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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天子歌-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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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芝拉着明墨儿指着星空:“墨儿弟弟,星星漂亮不?“

    嗯,很漂亮。

    我帮你们回答了。

    沈丛宣目送着吃饱喝足的连风大爷三步一蹦跶离开,他的神情还是波澜不兴,淡淡地说:“好了,你没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暂时没有了。”

    他看着我,“所以之前你还是有话要和我说的?“

    “啊?没有啊,我还能有什么没和你说的。“

    沈丛宣闻言,抿嘴又是倾国倾城地一笑:“你嫁给他作夫人的时候定要请我吃酒。”

    咦?

    这是吃味了嘛?

    我举起手来,“我以后定不会被他娶了作夫人,不然的话天打五雷轰。“

    我说的话我自己都不信。

    厨房的怪老头子说的话很多都有哲理,之前他说过一句“做人呐,旗帜不要立得太早,会乌鸦嘴的。“

    我哒哒哒跑过去拉住他的胳膊,“阿宣你这么好看又心地善怜,乐于助人的人我哪里去找呀,不会随随便便就抛弃你的。”对于长得帅的人,我向来是拍马屁不嫌累的。

    他笑笑:“楚姑娘客气了。”

    等到坐上马车,他坐在我对面,一言不发,我就直勾勾的看着他,哎,这家伙长得真是好看。就可惜了是个皇帝,长得好看的皇帝在话本子里是多不受待见呐,我定要给他写一个霸气飘扬的英勇话本子,给他在南魏群众心里树立一个剽悍的魁梧形象。

    一拳打死七八个壮汉,一口喝掉九十缸上好花雕。

    我老盯着他,人的感官是极为灵敏的。我看他的眼皮微微抬了抬,睁眼看着我,缓声说:“你过来。”

    嗬,做啥,让我过去?

    我才不过去呢!明摆着没什么好事,过去的是笨蛋。

    我白了他一眼,说:“不去!掌事的你的表情看起来不怀好意。”说着,瞄瞄他的脸色,好像跟之前一样没有丝毫变化,我继续威胁。“你要是欺负我我就不在木言堂干了,让你损失好大一笔钱!”

    他居然身体一斜,用一只手托着下巴,舒服地靠在一旁半眯着眼。

    刚转过身不想再理他,就传来他懒洋洋的声音:“看来,要早点娶了你回家。”

    “你说什么?“

    “我没说什么。“

    啊——啊——

    我居然遇上什么样的人了啊!

    算了,我吃你的用你的替你干活给我发工资,我忍了!

    看看我,又笑了:“我看你和连风关系挺好?”

    汗,他还在纠结我和连风的事情?

    这个家伙怎么就这么的纠结,难道要我扑上前去抱着他的大腿,直率的抒发一下我的感情?“啊,大皇陛下阿,你多么的英俊帅气,我对你一见钟情,感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万里呀~“

    然后再舞着大红绸带跳一支铜锣鼓舞,活跃一下气氛。

    他看看我,忽然叹出一口气,起身坐到我这方来,吓得我赶紧往后退。

    呃,退到最后了,怎么办?

    想起上次在风崖道口的马车上他的不要脸,我忙往左边退,刚要往左,他的手一撑刚好拦住我的去路。

    我心下腹诽,这家伙难不成有喜欢在马车上轻薄良家少女的坏习惯?

    真是有趣。

    我回头瞪着他,壮声说:“沈公子你干嘛?”

    他径直伸手在我脸上捏了一把,说:“我真担心我自己,一个青岚不够还来一个连风,你说,你明明没什么魅力为什么还有人能喜欢?“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胸。

    突然反应过来,看着他“你刚刚是在嫌弃我吗?“

    这严厉地打击了我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尊严,我一个怒急指着外面。

    “你滚下去!”

    。

    。

    。

    。我是逗比的句号,

    感谢风潇潇逆水寒,安静的星星,寒起未追同学的推荐票。nangua612、tuilpop、雷火邪神、liuzhijie3的留言^^

第七十八话 江郎就算才尽 妹子不伤仲永() 
沈丛宣在我面前,除了初到木言堂的时候他正经了几分,现在越是熟络越是没脸没皮。我真是替南魏的万千民众捏了一把汗,有一个如此不要脸的皇帝,这南魏还能被称为““盛世“也是醉了,不知道他不见我的时候可是严肃的模样,也许我思考这时候他正襟危坐于龙床,也许他还正举着我送他的扇子带着一众太监在调戏着宫内的花姑娘。

    岁月苍苍,白云悠悠,我都老了十岁,昔日的懵懂干瘦少年现在英姿飒爽,但再过个几年也许就该是挺着大肚子的中年欧吉桑。

    欧吉桑也许有了好多的后宫,后宫再有个无数的小孩砸。

    小孩砸再学着他风流浪荡,生下无数的小小孩砸。

    哎。

    我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为什么要想这么多?

