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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头条绯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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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嚓。”正当沙皮狗英俊胡思乱想的时候,开锁的声音传入它的耳中,让它一下子跳起来,随即摇晃着尾巴冲了出去:“主人、主母你们回……啊?主母他怎么了?”

    英俊瞪大眼睛看着满身鲜血的闻人雒,整只狗都有些摇摇欲坠。

    “这不是我的血。”闻人雒一看就知道英俊在想什么,虽然被误会了的,暗示心里却并没有觉得不满,反而觉得这种被人担心的感觉挺不错的。哦,对了,不是人,是狗。

    “我帮你洗吧?雒雒。”贺明聿看着闻人雒解开衣服纽扣的样子道。

    闻人雒转头看了他一眼,压下内心流转的心思:“呵呵。”

    摸了摸鼻子,贺明聿自然是明白了闻人雒的拒绝,心里暗暗可惜丢失了一个可以趁机上下其手吃豆腐的机会,低头就看见英俊皱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看着自己。若是以往,见到沙皮狗特有的“表情”,他怎么都得乐一乐,但是现在嘛……

    “英俊,去把外面的人搬进来。”

    听到贺明聿的话,英俊应了一声正准备行动,突然僵直了身体——这威压……它抬头,小心翼翼地看向贺明聿,声音也带着试探:“主……主人?是您吗?”

    贺明聿并没有回答英俊的话,但是却漫不经心地看了英俊一眼,就这一眼,已经足够让英俊全身的短毛都竖起来……

    “贺明聿,你有睡衣吗?”闻人雒的声音从浴室里隐隐约约传来。

    “雒雒你等着我马上找给你。”

    看着贺明聿看似优雅实则似乎带上了几分欢脱的背影,英俊将差点要冲出嗓子的那个词儿给咽了回去——错觉,一定是错觉。

    ······

    “雒雒,不好意思,我这儿还没有你的睡衣,只好委屈你先穿我的了!”贺明聿的话说得十分的诚恳——当然,如果忽略他总是忘浴室里面飘的眼神儿就更有说服力了。

    闻人雒也不觉有疑,毕竟这儿也是他第一次来,只是当他从那门的缝隙接过来的“睡衣”后,却黑了脸:“……你睡觉从来都是不穿裤子的吗?”他手上拿着的只有一件真丝衬衫好吧?还是贺明聿忘记拿了?

    “咳,”刚刚借着那点儿缝隙看了看还留有些许暧昧红痕的皮肤,贺明聿现在两只眼睛都有点儿冒红光,但是声音却正儿八经的听不出一点儿异样,“是这样的雒雒,我的裤子都太长了而且腰很大,你穿着不方便。而且……这衣服应该也挺长的,我穿着都要到胯骨。”

    谁知道,听了贺明聿的“解释”之后,闻人雒的脸色更黑了——你穿着只是到胯骨,我穿着都要到大腿中部了好么!你这是暗中嘲笑我的身高吗?!

    虽然脸色不爽,但是闻人雒却没有打算真的不穿——总比光着好——因此破罐子破摔地将这件对他来说大的出奇的衬衫套在了身上。

    “吓!你怎么在这里?”闻人雒刚打开热气腾腾的浴室门,就看见某个天王正像雕塑一样站在门外。

    “我,咳,我也打算冲一下。”贺明聿的目光从闻人雒那湿漉漉的头发、水润软嫩的脸蛋、因为领子过大而隐约露出的圆润肩头,再到宽大衬衫下那两条修长的双腿……

    呵呵,突然觉得鼻子痒痒的肿么破?

    闻人雒看着贺明聿带着几分落荒而逃地样子冲进浴室,随即哗啦啦的水声便响起,于是咽下了到喉咙里的话,走到客厅,正看到英俊就像是一张纸一样趴在地毯上“呼哧呼哧”直喘气。

    “你怎么……咦,是你搬进来的?”闻人雒正疑惑呢,突然鼻尖嗅到血腥味儿,然后目光便落到了沙发上某个“血人”身上。

    “是、是啊,可累死我了。”英俊脑袋一歪,舌头一吐。

    闻人雒怀疑的看了看对方那不过几十厘米长的“身高”,再看了看沙发上某人一米七几的身高:“呵,真是辛苦你了。”

    英俊动了动耳朵,想说自己其实不是因为身高差累,而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但是想到之前贺明聿的那个眼神,它就决定还是闭嘴好了——它这张破嘴到时候说得太多要是泄露了天机怎么破?

