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在上,吾在下-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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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无法回答他的话,瞪大的眼睛向着他的身后看去,独眼僵硬的转过了自己的身子向后看去,少年那张英俊的脸似乎也不再如刚开始看得那么单纯了,那双睿智的眼睛里散发出的光芒那里是什么聪慧,狡黠。分明就是恶魔张开的毒爪,毒牙
独眼双腿一软倒在地上道:“是你杀了他们,你这个恶魔”
少年一步步向他逼近,独眼手指抓着土地手脚并用的向后退去。
粗重的喘息声,僵硬的四肢,独眼土匪爬的越来越慢。
“你这个恶魔,你杀了这么多人,你不是人”
噗嗤,长刀刺入血肉像撕帛一样的清脆。独眼低头看了看肚子上漏出的刀尖,有些不敢置信,这是自己刀,这个少年还在眼前,那那身后的这个人是谁?
他转动头颅向后看去,之间身后那人黑乎乎的一团,腿上还有一块明显的脓疮。
该死,居然是那个乞丐。
乞丐说了话,声音居然出奇的好听,清脆动人带着几分男女莫辩的沉哑。“你们在这一带混迹二十载,手上的无辜生命少说也有上百条,若说是恶魔,你们这些人到更为恰当些。”
“你你不是额”独眼仅剩的一只眼睛等的溜圆,一根手指指着乞丐的方向喷了一口血,嘴里的后半句话却没有说出来,其实他想说的是:“你不是乞丐。”
是呀,多简单的一句话。不过这个时候说出来,意义就不一样了。
当独眼土匪郁郁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那个脏兮兮的乞丐,笑着对那黑衣浓眉的少年道:“小哥武功挺厉害,师承哪派啊?”
少年看了看他也不言语,转头就向马车走去。乞丐也不在乎被人扇了面子,本来他的面子也不值钱。他依旧笑嘻嘻的跟在少年后面。看见少年对着那悠闲的低着头吃草的马儿皱了皱眉,乞丐立刻凑上前道:“小哥,我会驾马车,要不咱们搭一程。我要去魏都,你呢?”
“走吧。”少年简明扼要的说了两个字,就闪身进了马车。
碰了一鼻子灰的乞丐,也不生气,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翻身上了马车,动作倒是很干净利落,像失恋过几分功夫的样子。
“小哥你碰到我可真是你的运气,你要知道我可是有着二十多年驾车经验”乞丐坐在车前滔滔不绝的说着,他的嘴犹如被大坝拦住许久的洪水,这一经放开就是奔腾不息的流淌。
反观坐在车里的小哥,一语未发。那双有神的眼睛还是盯着从眼前飞快掠去的山川土地树木,目光深沉中又包含深情。
魏都,我又回来了。
我与那人的一场豪赌,若是我输了便要付出自己生命,甚至他还要引起仙魔之战,将人间变成一片废墟。眼前这秀美的河山也会消失。但若是我赢了,他便会老老实实的约束属下,甚至答应我让我去投胎。我则么可能会相信那个妖孽口中说出的话,我让他答应用我的头颅,这样我便可以占据主人格,而后我有要求让他失忆,这样才更加公平。他居然答应了。
而后,便是归还晓色的三魂,和她的七魄一起封存到她原来那具身体里。
他居然一直保存着晓色的那具身体,若说是他对晓色没情,我真的不信。打死我也不信。
不过这样也好,一切都按我想象中的来。
也许,我还有机会能夺回我的身体。夺回我爱的人。
坐在的少年一愣,慢慢的缓过神来,惊异的打量着四周的车棚,然后双眼逐渐呈现出迷茫的神色,我这是怎么了?
