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诺亚-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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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尔萨斯明白了,他化出兽形,让陶蔚爬到背上来,随后快速的往那边跑去。
可是才跑了没几步,眼看着巨大的菌菇近在眼前,他却忽然停住了。
“土地陷下去了。”
啥?陶蔚低头一看,他的脚边果然留下深深的印坑,妈呀,这不会是沼泽吧?
伊尔萨斯又退了回来,他在近处捡了一根长长的枯树枝,往前方地面戳了戳。看着与一般土地无二的地方,其实都是虚浮的,而那些菌菇就长在这些漂浮的泥土上。
“别过去了”陶蔚当下就怂了起来。这么诡异的地方,长出来的奇怪作物,谁敢吃啊?
伊尔萨斯却没打算放弃,他放下她,拿着树枝来回试探,一伸手就能够着那些巨大的菌伞,稍微一个用力,就把它拦腰打断了。
‘啪’一阵轻响,高大的菌伞应声而倒。
好像跟她知道的那些菌菇有点类似哦,脆生生的很容易被折断呢,陶蔚看着伊尔萨斯把那巨大的菌伞给扒拉过来。
陶蔚忍不住道:“先别下手碰它,万一有毒怎么办?”
“没事,”伊尔萨斯摇摇头,他拍了拍水桶粗的菌杆,几只粘附在表面的小虫子动了动。“这种虫子糊糊果上面也有,所以没有毒。”
陶蔚瞥一眼那几个白白胖胖的小软虫,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居然这么聪明的吗?就跟菜叶上的菜虫一样,来判断它有没有农药超标?
“那这个东西就能吃了?”说着她抬头看向那成片的巨大菌伞,原本诡异的景色,在她眼里顿时可亲起来。这都是食物啊,天上掉馅饼了有木有?
“试一试才能知道。”
伊尔萨斯谨慎地检查了整个菌伞,每个角落确认没有附着其他寄生物之后,才把它举起来。别看它个头大,这种东西都是很轻的。
有了这个收获,两人就要先找个地方准备晚上过夜了。他们顺着去往迷失丛林的那个方向,找了个山洞,说是山洞,起身就是山壁间的夹缝。
大概兽人对这些都比较擅长吧,或者他们外出都会留意曾经去过的住处,反正伊尔萨斯总能找到过夜的地方,这点真的非常可靠。
“你在部落肯定是非常受欢迎的兽人吧。”陶蔚坐在火堆前,摸着脚底板的茧子。
按理说她穿越过来也挺久了,一个多月时间,手脚都长茧了,但对部落乃至这个世界了解还是不多。
之前上山洞躲雨那段时间,大家都住的很近,也没看哪个雌性对伊尔萨斯表达过爱慕之意,也不知这里有没有女方主动追求的例子。
伊尔萨斯瞥一眼她圆润莹白的脚趾头,“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感觉你很厉害。”
陶蔚这话并不是故意赞美,而是事实,伊尔萨斯本身实力不俗,为人冷静,所以显得更强大。他从不特意去表现什么,部落里的人还是服从着他。
“一个雌性赞美兽人厉害,是求偶的意思。”他淡淡的来了一句。
不是吧?陶蔚惊呆了,她立即回想了下,自己是否有赞美过罕德鲁大叔或奇肯大爷,甚至是部落里其他帮助过自己的兽人?
“我指的是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伊尔萨斯补充了一句。
他那瘫着脸的模样,让陶蔚总感觉这是故意逗弄自己呢,但是可能吗?明明一本正经的
晚餐是鲜美的无名菌菇肉汤,他们有幸地捕捉到一只落单的哼哼兽,还是个幼崽呢,正好煮了菌汤让它先喝。
在他们的烤肉熟了之后,哼哼兽还安然无恙,两人才开始享用这锅汤。还别说,这菌伞长得个头很大,看上去有点奇怪,但味道并不怪异,重点在于它非常新鲜。
这么一片菌菇林子,采摘下来晒干了,应该非常好储存,而且极其方便携带,就是在沼泽上方不好弄到手,需要为此费费心。
不过办法是人想的,这些食物又不会长脚跑了,趁着夏日来临之前总能收回来的。
“胃好舒服”陶蔚吃得开心,菌菇肉汤里面撒了盐和葱末,滋味倍香。
扭头看向那头小哼哼兽,也挺开心的样子,便道,“你们想过把这些小幼崽圈养起来吗?”
