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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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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都以为飞红巾是为了杨云聪伤心,只有我知道她是为了白发魔女练霓裳伤心。

    因为我已经被练霓裳送给了爱徒,成了飞红巾的鞭子。

    在飞红巾手里,我跟她的绰号一样,随她驰骋沙场,名播大漠。

    同时,我也倾听了她在月下无人时的自言自语。唔,这对师徒这一点也很像,都喜欢自言自语。害我这鞭子平白偷听了许多秘密。

    是的,这一世,我没有参与,而只是成为一个倾听者。

    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如我般知道她们二人的心思:

    哈玛雅喜欢练霓裳,练霓裳也喜欢哈玛雅。

    哈玛雅对练霓裳的喜欢,是热烈的,是青春的,是勇敢无畏的,大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

    而练霓裳对哈玛雅的喜欢,却是含蓄的,是关怀的,甚至是润物细无声的。所以,她教了她最好的武功,将自己最心爱的兵刃(也就是我)相赠,处处帮她兜底,甚至还为了她重新涉足江湖帮她的族人与大清对抗。甚至,她还为哈玛雅物色了一个好男人,让哈玛雅好好珍惜。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杨云聪。

    也正是这一次物色,将哈玛雅气白了头。

    “师父,你就那么讨厌我,要将我推给男人么?”

    白发之前,她含泪问。

    练霓裳没有回答。

    然后,哈玛雅头上的青丝根根变白。含着泪的眼闭上,就那样,倒了下去。

    “哈玛雅——!”

    练霓裳急喊,冲上前来。

    一头白发飘扬。

    哈玛雅再度醒来的时候,练霓裳已经将一碗天山雪莲熬成的药放在她面前:“喝了她。”

    “是什么?”

    哈玛雅的身体虚弱,声音很小。

    “不要问,喝了它。”练霓裳命令的口吻却是温柔的。

    作为回疆各部落的的盟主,飞红巾自然有她的智慧。

    所以几乎没有停顿,哈玛雅就反应过来了:“这是天山雪莲对不对?我不喝!”

    “你必须喝。”

    当年让人闻风丧胆的玉罗刹,脾气也不是盖的。

    “不是你自己说要先白头,帮我试试药性是否有效么?”

    “呵呵,师父,你明知道,这药一试就没了。”哈玛雅的笑意如草原天空的一抹浮云,“天山雪莲,六十年开花,只此一朵。”

    没有人可以说自己一定能再等六十年。

    练霓裳见说不过她,便也懒得争论,只是拿出师父的魄力:“其他的事你别管,喝了它。”

    “我就不喝!”昔日领导族人驰骋沙场、谈笑间便可指点江山的飞红巾,此刻却像一个赌气的孩子。别过头去。

    “喝了它。”

    “不喝!”

    师徒二人,一样的倔强。

    最终,谁也说服不了谁。

    眼看这天山雪莲就要倒掉或过期了,我急了,使尽洪荒之力,从哈玛雅的手中挣脱,用鞭梢“唰唰唰”在地上划——

    好吧,我到今天才发现我还有这技能。

    穿越到这里来,成了一条鞭子,说不了话。但万事都有一线天机,我居然可以用自己的鞭梢写字……

    于是,我写了长长的一段,告诉她们:这药异常难得,可千万别浪费!就算你们现在不喝,也不代表以后不喝是不?所以,不如先把它密封在坛子里,埋在冰山下。天山万年寒冰,是人间极寒之地,这药埋在下面是不会坏的,随时可以取出来喝。

    然后,在这对师徒怀疑的眼神里,我又写了长长的一段,解释自己的来历……

    第一次摇动尾巴这么长时间,差点没累死我!腰疼~~~~(_)~~~~

    终于,在我写了一大段又一大段后,这对师徒终于相信了我编造的来历,并且采纳了我的意见,将药埋在了天山冰雪下。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这两丫至今还没表白!

    是的,自从飞红巾少时表白被拒后,两人之间再未涉足过感情方面。

    从哈玛雅的角度来说,自然是怕再度被拒绝。而且,她一直以为师父喜欢的还是卓一航,所以除了对卓一航极度,也对自己在这份感情里极度不自信。没办法,谁让恋爱中的人总是敏感而自卑呢。

    练霓裳其实也一样。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渐渐将卓一航淡忘了。哈玛雅在她心里,显然已经占据了唯一的地位。可是,她比哈玛雅年长,又因为自己是“妖女”吃过被“正派”排斥的亏,所以她并不想连累徒弟,重蹈与卓一航的覆辙。没有人比她更能体会被天下主流排斥的感觉。她,不想哈玛雅将来也经历。同时,她也一样觉得哈玛雅喜欢上了别人……虽然小时候她曾对自己表白,但那时或许是孩子不懂事吧?长大后,她不是跟杨云聪很好么?甚至,就算杨云聪跟别的女人生下孩子,临终托孤她都接受了呢,还视如己出。难道不是对那杨云聪还余情未了么?

