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动物附了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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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音刚刚落下,他就感觉到手里蚂蚁的反抗力量大了几分。紧接着,一只远比普通蚂蚁大上好几个个头的蚂蚁钻了出来。
那只个头最小的黄蚂蚁,但是现在经过喂食后,差不多有一般的黑蚂蚁大小了。
这实在是太神奇了,他没想过效果竟然这么立竿见影。
“我去,这也太夸张了吧?这血能到底是什么东西,除了治疗之外,竟然还有这种效果,这也太神奇了。”
唐宋就像发现了天大秘密,心中激动不已,他确定,自己是真的碰到奇遇了,竟然可以收集血能,使动物进化。
不过就那一下子,他收集到的血能直接下降了整整一个单位,相比起杀死蚂蚁收集到的血能,多了一百倍。
找了个小塑料盒,唐宋将蚂蚁关在里面,并在里面放了几粒饭粒。
接着又继续杀怪。
等他差不多把屋子里能看到的小怪物杀死之后,血能总量已经超过了40单位。
当再次停下,时间已经超过夜里两点,然而,在他看到塑料盒里的蚂蚁之后,他不由得变得目瞪口呆。
“这,这还是蚂蚁吗?”
只见眼前差不多拇指大小的饭粒,此刻已经全没了,角落里,一直黄蚂蚁安静的矗立一旁,如果不是他亲自放的饭粒,他不会相信,那么小的一直蚂蚁,竟然在短时间内吃掉了那么大的一块食物,竟然还没撑死。
看着蚂蚁的个头与体位,尼玛,这已经成长为蚁王了吧!
小时候在农村玩蚂蚁,其中就有一种蚂蚁,身体明显比其他蚂蚁要强壮,身体也要大数圈,颜『色』也更加深邃。
看着塑料盒子里的小怪物,唐宋毫不怀疑,这小家伙绝对能秒杀一般的蚁王,毕竟,这是他利用血能进化而来的。
看着这只强壮得不像话的蚁王,唐宋眼里直冒绿光。
“如果,我再给他注入一单位血能,他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它获得更多单位的血能,又会是怎样呢?”
想到这里,唐宋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第三章 好大一波怪物()
“发现一级蚁王一只,你目前拥有的血能总量,可以喂食蚁王,是否进行喂食?”说做就做,唐宋毫不犹豫的向蚁王喂食。
“一级蚁王?”唐宋心里掠过一丝疑虑,喂食一次的普通蚂蚁可以成长为一级蚁王,那么二次喂食,甚至多次喂食之后呢?
蚁王又会成长到什么程度?会不会成为电视剧中妖怪一般的存在?
这个问题唐宋不敢想,不过照现在的程度看来,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看着塑料盒里明显比之前大一圈的蚁王,唐宋眼里闪过一丝欣喜,多么牛『逼』的能力,这是要让我吊打高富帅,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节奏啊!
现在的蚁王大约有蜜蜂大小,在普通人眼里是微不足道,但是在蚂蚁这个群体中,它却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
在它成长为二级蚁王后,唐宋发现,这小家伙和他的关系似乎亲近了许多。
当然,蚁王和阿黄是不能比的,毕竟阿黄对他的忠诚度可是100%,而眼前这只蚁王,只是对他亲近罢了,按照他的猜测,如果再喂食一次,好感将会转变成忠诚。
只是这个他目前也只敢想一想,他可没有那么多血能,因为他刚才试了一次,手指触碰到蚁王,系统没有任何提示音,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血能不够。
就在刚才进行二次喂食的时候,唐宋感觉自己40单位的血能,一下子少了四分之一,也就是说一级蚁王进化到二级蚁王,消耗的血能是之前的十倍。
那么从二次蚁王进化到三级蚁王,会消耗多少血能,反正他觉得不会比从一级进化到二级少。
所以他不得不放弃第三次喂食蚁王的想法。
但即便如此,唐宋也能简单的指挥它干点事情了。
“去吧,蚁王大将军,该是你表现的时候到了。”唐宋在心里也蚁王下了一个命令,紧接着就看见蚁王慢慢爬出塑料盒,从门缝里钻出去了,速度比之蟑螂也一点不慢。
渐渐的,唐宋嘴角『露』出一丝邪意的笑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他可不承认自己是个君子。
……
第二天一早,唐宋向公司请了个假,然后直奔菜市场而去。
杀死一只蚂蚁可以收集到0。01单位血能,杀死一只蟑螂可以收集到1。2单位血能,唐宋发现,收集血能的多少和杀死怪物的体积是成正比的。
既然如此,那么杀死一只鱼能收集到多少血能?
