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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水逆少女成长记-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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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墨哥哥,你放我下来……”

    ……

    许久,云墨才把叶紫放了下来。

    “云墨哥哥,你这是蓄谋已久吧,同学聚会是你组织的吧?还有,你没事跑我家去过年是什么意思?”

    “叶紫,我妈妈要给我安排相亲,我也是没办法,才组织了同学聚会,把你带到了我妈妈身边让她放心,要不然,我真的得去相亲啊。到你家去过年,是因为,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啊,让你的家人都接受了我,那我要走的路,可能会平顺一点。然后,叶兰都带男朋友回家了,你压力肯定特别大,我这是为你考虑。”云墨认真的说着。

    “那,云墨哥哥,你当初为什么会与孟恬恬在一起?”

    “那不是你希望我谈恋爱的吗?其实我和孟恬恬,从来就没在一起过,我们是一起演戏骗你的。那,我现在可以理解为,我的女孩吃醋了吗?”

    “才没有呢,你们这群骗子,还有叶兰叶青也伙同你一起骗我,太可恶了。”

    “那,叶紫,我和孟恬恬在一起的时候,你有伤心过吗?”

    “没有没有,才没有呢。”叶紫极力否认着。

    “我才不信呢,其实,我知道你当时很伤心,然后我就特别后悔骗你。”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我当然什么都知道,因为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云墨意味深长地说着。

    “所以,我在梦都的这些年,你经常也过来吗?”

    “嗯,因为你在这里。”

    叶紫有些感动。

    “叶紫,你,喜欢云墨哥哥吗?”

    叶紫看着云墨,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嗯。”

    “叶紫,你迟疑了,不行,我得想个办法,以防你反悔。要不然,明天,一起去民政局登记下。你不要找借口,我早就知道,你的户口早就从你爸妈那分离出来了,你现在单独有一个户口本。”

    “云墨哥哥,我们都还没有谈过恋爱呢,才不跟你去登记呢。再说了,明天星期天,民政局不上班的。”叶紫提醒着。

    “可是,我答应了我妈,三十岁一定会结婚的。”

    “你这不是还没到三十岁吗?凌宸哥哥也答应他爸妈二十八岁结婚,他是最后一天了才结的婚,你不急的,明年的十月十四号才是最后期限。”叶紫认真地说着。

    “好吧,反正你都是我的女孩了,跑不了了,到我满三十岁的那天,我们就去登记,这次不接受拒绝不接受借口了。放心吧,你二十八岁后的人生,会因为有我而变得不一样。”

    “连这个你都知道?好吧,都听你的。”

    “对了,叶紫,送你的白月光手链,你不是很喜欢的吗?怎么不戴呢?我可是一直戴着你编的手链啊。”云墨扬了扬手。

    “你又知道我喜欢。好吧,我就是喜欢。那你什么时候把我的书还给我?”

    “不还了,那本书对我很重要。里面有几句话,我觉得写得特别好:安静的侧脸,带点忧郁的气质,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特别符合我的气质,不过,我就在你身边,叶紫。”

    “这你也知道?”

    “没有我不知道的,谁让你是我的女孩呢?不过,以后不要再跟我提起凌宸了,差点,你就被他给骗走了,讨厌的家伙。”

    “别激动,凌宸哥哥其实很好的,他帮了我很多,是我的大恩人。好吧,我不提他就是。云墨哥哥,你可以陪我回高中校园看看吗?还有,我们都还没去看过那朵蓝色妖姬呢。”

    “嗯,等高考过后就去,你还惦记着呢?不是应该不重要了吗?我都在你面前了。”

    ……

    幸福,如期而至。

    在梦都,叶紫还是位普通的外来务工者,不同的是,她再也没有机会孤独终老,更没有倒一杯孤独,邀北风共饮的机会,她不再像一片飘零的落叶,不知去往何方,因为,她找到了家的感觉。

    二十八岁后,她的生活真正丰富多彩了起来,当然,最让她开心的是,她有一个爱她宠她尊重她会一直陪着她的丈夫,云墨,云墨出现在她二十八岁后的人生,是她从未想象过的,也许,这叫锦上添花吧。

    她没有孤独一生漂泊一生,水逆属性也依然如影随行,但,幸福,不曾迟到。

    ……

    两年后,八月,叶紫和云墨的女儿出生,唤作云初,小名糖果。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颗糖果入心甜。

第101章 云墨篇1() 
我叫云墨,对,我有一个比我晚出生几分钟的妹妹,她叫梁思柔。我们就是传说中的龙凤胎。至于为什么我姓云,而她姓梁,其实小时候,我也不明白,长大后,才偶然发现,我的爸爸姓云,而我的妈妈,她姓梁。

