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泥也想扶上墙-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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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面继续用药,就把我轰出了医院。
胡兵手里提着茶壶衣服,大包小包,我则空手在后面慢悠悠走着,谁叫我是伤员,还不能提重物呢。
这次负伤让这个没什么心机的东北大汉意识到,小林子虽然长相“女气”了点,关键时刻也是一个能顶天立地的汉子。这是他的原话。我听后,只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废话!爷脐下三寸命根子还在,当然是汉子,而不是那个为练神功,挥刀自宫的林师弟。
这人就是一根筋通到底的直肠子。我刚刚脱离危险期,从加护病房搬到普通病房,听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身板真弱,要是我,挨三枪也没事!”那语气居然是十分遗憾的,仿佛没挨枪有多么可惜。
这个东北大汉信奉凡是办公期间受的伤,都是英雄的勋章。那是他还没有家人,恋人。当他喜欢上一个人,估计就不会再这么说了。喜欢上一个人,想多看看那个人,所以舍不得死。那人要是也喜欢你,你就会更珍惜自己的命,因为不舍得对方难过。
我以前在外面受了伤,不清理的干干净净就不敢去见老爷子。因为被老爷子看到我会挨一顿更惨的。
老爷子年纪不小了,每次还要亲手拿鞭抽我,边抽边骂:“我抽死你,免得你出去丢人现眼!”我那时只觉得他下手狠,一点不疼我,完全不当我是他亲儿子。他越打,我越和他对着干,然后他再打……恶性循环。
直到老爷子病倒了,我不得不回来接管青帮,明抢暗战,刀光血影。我这才明白:老爷子下手虽狠,到底有分寸,给我的疼痛磨人但不致命。不想外面拼杀,一刀一枪,倒是痛快,却没人手下留情。
我和胡兵关系亲近不少,出院回家,他主动请缨前来送我,我当然是欣然接受。
宣城。沿海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在这个高楼耸立日新月异的世界,三年的时间,足够时事变迁,斗转星移。旧地都难找回,更何况我从来没有住过的“家”。他要不前面带路,我连“家”在哪个方向都摸不着。
我住院期间,胡兵已经出入几次给我带换洗衣物,因此是轻车熟路。林树是租的房子,在市郊,离医院不远,我们走着没多久就看到一连幢半旧的公寓楼,胡兵七拐八拐地走进其中一幢,我紧跟上。
林树租的房子只有60平,有些挤,但一个单身男人住也足够了。胡兵把东西放下,给我说头要我好好休息,还有半个月的病假,说完就走了。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动的时候不觉得,一静下来就感到胸口阵阵的疼,由内而外的疼痛,绵绵延延,让我四肢乏力,然后……不受控制地想到叶翔。
最初醒来的时候,虽然被告知三年过去,但对我来说只是眼睛一睁一闭,没有感觉。只有卧床养伤的一个月,听不到那人的声音,看不到那人的脸,接触不到那人一点讯息……我好像置身于一个没有叶翔的世界,愈加看清我们之间差距天堑深渊,控制不住思念如狂。
我曾经爱这人爱到骨子里,要我忘记他,好比抽我血,刮我骨。我这么怕疼的一个人,到底学不来关二爷刮骨疗伤的豪气,只能放任叶翔继续留在我心里,就像心脏旁边的这个伤口,不致命,却带给我绵延不绝的痛楚。
叶翔,叶翔……
亚当和夏娃受不住蛇的诱惑,吃了善恶树上的禁果,知道了羞耻。上帝大怒,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从此女子生产时要受苦楚,男人要辛苦劳作才有食物。而他们的后人有了思想,有了欲望,要为利益相杀,要受情|欲之苦。
叶翔,叶翔……
他就是我年少时错误打开的一罐糖果,色彩诱人,入口甜蜜,让我迷恋,日夜都含着才好,但甜蜜只是假象。随着时间推移,融化在我舌尖味蕾的只剩苦涩,我却仍不舍得吐出来。最后难免打落牙齿和血吞。
我惧怕叶翔,却还想见他。
60平的房子,一个月没人住,空气中满是灰尘的味道。桌椅床被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尘。根本不能住人。我总不能指望这个月碰到的那些单身汉们细心到这地步。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捞起袖子开始打扫。手不能提,我就多跑几趟,用湿抹布把桌椅马马虎虎擦了一遍,又床上的棉被都扯下来扔到卫生间的水盆里,换上衣橱里找出来的干净床单和薄被。
做完这些,我已经是冷汗淋漓,衣衫尽湿,仿佛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了。胸口疼痛难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脸色惨白如鬼。一个月下来好不容易养回来的红润就像昙花一现。
腹中空空,急需进食,但我还是瘫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没力气,也没精力。房间里有没清洗的锅碗瓢盆,但没有蔬菜米面,附近有饭馆,但要下了六楼再走几百米。我咽咽口水,还是算了吧。
睡吧。睡着就不饿了。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问……
意识一放松,很快滑入黑暗。
再醒来,天色大亮。扭头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9:00。
身体仍然乏力,是低血糖的症状。第一次体验到的时候,觉得很新鲜,因为要搁以前我都是营养过剩。初始的兴奋过了,就觉得这般反应迟钝,手脚乏力,实在是找死。要是这时有人拿刀枪指着你,岂不是只能束手就擒?
