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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时光掠影-第14章

小说: 时光掠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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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着窄窄的村路,孙晓红慢慢地往前走着,路边的野花零星地洒在草丛里,夹着小路幽然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向南北方向随性地漫延。远处的田野,近处的树林,都波澜不惊,像一片绿色的海,远比想象的安静。

    她的眼前,是一座古老而简朴的村落,村里前前后后几百户人家低矮的房屋,在胡同里面等同排列,如同手足兄弟。她慢慢地向前走着,像走进了一个传奇的故事。

    村东头一排百岁以上的老榆树,围着几户陈旧的老宅,盘旋着褐色的虬枝,正了然生趣地向天空张望。这可能就是永和村的风水得名,就连田间地头里丛蔓的寸草,都透着一股鲜活的灵秀!也许这里的先人们,曾经对这块厚重的土地给予了无限的期望吧,连给它取的名字里,都蕴涵着一种云淡风轻和济世安宁的味道。

    孙晓红心不在焉地顺着胡同往里走,一只鸟从远处疾飞来,不停地抖动着斑驳的翅膀,胆怯地落在一家门前的柳树上。它不停地晃着脑袋,左右张望,见有人向它靠近,又瞬间飞走。

    坐了一天的车,她觉得很累,感觉两条腿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上,她想尽快回到家里,好好睡上一觉,立刻加快了脚步,她低头走着,无心去看周围的一切。

    可是,当她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心里又不安起来。她心神不宁地扎煞着两手,灰头土脸地拐进胡同。她默默地走着,高智贤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尽管她也是一番好意,可她都摇头否定。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自己的境况自己明白,感觉自己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现在也只能得过且过了。

    胡同里面很静,在刺眼的阳光下,孙晓红的身影幽幽地往前移动。她闷闷不乐地走着,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突然眼前一阵眩晕,她感觉整个身体悬在空气里一般,几乎步步踏空。

    她只顾着想着心事,不料想一辆疾驰的自行车,故意迎面朝她飞奔过来。她猛然一个裂趣,若不是脑子反应快,躲闪及时,她险些被这个不管不顾的愣头愣脑的孩子一下撞倒在地,她气愤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了指着个孩子,喊道:“你这孩子!把车子骑这么快干嘛?这是把我撞了,万一撞倒小孩儿怎么办呢?看你爸不打死你!”

    男孩哈哈大笑,他把车把一转,又故意推车朝孙晓红冲了过来。“你不要命了,你要再蹬鼻子上脸往我身上撞,我可真就不客气了!你是不是以为我真怕你呀?”她裂趣着猛地退后一步,侧仰着身子,两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惊恐万状地咧着嘴,瞪大眼睛看着那个莽撞的影子,大声惨叫起来。

    “不客气又能咋样,有能耐你也过来撞我呀?志满他妈都说了,像你这样的大学漏子,在村里就是三等残废,啥都不是。就算读再多的书,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男孩儿更加嚣张,他不停地做着鬼脸,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样子。

    孙晓红又郁闷了。她究竟不知道志满他妈是怎么想的,她居然当着王五儿的面,在背后这样说自己,好像她这辈子不说闲话活不了似的,还添枝加叶的,真是不可理喻,看我一会儿不找她说理去。

    “谁是三等残废?我看你连五等残废都不如。你信不信,如果你再说一句,我就扇你嘴巴!”这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孙晓红实在是太了解了,她刚想怒嗔怼对,可那辆肆无忌惮的自行车就像一阵风似的,毫不顾忌她的任何感受,幸灾乐祸地在胡同口处迅速消失。

    “又是志满他妈,这个人两面三刀的,她居然背地里这么说我,我什么时候得罪她了,总想鼓捣事儿,气死我了!”孙晓红气得浑身颤抖,本来她的心情就不好,加上刚才差点儿被撞。她愤怒地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差点儿就掉了下来。无奈,那个毛头小子已经跑远了,就算她能把他扯着耳朵揪回来并毫不留情地理论一番,估计和这样顽劣的孩子也纠缠不出什么名堂来。

    骑飞车的孩子名叫王五儿,大约十六七岁,是村里修配厂王师傅的老儿子,他们家和孙晓红住在一个胡同里。他们家五六个兄弟姐妹,就数他最不让人省心。因为他从小就缺乏爹娘的管教,总是有事儿没事儿给老王捅出点娄子出来,尤其是这个孩子经常下狠手打人,而且从来不计后果。

    他这般顽劣,弄得胡同里的家长们,都恨之入骨,背地里也都仔细叮嘱自己家的孩子看见他一定离他远点,免得无辜受害。他呢,也不在乎,我行我素,该咋样还是咋样,即使惹了大祸,也不知道悔改,让老王整日头疼。

