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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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副武装的陈媛坐在车里。这车子很熟悉,以前曾经坐过。不过上一次的目的地是医院,这一次的目的地却是——植物园??!!
“为什么你会带我去植物园啊?”陈媛很好奇,同时又觉得好笑。在沈之恒的保护下,出了那个束缚她已久的地方,陈媛的心情已经好了起来。
陈媛看着沈之恒,这个一脸平静的家伙正在开车。说真的,坐他的车很有安全感,因为这家伙的平静的表情很会感染人,就好像在说:放心吧,一切都已掌握手中,即使睡觉也没有关系。
陈媛甚至觉得,像沈之恒这么冷静的男人,永远都不会出车祸。
不过这也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带着一个青春妙龄的女孩子,不去风景名胜区,不去珠宝店,不去精品服饰店,不去吃大餐,不去看电影,不去逛公园。总之,一切正常的去处都不去,而是去奇怪的植物园?
但这个决定在沈之恒的眼里却是极为严谨正常的。
“因为一些可能去的地方,都有记者蹲守。”
哦,原来如此。
“而且,植物园环境幽静,又有很多美丽的花卉。我想,淑媛小姐去到,一定可以放松心情。”
陈媛连连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
于是这一次出行,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第134章 不喜欢()
大都市的植物园,因其外围的喧嚣,所以更显得内在的幽静。大片大片的植物有秩序地排列,错落有致,清香四溢。因为现在是秋天,正值菊花的盛季,万紫千红的菊花争奇斗艳。
植物园的女工作人员轻声细气地介绍各种花卉的名称与特点,有什么丹凤朝阳、白龙须、紫金铃、雪球、雨过天青好多名种,不止花姿清雅艳丽,连名字也很动听。
菊花园到了头,前面有一个飞檐斜瓦的小亭子。亭顶镂空,亭子的中间部位种着一株粗大的藤蔓植物,长长的枝条叶子从亭子顶镂空的部位钻出来,自然地斜垂而下,看上去极为新雅有趣。
陈媛看着这株绿色的藤萝植物很眼熟。工作人员注意到她的神色,于是及时介绍道:“这是一株木香,蔷薇科植物。它还有一个更为人们熟知的名字‘七里香’”
陈媛如遭雷噬。
木香,白白的花,翠绿的叶,浓郁的香气。盛开在五六月份。在那个不得不离开的地方,陈媛见识过校园木香花的最后一次芬芳。
——打住!停止!不要回忆!!
植物园工作人员还在尽职地介绍:“木香花具有非常甜美,浓郁的香气。在木香花繁盛的地方,人们会在春天的时候折取带着蓓蕾的花枝,插于瓶中,用水养着。只三五绿枝,就能满室生香。甚至连泡花枝的水都被渲染上香气。木香的花虽小,但绿叶白花,衬得极为清雅,很是耐看。不过现在木香的花期已过,只剩绿叶了。如果两位有心看花,可在明年五六月份前来”
陈媛不愿再看满是绿叶的木香,低声对沈之恒说:“咱们走吧!”
植物园的工作人员不禁吃了一惊,脱口而出:“陈小姐不喜欢木香?!”
陈媛低声说:“是。见过,但就是不喜欢。”
喜爱木香的工作人员一脸诧异。
沈之恒已经随着疾步离开的陈媛走了。
夕阳西下。天空中布满瑰丽火红的晚霞。陈媛出来逛了一下午,很累,正如无骨人一样瘫在沈之恒的车上休息。
沈之恒出去接了一个电话,才回来。
陈媛说:“是舅妈?”
沈之恒:“是。”
陈媛:“舅妈很生气吗?她会怎么惩罚我?”
沈之恒:“夫人很生气。但并没有决定处罚淑媛小姐。而且,还对我说,以后每周都可以带淑媛小姐出来两次,由我负责。”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所以陈媛觉得自己应该愉快。陈媛笑着说:“谢谢你。”
在此后的外出活动中,沈之恒真正担当起一个保镖的职责。决定目的地,规划行程,确定时间与运输方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和狗仔记者斗智斗勇。在其中数不清的战斗中,展现出其独有的谨慎、智慧、果断、狠戾,因此基本取得全胜。
当然也有狗仔手段高超,能偷偷突破沈之恒严密的防线,偷拍到一点儿什么的时候。但这时。沈之恒就会像一头被冒犯的猛兽,以猎人的机智和独行狼的凶狠将偷拍者抓到,轻则没收偷拍工具,重则暴打一顿。
——陈媛曾经有幸看到沈之恒打架。与其说打架,不如说单方面压倒性行凶。就和拍黑道电影一样,沈之恒一手刀下去,就能劈晕一个。陈媛看得直咂舌。
“你会内功?”