等力气慢慢回来后,我坐起身,开始在房间里搜刮。林树已经死了,我还活着。既然活着,就要活好。
29岁。单身。职业是警|察。一事无成。半年前刚调到宣城警|局。
除了这些,我对林树一无所知。一个月前半个月我都躺在床上,说话艰难,后半个月能下床了,我也寡言少语。他们只以为我还惊魂未定,身体不佳。哪里想得到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一个里子。我不说话,只是为了少说少错罢了。
短时间里可以蒙混过关,以后呢?
所有的柜子,抽屉,纸盒木箱,还有可能存在的墙上的暗孔,地板下的暗格,如果不是没力气,我会把床垫也掀起来看一看。一番搜刮下来,收获不小。虽然没有找到我最想要的日记之类的东西——想想一个快30的男人也不会记那种伤春悲秋的东西。
这种搜东西的方式我以前没少看别人做,只是那时我找的多是别的东西。把东西都扔到床上,我一一仔细查看。
身份证件很普通,找不到什么有用的新信息,直接仍一边。银行卡,没有密码有什么用。如此一番下来,最后对我眼下情况有用的就只有一千多的现金,和一把枪,一枚戒指,一些子弹。
枪不是警员配给的样式,戒指是男式白金钻戒,价值不菲,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刚好。这两个东西,都是从床垫的缝隙中翻出来的。
戒指虽然贵重,但到底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可枪,没有渠道哪里搞的到手……林树若是警|察,就不该知法犯法,藏匿枪支。
作者有话要说:糖糖最爱吃的早点:灌汤包+小米粥,(?﹃?)口水PS。最近更新多在凌晨 以及——糖糖快开学了〒▽〒 不想开学啊捶地!再PS。求留言求作收~ 作收这玩意真心难涨啊~
☆、第七章 劫数
军火是青帮的主要生意之一,我虽然没有叶翔逆天的才华,对摸了十几年的枪支还是十分熟悉的。一眼就看出这枪是意大利产的伯莱塔,而且保养的很好,不常使用,没有什么磨损。
戒指内侧有一个小小的花纹,我仔细观察发现是两个字母“CL”,CL……什么意思?戒指上这种东西通常会是恋人们的名字缩写了放在一起。这么想的话,“L”应该是“Lin(林)”的缩写——那C是谁?林树……已经分手的恋人?
线索太少,我根本不能知道林树是一个怎样的人。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林树半年前被调到宣城,和身边的同事还没有完全熟悉,我要扮演他,应该也不难。只是搜出来的枪让我隐约觉得自己接手了一个大麻烦。
正思量间,猛然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几乎是条件反射:拉下枪栓打开保险瞄准大门,一气呵成:谁!?
“小林子啊,我来给你……你怎么趴床上啦?快起来,你伤口不能压……”
“……没事,我低血糖,想多趴一会。”咬牙切齿。只隔了一层薄毛毯,我还能清晰感到枪身的冰凉,而且凹凸不平的部分刚好咯在伤口的位置……我咬牙:你就不会敲门么?
“那你就多趴会吧。”大嗓门的胡兵也没多想,晃了晃手里的钥匙:“钥匙给你放桌子上啦。”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黑色的手机。“这是你的手机,也放桌子上啦。”
“好。”赶快走吧。
“你脸色不太好啊,是不是伤口又疼了?”虎背熊腰的汉子说着走过来就要伸手,我枪还在身下压着呢!
“我没事!”他的手停住,我才发现自己声音不自觉大了,而且语气不佳——虽然没用,到底也做过几年当家,冷下脸说话气势还是能唬住几个人的。一时气氛有些尴尬。
停顿了几秒,胡兵哈哈笑起来,那张粗狂正直的脸上居然露出几分促狭来:“我明白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男人早上都有这种情况嘛~”
“东西都给你放下了,我走了。”已经走到门边,关门时,这位东北大汉又探头进来,很是好心地提醒道:“虽说憋了一个月,你伤口还没好,千万节制啊!”那语气是十分关切的。
……节制泥煤!!老子都气血不足了哪来的精|虫?!
