜有点慌了,头忙脚乱要推他,却不想他只是逗自己玩乐呢,一翻身又侧躺在床上,她气急败坏的骂道:“满心只知道白日宣淫的东西,大清早的干这种事情会倒霉的,我问的是那个人过来找你做什么?”
乡下人迷信,觉得这种事情只能晚上才做,四喜自然接受不了他这样大清早就是又摸又啃。
“你吃醋了啊。”他坏笑,手臂枕上了头:“有人过来叫我回去,说京城有机会。”
“你要回去?”四喜差点没尖叫出来。
“我不回去啊,你又不打算跟我走,我当不来孤家寡人了。”
“或者,你回去当寡人,我留在河岸镇当我的老板娘,京城里面那么多美人,单说那天站在屋顶上的美人儿,都足足让人垂涎三尺了,你难道就不动心?”
严铁柱没说话,在以前,他见到那些让人垂涎三尺的美人都要吐的时候,压根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一个女子搂搂抱抱躺在被窝里面不能起来,若是跟她说了,招她耻笑是小事,让她得意掐死了自己的命脉才是大事。
“你想想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我提走了五百两银子,马上就有人寻着腥味儿过来寻我,我刚想找到底是什么人暗藏在我身边当细作呢,谁知道这娇滴滴的美人第一个就跳了出来,李四喜,我若不回去就没事,回去了你知道会面临什么吗?”
四喜心头一紧,见他抬头,一字一句说了四个字:“千刀万剐!”
第73章()
收留向氏倒是这段时间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了。
向氏竟然是个极其难得的贤惠媳妇;针织女红自不在话下;做起细活来比起刘婶这样的婆子来说;利索的不能再利索;四喜照着刘婶的份理说好管吃管住;一个月开300文月钱;这里能管吃饱穿暖;向氏就觉得是个天上有地下无的好差事的,一个月稳稳当当有300文月前,喜不自禁;干活越加卖力。
才一天下来,屋子里给四喜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向氏以前在家靠揣摩人脸色过生活;又很有眼力架;看见人夫妻亲热之时定不会靠近的,当天晚上;又是一桶热水给准备好。
四喜本没打算泡澡;可又想到早上的黏腻感;浑身上下散发的汗;心想还是向氏懂得新婚夫妇之间的情趣;若是刘婶,没有吩咐她是不会主动去做的。
想到这里对向氏的满意又多了几分。
年轻的媳妇更灵范一些;自从她来后院伺候女主人,刘婶也只管粗活落个清静;但凡入了夜;不是主人家摇夜铃,向氏也决计不往主家房中跑,这也合了四喜的心思,夜晚多少个旖旎,有个婆子有事无事在外面晃确实很伤脑筋。
一方面又害怕许家过来闹,毕竟未曾和离,又未曾休妻,人家还是许家的人,万一哪天闹起来,还真不是许家老太太的对手。
这厢刚忙完,许家那边就跟人死了似的,也不找也不闹,却是四喜家出了事了。
***
原来秦氏醒转过来了。
本就是防着秦氏醒来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左右她也是个半死之人,他走之时也有族长的亲判,令他不用管秦氏死活,但是他还是给家里留了炭火跟吃食。
谁知道就是四喜出嫁这日,秦氏在鬼门关里面打了个转,又醒来了,这老货也是命大,醒来以后听说李有胜在县衙里面还谋了份差事,火气蹭蹭蹭一下就起来了,这才休息了两天,拄着拐杖就下了地。
也不知道她前世修过什么功德,或是跟李有胜有什么过节,一想到这件事情浑身上下就不痛快,既然老大也知道自己不是他亲娘,往日的恩情当然一笔勾销,即便是这样,他也不能对这个老娘有任何不当的处置。
本朝最注重孝道,继母亦视作母亲,若是李有胜有任何落人话柄之处让秦氏握在手里,不仅他遭殃,于氏也跟着遭殃。
这不,秦氏醒来第一桩事情就是告李有胜不孝。
***
这事儿干的连李有才都看不下去,长吁短叹好几天,也拦不得他娘,一拦着她就晕,一晕她就要死要活的,老二怕她阴风上脑又躺床上去了,只得由着他。
状子是找隔壁村的人写的,李家人的秀才清楚这老虔婆是什么脾性的人,情愿不赚百文钱的状纸钱,也不愿给她写这个状子。
老太太临走前,穷秀才还挖苦她:“老太太,你不惹人家,安安生生养老就是了,老大跟你无冤无仇的,做人不要做的太绝哎。”
秦氏恨得咬牙切齿,连个穷酸秀才都跟着一起挖苦她,叫她如何不恼,这村妇有个特点,做人得做到死绝,本来她做为继母,轻易弄死一个小孩子不是什么难事,谁知道老族长像盯上她似的,打那女人死了就不放心她,命族里的寡妇抚养老大长大,直到十来岁,老大才算是认祖归宗,孩子都那么大了,想弄死他也难了。