    闻人雒并不知道英俊心里转过的各种念头,他走到沙发边上,看着那个昏迷着的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捏住了对方的鼻子。

    十秒。

    二十秒。

    四十秒。

    一分半钟。

    “……放!放手憋死我了!”伴随着大喘气,某人就像是脱水的鱼一样张大嘴巴,“张牙舞爪”地醒过来。

    “……我还以为你死了呢,”闻人雒看着这个身上散发着浓重血腥气的少年,“井溪。”

第18章 所谓深情的面具() 
井溪看着对面坐着的两人一犬,只感觉自己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贺明聿和闻人雒也就算了,为什么连这只狗都要比自己强啊?

    “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用这样的方式见面。”《国民偶像》已经又进行了两轮,这周末就是最后的角逐,没想到本应该为冲刺冠军做准备的井溪会在半夜来医院溜达。

    “是、是啊。”井溪干巴巴地笑着,然后目光在接触到贺明聿的时候,身体又抖了一下。

    “……你在害怕?为什么?”闻人雒注意到井溪的变化,有些不解,随即想到上次对方似乎也有些异常,“说起来,你不是贺天王的粉丝吗?”他以为是上次真的是因为井溪打扮不方便不想在偶像面前丢脸所以才没有接近,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

    听到闻人雒的话语,井溪有些惊讶:“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啊,没什么,只是贺天王身上的气场太大,我等小虾米实在是有点儿hold不住。”井溪顾左右而言他。

    “哦,原来是因为见到偶像太紧张吗?我还以为……你是看到了什么天敌呢。”闻人雒眯了眯眼,也不打算打破砂锅问到底。但他轻飘飘的话却让井溪一下子僵硬了。

    “他怎么能不害怕?见到本犬,所有的小猫妖崽子都得退避三舍汪!”沙皮狗英俊扬起下巴道。

    “你才是猫妖!你全家都是猫妖!愚蠢的汪星人,我可是大名鼎鼎的腓腓!”闻人雒本来没弄明白英俊说了些什么,结果见一向性格温和的井溪突然大声反驳,一下子愣住了:“……狒狒?菲菲?”而他话音未落,刚刚还坐在对面的井溪突然发出“嘭”的一声轻响,随即在闻人雒惊愣的眼神中变成了一只……动物?

    形状像狸,却长着白尾巴,脖子上有鬃毛……

    这分明就像是一只猫嘛!

    见自己露出了原形,井溪也不敢再糊弄人,抱着尾巴破罐子破摔:“……不是菲菲也不是狒狒,是左月右非的腓腓。”

    《山海经·卷五·中山经》中有记载——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榖,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腓腓,养之可以已忧。

    这说的,就是腓腓。

    ······

    作为一名外来者,闻人雒完全不知道《山海经》是什么书籍,不过当他得知腓腓是存在于上古时期传说中的异兽的时候,看向井溪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既然你那么强大,为什么还要做这些事?”闻人雒很不理解。

    要知道,在中土大陆,体型之间的转变是非常困难的,一般用魔法伪装也只能做到相似外形的转换——比如说精灵用魔法遮挡住自己的尖耳朵伪装成人类。而两个根本不具有任何相似之处——比如说矮人和大角鹿——是根本不可能相互变化的。

    除非魔力达到圣者的级别。

    而在中土大陆,每个种族达到圣者的,也不过屈指可数,加起来甚至没有十个。

    因此,闻人雒下意识地就认为能够转换形态的井溪法力高强。

    结果闻人雒却发现井溪诧异地看了自己一眼:“我强大?我很弱小好嘛,正是因为弱小所以我才想要当明星呀。”

    从井溪的叙述中,闻人雒才明白,原来虽然现在的世界已经缺乏了灵气——闻人雒觉得或许就是魔法力或者自然之力——但是却又有另一种可以代替的存在。

    那就是“信仰力”。

    最直观地说,人类喜欢一个人、崇拜一个人,那个被其崇拜喜欢的人就会得到信仰力,而像是井溪他们,就可以利用信仰力来修炼。

    井溪是腓腓,却并不是上古时期的那个异兽,只是有腓腓的血脉。而且虽然“上古异兽”这个称呼听起来高大上,但是那么多的异兽之中,腓腓更多的是作为高级宠物而存在的。也就是说,腓腓本身没有什么实力,最适合的就是被人给养着。

    而如果放在这灵气匮乏的世界,那就不是适合“养着”,而是适合“吸收”了——没错,腓腓虽然实力比较弱,可那也是灵物,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这样的情况自然对井溪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他在能够化成人形之后,就报名参加了《国民偶像》——这也是他们很多异兽、妖兽和其他存在的众多选择之一。

    没有比成为明星能够获得更多的瞩目和信仰力的了。

    而且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想必那些想要下黑手的也会忌惮一二的。

    没办法,作为上古洪荒时期的“高级宠物”,腓腓不仅实力渣渣,而且性格也软得很。

    这也是为什么他在被曾经的闻人雒针锋相对的时候,也没有暴跳如雷或者心生怨恨。除了“你这个l不喜欢和人争斗的原因。

    当然,后来黏糊闻人雒纯粹是因为闻人雒别贺明聿“破身”之后,他闻到了那让他心生亲近的中源之体的气息,想要蹭点儿“气”罢了。

    井溪说完后,低着头不敢去看闻人雒,生怕看到对方失望的眼神。

    闻人雒却根本没有将井溪靠近自己的举动放在心上。

    “既然你可以依靠人类的信仰修炼,为什么晚上又会出现在医院?”

