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袖卿风-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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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昀卿笑着摇头,“在下久居翠屏山,一直以种花养花为乐,这时日久了,天地间花花草草的气味,便能闻得一二。”
能闻得花花草草,这鼻子的嗅觉就比一般人强,梁景端恍然,怪不得沈昀卿能发现他,还故意带着他到处闲逛,拖延时间。
“沈公子,人命关天,吴天宝之案,我希望你能配合官府。”梁景端抱拳道,“当日出现在县衙的慕小姐似乎与韦虎相识,若你告知慕小姐的下落,我替梁县令感激不尽。”
“梁公子确实比梁县令更像一方县令。”沈昀卿惋惜道,“很抱歉,慕小姐的行踪我也不知道,她是我娘的贵客,若梁公子想得知有关慕小姐的所有事,可去找我娘,我想,我娘很乐意告诉梁公子。”
沈昀卿口风紧,但沈夫人更是一只老狐狸,口风更紧,梁景端见过沈夫人,心知若从沈昀卿口中问不出什么,那么沈夫人那里便不用再去问了。
“沈公子闲云野鹤,我就不打扰沈公子的雅致了。”再跟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线索,梁景端转身,带着衙差照原路返回了。
贾二牵着马过来,“公子,时候不早了。”
“是啊,天又黑了。”从答应娘的条件的那刻起,他便再也回不去了,沈昀卿抬头,望着天际渐渐暗淡的云霞,嘴上说着只有他和贾二才能明白的话。
纵身上马,马蹄踏碎一地碧草。
若是往日,踩到一些花花草草,沈昀卿必然会心疼,但今日,他的眼里已然麻木,恩情太重,稚儿何辜,这一切压得他喘不过气。
“前面那两个骑马的,给爷停下来!”一道阴柔的声音响起,接着,几个护卫拦住了沈昀卿和贾二。
沈昀卿勒住缰绳。
穿着花里胡哨的男子,正是刚出了鸾翔镇的常盛,他气喘吁吁地走向沈昀卿,“告诉爷,这往平阴县城怎么走?”边说,边甩着丝帕,还不住埋怨这路怎么这么难走,穷乡僻壤就是穷乡僻壤,连个路都不好好修一下。
贾二见常盛身边带了那么多人,还个个都是练家子,忙道,“几位往那个方向一直走,不到半个时辰便可到了。”
好香的玫瑰饼。走了一路的常盛,又累又饿,看到沈昀卿手中拿着一块玫瑰饼,便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砸向沈昀卿,“把你的玫瑰饼卖给爷,爷有的是银子,怎么,嫌不够。”
常盛为人嚣张霸道,仗着亲哥哥是济阳侯府的大管家,从来都是强买强卖,给银子算不错了,有时是看上了东西,就直接抢。
“不卖。”沈昀卿其实并不爱吃甜食,但看到慕容清染和小元礼吃得那么开心,他便很满足。
“呦,这人怕是不知道爷的厉害吧。”常盛对身边的护卫道,“兄弟们,一起上,把那些个玫瑰饼都给爷抢过来。”
“公子。”贾二劝道,“人多势众,您给他们吧。”
“也罢。”沈昀卿从贾二手里拿过剩下的玫瑰饼,将这些玫瑰饼扔给常盛,“拿去吧。”
“爷就知道,这百无一用就是书生啊,哈哈。”常盛一边笑着,一边拿起一块玫瑰饼小口小口吃了起来,味道不错,也不知是哪里的厨子做的。
跟着常盛一起来的十几个护卫,也抢着吃了起来。
很快,玫瑰饼便被他们吃得一干二净。
趁着常盛等人塞得满口都是,咀嚼着,沈昀卿策马,与贾二疾驰而去。
“公子,如此恶徒,何不?”贾二在脖子间做了一个杀的手势。
“天地万物皆有灵性,更何况是人。杀生,乃业障。”沈昀卿握紧缰绳,随后,便听到身后一阵哀嚎声,本来是给梁景端用的,梁景端没吃,倒便宜了这群宵小之徒。
贾二欲言又止。
“天黑了,她又在哪。”随着天际暗沉,沈昀卿温和的眸色却忽然猩红起来,他忙取出一颗药,吞了下去,以抑制住这心中翻滚而来的嗜血之气。
贾二见此,惊慌失措,忙跳下马,拉住了沈昀卿马上的缰绳,“公子,您该回府了。”外边的浊气太重,只有在翠屏山别院和沈府内,公子自己种下的独特的奇花,才能压下公子体内的杀戮。
否则,月上云端,戾气发作,无人能挡。