门外的乞丐忽然道:“小哥,还有半天时间就能到魏都了,小哥做好我要快马加鞭了,可能有点颠簸,你忍忍很快就到了。”
少年低着头,“嗯”了一声。
“得令,咱们跑起来喽,驾!”马鞭一扬,狠狠地抽在了马屁股上,高挑的骏马,立刻撒开了蹄子狂奔,只是这一路都是石子路,颠簸的很,马车摇摇晃晃,马车都快颠散了。里面的少年却像是粘在了地面上一样纹丝未动。若是有人看见定然会觉得奇怪,但是少年早就关上了车窗,车门又是关闭上的,自然就没有人看到这样奇怪的景象。
颠簸了起来,直到马车逐渐变得平稳起来,外面的乞丐才道:“到魏都了。小哥你要去哪里?我拉你去。”
“平乐王府。”马车里道出了一个声音。
外面的乞丐,眯着眼睛街上盯着他的人打招呼,时不时的还扣扣脚上的脓疮,直到人群里发出阵阵作呕的声音,他才满意的驾着车驶向了平乐王府。
平乐王就是传说中的九王爷,平乐王府也是魏都里数一数二大的府邸,乞丐知道自己的尊荣,没敢走正门,径直驾着马车开向了偏门。虽然仅仅是一个王府的偏门,但周围依然是高大的墙壁,红的、黄的、绿的各色的水晶瓦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朱红色两开的铜门上,拳头大小的铜钉整齐的一行一行,门把手是两个雕琢的栩栩如生的铜狮子,铜狮子怒目瞪圆,鼻子里,挂着一个铜圈,这是击门用的。
乞丐下了车,对车后面的少年道:“小哥,到地方了快下车吧。”
马车上的车窗被推来了,一道黑影从里面跳了出来,见识了两次之后,乞丐已经逐渐习惯了,少年这种与众不同的出场方式并未表达出什么惊骇的表情。反而对少年叮嘱道:“小哥,一会你可要好好地答话,说不定以后都要仰仗你了呢。”
少年低不可闻的“恩”了一声。
乞丐欣慰的点了点头,亏他一路上啰嗦不止,才让少年能够勉强的答话。他完全不知道少年时在应付他,因为少年如果不说话的话,乞丐就会一直话说一直说,知道墨迹到死。
少年上前用脚哐哐的踹着大门,吓得乞丐心一跳一跳的。这客户王府,怎么说也跟皇上亲近,这么敲门真的好吗,这要是被人看到可怎么办好。乞丐立马找了个角落藏了起来,如果真的被那堆护院抓住,真是不死也要掉层皮。
未了开门的就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但是刚一开门看到少年,饿狼立刻变成了小绵羊一样的温顺,把身子低垂到九十度恭敬道:“恭迎小王爷回府。”少年摆了摆手,表示不在意。
这时,不光乞丐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就连骏马都歪着头看看着少年。
本以为这已经算是何少年的告别了,却未想到少年道:“让他做我的小斯吧。”
穿着仆人袍子的男子,立刻答道:“是的。”然后立刻把乞丐给迎了进来。乞丐仰着黑黝黝的笑脸看向少年。
小哥还挺有良心的。刚一靠近小哥想要感谢他一下。就看他皱着眉毛吩咐道:“先带他下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
“是,王爷。”
凶神恶煞的仆人在前方引着我出了这个小小的侧门,我向着身后那少年的身影望去,只见少年身影挺拔,一身朴素的黑袍裹着强壮有力的身体,就是这样朴素的衣着似乎也难以掩饰他身上那股与众不同的气质。
有一点清贵逼人,还有一点点的沉郁邪魅。
两种迥异的气质竟然在一个人的身影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乞丐缓缓地收回了视线,皱眉思考道:“这难道就是我命定的那个人吗?为什么心脏这么难受呢。”乞丐摸了摸胸口,百思不得其解。
那仆人领着他穿过了三处小花园,走过了蜿蜒曲折的石径,穿过了抄手游廊,游廊上都是名人字画,也有白居易的兰亭序的石碑,李白的诗句的石碑。零零总总上千块,从这里走过会有一种浓浓的书卷之气。过了抄手游廊之后终于到了传说中的,浴室。
那面容丑陋的仆人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个盆子,送到了乞丐面前,里面还有一身换洗的干净衣服。
“里面都是单间的洗浴,你拿着这个盆子上里面好好的洗,洗完之后我在领你去见王爷。”丑仆道。
乞丐点了点头,转身进了浴室。
浴室里雾气蒸腾,乞丐在里面泡了又泡。洗了又洗,然后又换上了这身干净的衣服。你还别说真是佛靠金装,乞丐换上了这身衣服,洗干净了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样子。变得更加的清秀可人,一双眼睛竟然活灵活现,一身灰色的仆人衣服,虽然略旧但是大小合适,穿在她身上一点也不显得累赘。
那丑仆没有说话,但是站的距离明显进了一点。说起话来口气也好了不少。
“王爷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吧。”
周围都是影影绰绰的荷叶,荷花,淡粉色的花苞还未放开,却已经有了动人的神态,池塘里还有一艘渔船,在荷花塘里轻轻地飘荡。像是一片树叶,又像是一弯瘦月。