沈之恒笑而不语。这其实是在部队里玩单手劈石练出来的。
第135章 成为富婆()
在陈媛将大都市里奇怪的美景(来源于沈之恒奇怪的审美品位)看的差不多的时候,终于将家教训练完成,获得出席一些宴会的资格。
正如“大家做事寻常,小家做事慌张”的古训,沈夫人从来不打算将“来历算不得光明正大”陈媛的回归敲锣打鼓告知全城,那只会徒然惹出争议,甚至会因为准备不足而闹出笑话。
沈夫人要有计划性,有条不紊地让陈媛出现在众人面前。她要的是训练好的,不会出丑的,高贵而秀雅,一点点揭去神秘面纱,沉沉稳稳理所当然的陈媛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不是显得像暴发户认私生女一样突兀肤浅。
事实证明,沈夫人的策略是成功的。陈媛的出现让任何想看沈家笑话的人都挑不出错来,大家只是发出“真不愧是沈家千金大小姐”之类的感叹。
陈媛优雅的举止,得体的语言,雄厚的家世,使她成为本城口碑良好的新贵。
她现在也不叫陈媛,而是叫做“沈媛”了。“淑媛”是小名,沈夫人坚持,陈媛的父亲当年算入赘。
沈媛小姐,在本城里立住了脚跟。沈夫人随即安排沈媛去英国留学。
飞机的起落间,时间已经过去四年。沈媛在英国剑桥郡的剑桥大学混到毕业,顺利拿到学位证书。混得不高不低,就收拾行李回国。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拜会舅母。大舅沈天成早已经在两年前去世。虽然所有人都猜测表哥沈岚风会斩草除根,虐待孤儿寡母,却不想结果让所人人大跌眼镜。沈岚风并没有做出恶人举止,而是立即将产业分清。一些不动产、存款、基金、国债等稳定增值的产业被他分给沈夫人和沈媛,至少能保证二人生活奢侈富足有余。一些收益极高,风险也极大的资产则留给了他自己。沈岚风凭借自己在商业上可怕的天赋,以及过人的魄力胆识,几经拼杀,在短短两年间就赢得了翻倍的财产。
现在可谓是皆大欢喜。再也无人敢说沈岚风无情无义了;实际上,他的安排十分妥帖。使得双方都未吃亏。唯一还在嘀咕的就是沈夫人,不知为什么,她对养子就是有偏见,还是认为沈岚风占了沈家极大的便宜。
沈媛对此不置可否。既然沈夫人和沈岚风表面上还是分产不分家,她也就两边都客气地对待着。说真的,沈媛还挺看好沈岚风的,这个名义上的表哥,虽然之前很不地道,但自从她回到沈家以后,做出的事情还是很可圈可点的。沈岚风从来不制约沈媛,或者说,是从来不管她吧。总之,他对沈媛的任何行为都持旁观者态度,不赞成,不否定,不评论。如果沈媛需要帮助,在合理的范围内,都会帮。而且拜沈岚风所赐,沈媛现在家底丰厚,只要不脑袋发神经烧钱玩,大约可以平平安安富富足足用几辈子。
——这也是沈媛不用辛苦念书找工作的原因。简单来说,沈媛现在是个混吃等死的富婆。
她以为她的日子会永远这么过下去。每天自由自在,闲的发霉。被金钱和贴身完美保镖沈之恒牢牢守护着,直到哪天老的死掉。
平心而论,这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人生。但是,她想不到,那个锥心刺骨,已深深埋在心底的男子,会再次出现在她眼前
第136章 “辉”()
大隐隐于市。坐落在一幢普通大楼上的小酒吧“辉”其实是本城最好的休闲场所之一。“辉”与其他酒吧不同之处在于,所有的接待、服务生、调酒师、乐队乃至于老板都是由气质美青年组成。只招待有钱人家的女顾客。但却又绝不是色情场所,既没有mb,也没有gay。
本城富贵人家的小姐夫人,都喜欢到这里玩。在这里,她们可以享受到各种性格美男的殷勤招待、幽默调侃、温存话语、绅士风度,得到一种谈恋爱才会有的浪漫感觉。有的富贵小姐甚至因为此迷恋起酒吧人员,非要和对方双宿双飞。这时就要看对方美男的意愿了。若两厢情愿,就成就一对佳人,并将在本城的上流社会引起风波(因为一般女方家长都不会轻易同意);当然,也有不愿意的,那么就任由对方小姐哭闹撒泼抵死威胁,而不会有一丝动容。
因这两种情况都不易善了,但“辉”经过了许多波折,却依旧屹立不倒,所以明眼人就能看出“辉”的后台有多硬了。
“辉”是本城富贵少女的梦幻之地。
一天,与沈媛相交不错的清美打电话来找。沈媛依约出去,在咖啡厅里半天找不到人。忽然,沈之恒回手一抓,清美夸张的惨叫声立刻响起来。“哎呦!放手了啦!痛死人家了!”
