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旧爱不过期-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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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得林素君忙安慰道,“没事啦,秦嫣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你又不是故意的。刚刚这点小事,她不会怪你的,你去洗手间外等她,好好给她道个歉,别再傻乎乎的了,明白吗?”
他素来耳根子软,被人一哄便马上振作起来,忙向林素君道了声谢,按她说的在洗手间通道外等,边等边念叨着台词,喃喃自语。
秦嫣刚洗手间走出,就看见他对着墙壁念念有词,走近一些便听清他说的是,“秦小姐,我特地来和你说一声,刚刚的事对不起了。”接着摇了摇头,“不行不行,这样太没诚意。”便又清了清嗓子,语气悲沉地继续念,“秦小姐,真的非常非常抱歉,弄脏了你的裙子,我真的真的不是有意的,你能不能原谅我”
“我原谅你了。”秦嫣的话刚说出口,把刘轩明吓得够呛,失措得低呼一声,满脸惊慌地转头看向她,“你都听听到”
见他结结巴巴了好半天,秦嫣也没兴趣再听下去,直接打断道,“若我没有猜错,你是莫氏集团的员工?”
刘轩明微微一愣,急忙朝她点头,只听秦嫣继续说,“隶属于投资部?”
“对,你你怎么知道的?我刚刚好像没有说。”
“你真的不认识素君?”秦嫣侧头看向他,见他支支吾吾了半天,轻笑一声,“不管你认不认识,我只说一句,我不知道素君为什么要帮你。不过我对你没有兴趣,你不用在我身上浪费时间。”说完径直走回宴会厅,却被刘轩明突然伸手拦住。
“你”秦嫣眉头轻皱,正要发作。却见刘轩明在自己面前九十度鞠躬道歉说,“对不起,我们刚刚骗了你,我的确认识她。希望你不要怪她,都是因为我。她想帮我见到你,又不想引起你的反感,才假装不认识我。”
“”
“我也知道,你不会看上我这样的人,看着你连话都说不清楚,怎么敢奢望”刘轩明仍躬着身说,“你不认识我,但我从大学时期就暗恋你了,今天能再见到你,看见你过得这么好。其实我已经很开心了。你就当了结我一个心愿,我有些话我一直想和你说,说完就走绝对不缠着你。”
他深吸了一口,没头没脑地开始说,“你喜欢的那些作曲家,虽然分析不出个所以然,但他们的音乐我全都听过我也很喜欢雷蒙德钱德勒,他笔下的人,坏人不是绝对的坏,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好。坏人也有他值得你怜惜的地方,值得你理解的地方”
刘轩明一口气说了一长串,从音乐家到从肖邦、胡伟立到加缪、钱德勒。都是些秦嫣欣赏的人,他的话语极其流利,全然不似之前那般结巴,“他笔下的马洛愤世嫉俗,却很善良心软,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远远超过了福尔摩斯”
也不知道说了多久,他全程都没有抬头,说到最后,只觉得心酸不已,“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他们,让我也喜欢上他们。我说完了”终于抬起头,看着秦嫣叹了声,“那再见了。”说完僵硬地转过身,他和他心中的女神,如他预期一般,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强行忍住心头百般滋味,正要离开,身后却突然传来一声,“马洛可是被公认为最具魅力的男人,当然比福尔摩斯有吸引力了。”
那声音带着笑意,音调清脆悦耳,空灵动人,让刘轩明整个人僵在原地。
“你要走了吗?想不到你也喜欢侦探还想多聊聊的,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空?”
堪堪转头,见秦嫣清澈的眸瞳一弯,嘴角的笑容竟格外自然清丽。她现在是对自己说话吗?她说想和自己多聊聊?刘轩明这么一想,脸噌地滚烫起来,用力地朝她点头,“有有空,我很、非常有空。”
见他这副憨傻的模样,秦嫣忍不住抿唇轻笑,“我叫秦嫣”她说完主动朝他伸手,落落大方地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你你好”颤抖着握住她的手,刘轩明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握了几分钟,他还没有放手的意思,秦嫣见他一脸呆滞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抽了抽手,示意他放开。刘轩明这才又回过神,急忙松开她的手,又是一阵道歉,“对不起啊,我我不是有意”
“没关系”秦嫣偏头浅笑,“你又结巴了?刚刚不是说得挺流利的吗?”
“我我不是结巴,就是看着你就很紧紧张。”
秦嫣微微一愣,随即问道,“你怕我?”