一只鸡呢?
想到这儿,唐宋不禁心『潮』澎湃起来。
不过很快,他就失望了。
将活鱼买回家,唐宋杀死之后不仅没有收集到血能,反而溅了一身血。
这是怎么回事?唐宋皱眉,苦寻无果之下,唐宋只得放弃这条快速发家致富的道路。
所以,现阶段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一个蛆虫杀手。
在土里刨了半天,又找到一波怪物,这是一窝蚂蚁,数量比昨晚在花盆底下发现的多许多,唐宋直接一壶滚水淋下去,脑袋里不断传来提示音。
“击杀一直蚂蚁,你收集到0。01单位血能。”
“击杀一直蚂蚁,你收集到0。01单位血能。”
“击杀一直蚂蚁,你收集到0。01单位血能。”
“击杀一条蚯蚓,你收集到1单位血能。”
“击杀一只蟋蟀,你手机到2单位血能。
……
由于唐宋赶尽杀绝,所以在蚂蚁窝方圆一米之内,只要不超过地下20厘米的范围,所有的小动物全部死绝,包括什么蚂蚁、蚯蚓、蟋蟀、甲壳虫之类的。
所以,这一波怪物灭下来,唐宋直接收集到78。5单位血能,加上之前剩下的三十单位血能,现在他身上的血能已经超过一百单位,如果他想,完全可以尝试对蚁王进行三次喂食。
那时候,即使衍生出什么新能力也说不定。
只是一想到还在宠物医院受苦的阿黄,唐宋就不得不放下这个想法,他可是一直都记得,当他被醉酒男子扔到垃圾场之后,阿黄一直不要命的寻找他,所以,在他心里,阿黄就如同他的亲人一般。
宠物医院里,经过一晚上的治疗,阿黄身上的伤势明显好了许多,看见唐宋,阿黄一下子跳起来,扑倒在他怀里,宽厚的舌头不断『舔』唐宋的脸颊,样子十分亲昵。
和阿黄玩了一会,唐宋又用血能给他治疗了伤势。
“发现宿主宠兽阿黄(状态受伤),是否进行喂食?喂食可对宠兽进行治疗,宿主目前一共拥有108。5单位血能,全部喂食可治疗宠兽百分之一的伤势。”
一百单位的血能很快就见了底,唐宋感觉到,阿黄此刻似乎轻松了许多,至于为什么昨天只能治疗阿黄万分之一的伤势,今天就变成百分之一了,唐宋毫不奇怪。
血能本身就具有促进动物进化的作用,超过一百单位的血能注入到阿黄的体内,阿黄的基因在原有的基础上肯定改进了那么一点,虽然这种改变没有蚁王那么明显,但确实是改变了。
再加上宠物医生给阿黄打了一整晚的点滴,所以,阿黄恢复得非常快。
当然,还有很大的原因是阿黄之前伤势不重。
没有让阿黄继续呆在宠物医院,唐宋将它接回了家。
小区门口,醉汉一家人火急火燎的往外赶,除了醉汉和他的两个儿子之外,还有一个尖酸刻薄的女人。
只不过,他们现在的状态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好。
醉汉的脸上全是包,左耳耳根处更是有一块凸起,女人小腿上布满红点,至于两个小孩,情况要稍好些,不时的用手指挠挠身上。
唐宋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惊讶蚁王的效率。
至于醉汉一家人,在看到唐宋的时候,不由得一愣,显然第二天唐宋就生龙活虎的出现在他面前,多少还是有些惊讶。
他本就是个混子,前几年在局子里面呆过,手上的人命不止一条。最后在家人的帮助下才从里面出来,要不然,他现在仍在里面享福。
只是啊,这人有的时候就是犯贱,好好的阳关道不走,偏要找死。
“站住。”醉汉挡在唐宋面前,眼神带着玩味:“小子命大啊,这样都不死。”
唐宋冷冷一笑,对于醉汉的威胁丝毫不在意,如果是在之前,他可能会认怂,但是现在,得到了超级驯兽系统,醉汉还会是威胁吗?