即便如此,秦氏也是想尽了办法刁难这个孩子,谁知道李有胜就是不着她的道。
她框李有胜去钻小寡妇的门拿东西,准备抓他个玷污良家妇女的现行,这孩子却是规规矩矩的站在小寡妇门口,知道避嫌不进人家屋,秦氏带着族人去“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时候,自己闹了个没脸。
她又曾想框李有胜去后山帮她摘野灵芝,她知道后山难走,又有野猪,若是他不去,自己定要去族里告他一个污泥长辈,他若去了,碰上个野猪野狼,或者是在山上采灵芝时跌一跤回不来,这便不关她的事了,谁曾想这孩子命这么大,野灵芝摘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野兔子跟家人一起吃。
老大这人如有神助一般活到十八,去参了军回来,她便再也不好治他了。
谁知道老天爷还是保佑她的,老大媳妇于氏一连生了三个姑娘都没生出来个儿子,治不了老大,还整治不了他媳妇么,她就是要恶心老大一家子人,当初也是她一力主张要给李有胜纳妾,这件事情又被李有胜强压下去了。
这口气憋了这么多年,直到李有胜走后才得纾解一些,孙氏的贪,也是她纵出来的,她便是利用孙氏的贪念,两人沆瀣一气,趁着老大不在的功夫,分了他的家,产了他的财,治死他病恹恹的媳妇,又怎会想到,于氏不死,反倒是倒过来整治了她一回。
这回可是实锤了,大儿子扔下病榻上的老娘,大儿媳妇这辈子没生个儿子,又忤逆她这个婆母,犯了七出之条的两条罪。
须知当朝历法,极其重视孝道,父母有命,儿女即使死也要服从,前朝有一个罗君令,因遭到继母厌弃,在自家门口布了张草席,跪地七天绝食绝水而死,罗家因此挣了个孝义宗族的名声,其弟举孝廉入仕,做到了知府之位。这件事情造成很坏的影响,多少父母为了自己心疼的孩子,勒令不疼爱的孩子惨死,若死的不够惨,是不够表彰出孝道来的。
这本就是陋习,是人父母皆疼爱自己的儿女,好在世人不像罗君令一般愚孝,真正为父母挣功业而舍弃性命的,传到如今也就只有一个罗君令而已。
随着时间推移,世人也不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好赞叹的,况且继母之于继子,怎会有真心,当朝皇帝亦是批判过这种行为,令天下之人知道,守孝道不能如此。
这种事情自然传不到秦氏耳朵里面去,山野乡民,能听到外间几十年前的传说,就当做掌握了天下大事一般。秦氏心中有谋划,若是李有胜做了“孝子”,他的儿,他的孙,受益无穷,哪知道李有胜也不是罗君令那般迂腐之人,框他死他都不肯赴死,还别说令他死了。
***
这不一纸状子投到县衙,大过年的,县令大人也搅得很不安生。
李有胜情况特殊,是上头降下来的县尉,本县两个县尉,一个管县城及周边治安,一个管刑事断案,刚好这管刑事的县尉年老辞官了,县令本是想运作一番,把自己的大舅子抬上来,里外一家亲,办事也方便,谁知道上头凭空派出来这样一个人。
老太太一纸状子刚好合了县令大人的心意,若是李有胜不孝,如何堪当县尉?
县令大人周敞简直要叫上一声好。
毕竟李有胜是有功于朝的,哪怕他再不愿意,也得好好跟他处着,说不定这该死的游击将军,哪天用擒金人的那股子劲头把他的脖子砍下来那就不好看了。
想到这里,周敞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面的头颅他很喜爱,还是不要分家为好。
***
李有胜回来以后大概也知道了秦氏与亲生母亲当年那点子事,本来不想管秦氏了的,奈何于氏劝,本朝崇尚孝道,若是哪天秦氏醒转过来倒打一耙说李有胜不孝,到时候满身长满嘴巴也说不清楚。
于氏毕竟经历过风风雨雨,虽是看着可柔弱的女子,平时倚靠丈夫儿女,关键时刻却能想得周全。
继母也是娘,若没有明显的过错,是不允许继子撕开这层皮,断绝母子关系的。
家里已经是风风雨雨了,若是李有胜摊上个不孝的罪名,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大家不想住一起搬则搬,冬天用的木炭,大人们的吃食,过年过节要吃的肉,全都留好在李家村老屋之中,连老二李有才也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