少年坐在荷花池里面的一个小亭子里。亭子有一块木匾书着“观心庭”三字,笔法委婉像是一女子所书,少年倚着栏杆坐着,额头微微探了出去,不过一会功夫,少年就换了一身衣服,这是一套银色攒金绣的白色锦袍,锦袍上绣着梅花,只不过这梅花是用金仙绣的,让这件傲雪迎梅的绣袍愣是多出了一份,端庄大气,富贵荣华的奢靡感觉。少年饱满的额头象征着无限的智慧,微眯的眼睛里光华流转,挺俊的鼻梁,薄唇抿成了一条细线。据说嘴唇薄的人都是薄情种。
少年低着头,看着池塘里随着清风摇曳生姿的荷花,无端的入了迷。旁人若是看着少年也会入迷,这么一个翩翩浊世家公子,实在是让人难以拒绝。
丑仆带着乞丐,不对现在不叫乞丐了。乞丐是有名有姓的。
“吴瑛,我叫吴瑛。”
少年轻轻咦了一声,乞丐立马解释道:“只是同名同姓罢了,我是为魏国人。”吴国是有规定的,皇室姓的姓其他人应该规避,都改成相似的名字。但是在魏国就没有这样的规定了,随着边疆人口的迁移,吴这个姓在魏国已经算是大姓了。所以也没什么奇怪的。
第107章 乞丐原是真孔明()
第一百一十三章乞丐原是真孔明
少年望着荷花池笑了笑,犹如清风拂面,一股道不尽的风情。
“我以为是那吴国的公主到了我府中呢。”少年的刚刚变音,脱离了少年的青涩稚嫩的童音多了几份成年的低哑,却出奇的好听,他语调很怪似乎带着些奇怪的停顿,一句话说完。常常会让人沉浸在他说的话语中难以自拔。
凡人对此是这样的描述的,称之为王者的霸气。也有人喜欢把这称之为独特的人格魅力。不管怎么说就是一些身份特殊的的人才有的独特气质。
但是在场的两个人明显已经生出了抵抗能力,丑仆低着头神色恭敬一语不发,但是眼神却很清亮。乞丐,哦,现在人家是有名有姓的了。吴瑛这个和传说中的吴国公主同姓的男子笑眯眯的看着少年道:“在下也希望能有那个荣幸能生在帝王家,可惜得很在下出生平寒,还好早年间跟着夫子读了基本诗书。若是王爷不嫌弃,在下愿意给您做个书童。不知您一下如何?”
吴瑛这话说的很是冒失,王爷的书童那个不是千挑万选的。就连王爷的官方书童侍读都是要先经过笔试、口试、以及最后的国傅东方宇筛选,几轮下去,成千上万的少年被筛选下去,能省下的不过凡几。但无疑不是家世良好,品德非凡,有才能有学识的良家弟子。王爷的身边放的都是知根知底人,再不济也要是累世的家奴,一个不知其身世的邋遢乞丐随便说了句,我想当你的书童,便可以当了吗?
但是平乐王,瞧着满池的荷花,虽然出生于淤泥之中仍让生长的清水出芙蓉一般的清静幽雅,少年笑了笑道:“好得很,告诉国傅一声,不用再选了,我自己已经选好了。”
丑仆低首道:“国傅已经为王爷选好了侍读,王爷还是先去看一下,再做决定吧。”丑仆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瑛,目光中有一丝轻视。
平乐王却面色一沉,拍案道:“我难道连选个侍读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不是只对大哥忠心耿耿吗,怎么现在反倒管起我的事了,你去告诉他,侍读我已经选好了,不劳他费心了。”
平乐候动了怒,丑仆立刻跪在了地上再三磕头赔罪,末了,躬身退去。想来是去和某人禀报去了。
吴瑛静立在一旁,面色恬淡,沉静无波。少年平乐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道:“宠辱不惊,沉静内敛,可堪重用。”
吴瑛低首行了一礼,不卑不亢的道:“谢王爷赞誉。”
这便是魏国九皇子和吴国公主吴瑛的第一次相遇,场景是王爷府的观心亭内,九皇子初见吴国公主给了十二字的评论。“宠辱不惊,沉静内敛,可堪重用。”其后的无数个岁月里,也正是印证了九皇子是如何的独具慧眼,在茫茫人海中找了吴瑛这样的人杰,这便是史上记载得。观心庭初识。
一切都巧合的像是一处折子戏,但是,偏偏的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就这样认识了。
时年九月,魏国七大部之一的阿奇部联合其余两个部落造反,魏国朝野震荡,魏国国君急招其余三部商议,但其余三部迟迟不来,直到这是魏王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七大部之间的感情竟然如此的微薄,但是此时,魏国军队还在吴国边境,其余三部已经纠集了几千万的人马,不出三日就要进军皇都了,魏国君急的好比热锅上的蚂蚁。
朝中有人出主意,选出后宫最美的公主去和其余三部和亲,希望三部看在往日的情面上能派出援军。国君无法,是的首肯了这个提议,消息传得极快,这边刚刚下朝,后宫便响起了阵阵痛苦之声。
生在皇家的女人,多半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就在这后宫沉浸在一片沉痛的气氛中时。
平乐候已经在国君的书房外跪了一天。最后,魏国君犟不过自己的儿子,挥了挥手,算是首肯了他的提议。那剑眉星目的少年已经跪麻了腿,在宫人的扶持下站了起来,一张年轻的脸跟魏国君竟然有七分相像,只是少年的脸上多了几分勃发的英姿,全然不再是几日前的沉闷抑郁。
他道:“父皇,孩儿一定斩下他们的人头献给父皇。我堂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