唐宋没有理会,直接从他们身边穿过。
手指不着痕迹的一弹,一道细小的黑影顿时如闪电般消逝,那是他昨晚用两单位血能喂食的跳『骚』。
就是正常的跳『骚』咬人之后身上都会起疹子,更不要说是进化后的一级跳『骚』了,他很期待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样子。
如果警告之后没有作用,下一步,唐宋就得考虑是否给他们留下一些比较深刻的印象了。
回到家,唐宋给阿黄弄了点食物。至于蚁王,回来后一直没看见,他猜测,要么蚁王被醉汉一家人拍死了要么就是跑了,毕竟现在蚁王才二级,远远谈不上忠诚。
小区的花园不大,今天早上他消灭怪物之后,除了那些深埋在地下的怪物之外,其余的想要击杀成本很高,所以,唐宋决定换个地方杀怪。
公园面积大,附近还有个小树林,是个杀怪的好地方。
看了看时间,现在十点不到。
公园里有许多晨练的老人,唐宋找了个隐蔽的地方,一脚下去,“啪。”
“击杀一只七星瓢虫,你收集到1单位血能。”
“击杀一条蚯蚓,你收集到1单位血能。”
“击杀一只蚂蚁,你收集到0。01单位血能。”
……
即使在公园,也是蚂蚁,蚯蚓等小动物比较多,至于大一点的,类似蟑螂,基本看不到。
但唐宋却乐此不疲,实在是因为这儿怪物太多了。
好大一波。
短短二十分钟,唐宋收集到的血能已经超过100单位,不过这还不够,一只蚂蚁从最初状态进化到三级很可能超过100单位血能,所以,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继续杀怪。
“击杀一只蚊子,你收集到2单位血能。”
“击杀一只蚂蚱,你收集到2。5单位血能。”
又过了半个小时,唐宋身上的血能总量已经超过300,他很满意自己的成果,就在他刚要离开的时候,前方,一大波怪物袭来。
第四章 进击的蚁王()
“好多苍蝇,卧槽。”唐宋拿起杀虫剂就是一顿狂扫,顿时,一只只苍蝇不要命的往下掉,与此同时,脑海中响起阵阵提示音。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
……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你目前一共拥有502。3单位血能。”
差不多喷『射』了两分钟,唐宋才把面前的苍蝇消灭完,而此时,他的脸上也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满意的表情,又是200血能进账。
这已经足够他培养出一只三级的蚁王出来。
公园里,人来人往,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三教九流皆有。
唱戏的,打太极的,跳广场舞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贩,风味小吃,俨然像一条集市。
唐宋的行为虽然奇怪,却也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唐宋很期待,如果蚂蚁进化到三级,会出现什么变化呢?
就在他想要试验的时候,前方一群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上,咬他。”
说话的是一中年男子,声音略显轻浮,让人很不喜,唐宋不声不响的走进人群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起。
石桌上,摆放着一个面盆大小的蟀钵,原来是两人在逗蛐蛐。
一般来说,喜欢逗蛐蛐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老人的对手竟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至于那个老人,唐宋经常见他在公园里遛鸟,算是面熟。
“好,金头大将军,干得漂亮。”男子很兴奋,对着蟀钵不断挥舞着拳头。
很快,其中一只斗蟀蜷缩到一旁,身子瑟瑟发抖,看到这儿,大家都知道,它已经败了,没有了再战的勇气。
“秦老,我这只斗蟀怎么样?可还入得你的眼?”说话的是另一男子,长相十分帅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眉宇之间流『露』出一丝不对称的冰冷。
唐宋看向他,才明白过来,这位才是真正的主角,那位中年男子只是他找来的枪手而已。
“秦老,这只斗蟀是我托朋友从藏区弄来的,我知道您喜欢蛐蛐,算是小侄的一番心意。”帅气男子的语气十分恭敬。
听到帅气男子说将斗蟀送给秦老,旁边发出一阵惊叹。
“从藏区弄来的,那价值肯定不菲。”
“这只斗蟀个头那么大,少说也得有30mm吧,这么大的斗蟀可是很少见。”
确实,这是蛐蛐个头比一般蛐蛐大了不少,一般的蛐蛐体型只有20mm左右,25mm已经不大常见,更不要说30mm了,那是接近三厘米的距离,再加上这只蛐蛐颜『色』比一般的蛐蛐要深,不用想也知道,这是斗蟀中的极品。
这时候,与老人一起的另一个老者开口:“老秦呐,你那只斗蟀显然已经不行了,这只斗蟀少说也得五六万,你不是要参加三城联盟的比赛……”
“卧槽,五六万,你大爷。”这次唐宋是亲眼目睹,可谓是长见识了,虫比人贵,就这么小的一只虫子,竟然要五六万块钱,这世道。
老人微微侧目,眉头不经意一抬,有些心动,金头大将军确实是一只猛蟀,他也的确想要,但是,这斗蟀却不是那么好收的。
眼前这男子虽是他的晚辈,但一旦收了他的东西,人情就欠下了。
权衡过后,老人还是收下了这只蛐蛐。
至于那只战败的斗蟀,已经没人管了,躺在一旁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