“不是害怕,是太喜欢!”语毕,只剩下死寂的沉默。
才第一次见面就表白,她肯定觉得我太轻浮!这样一想,刘轩明慌张地想要解释,“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就是说”正着急不已,只听秦嫣对自己说了声“小心”,脚下一绊,身子不稳,竟直接往通道一侧的鲤鱼池里摔。
秦嫣条件反射地去拉他,不想却被一同带入了池子里。池子的水不深,俩人却仍湿了个彻底,“秦小姐,你有没有事?”刘轩明护着秦嫣,边问边慌忙地将她扶着坐起,随后将外套脱下,披在她身上,又是一个劲地道歉。
本以为秦嫣会生气埋怨,或是气愤不已,却不想她在看见自己的瞬间竟直接笑出了声,之后更是笑得前俯后仰,愣然地看着她眨了眨眼,“怎么了?”
头顶水草,胸怀鲤鱼,满脸水珠,眼镜歪斜,一脸无辜,不知所措,此时刘轩明的样子实在太过滑稽无比,他自己却毫无察觉,反而因为秦嫣的笑容而傻乎乎地一起“哈哈”大笑,不顾路过之人诧异的目光。
秦嫣此时并不知道,自己那颗尘封已久的心,终会因为眼前的男人,在不知不觉中被拂去尘埃。
第二百九十三章 云卷云舒(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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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天很近,云很厚,太阳还未升起,晨曦中的大海异常平静,游艇甲板上的一对男女正笑着聊天,轻柔的风拂面,为这样的早晨蒙上了一丝浪漫和迷离,林素君打了个呵欠,眼中一片朦胧的氤氲,用手背捂着嘴轻叹,“日出好难等哦”
莫辰温柔地将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你睡一会,等太阳出来了我再叫你。”
“嗯”林素君说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双手搂着他闭上双眼,安静了片刻,忍不住开口提醒道,“可别像上回在云顶看日出,忘了叫我。”
“好啦,睡吧。”莫辰温柔地抱着她,手掌顺着她的长发轻抚,直到她的呼吸变得均匀,微微颤动的睫毛也慢慢沉静。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她,时间就像是静止一般,这个靠着自己的女子,一低头、一转身、一凝眸、一微笑,他的记忆中全是她的身影。
看着她微微凸起的小腹,想起两个多月前,她告诉自己,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当时的心情该怎么形容?惊喜、激动、喜悦、欢愉一切的词语与实际相比,都显得太过单调。他快要成为爸爸,他快要拥有和她的孩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从小,他习惯以一种高姿态俯瞰他人,除了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郑祖均外,那些故意靠近他、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他表面随和礼遇,心里更多的却是不屑。他很清楚,自己的心是冷漠的,硕大空旷的房子、冷淡高傲的母亲、常年在外的父亲,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
可这样的他却深深地爱上了她,那个慢慢住进自己心里的女孩。他对她的感情,从在意到在乎,从暧昧到深情,也许说不清道不明,可他认定了她,既然爱了,便是一生。
被莫辰唤醒时,恰逢旭日初升,那一抹红日十分温和,光线穿透云层,点亮海上的层层薄雾,随着互相追逐的云彩而变幻莫测,“真美”林素君忍不住感叹,侧头看向莫辰,见他此时也正看着自己,朝霞的光在他的脸上洒上一层透明的红色,异常迷人。
忘记时间的存在,没有所谓的目的地,就这样静静的感受这美妙的风景,与爱着的人。一个念头闪过心头,强烈而真实,真想与他就这么一生一世,看尽云卷云舒、潮起潮落。
她搂着他,眸中色泽迷离,“莫辰”
“嗯?”额头相抵,他柔声回应。
“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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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作者:卡——杀青!
莫辰:搞什么啊?就杀青了?我都还没亲到呢,说好的重头戏呢?阿兔果然是骗纸
作者:噗最近一大批河蟹来袭,差不多就够了哈,那个道具组,收拾收拾东西,都别看日出了,大家早点收拾完,早点下班回家睡觉。
林素君:不开心
许晓燕:姐姐,你们看日出也不叫上我。
张云皓:叫上你干嘛?打搅他俩秀恩爱。
郑祖均:兔子,你怎么回事啊?又让姓张的这位在这儿秀存在?严重偏心啊!他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家伙居然专门一段番外,我人气这么高,勉强给个番外却没提到两句话。
作者:那个咳咳
安一俊:祖均,你就知足吧,我连个番外都没有,呜呜呜亏我是最早出镜的男配之一,凭毛如此嫌弃我?就只给一段回忆?
苏夜:你们这些渣渣
沈沐涵:夜哥哥,终于逮到你了!说好杀青后一起吃饭的,居然不接我电话。
林素君:喂,你别对他拉拉扯扯的,差不多就够了哈!