    这么多废话?

    在这夜深人静,本该蒙头睡大觉的好时光,我却在这儿受着初春的寒风神游太虚?

    是因为我快要抓破了脑袋想话本子的大纲!

    沈丛宣前脚刚刚把我送到铺子,王英后脚就派人将言书大赛的正式帖子发了过了。

    鎏金的布缎,上书蝇头小楷,将这四国言书大赛的前前后后,经历和规则说了个遍。特为四国人推崇的这个言书大赛,自我看完了这比赛规则之后,它在我心里巍峨如高山,严肃如经殿的印象就变成了一群站在一个台子上哄骗天下人,看谁胡编乱造的技能更加叼,这是一个你叼你就上的游戏。

    不限制题目,不限制方式,不限制内容,今年还特地的不限制性别。

    我心下一个愕然,你要是继续限制多好啊。

    拿起笔杆子,戳了好久,都快把笔头咬成刷把了,脑子里仍旧是一片空白。

    偶尔还会出现沈丛宣在角落扼腕叹息的画面。

    “哎,这下子南魏的脸面可往哪里搁。“

    然后下一秒就会出现那一辈子张狂不羁爱自由的沈桃。

    扯着大横幅,上书“楚歌是南魏罪人,要把她流放边疆养猴子去!''

    一直呆坐到掌灯时分。

    明芝已经睡下,奉七不知道还有没有像以往一样尽职尽责的守在院子里。

    我自觉应起身放下笔来,换个心情。

    我盘腿坐在厨房里面的柴火堆上,双眉紧皱,死死盯着手上的食谱。

    沙蒿凉皮。

    不行,今夜月寒风寒,我心也寒,不适合吃。

    酒酿圆子?

    太懒了,不想动手搓面团。

    算了,还是卤几个鹌鹑蛋吧。

    香料的味道一加热就变得的极其容易散开。

    明明是夜半,门外突然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我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进贼了?

    还是那个连风大爷?

    为什么每次一做东西就有人跑进来。。

    为什么我这个小小的院子老是有人光顾,还都是在晚上,又不是莺歌苑怡红楼,夜里脂粉味浓还灯火辉煌,桃红柳绿的七里飘香。

    灶台桌上的烛火微微一闪,门嘎吱一下子开了。明墨儿牵了奉七的衣角走了进来。

    顺着光,我看那奉七十分邋遢,满衣服沾满了泥巴。

    一旁,明墨儿的脑袋上顺着月光,一个明晃晃高肿起的包,显眼得很。

    夜半角色扮演小龙人呢?

    这是??

    怎么了啊?

    奉七惜字如金,将明墨儿牵过来,对我道:“饿了,在床上滚,又摔了。“

    ''哦。''这个说法我相信。“那,奉七你呢?“

    指着他的衣服,“满身泥?你拔萝卜去啦?!“

    他镇静的看了看自己身上,一股子泼墨风格的泥巴写意画。

    “哦,呃,那个,在院子里绊了一跤。“

    鬼才信!

    “四姐姐,你在煮什么呀?”明墨揉着眼睛在我面前晃过,问道。

    “卤水鹌鹑蛋。“我拿着漏勺从锅里掏了一个出来。“给你一个,吃吧。“

    明墨发现新大路一样,双手捧着蛋,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我,“真的能吃啊?“

    “嗯,能吃。“

    “吃了不会死?“

    “吃了不会死。“

    “真的可以吃哦?''

    我抬手按了按额,不厌其烦地“嗯”了一声。

    “吃这个蛋不会死,你吃隔壁的黑蛋蛋才会死。“

    我楚歌,纵横胡说八道界十几二十年,竟然也有想不出来段子的时候

    真是,天!妒!英!才!

    “四姐姐,你在想什么呢?”明墨儿捧着蛋蛋上前,好奇地看着我。

    “呃,想段子。”

    “就是那个劳什子比赛?”他好奇万分。

    “嗯。”

    嗯?发现有点不对,“你从哪里学的劳什子?“

    他直勾勾的看着我,啊?难道是我吗?

    “姐姐不是很会讲故事的么,你在忧愁什么?”墨儿看着我,漂亮的眼睛里洋溢着满满的崇拜之情。

    额前紧绷的一根筋“啪”地一响,嘴角抽搐数下,我无奈的叹气。

    “这次就是活生生地想不出来。“

    苍天啊,大地啊,谁来救我。

    人无完人,江郎才尽我楚歌活到二十几,从小到大,什么苦没吃过?

    最后竟然要被逼死在这个上面,没天理啊,没天理啦。

    垂头丧气地盯着灶台上冒着卤肉香气的锅,我好生郁闷啊

    鹌鹑蛋本来就小,大一点的人吃一口就没了尸骨。明墨儿啃完了鹌鹑蛋,我给他捞了一个鸡爪子。

    “四姐姐,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明墨一边啃着一鸡爪子道。

    我抬头,笑,“做梦了?什么梦?”