我慢慢坐起来,牵扯到伤口又是倒吸一口冷气,拉开衣领一看,紫红的伤疤受到挤压,颜色又深了不少。不会里面又裂开了吧?不过……总比被发现好。
慢慢踱步到木门前,检查门锁的确锁好了,我又上了一道内锁,才又坐回床边。拉开毛毯,把枪里的子弹卸出来,和枪、戒指一起装回密封的塑料袋里,想来想去,还是塞回了床垫里面。这片麻雀大的地,实在没有什么藏东西的好地方。
把不该出现的东西藏好,我的目光移到了桌上的手机——这也是获取信息的一个渠道。一个多月不见,手机早已电量耗尽自动关机,我从抽屉里找出充电器插上,不等电充满,就按了开机键。
我首先看收件箱,发现除了几条广告之类的垃圾短信,就只有催缴话费的通知。发件箱和通讯录也是空白。又看通话记录,只有一个显示号码的来电。来电显示是一串号码,要么是不相关的陌生人,要么——是熟悉到可以一眼认出号码的熟人。这个号码……会是哪一种?
手指在通话键上摩挲了一会儿,要不要打呢……打了,也许,我会知道一些关于林树的事情。但这未必是好事,知道的越多,麻烦也越多。不打。如今我就是林树,属于林树的麻烦,我不去找它,它也会来找我。
想要的得不到,该来的躲不了。
手指按下去,屏幕上显示着拨打中的图片,不一会,我就听到了机械的女声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明后再拨……”我挂了电话,没感到轻松多少。以为找到了端倪,顺着线索摸下去,却发现是死路。
林树的东西太干净,但就是太干净,反而让我不安。正常人就是混的再不好,也总会有几个常联系的同事和朋友吧?我仿佛置身于浅浅的河畔,河水清澈见底,底下却是暗流汹涌,而我后退不得,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还是不适合做这种动脑子的事情。想不通就不再想。把烦心事都抛到一边,这才觉得自己饥肠辘辘,这副身体可没以前那副坚韧耐|操,不过饿了两顿,就胃都皱成一团,直冒酸水。
看时间也中午了,我换了衣服,抽出几张红票,戴上钥匙就下了楼。
我没打车,散步般慢慢走着,在一家小饭馆坐下,点了一大碗牛肉面。泛着油腻的方桌上放着的辣椒如此诱人,我咽咽口水,为了不折腾自个儿身体,还是没加。一大碗吃了一半,就感到饱了,这才意识到我是按以前饭量点的单。
浪费啊~但人总不能把自己撑死。我只好遗憾地放下筷子,默念:老板娘不是你手艺不好,是我饭量不给力。要不是夏天食物坏的快,我还真想把这剩下的一半兜回去。谁让我现在除了一千现金身无分文不事生产呢。
回去的路上,我为了消食顺便锻炼身体,走的很慢。都说温饱思那啥,我是大脑一闲就忍不住想叶翔。青帮做的是军火毒品生意,别的非法能盈利的也多少掺有一脚。黑道之所以叫黑道,就是不能放到光天化日下来。叶翔更是习惯把自己隐身于层层帷幕之后。
他是黑夜中的天之骄子,没有闪光灯,没有喧嚣的评论,却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重生成为警|察,不管林树有什么秘密,我终究算是走到了阳光之下,然后——离那人越来越远。我探听不到那人一点消息,我被排斥在那个曾经生存了二十余年的世界之外。
我像是被海浪冲到岸上的鱼,在浅浅的水坑里,满尝窒息的痛苦,回不到海里去。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长出肺来,适应岸上的生活,要么——死亡。这是一个脱离苦海的好机会,我身体肥硕,却没有足够尖锐锋利的爪牙,何苦还要回到海里去。何苦。
这三年青帮发展成什么样子,叶翔又成长到哪一步,我做梦都想知道,但不能去。林家大院和我遗体埋葬的墓园,那不是林树能靠近的地方,也不是林树该靠近的地方。
这样想来,我能去的地方,就只有一个——宜海市医院。我想去看肖莫。
上辈子我心目中分量最重的三个男人:一是生我养我的老爷子,一是我默默恋慕的叶翔,还有一位,就是始终毒舌却关切我的好友,肖莫。
肖莫年龄和我相当,曾经是一位大学教授,后来因病辞职,一直住院。他是遗传性心脏病。发现的早,初期的时候住院,他存折上钱又足够,很快就把病情控制下来。只是后来有一段时间,他离开医院,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回来的时候奄奄一息。
肖莫一直是高贵漂亮的,固执的把自己保持在一个美丽的状态,我取笑他就像一只风骚自恋的狐狸。可那时候,倒在我怀中的他,却是面色惨白,像是被信任的猎人一刀刺进了心脏,濒临死亡。
我不敢问他去了哪里,只是带他去了宜海市最好的医院。肖莫比我还要高2公分,180公分的他却浑身汗湿,像小孩子一样躲进我怀里,让我都心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肖莫这往病床上一躺,就再没下来过。他的身体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