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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上门儿婿-第27章

小说: 上门儿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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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陆陆续续的,还有一些村里人过来参加婚礼。这些人有的在李家的院子重新整顿装修之后就来看过了,也有人是第一次来看李家的新院子。

    他们一进院子,就不禁发出了啧啧的赞叹:“哎呀!这房子太好看了!这地板,还能这样铺,这衣柜,桌椅,都要花不少银子吧。连隔壁村的地主家的房子也没有这么好看啊!”

    “玉兰啊!你可真是个有福气的,有了个这么有本事的儿婿,以后可有好日子过了!”

    “是啊是啊,咱们村可就你们家最有福气了。”

    众人不停的说着好话,李林氏和李大山笑的喜气盈盈的,一边拿了点心给大家吃,一边满脸笑容的道:“都是小俊有福气,都是小夕有本事,哈哈。”

    众人说说笑笑的,商量着婚礼的事宜,说着等会儿自己该做的事。而里间的李俊则紧张的坐在镜子前。

    他已经换上了崭新的火红嫁衣,按照习俗,这嫁衣是他自己做的。在领口和袖口处,用金线绣了一圈儿祥云的滚边,胸前和下摆则绣了富贵牡丹的图案。款式虽然简单,却做的非常合身,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有型。

    “哎呀!小俊穿上这身嫁衣可真好看!”李林氏领着一帮媳『妇』子们进来的时候,便有人大着嗓门夸开了。

    别说,虽然一个哥儿长得这样高大英俊健壮有些怪异。但李俊这外表,还真是万里挑一的好。

    看看这轮廓分明英俊帅气的脸,宽肩窄腰长腿的好身材,再配上这一身火红的嫁衣,简直『迷』死人了。若他真是个男人,只怕在场的哥儿都要被他『迷』的找不着北了。

    “是啊,小俊本来就长得很好看。”

    “哎,这嫁衣上面的图案真好看,这是用金线绣的吧,这金线我只在红袖绣坊里见过一次,一团就要卖二两银子呢!这一套嫁衣绣下来,要花多少银子啊!”有人注意到李俊嫁衣上的金线,不由惊叹的道。

    “竟然是金线,我也只是听说过有金线这东西,还没见过呢!让我好好瞧瞧……”

    “去去,这嫁衣可不能『乱』『摸』!吉时都还没到呢!”

    众人一番闹腾打趣,倒也没有忘了干正事。

    全福太太是张岩的一个堂哥的媳『妇』儿,她父母公婆俱都康健,夫夫和睦,还生了两个男孩,两个哥儿,人也是一团和气的,人缘很是不错。他满脸笑容的拿了一根棉线,开始给李俊开脸。

    他先是用棉线在李俊的脸上绞了一会儿,然后用小刀给李俊简单的修了下眉『毛』。当他拿着一盒胭脂,想要往李俊脸上抹的时候,李俊突然道:“嫂子,这胭脂我就不擦了。”

    他的相貌,擦上胭脂一定不好看。

    全福人听他这么说,跟李林氏商量了下,便道:“行,不擦就不擦。小俊不擦胭脂也好看。”

    然后,全福人又拿起木梳,开始给李俊梳头。

    他掬起李俊乌黑发亮的长发,边梳边道:“一梳梳到尾, 二梳白发齐眉, 三梳儿孙满地, 四梳四条银笋尽标齐, 五梳翁娌和顺, 六梳夫夫相敬, 七梳七哥下凡, 八梳八仙贺寿,宝鸭穿莲道外游,九梳九子连环样样有,十梳夫妻两老到白头。”

    梳完了头,他将李俊的长发梳成发髻,戴上凤冠。

    李林氏看着李俊穿着嫁衣的模样,欣慰的不由偷偷抹起了眼泪。

    幸亏是招上门儿婿,若是将儿子嫁出去,现在他该有多舍不得啊!

    迎亲的时候,李俊乘着轿子出门,去张岩家接袁夕。

    按照习俗,袁夕在进门的前一天住进了张岩家里,由李家人给他送了一个食盒,里面第一层放了衣料、红包、喜帖。第二层放了香烛、酒肉、馒头、各种糕饼点心。每个食盒里都放得满当当的。袁夕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后,在里面放了一些衣服,袜子,腰带,发饰,又由张家人送了回去。这么折腾了一番,袁夕还真有了种自己要嫁人的感觉。

    今天他早早的便起了床,倒不是不能睡懒觉,只是他太兴奋,一大早就醒了。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之后,便换上喜服,等着李俊来接他过门了。

    一直等到了快中午,李俊的轿子才过来了。

    这新娘接新郎过门儿的场面可不常见,尤其新郎还不是穷光棍儿,就更稀罕了。于是,这天整个村子里能过来的人都过来看热闹了。张岩家门前挤的里三层外三层的,简直比过节还热闹。