沈之恒放开手,退到一侧。清美从沈媛的后面揉着手腕走过来。
“淑媛,你的私人贴身保镖太讨厌了啊人家只不过想在后面吓唬一下你,就被他抓得手腕差点儿废掉。”
说完,还皱着眉头意有所指瞟了一眼。
沈之恒挺立着身体,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好像没有听到。沈媛扑哧一声笑出来:“清美,你活该!”
清美嘟着嘴生气。
笑闹一阵,沈媛问道:“清美,你有什么事情叫我出来?是哪个餐厅又多了好菜色,还是又搞到什么明星的vip演唱票?”
吃喝玩乐在本城都出名的富贵闲人王清美神秘地笑道:“这你可就猜错了!”
王清美瞅瞅沈之恒,趴凑到沈媛的耳边,叽叽咕咕说了一大通。沈媛的表情没有多大变化,清美小姐却像说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一样得意洋洋。
沈媛说:“哦,你是说,‘辉’里又来了一个清新邪魅系美男,想让我陪你一起看?”
清美立即气急败坏捂住沈媛的嘴。沈媛伶俐地退后着,很没有诚意地解释:“没办法呀,不和之恒说清楚,我哪里也去不成啊所以清美你真是穿衣服洗澡多此一举”
经过艰难地协商,沈之恒终于臭着脸同意两位小姐的无理要求。驾车驶到“辉”的门口,清美居然还妄想过河拆桥,不让沈之恒进去。
“这里不招待男客啦死人脸你就在外面老实呆着吧!!”
沈之恒无视眼前螳臂挡车的女人,自顾自一步步往前走。沈媛无声叹气:“清美你不要做无用功啦”
沈之恒最终还是随两位小姐进去。
清美气鼓鼓坐下,许多看到之前争执的酒吧服务生都笑。这已经是王清美面对沈之恒的第二十八次失败。
沈媛为转移清美的注意力,说道:“清美大小姐,您刚刚给我介绍的美男呢?怎么入我眼的全是一些旧面孔?”
清美果然被转移注意力:“艾伦是‘辉’里最棒的钢琴手,他等半小时后才会出现。”
第137章 艾伦?()
黑暗的降临,展开了“辉”夜生活的序幕。
清美和沈媛都是“辉”的常客,且一个天真、一个随和,既大方不计较,也知情知趣,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总之,是“辉”中备受欢迎的娇客。这天也照旧有相熟的服务生寒暄着。
沈媛吃着甜点,喝着饮料,很是舒适随心。酒吧的阳光美男苏绿一挑眉,笑道:“小a调出好酒来,味道独特,又不会醉人,两位小姐来一杯?”
清美先咋咋呼呼答应了,沈媛先看看之恒,见他没有反对,方点点头。
小a很快调出新酒。细长的酒杯里,橙色与碧蓝的酒液盘旋交错,清冽的酒气扑鼻而来。沈媛浅浅的抿一口。
这时,灯光忽然变暗,暧昧的蓝紫色灯光微微闪烁起来。一首优美轻快,却又带着点点哀伤的曲子轻轻地流淌起来。
沈媛激灵灵打了一个寒战。
她望过去,一个挺直修长的身影静静坐在角落的钢琴旁,朦胧中看不清面目,但那旁若无人的优雅气质令人过目难忘。
清美屏住了呼吸,良久才小声说道:“看,这就是艾伦!够梦幻吧”
沈媛不理她。沈媛只呆呆,专注地望着朦胧的前方。
沈媛现在不是没有见识的女孩。富贵四年,看惯了国内外大师的现场演奏,根本不会再轻易的动容。
只是这首曲子,在她的记忆里入骨颇深。
——舞蹈房,安辰为她弹奏的修改版风吹过的街道。
时隔这么多年,沈媛从未试图回忆。但这首美丽的曲子,正如那段曾经美丽的恋情,在她的心里已经扎根。只稍微遇到适宜的环境,就疯狂滋长。
沈媛睁大眼睛,看着那朦胧的修长身影,手指慢慢用力,握紧了细长的酒杯。
——是他?还是巧合?
——她面对他,终究又无措!
一曲完毕。酒吧里的人都热烈地鼓掌。灯光调亮一些,艾伦站起身来微微躬身示意。
沈媛睁大眼。
——是他!又不是他!
清俊帅气的面容依旧,却多了成熟男人的韵味。身体也已经成长,高大挺拔,不复当年的青涩。优雅动人,头发面容都做过精心的修饰,化浓浓的眼妆,却不显俗艳,反而更衬出一股奇妙的邪魅气质。
真是如清美所说:清、雅、邪、魅。
沈媛想站起来,却突然发现双腿已经没有力气。
她想大声喊,想质问!
一个穿着打扮像个小精灵的女孩飞了上去,艾伦一把抱住她,旋了一个身卸去力道,深深地低头吻下去。
周围响起口哨声,尖叫声,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