“公子,求您别再服药了。”用毒花制成的药,本身就是致命的,贾二苦心哀求,“这五年,您每去看慕容小姐一次,您就吃一次药,您的身子迟早会被这剧毒侵蚀,您还有小公子,他还这么小,您怎么忍心丢下他不管。”
“难道我就只能一生一世都困在平阴县……”沈昀卿悲凉地笑着。
贾二跪倒在地,“用不了多久,公子您就能随心所欲地出平阴县了,这世间之大,您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我娘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想要得到她想到的,而我,也跟着撒了一个谎,骗过了她。”沈昀卿苦笑,“从头到尾,我们都是假的,只有她,才是真的。”
贾二沉默,公子得此怪病,已故大公子查遍医学古籍,才发现了平阴县这最适合种奇花的地方,便带着家人在此落了脚。没有人能明白大公子对公子而言,是何等的重要,是大公子救了公子,即便夫人强烈反对,大公子也毅然带着公子回府,并说我叫沈昀旸,他是我弟弟,叫沈昀卿,我们是一家人。
所以,夫人无论要公子做什么,公子都会遵从,只因为她是大公子的亲娘。
贾二,贾二,西贝假,他的名字也是假的,贾二俯首在地,“等沈夫人大事得成,公子您也算报答了当日沈大公子对您的恩情,从此,您就不欠沈家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馒头山()
熊达驾着马车,一路赶往齐州城。
“老大,好像来的时候,我们走的不是这条路啊。”一个护卫弱弱道。
熊达瞪大了眼,一掌挥过去,“你小子怎么不早说,不知道老子东南西北分不清。”
旁边一个护卫嘻嘻笑道,“萝卜,你忘了,当年俺们老大带我们几个下山劫富济贫,顺便给你找肉吃,结果在山里来来回回兜了几圈,愣是没找到下山的路。那时,你年纪比沈公子家的小公子还小,被哥哥们抱着,一个劲得哭着喊饿。”
这个常挨熊达打的护卫,姓罗,因与萝卜的萝同音,就被戏称为萝卜,不仅个子小,还瘦弱,是熊达所有兄弟中年岁最小的,他想起往事,也是唏嘘不已,小时候他被遗弃在山脚下,是老大救活了他,在他心里,老大熊达是兄长,是父亲,他一脸无辜地看着熊达,“我以为老大现在会认路了。”看得连熊达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一晃那么多年,他是胆子大了,脾气暴躁了,但这认路和学识压根没长进。
“敢取笑老子。”熊达一脚踹向嘻嘻笑着的护卫,“回头老子跟小姐去说,让她给你卢飞找房媳妇儿,以后管管你。”
要惊动小姐,卢飞再也笑不出声了,就小姐那刻薄、小心眼的性子,找来的女子他可吃不消。
“老大,快看,那座山的外形怎么这么像馒头啊。”萝卜手指前方道。
熊达又一掌拍过去,“你小子从小就知道吃,没出息,这世上会有山叫馒头山吗。”
馒头山,挺贴切啊,萝卜小声嘀咕。
唉,方圆百里的,没个落脚的地方,连一户像模像样有院子的人家都没有,这天都快黑了,让小姐住哪里啊。熊达摸着下巴的胡须,环顾四周高山荒野,心里发愁,小姐最是怕黑了,若在候府里,整夜都是灯火不熄,可这荒郊野外,上哪里给小姐找那么多灯火。
“我听沈昀卿提过,在平阴县和长清县的交界处,有一座曼寿山,形似馒头,故而当地人也称它馒头山。”
看到慕容清染出来,熊达、卢飞等人恭敬喊道,“小姐。”
“那就是此山了。”慕容清染看着前方,馒头山夹在几座连绵群山之间,此山并不高,但在这一片平坦地形中,就显得巍峨起来。
馒头山,看着它,她倒有些饿了,“过了这山头,我们离齐州城就更近了。”
“高山出妖邪。小姐,我们还是绕路行吧。”熊达自己并不怕,但因担心慕容清染的安危,便劝道。
“这世上何来妖邪。”天色昏暗,慕容清染衣袖下的素手紧握。
“就是。”八角掀开车帘,跳了下来。
十三公子倚在车内,“夜间行路难,本公子身子虚,走不了山路。”
熊达将两盏点燃的灯笼挂在了马车前面,忽明忽暗的烛火,照在了慕容清染略带发白的唇瓣,“赶路要紧。”算着日子,那上万匹的丝绸也该快到齐州城了,与人做生意,守时守信为第一位。
行至山脚下,一户农家的憨厚农妇,拎着木桶出来,看到慕容清染等人,忙出来制止道,“几位这是要上山吗,万万去不得,这山上有吃人的妖怪啊,别去!”
