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留在我身边-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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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
“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
里头,是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
“买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泽他们商量过,准备给你个意外一点的求婚,但我觉得那点子还是不靠谱,太浮夸,我不希望给你留下那样的印象。”
厉坤是个非常实在的男人,有一说一,他身上的赤诚劲儿鲜活热烈,甚少用花言巧语去蛊『惑』你的心。
“我想给你留个美好回忆,我不想亏待你。”厉坤说得铿锵,“迎晨,你嫁给我!我会对你好的。”
他已经完全放松下来,把控主场,进入状态。见迎晨发愣,他头轻轻一偏,冲后头发声:“你们说——答不答应!”
几十号上过国典的战士们声如洪钟海浪:“——答应!”
气场太足,迎晨没法儿『插』嘴。
她窘迫,不安,还有点害怕。
厉坤始终保持跪地的姿势,腰板笔直,举着戒指的手稳如山。她不说话,厉坤舒眉展目,不慌不『乱』的提气,再问:
“你们说——答不答应!”
情谊默契,队伍又如雷助攻:“答应!答应!答应!”
连着三声,节奏短,底气足,如惊雷鸣响,为厉坤撑腰。
迎晨低头,先是抿唇,抿不住了,笑容便一点一点绽成朵花儿。
再抬头时,她望着厉坤,眉开眼笑地说:“我嫁呀。”
三个字,一锤定音。
迎晨挑眉,主动拿过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顿时,掌声噼啪整齐,林德可激动坏了,率先吹了声长口哨。
迎晨双手张开,挑衅的神态,对他微抬下巴:“到这儿来。”
娇软的手,合成一个拥抱的形状,对厉坤说,过来。
那股俏皮又豪情的气质,看得人心晃神摇。
厉坤起身,向前两步,迎晨狡黠一笑,冲过来就往他身上一跳,厉坤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原地转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厉坤的话落在她耳朵边。
“我也是。”迎晨小声,“特别特别想。”
就这样,厉坤以一种十分符合他本人气质的方式,尚算圆满的将这求婚给补上了。他是正儿八经在部队锻炼的男人,骨子里传统正气,不似孟泽他们摇曳,他这种『性』格,求婚,就该有求婚的样子。
承诺,就该将它兑现。终此一生,为之努力。
两日后,厉坤为期半年的特殊任务总算告一段落,他带着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宫,看长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彻夜缠绵。迎晨被他折腾得腰要断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来。
厉坤趴在她身上,每一次都堵得紧紧,哑声蛊『惑』:“晨儿,给我生个孩子。”
迎晨闭眼的时候,睫『毛』微颤,像两面小扇。她没吭声,但身体陡然的机灵,出卖了她的反应,厉坤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吻着她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证:“我会对你们娘俩好的。”
第四日,两人返回杏城。
耽搁了几天,迎晨的手工店订单积压了十几个,她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去了店里。厉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门去接她吃饭。
“这个花纹还要做细一点,曲线还能拉长一点。”
“这位客户是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所以镯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滑些,不然平日怕刮着孩子。”
厉坤踏进店,就看到迎晨俯身弯腰,和一个年轻男人靠得很近。她低头说话的模样十分温柔。
“来了啊?这么快?”瞧见人,迎晨惊喜,偏头对男店员轻声:“你先做。”
说罢,她便朝厉坤走去。
“晨姐。”年轻男店员忍不住喊她:“我做好了,你晚上过来看吗?”
一听这话,厉坤的眼神顿时犀利,微眯住,盯着这人。
“我晚上不过来了,”说话的时候,迎晨一直是笑望着厉坤的,她头也没回,“设计图你发我邮箱。”
出了店,上了车,厉坤不高兴全写在了脸上。
“他谁啊?”
“啊?”迎晨顿了下,反应过来:“哦哦,是我店员啊,今年美院毕业的高材生,挺有灵气的。”
“你还去招聘了?”厉坤有点儿阴阳怪气。
“我这小店哪用得着招聘。”迎晨说:“孟哥给介绍的,是他家一亲戚的孩子。”
“孟泽怎么总干这种事呢?”
“你这么激动干吗?”迎晨眨眨眼:“他还干过什么了?”
厉坤憋屈,什么相亲对象曲以明,不全是姓孟的掺和么,他自个儿情路不顺,也犯不着专坑自己人。
迎晨倏地一笑,伸手过来捧住他的脸,“你看你,都快变酸黄瓜了。”
被戳中心事,厉坤反口咬上她的手背,不轻不重,牙齿印一整排。迎晨抽手,笑道:“痒痒痒!”
厉坤作势:“那我再咬重一点。”
“别别别,”迎晨配合演出,送上另只手,俏生生的说:“这边也留个印,咬个对称。”
厉坤没忍住,笑了起来,尾音往上:“——行啊。”
然后手绕到她后脑勺,重力一按,把人往自己身上压,同时手使坏,把连衣裙轻轻一扯,v型的领口往下,大半酥胸都『露』了出来。
厉坤埋头上去,两唇一吸,白皙的皮肤很快就起了个鲜红的小草莓。
迎晨脸红心跳,推开他脑袋,不怎么硬气的低骂:“流氓。”
厉坤笑得痞坏,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角。迎晨一怔,觉得这画面甚是养眼,冲动化作行动,也学他刚才的动作,每个步骤都重复还回去。
厉坤今天穿的是简单纯『色』白t,领口更好扒拉,迎晨凑上去,闻着清淡的男人香,一个激动就下了重口。
“嘶——”厉坤疼得音儿都变调了:“你来真的啊!”