    据说,出生的时候,我妹妹就比我个头大,比我重,连哭声都比我响亮。有时候想想,也许,在娘胎的时候,妹妹就开始欺负我了吧。但是,早出生的那几分钟,把所有的局势都扭转过来了,在众人面前,我是哥哥,而她,只是个妹妹,爱哭闹爱使小性子的小妹妹。

    虽然,先天不给力,出生个子就小,但这并不妨碍我后天的优势,出生一个月后,我成功华丽逆袭,成为了一胖小子,远远把我那微胖的妹妹甩在了身后的几条街外。

    周岁刚过,天赋异禀的我,便学会走路,而我的妹妹,只能拖着妈妈的手,哭着追在我的后面。天生精力充沛永不知累为何物的我,只好停下来,转身回到妈妈的身边,把妹妹抢了过来,然后,开启了我和妹妹手牵手横闯小区江湖的路。

    学会走路后,迎来了我人生的第二次逆袭。从满月到一周岁,我就是个大胖子,天天吃了睡,睡醒了继续吃,不哭也不闹,是长辈们眼中标准的乖孩子,是个安静会傻笑的胖小子。而我的妹妹,爱哭爱闹,还不爱吃,所以,连走路都比我迟了整整一个月。作为天生的运动健将,在我一周岁零几个月的时候,满身的肥肉奇迹般地慢慢不见了,我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帅小伙,而我的妹妹,早已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漂亮小公主。

    至于先开口叫爸爸还是叫妈妈,我和妹妹可能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协商一致,以至于,她一开口就是“爸爸爸爸”,而我,则是先唱的“妈妈妈妈”。

    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而儿子是妈妈前世的小冤家,大抵就是这个情况吧。据说,小孩子开口最先叫的是妈妈,然而,妈妈就将要为他的成长,付出更多。爸爸喜欢抱着妹妹,因为,他喜欢女孩子,而妈妈抱着我,只是因为没有其他选择了,要不然,怎么会放着如此可爱的我的妹妹不抱,抱着我这样的傻大胖子呢?要是我,我也会选择成天抱着可爱的妹妹打转的。这样想来,妈妈真的是为我的成长付出了更多,可能,我真的是她前世的冤家吧,她善良,而我,刚好死皮赖脸地缠上了她。

    据说,男孩子天生比女孩子更不让人省心,小时候的我,有多调皮,我也不好说,据说,让一大家子的人都伤透了脑筋,甚至还殃及至隔壁的小区。不过上幼儿园后,一切都有所改观了。

    作为一名男子汉,从小,爸爸就教导我,要照顾好身边的女生。可能,女孩子都需要被男生照顾吧,所以,从幼儿园起,围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就一大堆一大堆的,实在太多,也实在照顾不过来。经过困难而慎重考虑后,我决定,照顾好妹妹就行了,毕竟,她是我认识最久的女孩,我们的交情,从娘胎就开始了……

    每次,妈妈送我和妹妹去幼儿园的时候,都会交待我,要照顾好柔柔。作为小小的男子汉,面对着漂亮妈妈的叮嘱,我每次都是特别man地告诉她:“妈妈你回去吧,柔柔就交给我了。”

    每次,幼儿园放学,妈妈过来接我和柔柔的时候,我都会告诉她:“妈妈,墨儿今天把柔柔照顾得很好。”

    每次妈妈听到我的话后,都会特别温柔地摸着我的头说:“真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所以,其实,照顾柔柔,是一件挺让人开心的事儿,然后,我就一直坚持了下去。

    慢慢地,我发现,幼儿园里,柔柔是长得最好看的女孩,而妈妈,也是所有的妈妈中,最漂亮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次妈妈接送我和柔柔的时候,我都会变得特别的自豪,特别的骄傲。

    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变得忙碌了起来,而我和柔柔,也离开了幼儿园,开始上小学了,接送上学放学的任务,很自然地,就交给了奶奶。

    小学的我和柔柔,不再是同班,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柔柔,是我的妹妹。

    在家的时候,所有人都围着柔柔转,上小学了,在学校,她还是那么的受欢迎。也许,所有人都喜欢与长得漂亮的女孩子打交道吧,不分男女,不论年龄。而我,也乐衷于围着她转。

    小学的那段时间,不问学习,只管玩得是不是开心,所以,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特别快。