“果然有妖邪作祟。”熊达停下马车。
“无上天尊渡苦厄。”八角行道礼,“有我和十三师兄在,我们会抓妖。”
“抓妖,小道士,到时是妖先抓了你们,把你们吃得只剩下骨头。”农妇惊慌道,“天黑了,妖怪出来了。你们……你们别上山。”
砰……
篱笆紧紧扣住,农妇打了水,逃似地进了茅草屋。
“小姐,我们换道吧。”熊达,卢飞等护卫被农妇的话吓得毛骨悚然,入山的人一去不回,只剩下森森白骨,这话听着就吓人。就算世上无妖怪,但吃人的,会是一个人吗。
慕容清染从马车上取下一盏灯笼,淡淡道,“把马车留下,所有人,徒步上山。”说完,对十三公子道,“公子你身子虚,不妨留在山下养伤,我们就此别过。”
想以此丢弃他,做梦,十三公子抚着胸口下了马车,“本公子现在只有同慕容小姐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没有慕容小姐的庇护,只怕本公子是走不出这平阴县。”
“但与十三公子同行,本小姐却是日夜难眠,不想无缘无故地,就被一伙来历不明的刺客杀了,白白为公子你殉葬了。”至今为止,她只知道他在家行十三,却不知他真正姓什么,若是皇室宗亲,呵呵,慕容清染倾身于十三公子面前,笑得明媚。
靠那么近做什么,十三公子从心底里害怕,一个女子对你笑是好事,但笑着那么明媚的女子,她的眼底却是冷得像冰块,这样的好事,你还敢接受吗。
“手这么冷,慕容小姐的胆子也没有像面上的那般无所不惧吧。”十三公子的大手一碰到慕容清染的素手,就被冻得抖了一下。
啪……
毫不犹豫的,一个耳光,打向十三公子的俊脸。
“毒妇。”十三公子不敢置信,不就碰她一下,不,只是刚贴上那么一点,她就动手打人,就算长得貌美,这带刺的性子也实在不敢令人恭维。
不对,她碰他多少回了,凭什么他稍微一碰到她,她就打他,太不公平了。
哼,只要他开口,什么样的美人会没有,像她这样性格的,谁稀罕碰她。
慕容清染脸上笑意散去,冷冷道,“真是不长记性。”
十三公子俊脸通红,咬牙道,“你最好求满天神佛保佑,日后别落到本公子手里。慕、容、清、染!”
“嗯,精神不错嘛,那就不用找人扶你了。”慕容清染轻轻瞥了他一眼,前面熊达、卢飞等人举着火把在为她照路,她便自己提着灯笼,走了过去,“小茴香,跟着我,别走丢了。”
只留下十三公子一个人在山脚下,各种落寞,真不管他啊,还有八角,这个小没良心的,也不想想当初是谁带他下祁山的。
第一百五十五章 山林中厉鬼()
沿途攀爬,山间多岩层,这岩层底部是淡粉色,上面却是青灰色,形成一道奇观,但慕容清染没有闲情来赏景,继续往前走。
烛火在山林中跳跃。
嗷……
几声怪异的叫喊,还有乌雀飞过的啼声,吓得八角紧紧靠在了慕容清染的身上,不会真的有吃人的妖怪吧。
越往山里面走,天色就越暗沉。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一行人来到了一个小土丘面前。
这个小土丘上面堆满了碎石片,慕容清染指着那碎石片道,“熊达,你们几个过来。”
所有的火把聚在一起,慕容清染便看清了这碎石片到底是什么,这些个怪异的石头上竟然嵌着几只外形像虫子的东西,而这些个小虫子应该是死了上千年万年了,故而才会跟石头融为一体。
“慕容姐姐,有鬼!”八角的脚上刚踩上一块硬硬的物体,低头一看,吓得他小脸惨白,竟是一块人骨,一块被啃过的人骨。
真的有吃人的妖怪!
八角啊的一声惨叫,“慕容姐姐,我们快走吧。”
“别怕,八角,邪不压正。”十三公子一把抱住八角,并满眼怒火地瞪向慕容清染,让一个孩子跟她一起走这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她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其实慕容清染自己也在害怕,怕黑,更怕死人。
但她又是好强的,就算手心发冷,她也不会吭一声。
“小姐,您别看,让属下看。”熊达举着火把,蹲下身捡起这块被啃过的人骨,在手里反复地查看,“看这齿印,不像是人所为。”人没有那么大的齿印,也咬不出那么大的齿印。
“老大,难不成真是被妖怪咬的。”萝卜颤微微道,“除了妖怪,谁会一口把人咬死,还吃得只剩下骨头。”
“不要危言耸听。”十三公子呵斥,“拿过来,本公子看看。”
十三公子一边安抚八角,一边接过熊达递过来的人骨,分析道,“这里树木不少,曾经有附近的百姓上山砍柴也是正常的,不过,此处应该是有很久没有人上山了,可能是关于山上有妖怪吃人的流言,山下的百姓就不敢上来了。看这块人骨,至少有好几年了。至于这齿印,确实不是人所为。”十三公子顿了顿,笑道,“怕是山上的野猪之类啃噬的吧。”
山上林木茂密,会出现野猪,不是不可能。
慕容清染虽没见过野猪咬人,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