    贺明聿的问话让井溪正在舔毛的动作顿了顿,他抖了抖自己的耳朵,正要说话,闻人雒却开口了:“是为了这个吊坠里面的力量吧?是灵力?”

    见井溪一副被说中的样子,闻人雒看向吊坠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火/热——他被吸引是因为感受到了这吊坠里面浓郁的魔力,但在井溪感受的话,估计就是灵力。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灵力和魔力从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而之前听他们说,虽然这世界上灵气少,可是,这些个灵异鬼神可不少,而且,他或许也可以通过像是井溪的方式去吸收信仰力……

    这么一来,他突然觉得自己不仅仅有贺明聿一个选择,恢复原本的实力也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了!

    似乎是觉察到自己要被“抛弃”了,贺明聿看清闻人雒手上吊坠的款式,道:“……这个吊坠,原本是属于菲菲姐的,只不过菲菲姐过世之后,楚天华为了纪念亡妻,因此便一直挂在脖子上。”

    “不是为了纪念!是为了囚禁!”女声的悲鸣的女声突然在在场所有人的脑海之中响起,闻人雒惊愣之下立即看向手中的吊坠,却见那质地圆润光滑饱满的翡翠突兀地布满了细小的裂纹。

    而一缕缕黑气也从那裂纹之处源源不断地冒出来……

    “快扔了它!”贺明聿眼神一凝,直接拍掉闻人雒手心的翡翠吊坠,同时将闻人雒拉进怀里,神情戒备。

    “你有办法消灭吗?”闻人雒低声问从沙发上连滚带爬跑到自己身边的腓腓井溪。

    “我、我哪里办法啊?”井溪连尾巴都僵直了。

    “可是你之前不是有那个金光吗?”

    “……那是符咒,可我身上就只有那么一张而已。”井溪可怜巴巴道看,那东西好贵的,他现在还不是大明星,根本就买不起太多啊。

    闻人雒听闻简直要气笑了——身上就只带一张符咒就敢往怨灵面前闯?他突然明白为什么腓腓这种上古异兽更多的是作为“高级宠物”的身份了。实力不济是一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太傻白甜了!

    好在他之前已经恢复了几分魔力,刚才又趁机吸收了一些力量,如果奋力一击大概……

    “等等。”手背上温热的触感压住了闻人雒的举动,贺明聿道,“你看。”

    闻人雒循声望去,却原来那丝丝缕缕似乎无穷无尽的黑气已经不再增加,而那聚集起来的黑气也不是像在医院那样狰狞,反而渐渐凝实,变成了一个……中年妇女的形象?

    如果忽略那流血的七窍和还在冒黑烟的印堂,这就像是一个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三十多岁的妇女。

    “……菲菲姐。”贺明聿站了起来,他神色复杂地看着对方。

    ······

    田菲菲虽然和楚天华有十年的恋爱长跑,但实际上她并不是楚天华的第一任妻子。

    楚天华的第一任妻子是他的初恋,典型的校园恋情,大概因为少年人冲动,他们早早地尝了禁果,最后只能休学并奉子成婚。

    那个时候的楚天华才刚满十八岁,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自然没法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他的妻子却是一个富豪娇娇女,因此那一段婚姻只持续了一年,而后便以孩子归女方抚养画下了终止符。

    楚天华没能获得抚养权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家贫,因此离婚之后,他便打算闯荡挣钱,因为自己帅气的外表,瞄准了娱乐圈这一块。

    那个时候的楚天华虽然外貌出色,可除此以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此一直都徘徊在跑龙套的地位。不过虽然戏份没多少,但他认识的人却不少,而且他也很有女人缘,因此很快便和当红艺人相恋。

    只不过,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的楚天华自然比不过高富帅,所以女方在谈了一段纯纯的恋爱之后,便以为受不了彼此之间的差距而直接和他说了分手,转投另一个富二代的怀抱了。

    而田菲菲,正好是那个女方的闺蜜。

    田菲菲此时已经是颇为有名的小说家和编剧了,不过因为自己外貌的原因,根本没有男人缘。因此她也没有对楚天华生什么心思,只是觉得自己好友的这种行为有点儿过,而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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