“养起来?”伊尔萨斯跟着侧目望去,小小的哼哼兽距离长大还很久呢,他摇摇头,“没人会这么做。”
怎么听着好像有点嫌弃?那冬天来了,有只活物可以宰杀,是多么幸福的事呀。不过前提是他们得有个地方圈养,自己都没瓦片遮身,别提给牲口圈地方了。
陶蔚嘟嘟嘴,即便她已经知道糊糊果搅拌泥土可以做成很结实的墙面,但盖房子并没有那么简单。而且乌沙鲁部落为了挨近河边,每年雨季都会涨水,显然不适合在那里建屋子。
临出发之际,西蒙一家三口居然跟了过来,他们思前想后,跟齐拉姆二人做了那么多年邻居,伊尔萨斯有多靠谱,他们知晓。
而陶蔚的聪明能干,也一再的被西蒙提起,他们决定相信她,跟着她一起离开乌沙鲁部落。反正和克里夫那一伙人相处不融洽,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没这么好过。
除了西蒙一家子,闻讯而来的还有两个兽人大叔,他们是部落里众多光棍之一,想趁机去外头看看,指不定就找到雌性了呢。
如此这般,一行十几人就要出发了。伊尔萨斯早就计划好路线,他们要绕着迷失丛林的边缘,走出森林进入草原,那里是豹族部落的所在地。
第89章 89 大通铺()
此为防盗章兽人?陶蔚不解;随即想起原始人类茹毛饮血;兽人听起来似乎会吃人?她不会是被抓回来当口粮的吧?思及此不由心生警惕。
伊尔萨斯则眉头轻蹙满眼怀疑;这个雌性太奇怪了,如此漂亮娇弱居然没有被保护在部落里,反而只身一人出现在危险的迷失丛林。
再瞥一眼她白皙的皮肤,比部落里所有的雌性都娇嫩,连杂草都能弄伤她。
两人各有所思;直到石锅里的肉汤煮沸了,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还有鲜美的食物香味。
陶蔚的无脏腑不禁也跟着应和起来,她掏出口袋里红艳艳的果子;问道:“这个是什么?能吃吗?”
伊尔萨斯斜她一眼:“有毒。”
难怪长得这么漂亮,也没有鸟儿去吃这个果实,陶蔚把玩两下;然后把它扔出去。随后把眼睛放伊尔萨斯身上,外面非常危险;她必须跟着伊尔萨斯才能活下去。
“我可以跟着你吗?”
伊尔萨斯倏的抬眼直视她,雌性这样问雄性一般就是想成为伴侣的意思。伊尔萨斯没有回答;陶蔚是他见过最美丽的雌性,这一点不能否认;只是
陶蔚并不知道这一层意思;也不了解伊尔萨斯心中所想;单纯觉得自己在森林里就是一个累赘;非亲非故;人家不愿意也无可厚非。
“那么你可以帮我指明方向吗?附近最近的部落。”
伊尔萨斯点点头,兽人本就有保护雌性的义务,“我会带你回去。”
“那真是太感谢了!”
随后两人默默吃饭,陶蔚一脸纠结,肉汤虽然闻着鲜美但是没有盐,喝起来一点都不香。烤肉也是一样,吃起来如同嚼蜡索然无味!
不过出门在外,没什么可挑的,特别是在这危机四伏的森林中,能活着就不错了。
用过餐之后,陶蔚便把自己所有伤口都抹上草药,特别是被大蚊子叮咬的红肿包包,感觉是有毒性的,不碰就痒,碰了就痛!
一转头,发现伊尔萨斯正在收拾东西,这是干嘛?不会现在就回部落吧?陶蔚看看自己这身体状况,非常想建议停留两天再走!
伊尔萨斯手上拎着收拾好的简便行李,在陶蔚面前蹲下,“上来。”
这是要背她的意思?陶蔚有点迟疑,一看这冷面兽人有点不耐,便不管不顾的趴他背上,“现在是回你们部落吗?”
“嗯。”伊尔萨斯稳稳的背着她走出山洞,一手提东西,步伐矫健,看起来异常轻松。
“到你们部落需要走多少天?”
“三天。”
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感受到他强壮有力的膀臂,看他随手拨开挡路的草丛树叶,没有被伤及分毫,这就是兽人吗?
拥有和巨蛇缠斗的力量,皮肤也比较坚韧厚实?突然想起猪皮牛皮==要用点力气才能划开它们呢。
他们出发的时间大概是午后一点钟左右,伊尔萨斯脚程很快,并且中间没有停下休息,陶蔚感觉他们已经走出很远的距离了,可是还是没有离开这个丛林。
伊尔萨斯找了个小山洞安置陶蔚,自己外出捕猎,他速度非常快,莫约二十分钟就回来了,然后接着亮出爪子处理猎物。
这次的猎物是一只飞禽类,有着艳丽的羽毛,还有一只小狗般大小的兔子?
这个森林非常大,丛林茂密并且很多野兽,里面不少动植物和陶蔚认知中的非常相像,但是体型却天差地别。
陶蔚基本已经死心,也许她离开了地球,或是来到了另一个类地行星。
“你在想什么?”冷清的声音忽然打断了她的遐思。
陶蔚拿木棍拨了拨火堆,“我在想我的部落。”
伊尔萨斯不语,这个漂亮雌性和他所认识的所有雌性都不同,她很安静,没有要求什么东西或者食物,也没有因为一个小伤口咋咋呼呼,何况她身上那么多伤口。
除了一些略显奇怪的疑问
“我想我是回不去了”陶蔚长长的叹口气,继而笑道:“伊尔萨斯,说说你的部落吧。”
伊尔萨斯翻烤着食物,想了想道:“我们部落有七十二个成年兽人,三十一个雌性。”
一百来人的部落在这个时代算是不小了吧话说这时候就开始男女比例失调啦?“小孩子多么?”