    “听不听?我讲给你听。”

    我点点头。

    我回头看向一直默默站在门口的奉七,“你说来看看。”

    “嗯。”明墨乖乖点头。

    听完明墨儿的梦,我一个感激涕零。

    我从未想到活到二十几被木言堂以天赋异禀是个说书的人才为借口纳入了说书女先生的行列,结果还没好好风光几天,就已经伤仲永,脑子里蹦不出来半个字儿,竟然要抄一个小屁孩的梦。

    不过明墨儿这个梦,做得是十分的好。

    这梦里,江湖恩怨,神仙情仇,玄幻争斗,一应俱全,好不热闹。

    少年不识愁滋味,做出来的梦里虚幻也是离人醉。

    我赶忙从身后柴火堆里扒拉一两支木棍在地上画起了娃娃。

    就这明墨儿的梦,我心血来潮,编好了一个能唬人的神话传说。

    一个告诫世人不要胡乱撩起衣摆随地而坐的爱情故事。

    人界始祖黄帝,作为一个传说中的帅哥哥,创人世,撑天地,先灭地狱鬼魔,后救平民于水火,十万年终神力耗尽长眠于长安黄陵。民间众人感其恩惠,于其长眠之地修筑了黄陵,以祭帝神。神界万年均派人看护,这五千年,职责轮回,轮值轮到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是个小神仙,管天庭的所有拖把,抹布和扫帚以及一切可以拿来清扫的用具,有个好听职务:司清仙子,这姑娘唤做雪岘,因为没把积水扫净,害得穆星神君的宝贝儿子摔了一跤摔傻了,被天帝罚下界看守帝陵园。

    小姑娘心宽的很,既来之则安之,在皇陵的一角上面搭了个棚子自己住,后来打扫卫生乱逛帝园的时候发现一个白泽神兽的雕像,园内无人,她便日日跑来与那雕像玩耍,还自顾自的和那只她以为长相怪异的狮子狗做起了朋友。

    是以寂寞,她把自己的小棚子迁到了雕像附近。

    日子一长,这雪岘姑娘养成了坐在这狮子狗头上“挥斥方遒“神神叨叨的坏习怪。

    离那五千年责罚还有一千五百年的时候,天降惊雷,把陵园里面的树劈了个一干二净。小姑娘凭着微弱法力,保护了她唯一的朋友,那只长相奇怪的狗头狮子。

    某一天这个狮子就变成了翩翩少年郎的模样,唤作奕华,前来与她相见。

    在这个小姑娘以为她保护了这奕华,感动了石头成了精,大呼着“天哪,我的好朋友!你竟然被我感动了!“正准备扑上去好友相见恨晚一番。

    这奕华甩脸就是一度劈头盖脸的骂,“谁让你把棚子里的厕所建在了我脑门上!老子常年失眠,好不容易睡个觉打个盹,刚睡了八千年就被你吵醒了,你大爷的给我赔!“

    雪岘惊呆。

    后来等到她慢慢的情陷下去,才发现,这丫的根本就不是那个石头雕像白泽,而是那个神界传说中死了好几十万年的黄帝!为了骗她好玩故意装作石狮子。

    奕华将嘴巴里叼着的草一把吐下,“啥玩意儿!?老子就睡了个觉,你们就说我死了?不行,我要将这毫无生气的神界搅个天翻地覆!刚好是我的性子,五万年一乐事!“

    雪岘问,“那我还未出生之前有乐事吗?“

    奕华白了他一眼,“那是百事。乐事可以看可以吃,百事只能喝,你丫太小了不懂,一边去。“

    雪岘小心翼翼,“那我的白泽狮子狗朋友呢?,帝君还给我可好?“

    奕华把桌子一掀,大怒,“人家那是貔貅!而且是我打麻将用的招财狗!你凭什么要!“

    这易怒的炎黄帝君,原名,奕华。

    神母曾赐其小名:帝黄丸。

    。

    。

    “如何?”我期待地看着明墨儿,问。

    他正在艰难地伸长了脖子咽下去第十二个鹌鹑蛋,感觉小脸儿憋得满面红噗噗。

    真是可怜没吃饱饭的孩子,姐姐以后定不让你吃粥了。

    “如何?”我又复问。

    他看着我,待到将那卤蛋全部吞下,十分郑重的点了点头,竖了一个大拇指。

    “赞!“

    我起身拍拍手,不错不错,这一次,就讲这个了。

    “好!决定了!这次不用死的很难看了!”

    “明墨儿,四姐姐高兴,再奖励你二十个鹌鹑蛋!“

    我站起身揭开装着卤水,汨汨冒着八角飘香的锅,豪情万丈,觉得眼前一片光明,一条大路通皇城。

第七十九话 打闹的比赛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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