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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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白色的西装小外套忽然披在沈媛的肩上。沈之恒细心地整整小外套的衣角。
沈媛看着这个永远平静冷峻的男人,忽然像找到了最后的依靠。
之恒,之恒,无论如何,她还有之恒。永远陪在身边,永远不会背叛,最为可靠的之恒。
之恒的眼角看都不看那相依偎的两人。他连一个不屑的眼神都不肯给他们,因而显示出最为彻底的无视。
“小姐。夫人有请。”沈之恒眼里只有沈媛。
杜倩柔一闪身,挡住二人的去路。
“你是谁,怎么这样无理?本小姐正在和你家小姐说话,你算是个什么东西,敢来插嘴?”
沈之恒看着她,面无表情:“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
“哦,我倒要听听,我是谁?”
“一个倒贴包养小白脸,还以为自己捡到宝的蠢蛋。”
第142章 病醒时分()
杜倩柔这一生讨厌过许多东西。肥肉片、绿颜色的菜、会随处拉便便的狗,还有穿着土气不时尚的所有穷酸样的人。但她现在终于有了最讨厌的人——沈之恒。
沈之恒却根本不屑理会她。他现在在沈家沈媛的卧房,寸步不离,因为沈媛自宴会回来就生病。
发烧,咳嗽,稀里糊涂说梦话。沈媛许多年也没有这么厉害地生病了。就好像从小到大,所有累积到一起的劳累、压抑、病痛都一起爆发出来,无法抵挡。
沈媛的嗓子因为咳嗽,都已经红肿不能说话。反复不停地发烧,令她的脑子也糊涂起来。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有时,她会把之恒当成爸爸,哭着说“对不起”;有时她会把之恒当成奇奇怪怪的故人,说着奇怪不着调的话;有时,她会把之恒当做那个死了也忘不掉的混蛋,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你知不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有时,她清醒了,就把之恒当之恒,很疲倦,很放心地说“哦,你还在这里呀”
无论她稀里糊涂说什么,沈之恒都像一座屹立不动的山一样,陪着她。听她说话,配合她演戏。用手指拂去她额上的汗水,喂她吃药,帮助她打针。
沈媛渐渐消瘦,但精神也渐渐好起来。之恒神情仍是平静冷峻,眼睛里却布满血丝。
这次生病,如此彻底,大伤元气。沈媛觉得自己因此发泄出了什么,又好像添加了什么。
她忽然看开许多。明朗了许多,懂得了许多,会取舍了许多。
安辰,一个多年不见的人。一个伤害了她的人。一个变化了许多的人。一个已经成为陌生人的人。她还在留恋什么,纠结什么呢?
该放手了吧,她不应该再次被他牵动,被他伤害。
“之恒,帮我找到艾伦,我和他有一些旧事。我要和他做一次彻底的了结。”
沈之恒深深地看了小姐一眼,“是。”
沈之恒办任何事情都是神速的。傍晚,沈媛就在一个普通大楼的小屋子里等到了安辰。
安辰仍作浓艳的妆容。衣服倒不是很齐整。看来受了一些伤。之恒请人,很不温柔。
沈媛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她的脸色还是苍白。精神萎靡。她的病并没有完全好。
安辰冷笑着,用脚勾来一把高脚椅,摆正在沈媛面前,高高在上坐在那里。沈之恒搬来一把高度中等的椅子。
“你是自己坐,还是我把你踢下来再坐?”
安辰狠狠瞪了沈之恒一眼,还是乖乖坐上正常高的椅子。
现在,安辰和沈媛面对面。在谈判中,这是一种敌对的姿态。
沈媛微微扯起嘴角:“安辰,你好啊。”
安辰哼了一声,邪魅地说:“没有你好!听说你生病,很奇怪,你怎么没有病死?”
沈之恒上前就想动手!沈媛拦住他。她冷冷看着,觉得自己好像并不伤心。
“真奇怪,明明是你甩了我,为什么你还这么恨我呢?”
安辰冷笑着没有说话。他说不出来“是你甩了我”这种话。他知道当初肯定是妈妈做了一些手脚。但他不能原谅,一句话都没有给自己解释,竟然愿意拿着一百万就跑了的陈媛。
安辰始终认为,陈媛拿他们的感情做了交易。因为当初他是真爱她,所以他的内心受到了真正的伤害。
——其实说不上谁对谁错,只能说是天意弄人。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体会不到当局者的无奈痛苦。
第143章 热血男儿要打架()
“算了,我叫你来,本来也不是为了叙旧。”沈媛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掏出一张卡。
“招商银行的。密码123456。里面有一百五十万。连房子带钱,我想还清你。”
安辰死死盯着那张卡,脸上僵硬起来。
沈媛拉过他的手,十指相触,两个人都哆嗦了一下。沈媛将卡塞到安辰手里。
“拿着吧,拿着我们就两清了。”
安辰手一缩,好像手里拿的不是存着巨款的银行卡,而是一条咬人的毒蛇!他忽然冷笑起来!