一排牙印又深又红,迎晨满怀歉意:“我给你『舔』『舔』。”然后真伸出舌尖,围着轮廓抵了一圈。
“……”
厉坤总算明白,什么叫给一巴掌又给颗糖了。
两人的晚饭吃的是泰国菜,吃完后,夜幕初升,两人把车停在饭店,手挽手压马路。
“昨天我爸还问,咱俩是不是真不办酒席了。”迎晨闲聊,“我说不办啦,老头儿还有点不高兴呢。”
厉坤说:“我尊重你的意见。”
“一切从简,弄这事儿可费神。”迎晨问:“你假期是够的?”
“够。”厉坤:“机票定好了吗?”
“机票和酒店都定了。”迎晨美滋滋的侧头看他,“怕不怕我把你卖去马尔代夫?”
“你卖。”厉坤无所谓:“卖了我你就成寡『妇』了。”
迎晨嘻嘻笑,“舍不得。”
“小孩儿。”厉坤嘴角弯着,伸手将她落在衣领间的头发给撩了出来,平平顺顺洒在肩上。
发香淡淡,扑了他满鼻。闹市街头,车来人往,踩着光圈灯影,他们如同大街上每一对平凡的爱人一般,有商有量,温柔和气,把油盐酱醋的桩桩小事,通通落在了生活里。
往日横竖曲折,撕心闹腾,都如烟火激烈绽放,而后归于平静。所闻所见所感,全是人间最真实的烟火气。
或许还有众多不如人意的细节,但,
厉坤看着身边的姑娘,从她十八岁,到如今二十八岁。十年,生死一梦,美梦成真。他暗暗发誓,从此以后,都万事以她为重。
“迎晨。”
“嗯?”
厉坤神『色』缱绻,用最平静的语气悄然许下承诺:“留在我身边,咱俩以后好好过。”
迎晨微怔,目光落入他的眼睛里,满心满眼,全是彼此。
她绽开一朵微笑,顺承答应:“好啊,一百年不嫌短,一辈子我也不嫌长。”
俏皮明艳的模样儿,看得厉坤心口狂动。
两人握着的手,越来越紧,脉搏渐渐归于统一,心随你动。
请你留在我身边。
当然。
我一定会留在你身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月,厉哥和小晨的故事,就陪大家到这儿了。他们历经波折,会有一个美好明天的。你们在连载期间的追文,是对这小两口的最大支持,谢谢老板们了!
第68章 唐其琛番外 一()
订阅未满50%看不到更新; 36h后替换。 厉坤把孟泽送回家后,打道回了队里。
银月姣白。
训练场上; 他一个人攀着单杠做引体。
厉坤大气不喘,心里默默计数; “……299; 300。”
然后跳下来,抡着膀子活动筋骨; 嫌热; 上身的短袖给脱了,腹肌的纹理处隐隐冒汗。
“厉哥。”宿舍楼方向奔来一道身影,林德瘦高,晒得黝黑,脸蛋跟半生不熟的红薯似的。
“真是你啊; 还以为看花眼了呢。”林德站定,『摸』着脑袋嘿嘿笑; “我刚站完岗。你没回家休息?哦,对了; 我刚从食堂打了俩馒头; 你吃不?”
厉坤推回递到面前的铁饭盒,“不用。”然后边穿衣服边说:“后天就开会了; 我这两天都住队里,有些注意事项再给你们讲解一遍。”
林德跟他并排走; 塞了一嘴的馒头; 含糊道:“哥; 你才从阿富汗回,就又有任务压下来,也别太累,注意身体。”
厉坤拍了把他脑袋,“馒头屑都喷我脸上了,跟你说过多少回,吃东西的时候不许说话。”
林德顿时张大嘴,把剩下的馒头全都吃下去,然后双脚一并,敬了个军礼,“是!”
但姿态没维持几秒。
林德憋不住,“噗呲”一声,把馒头全喷了出来。
他愁眉苦脸,“报、报告,馒头太多,咽不下去。”
厉坤笑着轻踹了他一脚,“得了,吃吧。”
林德四年前分到他队里,农村来的孩子淳朴,家里穷,吃食不够,所以瘦得慌,这四年,厉坤手把手地带,把他们这帮小兵崽子,培养得也能独当一面。
厉坤看着林德,当年的瘦瓜娃子,已经身姿挺拔,黝黑结实。
他分了心,踩着月『色』,走的是正步。
突然,厉坤没来由地问了句:“你到我这儿的时候,多大来着?”
林德:“十八岁!”
厉坤愣了半秒,然后低头敛神,毫无预兆地想起了另一张脸。
谁的十八岁都年轻,鲜活,嚣张。
只是那个人,所有元素里,多了一份她自个儿的气质。
长得是真美,行事也是真泼辣。
敢从两米高的土砖墙上偷爬出来。
敢跑去部队,直接上大名,说:“我来找你啦!”
厉坤没好脸子:“你找我干嘛?”
“我想见你呀!”
“别闹。”
“我要真闹,就不会来找你。”她眼神娇娇俏俏,“那我就会直接亲你啦。”
“……”
“哈哈哈我骗你的,我不会亲你,等我追到你,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