“雌性多了,小孩子才会多。”
陶蔚一愣,想起在原始社会貌似女性因为有生育能力地位挺高的?“为什么雌性这么少呢?”
伊尔萨斯面无表情,道:“因为雌性生下来存活率就很低。”
兽人皮糙肉厚好养活吗陶蔚挠挠脑袋,“兽人生下来是兽吗?”
“”伊尔萨斯拒绝回答。
陶蔚不明所以,直到第二天,她才有机会目睹一下兽人是什么个姿态,原来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完全野兽化。
他们走了半个上午,在即将离开丛林的时候正面遇上了一只猛兽。
因为带着雌性,伊尔萨斯已经尽量凭借气味避开猛兽绕道走,眼前这只属于突发状况。
那是一只形似狮子的黑色生物,四肢健壮,体格巨大。锁住猎物的锐利眼神、一圈浓厚黑亮的鬃毛,无不显示着百兽之王的睥睨之姿。
陶蔚明显感觉到气氛的微妙变化,“那是狮子吗?”纯黑色的看上去就不是善类。
“是黑骨兽,你退后。”
黑骨兽?
伊尔萨斯把包裹往后一甩,紧接着,陶蔚目瞪口呆的看他耳朵向上变得尖长,嘴角露出尖利的虎牙,五指也化作锋利的爪子,重点是屁股后面还有个尾巴一甩一甩的!
这就是兽人,保持人的形态,个别部位野兽化,拥有撕碎猎物的力量。
陶蔚注视着他金黄的瞳孔,莫名觉得兽化的伊尔萨斯邪肆异常,如果说之前的蓝眸平静无波给人冷淡的印象,那么现在的金黄色则是掠夺,侵占,不论是猎物抑或这片土地。
精灵般的长耳朵,俊美如斯。
伊尔萨斯率先冲向猛兽,速度非常快,仿佛每一块肌肉都蕴含满满的爆发力。
黑骨兽示威的大吼一声,一跃而起迎上他的杀意。
他们迅速的战在一起,挥舞着同样锋利的爪子,这是一场速度与力量的较量。那只黑骨兽怒吼一声,淌着口水的尖利牙齿充满威胁,然而它咬不到伊尔萨斯,只能用自己的爪子紧紧扣住他肩膀。
陶蔚的心都纠了起来,她毫不怀疑以狮子的利爪可以轻易刺穿人的肩胛骨。但是伊尔萨斯也不是吃素的,只见他抓准这个机会在黑骨兽柔软的腹部狠狠的一爪过去。
血喷洒出来,再浓厚的皮毛也挡不住欢腾而出的红色液体。
“呼咕”黑骨狮后退几步,从喉咙发出奇怪而难受的呼吸声。
伊尔萨斯身上沾了不少血,有黑骨狮的也有他自己的。他不敢放松,慢慢靠近战败的狮子,给予猎物最后一击。撕开它的咽喉处,大量鲜血喷涌而出!
陶蔚小心脏砰砰跳不停,兽人居然能独自一人猎杀此等猛兽,看他在那剥皮拆骨,扯下最鲜美的部位,看来也没有受很大的伤。
陶蔚不知道的是伊尔萨斯被称为第一勇士,若是其他兽人,也必须三个以上联手才能战胜巨大的成年雄狮。
重点是,这种黑骨兽向来是群居的。
“你没事吧?要不要先止血?”
伊尔萨斯并不介意自己肩上的伤口,他拎起行李道:“我们要离开这里。”
“不先处理下万一伤口感染啊!”
伊尔萨斯直接扛起陶蔚,他讨厌自己身上黏黏腻腻的,不论是汗水或者血液。况且也不能保证附近没有其他黑骨兽,血腥味足以引来那些猎食者。
“喂伊尔萨斯”陶蔚被扛得难受,但是挣扎无果,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路风景变幻,直到出现河流。
思及此,趁着雨势小了些,陶蔚去河滩边上转一圈,果然就被她看到了,这东西还是挺常见的。
“陶蔚,你不了解杜妮那伙人,弄好了不会感谢你,一个弄不好就会找你拼命。”齐拉姆看她忙活,过来叹口气,在她想来,不要参与她们任何事情就好,免得惹火烧身。
陶蔚敏锐地嗅到她们曾经有过恩怨,她点点头道:“我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只是这事对我来说举手之劳,不试一试那小家伙真的要死了。”
“能救回比尔,当然是好的。”齐拉姆与杜妮看不对眼,却不会把这份厌恶转移到无辜的小兽人身上。
陶蔚用石锅把鱼腥草就水煎了一碗药,没什么药味,反而像有点像野菜汤,但异味挺重就是了。她不知道杜妮住在哪个山洞里,也不打算去找,而是这碗药端去给了兰尼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