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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史通-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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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班固赞曰
:石建之浣衣,此句旧作“万石君之为父浣衣”,非。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旧脱“者”字。
也。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在《自序》之后,文仍散体。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在《叙传》之后,文皆四言。范晔
改彼述名,呼之以赞。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分缀自此始。事多者则约之一有“以”字,下同。使少,理寡一作“小”。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一无“也”



字。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未,篇目相离,断绝失次。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
子显。李百药。《南、北齐史》旧脱“齐”字。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亦犹文士
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必备加击难,
则五车难尽。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一作“序”。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即《书》序、《诗》小序。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一作“入”。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峤
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爱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
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盖为史之道,
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问为者?滥觞肇迹,容或可观,累屋重架,无乃太甚。譬夫一作“如”。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班固作。《解嘲》;扬雄
作,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一有“之”字,下同。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
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唯令升干宝字。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粲。孙盛,已下,遂一作“遽”。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沈约《宋书》。之志序,萧《齐》子显《齐书》。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
其实例也。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貌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已力,异夫范依叔一作“政”,非。骏,华峤字。班习子长。攘诀
公行,不岂不也。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案皇旧作“唐”,非。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又案百药《齐书》
例云:“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其名。”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又一作“及”。《晋》、《齐》史例
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一作“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
释非理,成其偶中。所谓画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题目第十一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如“志曰丧祭从先祖”之“志”。乘。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
略为主。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一脱“魏”字,一误作“隋”。



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г坏洹4擞趾闷嫜崴祝熬删栊拢涞没胖耍创锎邮敝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一多“日”字。者谓之纪,荀、袁《汉纪》之类。



列纪或作“记”,非。传者谓之书;《前、后汉书》之类。取顺于时,斯为最也。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案吕、陆二氏,吕不韦、
陆贾。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一作“丧”。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
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
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而何氏《中兴》《晋中兴书》。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一作“篇”。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既
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顾一作“赖”非。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晋书》唐初新定,故曰《新晋》,
始以十六国主持一作“特”。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陈、卫、诸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则结定
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魏收因之,则又甚矣。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凉州牧张实、私署凉王李皓。并见《魏书》目录。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必如收意,
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一别作“一二”。
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此皆正其疆里,
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其殆侵官离局或作“扃”。
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非。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
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吕而已。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不涉霸图,谓曹。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中车府令。
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
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魏太武元太平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二帝。之时,中原秦、氐符、羌姚。赵匈刘、羯石。之代,并在魏前。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李雄。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
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旧有“遂”字。全写《禹贡》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
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旧作“係”,非。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亦作“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一
多“者”字。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者曾不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
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语见《文赋》。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无其累,
则吾未之一无“之”字。许也。



编次第十三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
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余亲。一讹作“观”。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
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代当作“赵”,高祖子。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王言。
京京房。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
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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