    众人看着新娘的轿子在张岩家门口停下,然后,早已等在门口的新郎便上了驴,领着迎亲的队伍,一路吹吹打打的绕着村子□□。

    袁夕穿的喜服的款式跟李俊真的差不多,都是领口袖口绣祥云纹金线,胸口绣富贵牡丹的大红喜服

    这身喜服也是李俊做的,袁夕收到的时候,还惊叹了一番这衣服的做工精良。

    裁剪合身,针脚细密不说,上面的图案还绣的非常精致,一看就是用了心做的。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都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换上喜服之后,袁夕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他骑在系了红布花的驴上,领着迎亲的队伍,在吹打班子的吹吹打打下,沿着村子走了一圈儿,最后又回到了张岩家对面的李家。

第41章 成亲(三)() 
李俊拉住他的手; 下了轿子; 两人便往李家院子里走去。

    李俊比袁夕还要高出十几厘米; 这身高差让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们纷纷看的啧啧称奇。

    这时;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新郎背新娘进门!”然后便惹来周围众人的起哄,大家笑哈哈的叫道:“新郎要背新娘子进门的……”

    “快; 快!”

    还有人挑衅道:“新郎别是背不动吧!”

    袁夕听着众人的起哄,对众人喊道:“谁说我背不动,我不但背的动,还能抱起来呢!”

    他说完;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把李俊横抱了起来。

    这下子; 就连李俊也吓了一跳,在他怀里忍不住锤了他一下。可惜没用什么力气,捶在身上一点儿也不疼。

    袁夕觉得他这一下; 简直就是在撒娇打情骂俏一样,心里不由乐开了花。

    “这新郎的劲儿真大!”

    “那可不; 他以前还徒手举起一个壮汉呢!”

    “这么有劲儿; 在床上一定很猛,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

    李俊听着周围的议论,只觉一张脸都要烧起来了; 不由恨恨的在袁夕胳膊上拧了一把。

    这一下是用了力的; 袁夕被拧的胳膊生疼; 却惹来了周围人更大声的哄笑。

    袁夕抱着李俊跨过火盆; 进了李家的院门; 然后便将他放了下来,两人一起走到由鲜花和喜字装点的十分漂亮的礼台前。

    边走还边有人在他们身上撒麸子,寓意有福。等到了礼台前,两人身上都已经被撒了一身的麸子。

    礼台上,主婚人已经站在那里了。

    主婚人请的是里正,里正今年四十多岁年纪,长的白白胖胖的,一般村里人办婚礼,都会请他来主婚。

    里正清咳了几声,便开始念祝词。

    “………袁氏袁夕,勤劳上进,『性』情聪敏,凭自己的努力,在县城开店赚钱,过上了好日子,正可谓是青年才俊!李氏李俊,孝顺父母,友爱乡里,是个难得的好哥儿!如今在张家村村民们的见证下,你们喜结连理,可谓是天作之合,我里正,在这里代表整个张家村,愿你们夫唱夫随,孝顺长辈,家庭和睦,早生贵子,白头偕老,永结同心!”里正大声背着祝词,说了袁夕在家乡遭灾之后,独自一人来投奔李林氏的苦涩,在李家的支持下创业的努力。又说了李俊从小是多么的坚强自立,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不惜做那么危险的工作来赚钱养家。等到如今二十五岁才成亲,是老天爷的安排,老天爷让他等袁夕这么好的夫郎。还说了两人相知相识的经过,最后还说到了李大山和李林氏养大李俊是多么的不易,这些年来为李俊『操』心,终于盼到了儿子成亲这一天,心里是多么的欣慰。小两口将来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和睦相处,不要辜负父母什么什么的,直说的李林氏不停的抹眼泪。

    袁夕以前也参加过很多次婚礼,然而,这主持人没把新娘说哭,却把丈母娘,不对,是丈母爹说的哭的稀里哗啦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主婚人说完,吉时便到了,开始了拜天地。

    “一拜天地。”

    两人一起朝着天空躬身一拜。

    “二拜高堂。”

    两人转身,向坐在太师椅上的李大山和李林氏拜了一拜。

    “好,好。”李大山和李林氏满面笑容,看着两个孩子,连连说好。

    “夫夫对拜。”

    袁夕转过身,和李俊互相拜了一拜。

    “送入洞房。”

    在众人的起哄喧闹中,一对新人被送进了洞房。

    李俊坐在床上,袁夕则手里拿着一根竹竿,有些紧张的走到李俊面前,轻轻的挑起盖头。

    只见李俊穿着大红的喜服,头上戴着一顶金冠,俊眉深目,星眸熠熠,衬得他羞红的脸颊,看起来简直『迷』死人了。

    袁夕看着他,只觉自己的心跳加速,脸上也发起烧来。

    两人脸红彤彤的模样惹来周围众人的哄笑声:“嘿嘿,你们看,新郎看新娘看的都呆住了。”

    “模样好傻……”

    “别说,新娘看起来真好看。”