“一百五十万,您倒是真清了!怎么。之前这钱拿着烫手是吧?现在您有钱了,不缺这一丁点儿了,就立马良心发现,想还给我,撇清和我这个落魄人的关系,好问心无愧地当您的千金大小姐吧?您可真是精明,好算计!前几年这实惠也得了,现在面子也有了,所以就可以漂白做好人了?冰清玉洁,善良宽容,真他妈好的不像人呀?您为什么要做人呢?您得做仙人呀,仙人跳没一个有您玩的这么好的!!”
沈媛从来没有见过安辰这么没有形象,尖酸刻薄地咒骂她,因此很是呆了。
沈之恒上前就踹了安辰一脚!安辰不似刚才那般识相,竟红着眼和沈之恒打起来了!安辰早年也学习过拳脚,但怎会是部队出身的沈之恒对手?不一会儿就被打倒在地。偏偏他不知中了什么邪,往常那么聪明识时务的一个人,今天竟然犯犟拼命,拽着沈之恒的衣服继续打。两个男人摔倒在地,跟狗似的继续在地上翻滚抓咬,倒都是拼了命的,但却都没有了一点儿形象。
沈媛回过神来,大吃一惊,边咳嗽边说你们住手。打疯了的男人根本不听她的。
男人们闷声打,拳头击打肉体的声音令人牙酸,但两个男人都不说话,只闷声喘着粗气。
沈媛病还没有好,这么一着急,就觉得头有些晕。沈媛一下子摔倒在地上了。发出很大的声音。
两个刚才还打的难解难分的男人都顿了一顿。沈之恒看见沈媛晕倒在地,顿时虎目圆睁,一拳将安辰撂倒,扑过去抱住沈媛。
沈之恒先摸摸沈媛的额头,又去掐她的人中。安辰缓过气来,坐在地上满脸血污愣愣的看。他的眼神透露出慌张。
沈媛终究还是悠悠苏醒了。她醒来第一句话就是:“之恒,你别打安辰。”
安辰哆嗦了一下。沈之恒浑身紧绷,然后又强迫自己放松。他用一向平静无波的声音说:“是。小姐。”
沈媛精神上受了刺激,脑子还是有一点儿迷糊,就轻声喃喃说:“哦。”沈媛半眯着眼睛,又有点儿晕倒了。
沈之恒抱着沈媛走。身后的安辰忽然叫住他。安辰低着头,隐去眼中的担忧,将银行卡扔到沈之恒的脚边。提起嘴角,故意用嘲讽的口吻说道:“喂,把你们姑娘的卖身钱拿走!留着她以后养病吧!”
——安辰本来想说“留着她以后送终吧”,但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心里却一慌,竟像害怕一语成真一样,临时又改了口。
沈之恒看着坐在地上狼狈不堪的男人,眼睛泛起黑狠的光。他一脚踢开那张卡,说:“小姐打发狗的钱,不必再收回。喂,不管你是谁,以后见了小姐绕边走!胆敢再来招惹小姐,我沈之恒,必定让你生不如死!!“
第144章 该找婆家啦~~()
随着时间的消逝,沈媛的病也慢慢好了。这一日,更是精神焕发。沈夫人专门令人置办了一桌豪华的酒席,为沈媛庆祝。
期间,全员来齐,杯盏交错。
沈夫人忽然和颜悦色地说:“淑媛呀,你今年是不是快二十三了?”
“是。还差一个月。”沈媛小小的喝了一口红酒。
“哦,那也不算小了。淑媛,你该找婆家了。”
噗————
一口红酒喷的惊天动地!沈媛咳嗽的捶胸顿足。周围撤席的撤席,顺背的顺背,喂水的喂水,揉胸的揉胸。闹了个天翻地覆,沈媛总算缓过劲来。
一堆人担心地望着她。
沈夫人急急地说:“淑媛,你好点儿吗?唉,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会不小心呛到呢?”