    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挺可怜的,他五岁时,妈妈就得病去世,因为老王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就在村里成了野孩子,每天纠结一些半大小子,在村里不是上树就是爬墙的,很不让人省心。有一次,他半夜里,拿着手电筒,偷偷爬到邻家的屋檐上掏老家贼窝里的蛋,可他刚爬到上面,扒掉房檐上的砖瓦后,伸出手来还没等去掏,他就从房檐上摔下来,若不是摔在柴草垛上,一定会把他摔得稀巴烂。他是没事儿了,可房檐上的砖瓦却都被他刮了下来,他差点儿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

    这下可好,等人家找上门来评理时,差点儿把老王的眼珠子给气冒了。这孩子让他养的,真是不省心,没等长大,就成了一个恶霸。

    后来老王给又他找了后妈,家里根本就没有人顾及到他的成长,于是他借着一些因由,更加变本加厉地在村里胡闹起来。

    王五儿在学校里也没念几天书,因为和同学打群架被开除,他只好流落到社会上,整天纠集一些不良的社会小混混,在村子里面偷鸡摸狗,因此,他背地里也带坏了很多半路辍学的男孩子。这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不光光是孙晓红讨厌他,就连一条胡同里的人看见他都头疼得要命。

    看着他那副乐极生悲的影子,孙晓红心有余悸地站在那里,忍气吞声地恼恨了半天,才渐渐缓过神来。她望着空空荡荡的胡同口,使劲地跺了跺脚,瞬间绷起一张不可名状的脸,冷冷地转过身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自己家的院门口,伸手推开嘎吱作响的栅栏门,双脚慌乱踏入。

第 二十四章 一声叹息() 
孙晓红进院的时候,奶奶正在院子里面喂鸡,她腰间系着一条围裙,手里端着一个簸箕。无意瞥见小红失魂落魄的样子,很是不解。“这孩子从小就心思重,心里有啥事儿都闷着,这可不好。”

    这样想着,她略微皱了一下眉头,刚想要问她怎么回事儿,突然发现小红的脸色很不好看,就把刚才想要说的话换了内容:“小红,你这是跟谁生气了?你今天不是去学校取毕业证书去了吗?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奶奶,我没跟谁生气,我这是自己跟自己赌气呢!我没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小红垂着眼帘,嘴里小声地嘟囔着,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奶奶一句,低着头不管不顾地径直往院子里走。她这副样子,跟被秋霜摔打过的美人蕉一样,再也精神不起来了。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又遇见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了?”奶奶心里想着,她站在院子里疑惑不解地看着孙晓红不声不吭地打开房门,躲进自己的小屋里,拉上窗帘,一头扎在了炕上,就一动不动了。

    “这孩子唱得是哪一出啊!”奶奶见她这样,轻轻地摇了摇头,嘴里咕咕地叫着,顺便把手里的秕谷均匀地洒在喂鸡的槽子里,母鸡们不停扑棱着翅膀,都把脑袋扎在槽子里面,互不相让地争抢啄食。

    奶奶喂鸡的时候,还不时回过头来,翘起脚跟向屋子里面张望。等母鸡们吃饱散开后,奶奶悄悄地回到屋里,伸手解开腰间的围裙,换上一件蓝布外衫,又朝里面的小屋探了探头,她很不放心地把耳朵贴在玻璃窗上,听听里面没什么动静,就轻声地问了一声:“小红,饭菜都放在锅里了,刚热完的,我一会儿去园子里面摘菜,你要是饿了,就自己端出来吃吧!”奶奶说完,又靠近窗前,侧着耳朵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奶奶,我知道了,你去外面忙吧,不用担心我!”奶奶的话音刚落,小屋子里面就传出来一声有气无力的回答。这微弱的声音,就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拉着琢磨不透的长调。

    “这孩子,动不动就这样,真是愁人!”奶奶见小红安然无恙,也就不再啰嗦,她侧耳听了听,觉得也没有必要疑神疑鬼,她顺手提了一个柳条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她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才从屋子里面走出来。她慢悠悠地进了园子,回头又看了几眼,估计问题不大,这才放心去里面干活。

    院子里面空荡荡的,吃饱的鸡鸭鹅狗们,都安静得卧在院子里的阴凉处闭目养神,天边的火烧云五颜六色,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一团一团地向地面缠来,压抑得令人窒息。

    孙晓红静静地躺在那里,紧紧地咬着嘴唇。她的两只眼睛静静地盯着棚顶上的灯泡一动不动。在尴尬的成绩背后,总会有许多令人尴尬的事情。

    此时此刻,孙晓红的内心是矛盾的。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没有这样无助过。那一串串沮丧的眼泪,顺着眼角慢慢地滑落,任由无声得流淌。

    一石激起千层浪,总之都怪自己没有用,一想到这些问题,她的脑袋就开始莫名的膨胀。可是,这样不堪一击的考试成绩,归根到底还不是自己没用,又能去怪谁呢?