    唔,看来,在爱情这条路里,即便是白发魔女玉罗刹,也一样脱不了敏感自卑。

    就这样,两人明明相互喜欢,却没人肯先行一步戳破那层窗户纸。

    我作为一条鞭子,又能如何?

    其实我想又用鞭梢写字,告诉两人对方的感受,但是——如果这两个骄傲之极的人,知道自己的心里话都被我听了去,还被搬弄到对方耳中……唔,只怕我会被切成一万段吧 = =那就真正碎尸万段了。

    为了自己能全须全眼地回二十一世纪,我也只能安静憋着啊。谁知道作为鞭子被刀切了会不会死?谁又知道就算不死,回二十一世纪后会不会变残?~~~~(_)~~~~原谅我的懦弱。

    再说,感情这事,本身就是一场修行,终究还是要自己去经历去堪破才行吧。

    所以,我终究什么都没有说。

    于是,一切都按照原著在继续,虽然,内在的暗涌有些不一样。

    易兰珠,取父母姓氏的各一半——“杨”字繁体字的一半,“纳兰”的后一个字,寓意为两人的掌上明珠。

    不过,这孩子还没真正体验过掌上明珠的生活,就已经失去了双亲——杨云聪已死,纳兰□□已下嫁多泽,显然也根本没打算再管这个女儿。

    所以,这可怜的孩子居然只能跟母亲昔日的情敌相依为命。

    好在,哈玛雅不是个小气的人,即便是昔日情敌的女儿,她还是悉心照顾。甚至,可以说是视如己出。

    以至于,连练霓裳都误会她其实是对杨云聪余情未了。

    不过,我自然知道她不是对杨云聪有什么感情,而是本身很喜欢孩子。加上她对杨云聪本就没有男女之情,怨恨也就无从谈起,杨云聪对她来说不过是青梅竹马的老朋友。相应地,易兰珠对她而言,是故人之女。她性格刚烈,朋友本就不多,对于故人其实是很珍惜的。所以,对易兰珠,她是真心疼爱。

    不过,这一切看在易兰珠眼里,就不完全是这么回事了。

    从别处,她也听过一些师父与父亲母亲的传闻,所以,她渐渐心里有了歉疚:父母,对不起师父呢。

    在她看来,父亲移情别恋,自然是不可原谅,也对不起师父!而母亲为了荣华富贵,也抛弃了师父跟多泽在一起,自然也是个人尽可夫的坏女人!

    自己身为这样一对男女的女儿,却被师父如此珍爱……

    每每想到此处,她就觉得代替父母愧疚满满。

    不过,哈玛雅总是告诉她:那不是她父母的错。上一辈子的事她没有亲身经历,就不要随便猜测,别人的传言只是传言。她的父母,没有任何问题,并且,也很爱她,只是各种身不由己。

    哈玛雅越如此说,易兰珠越觉得是师父宽宏大量,越觉得自己父母对不起人家。甚至,都产生了为父母以身赎罪的想法!

    这种感情,大约类似于《倚天屠龙记》原著中杨不悔对殷梨亭的感情,由愧疚升华为爱。而易兰珠的感情里,比愧疚还多很多,还有对师父的依恋,与多年亲人相处的亲切,以及对草原飞红巾的崇拜。

    所以,易兰珠对哈玛雅动心,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她跟少女时的哈玛雅一样,跑来跟师父表白。

    当然,她得到的反馈也是一样的:拒绝。

    并且,比当初哈玛雅得到的拒绝更惨。

    因为哈玛雅告诉她:自己的心里,只有师父。这辈子都给了她,青丝白发、皓首红颜,此生不移。

    那一晚,易兰珠听了哈玛雅的心里话,才知:师父是真的从来没有喜欢过爹爹的。原来,一切所谓的“对不起”与“补偿”,不过是自己的自作多情。而师父对太师父,才是一辈子都不移的真次,自己根本插不进去!