    进入了初中学习,爸爸妈妈开始给我和柔柔制订一些学习计划,顺便报了不少的课外兴趣班。然后,我和柔柔也配合爸爸妈妈,开始了艰苦的学习之旅。

    经过了三年的奋斗,不负努力与天赋,我和柔柔都如愿考上了市第一中学。

    那一年的中考,也许,可以称之为我人生的第三次华丽逆袭,我以雄厚的实力,夺得了全省中考榜眼。

    相比之下,柔柔就比较的不幸了,发挥失常,刚好排名全省第十一名,刚好无缘于市第一中学的特招生。

    所谓特招生,就是市第一中学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给予的特别福利,那年是中考的前十甲,可以免费入学,前三甲,还有一笔不小的奖学金。

    也就是说,我被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高中录取了,不仅免费入学,还将获得一笔意外的数额不小的收入。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因为,按照我的天资以及努力程度,摘个状元应该是不在话下的,当然,我也不知道这样的自信,来自于什么,总之,我就是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

    面对柔柔的失利,全家人想尽了各类办法各种安慰,她还是闷闷不乐。

    虽然柔柔没能纳入市第一中学的特招生名额,但以她的成绩,没有任何悬念地被市第一中学录取了。

    想想,还是可以跟柔柔读同一所高中,还是有些莫名地开心,这样子,我还是可以毫无顾忌地围绕在她的身旁,惹那些臭男生羡慕忌妒恨了。

    没办法,天生聪明,成绩优异,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我也算是整个初中学校里的传奇性人物了。不过,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而搬去市中心北区了,还是有些小小的不舍,倒不是因为什么人,而是,去了市中心,该没地方抓鸟抓青蛙和种花草了。

    在爸爸妈妈的计划中,待我和柔柔考上市第一中学,就搬家。在得到消息后不久,我们一家人就迁入了新居,离开了郊区租住的那套有些破旧,却住得极其舒服的房子。

    市中心区,离爸爸妈妈工作的地方倒是近了,我和柔柔的乐园却在瞬间消失了。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也都是新奇的。

    我们的新家,竟然就是传说中的独栋小别墅,听爸爸妈妈说,还是在一个黄金位置。对于在郊区野惯了的我,有种叫花子住进了皇宫的感觉。不过,爸爸妈妈还真是厉害,这么漂亮的房子,还带着花园和院子的,说买就买了,说搬就搬了。

    我和柔柔花了几天时间,在附近转了转,发现,这个位置还真的是黄金位置,离我们即将要去入学的碧庭市第一中学,竟然,这么近,比上初中时上学还要近,真好,爸爸妈妈想得可真够周到。

    待我和柔柔基本熟悉周边的时候,时间也走到了快开学的时候。柔柔做出了一个令人咂舌的决定:不住新家,要到学校去寄宿。不过很奇怪,她的决定,竟然得到了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的支持。

    我不支持的原因是,如果住校,我就不知道该如何照顾她了。

    面对众人对我意见的置之不理,我依然有理有据地列出了N条住新家的优势,在众人犹豫不决之间,我有些小小的得意,然而,片刻之后,情势急转直下。

    最终的结果是:我住家,柔柔住校,且高中三年,我和她必须形同陌路,更不能让别人知晓兄妹关系。

    面对着如此残酷的决定,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柔柔开心最重要。

    从郊区搬到了市区,外婆和奶奶都大呼不习惯,最后,都赶在开学前,回到了老家的小山村里。

    爸爸妈妈平日里工作又忙,而柔柔,住学校去了。分析了下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我可能会被饿死。心一横,决定跟柔柔商量一下,我是不是也可以选择寄宿。

    听着我真诚中带着可怜的话语,柔柔斜眼给了我一个王之蔑视的犀利眼神,然后,我就没有再说下去了,灰溜溜地逃离了满载杀气的现场。

    看来,是时候,该学着做饭炒菜了。

    我这暴脾气,想着要学,便开始忙活起来了。

    在死皮赖脸地缠着妈妈示范几次后,我决定,露一手。

    然后,就这么轻易地,做饭炒菜就被我学会了,如此简单,果然,人聪明,什么都不在话下。

    又多一技傍身,我那迷一般的自信,又往上窜了窜,感觉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了。

    在离入学越来越近的这些日子里,爸爸妈妈一如既往地忙碌着,一如既往的没有时间管我和柔柔,而外婆和奶奶,也早已经回到了乡下。这个时候,便是我大展拳脚的时候,每天,我都会在柔柔的面前,变幻出不同的菜式,然后,看着柔柔满意的神情,我就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了,没有之一,是的,没错,绝版好哥哥就是我。

    开学了,一如既往地,爸爸妈妈都围着柔柔各种忙活,她要住校,要带的东西,自然很多,而我,只是过去报个名而已。看着他们好像还有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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