沈媛在心底默默流泪:舅妈,我哪是不小心,我纯粹是被你吓的啊
沈媛无力的摇摇手:“舅妈,我没事了。”
沈夫人这才放下心,然后又絮絮叨叨:“哦,那咱们继续说吧。说真的,这也是舅妈的疏忽,竟还一直当你是个小孩子,没朝这方面想。幸亏上次遇到王夫人,她们几个都问我淑媛的婚期是何时,定了谁家,我这才惊觉起来。淑媛,女孩子结婚是大事”
沈夫人絮絮叨叨说了半个钟头,介绍了十家的青年才俊。沈媛越听越惊恐。
最后,沈岚风优雅地吃完饭,优雅地擦擦嘴。优雅地起身:“妈,我还有事,告辞了。”
沈夫人哦了一声。说真的,经过许多年没有沈天成的生活,沈岚风对孤儿寡母的又不错。沈夫人也因为年纪大了,渐渐看开一些事情,反而重起亲情来,不再是当初那么排斥养子了,有时甚至还会对他亲近。
这次沈夫人也是,对着沈岚风就说:“岚风呀,你认识的人多。你也多留意一些,帮淑媛找找对象。捡那些模样周正的,身体健康的,没有不良嗜好的,脾气好的,但脾气也不能太软,当然也不能太强横省的欺负淑媛,还得学历高,有情趣,家世好,不花心,年龄不大不小,还得勤奋上进,但又不能是个工作狂不顾家”沈夫人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十项,基本再也找不出来了才说:“就先这样吧,你就先捡这样的男孩子给淑媛看看,咱们淑媛这么娇贵的女孩,可不能找个配不上的!”
沈岚风点点头,忽然一脸淡然地说道:“妈,按您这个条件,我挺合适的。”
留下一堆被风化的人,某人淡然离去
沈岚风当然是开玩笑,他也将老妈的话当做工作任务,一并给办了。
天雅集团的优秀男员工们都惊悚了。当日,才貌俱全的单身汉们一个个全被叫进董事长办公室,被问道一个极八婆的问题:“你有没有隐婚?”
“你有没有女朋友?”
“你有没有身体隐患?”
“你有没有不良嗜好,譬如抽烟、喝酒、黄赌毒?”
“你脾气好不好?会不会很软弱,或者会不会强硬的打老婆?”
沈媛被逼和舅妈与表哥选出来的青年才俊们约会。青年才俊们倒都是颇有兴趣,甚至有的志在必得。毕竟,像沈媛这么财貌双全,听说脾气又很随和,不参与实际工作的宅女,又有一个疼爱她的在商界中呼风唤雨的表哥,简直就是晋身的最好途径!娶了这姑娘,直接能少奋斗三十年!
很多青年才俊摩拳擦掌,使出全身解数来追求沈家的宝贝疙瘩大小姐。
第145章 锁错门()
沈媛烦不胜烦。尤其是,当她知道罪魁祸首王夫人正是王清美的妈妈时,简直有一种自作孽不可活的触感。
沈媛对之恒说:“之恒,求你了,咱搬出去吧”
之恒不知为何,见了那些男人在沈媛周围绕绕绕就厌恶的要死,所以就立刻答应下来。
沈媛搬到了据称是本城保全最好的高级公寓里。租住了一个一百二十平的套房。这个公寓里传说卧虎藏龙,各界名流、明星、非主流艺术家和主流艺术家、富豪公子哥小姐等等应有尽有。因此不仅保全工作做得好,保密方面也毫不逊色。众人门一关,谁都不知道谁是谁。沈媛搬来住了三日了,连对门晚出早归的邻居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之恒不仅负责保护沈媛,他还是沈家实际上的大管家,沈家有什么大事都得让他帮忙。以前沈媛住在沈家,一切都好办。现在沈媛搬出来了,搬住的还不是路途遥远的外国,而是保全保密双良好的附近公寓。再说沈夫人正为沈媛临阵脱逃这件事生气,沈之恒就不好再大喇喇地寸步不离跟着沈媛了,免得沈夫人更生气,也好保存形象以后为沈媛求情。
沈媛单身住在公寓里。沈之恒有空就过来,没空就不过来,这倒让她享受到多年没有的自由。说真的,被沈之恒这么负责的人紧盯,安全是安全了,但总有一点儿压抑。现在沈媛可是彻底自由了,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再也不用维持在外人面前的小姐范儿了,还挺舒心自在的。
直到这天,沈媛起床,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再也找不出一粒米了。她饿着肚子,睡眼惺忪,穿着小熊睡衣,踢着棉布拖鞋就出去买饭。顺手一关门,才发觉自己晕头了。
——现在这个高级公寓,哪是以前单身时住的破房子,出了门就有小吃呢?而且自己的小熊睡衣里也没有钱。而且自己也没有带手机。最最重要的是,而且自己也没有带钥匙,还把门反锁了!!
沈媛蹲在地上,清醒过来真想哭。
家就在眼前,可就是回不了。
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我的门前,却偏偏没有带钥匙!!
沈媛咬着手指头,可怜巴巴吹了半天风。呜好日子过太久了,自己已经退化成一个废物了吗?
——总不能就这样脸也不洗,头发也不梳,衣冠不整地去找保全吧?简直太丢人了!可没有电话,也就不能知晓之恒什么时候来(之恒有钥匙)。沈媛东张西望想寻求帮助。如果能打个电话就好了。之恒若来到,什么都ok。这时,她看见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邻居家,门竟然是开的。
——上天在你的面前关上一扇门,必定还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