    袁夕被众人一通哄笑,才回过神来。

    “小夕,该喝交杯酒了。”李大山端着放了交杯酒的托盘对袁夕道。

    “哦,哦。”袁夕拿起那两只小小的酒杯,将其中一个递到李俊手中,然后在李俊身边的床上坐下。

    两人手腕交缠,喝下了交杯酒。

    喝完交杯酒,就是闹洞房。张水生拿来了一个苹果,用绳子吊起来。张磊则笑嘻嘻的拿了两块红布,把两人的眼睛都蒙了起来。让两人一起吃一个苹果。

    这样一来,两人吃苹果的时候看不见东西,吃着吃着,就亲到了对方嘴上。

    袁夕的嘴唇擦过李俊柔软的嘴唇,只觉心猿意马,想要抱住他好好亲一亲,可周围人太多了,他只能忍耐着,先把苹果吃完,安慰自己等到晚上再说。

    之后,袁夕还被众人要求唱了歌,说了两人的罗曼史,然后众人就出去吃席了。

    李俊跟着袁夕敬了一圈儿酒,便回到了新房里,袁夕则是留下来,跟众人一起吃了席。

    袁夕今天很高兴,不过,为了防止有人给他灌酒,耽误了洞房,他今天硬是只准备了两坛子酒,给村里的男人们喝。其他的都用凉皮店研究出来的酸梅汤和果汁代替。

    众人巴拉巴拉了一番他的小气,说他连口酒都不舍得给大家喝,袁夕脸皮很厚的说自家的饮料比酒还好喝,大家尝尝就知道了。

    的确,这些果汁和酸梅汤也非常好喝,简直是夏日里的解暑神器。众人尝了之后,俱都连连称赞,也就没人去纠结有没有酒了。

    等他好不容易送走了前来参加婚礼的众人,已经是下午半场了。连忙回了新房。

    李俊坐在床上,正无聊的等着他,见他回来,眼睛便是一亮。

    “吃饱了么?”袁夕走到床边,『摸』了『摸』他的肚子,问。

    “嗯,爹么送来了点心。”李俊道。

    袁夕看着他那诱人的唇瓣一开一合的,只觉得口好渴啊!

    他突然伸出手,捧住李俊的脸,在李俊瞪大眼睛的目光中,闭上眼睛亲了上去。

    嘴唇柔软温热而有弹『性』,美味的让人舌头都酥了。袁夕又亲又『舔』,还试图撬开李俊的嘴,去吸他的舌头。然而,李俊就是不张口,他只能亲吻着李俊的嘴唇。

    这样只亲亲嘴,感觉也挺好的。

    亲了一会儿,袁夕『舔』了『舔』嘴唇,看着李俊红彤彤的俊脸,问:“小俊,接吻的时候要张嘴啊!来,我们再试一遍。”

    他嘟起嘴唇,再次凑近李俊,然而,却被李俊用手推开了脸。

    “大白天的,爹么他们待会儿还会过来呢!让他们看到怎么办?!”李俊说,然而,话还未说完,突然觉得手心被什么温软湿滑的东西□□着,不由全身一激灵。

    “你干什么啊!”

    袁夕竟然在『舔』他的手心……

    “你就让我亲亲嘛!刚才吃苹果的时候我就好想亲你,坐席的时候也一直在想,你要是怕爹他们进来,没事,我去把门反锁上!”袁夕说完,像只兔子似的跳了起来,三两步跑到门口,关门,反锁,再跳回来,动作一气呵成,快如闪电,令人咋舌。

    “好了,门锁上了,没人进来了。”他道。

    李俊直看的睁大了眼睛,还没开口,就被他扑倒了。

    袁夕如愿以偿,亲了个够。

    “小夕进门都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出来?”李林氏看着他们紧闭的房门,嘴里嘟囔着。心里却很满意,两个孩子这么黏糊,说不定过一段时间他就要抱上孙子了。啊呵呵呵呵呵……

    李林氏当即把上午采买的一个羊腰子炖了,晚饭时给他们补补。

    “小夕,多吃点这个,吃这个好。”李林氏笑眯眯的把一碗羊腰子推到袁夕面前,道。

    袁夕是吃过羊腰子的,不过,想想丈母爹让他吃羊腰子的原因,再看看那一碗冒着油花,上面还撒了些葱末的羊腰子。绕是他脸皮一向很厚,也不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爹么,那是什么?你怎么只给袁夕一个人吃?”李俊见李林氏把一碗肉都给了袁夕,不由有些奇怪。

    “那是给男人吃的,你吃肉就好。”李林氏瞪了他一眼。

    “没事,没事,这个东西哥儿也能吃。”袁夕说道,把碗里的羊腰子夹了一块放进李俊的碗里。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李俊夹起一块,尝了尝。

    这味道……怎么有点『骚』气?

    晚饭吃了半碗羊腰子,过了不久,袁夕就开始觉得全身燥的慌。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袁夕看时间不早了,便拉着李俊回了房间。

    他心里火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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