    原来,前尘不过是自作多情的荒谬,而后事,无可期待。

    从哈玛雅处回来,易兰珠一夜无眠。第二天,当她再次推开房门,出来的,就是一个白发少女。

    三代白发魔女,一生为情所困。至此,彻底传递。

    旁观的我,唯有一生叹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数。一切,都是命吧。

    而上天对于哈玛雅,似乎还是留了一线怜悯。

    或者可以说,是易兰珠对她的真心怜爱。

    所以,易兰珠终究舍不得让师父孤独终身,而是做了一个传话筒,将哈玛雅的心思,尽皆告诉了练霓裳。

    是的,她做了我一根鞭子做不了的事。

    她将哈玛雅的半生心事,尽皆告诉了练霓裳……

    如果,此生我不是你的良配,那我也愿意做一个桥梁,让你能跟自己的所爱在一起,免你孤苦流离、无枝可依。

    练霓裳听完易兰珠的话,泪流满面。

    当年,卓一航负她,她仰天长啸,白了少年头。如今,感情悸动如斯,却也只是无声沉默,眼泪流了一脸。

    终究,是成熟了。

    也更珍惜感情了。

    人至中年,故人长绝,能留在身边的值得珍惜的人已经很少。

    所以,练霓裳并没有让易兰珠再去传话,而是自己直接去找了哈玛雅。

    曾经拒绝过自己,如天边明月般高不可攀的人,突然之间向自己表白……这惊喜,是任何言语都不能形容的。

    所以,当练霓裳将哈玛雅抱在怀里的那一刻,我感觉哈玛雅整个人都融化了。

    是的,能被自己一直暗恋的人就那样抱在怀里,而且还将一起携手人生。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么?

    没有。

    所以,这个故事,在我的眼前□□。

    最终,练霓裳和哈玛雅走到了一起。而易兰珠,成了两人的红娘。

    至于那碗天山雪莲,从冰雪底下被挖起,给了易兰珠——

    易兰珠恢复青丝,去寻自己的俗世幸福。而练霓裳与哈玛雅,则白发相对。

    这,是所有人最好的结局。

    只是,却没有我的参与。

    我好奇:“为什么不需要我的助攻她们也能在一起?”

    回到二十一世纪,我如此问系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在整个故事里可有可无。

    系统应该在笑:【不是你自己不想穿越的嘛?】

    “是。可是……”

    总感觉哪里不对。

    而且总感觉哪里有恶趣味。

    【我没有恶趣味,我只是要让你明白,其实,所有这些故事,即便没有你,也一样可以幸福下去。】

    显然是听到了我的心声,系统君闪烁出了这样一行字。

    我呆。

    这话,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防盗,明天再来看哦~

第207章 人兽恋?() 
有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很重要,其实不然。

    有我们的时候,那些事热火朝天地发生。没有我们的时候,那些事其实依然会发生,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为桥梁。

    “所以,我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么?”

    我茫然了。

    系统君没有回答,只给了我长长的沉默。

    这沉默让我有些慌张。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们搞这一次次的穿越,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觉得嗓子有些干,整个人有点心慌慌。

    自己一直以为自己很重要,如今却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系统君沉默了默,终究还是闪烁出一行字:【你真的看不出来么?我是为了帮你啊。】

    “帮我?”

    【你好像已经忘了你本是一个扑街货。→_→】

    “……”

    我是想起来了。

    不错,我确实是一个扑街货。在晋江写了五年,却还是扑成狗,一直到五年合约到期了还是个小透明!

    可是,我如今难道不还是么?

    我静伫一想,发现还真不是了。

    是的,在一个个身临其境的故事写出后,我的名气早已渐渐上来了,只是我以前忙着穿越,来不及体会而已。

    我甚至没有注意到:我的读者群已经由最开始的几个人,到了如今的千人大群。

    而新浪微博,粉丝也早已破百万。这对一个百合作者来说,是绝无仅有的。

    “我……红了?”

    我喃喃。

    如果“红”是一串数据支持的话,那确实是的。

    可是,似乎没什么感觉呢。

    【你已经很久没看自己在微博留的工作邮箱了。其实,已经有人找你合作了。】

    “什么?”

    我这才想起,自己以前注册新浪微博的时候,不是没梦想过自己能红的。并且,还为了方便红了后别人能找到我联系合作,还弄了一工作邮箱。只是,五年来,多次打开邮箱失望后,我也再不愿打开了。

    【还有你的晋江后台。我想你已经忘了看收益很久了吧?其实你收益最近涨得很厉害的。你看,真正能在一个行业走在前端的人,都是废寝忘食不被物质所诱惑的。就像你以前那么想红,目的性太强反而出不了好看的作品。但忘了红不红这件事,甚至连自己赚了多少钱都忘了去看,只忘情写出自己心中的故事,反而真正红了,不是么?所以你感受到了么?真正的红,不是急功近利,而是低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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