    在这样一个三辈同堂九口人的家里,生活上过得虽然不算太富裕,但是孙晓红根本也没有不知足的地方。在她们姐弟五人当中,她在学校里待的时间最长,读得书最多,干的活最少。这也是她这辈子最难忘,也最感恩的一段经历。

    想起姐姐,她更是难过。当年,姐姐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挺用心,可是初中毕业后,她就不想念了。于是,妈妈想让她再复习一年,哪怕是考个中等的专业也好啊。可是姐姐不听,她特别想在城里谋求一个好的工作,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只身一人去省城投奔当官的大伯父家留了下来。

    不久以后,姐姐在那里的中介,找了一份还算满意的临时工,虽然钱挣得不多,却还满意。她每天吃住在伯父家里,为了讨人欢心,她每月拿出工资的三分之一上交给伯母,算做她在这里的食宿费。

    大伯父在省里一家银行当行长,因为业务的繁忙,他几乎常年去外地出差,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因此姐姐跟伯母相处的时间比较长些。开始的时候,伯母对她的照顾还算不错。

    可是人无千日好,花没百日红,最终还是出了问题。这寄人篱下的日子没有多久,大伯母就摘掉了她脸上虚假的面具,露出她本来的面目。她开始嫌弃姐姐是低人一等农村的女孩,就找了个借口,背着伯父,把晓红的姐姐遣送到她娘家姐姐的家里当了保姆。这样一来,一是解决了亲戚家的家务问题,二是变相地把晓红的姐姐驱逐自家的门外。

    当时,孙晓红的大姑姑在县城里面工作,她听说了这件事情,就怒气冲冲坐车去伯父家,把姐姐从伯父家里接到县城里来,给她报了个裁剪班,跟一个漂亮的女师傅学了裁剪的手艺,后来给一家高档的精品裤店做件子。她从十五岁时,就在大姑姑的身边生活。如今,她依然像亲生女儿一样,跟单身的大姑姑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日子虽然单调,总算能平静下来,起码少了很多白眼。

    妹妹还在外地读初中,她在学校里的成绩一直很好,是个好苗,学校对她做重点的培养。学校里面有宿舍和食堂,为了不耽误学习,她就在学校里吃住。眼下,暑假还没结束,妹妹就提前去了学校。她现在正在做最后冲刺的准备,估计明年一定考得不错。在妹妹面前,自愧不如的孙晓红深感无地自容。

    可是一想到两个弟弟,她心里更是惭愧。大弟弟,生下来就瘦小体弱,妈妈怕他将来长大不能养家糊口,就提了两瓶好酒,在村里给他请了个瓦匠师傅,大弟弟天天跟着师傅提着一个铅锥,顶风冒雨地站在墙边摆砖弄瓦。最近几年,城里棚户区改造,他和他的师傅整天在工地上忙得不可开交,每天下来,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大弟弟挣回钱来,一个不花,都交到妈妈手里。

    妈妈把钱都存在一个存折里,留着给他结婚时用。以前为了交学费,孙晓红连弟弟的血汗钱都没放过。现在,自己居然考了这样的成绩,真是没脸见人。

    而那个最小的弟弟,居然连初中都没毕业,就下田干活。他正是长见识学本事的年纪,可他却每天和爸妈起早贪黑在菜地里忙来忙去,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爸爸呢?他整天沉默寡言的。他时常在大雾弥漫的天气里,一个人去村外古城的废墟上,踩着坍塌的城墙,走了一圈又是一圈。作为一个坚强的父亲,孙晓红永远都不可能懂得,他的承受和担当有多么的厚重。

    孙晓红并不知道爸爸的沉默里,有过多少深层的含义。只是听爸爸平时和人聊天的时候,她才渺渺知道一些:爸爸是军人出身,他年轻的时候,在空军地勤当过话务员,曾经参加过一些有名的战役,而且在内蒙古反击战场上,他以一个优秀话务兵的身份,双耳机指挥雷达作战,竟然几天几夜没有休息,也挺了下来。他人生最辉煌的一段经历,就是在部队里超期八年服役。转业后,在地方林业局工作。后来因为家乡建设需要人才,爸爸放弃了优越的工薪生活,回到村子里面当了队长……

第 二十五章 决心已定() 
很多年过去了,爸爸一直都沉默着,他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一定有很多鲜为人知的经历,可他没有对孩子们一一说过,他们姐妹几个定然一概不知了。村里也有好事的人曾经问过他的过去,他也只是摇头对答:时过境迁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好马不提当年良。说完这些话后,又憨厚地笑笑。

    现在自己拍拍胸口想想,爸爸和妈妈为了这个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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