秦嫣:吼辰可要吃醋了呢。
王墨丹:哎同样是女配,兔兔最喜欢的果然还是嫣儿,好酸心,画个圈圈诅咒她。
作者:你们这些家伙,一个个早就领完盒饭的,怎么全都跑出来了?凑在一起吵吵闹闹的,还不快点来和读者大大们说句谢谢。
集体排好队伍,摆好姿势:茄子
作者:噗不是让你们照相!
作者and台前幕后全体成员:本书正式完结,谢谢大家阅读首席旧爱不过期!含泪挥挥手(。)
ps:谢谢这几个月来一直支持我的小伙伴!谢谢给我投月票的不知火舞、一晃勼年、司马墨依、xf水中鱼,o(nn)o谢谢谢谢大家的打赏,谢谢九爷、阳光和芒果的桃花扇!
顺便推荐下我好基友的几本书
优雅清新职场文:惟美食与轻不可辜负
古典大气仙侠文:天下男配皆外挂
跌宕起伏宅斗文:朱玉在侧
甜宠穿越军婚文:穿到七十年代蜕变
逗比虐心幻情文:有狐随随
完结感言()
这篇小说历时大概八个多月完结,真是手渣党啊,原本不想写什么感想,因为能看到的人大概寥寥无几,不过作为给自己的一个交代,想想,还是写写好了。更新最快
写这篇小说的初衷已经忘了,也许是闲着无聊,总之,鬼使神差地开始写了,作为新手,大纲这类的,完全不知道,纯粹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在十多万字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一度想放弃,我现在还在想,是不是写得真的很难看呢?不过就算很难看,总算是写完了呢。
关于小说里的人物,发表一些想法吧。我不喜欢脸谱化的人物,类似于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非黑即白,我觉得世界上不存在这样的人,就算是再坏的人,对待自己亲人和爱人时,肯定也有善良感人的一面。
以至于作为第一人称,全篇的主线,女主林素君,这个人物形象难免变得矛盾起来,我希望她能慢慢成长,性格也能慢慢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当然这是我起初的想法,可能没有写好,导致大部分人不喜欢她。若要我概括她的性格,还是比较难的,因为我没有硬性给她的性格强加形容词。
只能说她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从出场就能看出,她对自己的妹妹既爱又恨,为人冷漠,表里不一,说她自私也不为过,可她并不是天生如此,童年的阴影造就了她这样扭曲的性格,被妹妹背叛、母亲遗弃、父亲拖累、同学欺负、坏人欺辱……
直到遇上苏夜,他就像是一道光,照亮了她黑暗的生活,他于她而言绝对是不同的,所以再次遇见他,即使再理智,她还是很轻易地重新爱上他,我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只不过因为苏夜当时的欺骗,绝望自杀之后,让她对待感情非常懦弱,选择缩在龟壳里,将真心隐藏起来,以此保护自己。对待感情,她胆小而软弱,因为受到过伤害,在心智不完全成熟的时候,习惯隐藏自己,以最安全的姿态看待世界。
这就导致了之后莫辰的悲剧,他对她付出真心,她却只是喜欢他而已,林素君以安素樱的身份留在莫辰的身份,的确有喜欢的成分,但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却更多,其一,可以算是为了无辜死掉的妹妹,其二,为了能威慑住安培军,在安家的地位不再被动。因为初衷不纯,而且聚少离多,所以这份感情很难上升到爱,即使想过要嫁给他,也是感动占了大多成分。
关于她为啥那么快答应和莫辰在一起,这么解释吧,她把苏夜电话丢掉的时候,曾经说过,她最不需要爱,可事实刚好相反,她比谁都更渴望爱。就像在和郑祖均喝酒时说的,她很喜欢热闹,之所以总是一个人,因为没人愿意和她玩。她心里是非常孤单的,也就在此刻,莫辰说了爱她,就像是寒冷得快冻死的人遇到了火炉,她选择靠近,选择不拒绝,不是因为她爱上了火,而是因为自私地想要温暖。
这和遇见苏夜时候的痴恋仰望,奋不顾身地飞蛾扑火,有着本质的区别。
不过在和莫辰相处的过程中,虽然一笔带过,但林素君的性格很明显更真实了,变得更像她自己,可以说,本质上她还是一个很开朗很热情的女孩子,当然,这是在有好朋友,有妈妈在身边,吃穿不愁的情况下。
如果妈妈没有死,即使苏夜出现,可以肯定,她绝对不会选择离开莫辰,从她清醒时和苏夜说的话可以看出。但是她妈妈死了,一切都变了,她绝望,不仅仅因为亲情的空缺,还有仇恨的肆意滋生。脱离了安培军,她凭什么嫁给莫辰?那个还需要听他妈妈话的男孩?
林素君会这样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莫辰当年选择和秦嫣分开,就是因为受迫于闫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