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逃个婚-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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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袤的大陆以数字为单位分区,天嘉所在的区域为第十九区,作为这一片区域数一数二的强国,天嘉在外海沿岸是建有军事基地的。
从国都到基地大概需要八天的时间,一行人半路停了停,落在了著名的水城。
温祁坐在飞行器上俯瞰,只见整个水城的建筑十分规整,横平竖直地排开,且全是圆形屋顶,颜色多彩,乍一看像浮在水里的一颗颗彩虹糖。
他笑道:“小麦倒是挺会挑地方。”
夏凌轩道:“他一向这样。”
温祁见飞行器缓缓停住,问道:“咱们去哪里找他?”
“不找,我把酒店地址发给他,让他自己过来。”夏凌轩迈下飞行器,抬头便见一对情侣坐着小船从面前的小河划过,反应一秒,握住温祁的手,顶着冰块脸低声道:“宝贝儿我们也去坐船吧?反正要住一天再走。”
温祁没意见,跟着他走了。
众人:“……”
你当你们是来度蜜月的么!
众人面面相觑,紧接着同时看向阿辉。
阿辉是一个旅游爱好者,自然不会干等着,笑道:“我提议原地解散,但你们别忘了留一个人等小麦,就这样吧。”
他说完脚下开溜,带着也想玩的傅逍赶紧跑了。
云秋望着他们的背影,感觉举目无亲,委委屈屈地站着,直到被五个人围了才抬起头,问道:“干什么?”
五位打过试剂的人道:“新人?”
云秋道:“不算是。”
五人道:“打过试剂就算是了,走走走咱们去喝酒,交流一下感情。”
“我不会喝酒。”云秋很抗拒,然而他那点力气在人家眼里约等于没有,轻而易举就被拖走了。
队伍眨眼间就散了,研究院的人无奈至极,只能老老实实留下等小麦,随行的特战人员则负责保护他们,一起守在了酒店。
水城除去随处可见的水,另一大特色便是美味的海鲜。
温祁向来不会委屈自己,查了查美食攻略,又飙演技地从当地居民口中套出几家藏得比较深的小店,带着夏凌轩过去吃了一顿。
夏凌轩全程绷着脸,听话地被他拉着,搞得温祁又忍不住把人按住了一通调…戏,一直到傍晚阿辉联系他们说酒店附近有一家海鲜店的口碑很好,他订了一桌大家起吃,他们这才往回走。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粼粼的红色碎金铺展在河面上,美得像一幅油画。
温祁眯眼望着,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屋顶上躺着一个人,随着靠近,他慢慢看清这人就在他们酒店旁边的民宅里,那屋顶虽然是圆的,但也有天台。
他在心里稀奇了一下,慢悠悠跟着夏凌轩进了酒店。
这个时候云秋他们恰好也刚回来,云秋被灌醉了,看见温祁便拉着他的手哭。
温祁呵出一口气,赶在夏凌轩把人扯开前拍拍夏凌轩的胳膊,示意他去问问小麦来没来,接着便把云秋架回了房。
云秋抽噎道:“表……表哥。”
温祁道:“说了我不是。”
云秋没听见,继续抽噎,等回房拿过温祁递来的热毛巾糊了一把脸,这才停止,只是神色茫然,仍醉醺醺的。
温祁轻声道:“睡吧。”
云秋“哦”了声,乖乖爬上床。
温祁为他盖好被子,转身往外走,刚打开门只听窗外响起了吉他声。云秋则“噌”地起身,跑到窗前好奇地扒着窗户往外望,然后翻上了屋顶。
这里是顶层,云秋打完试剂后身手是没问题的,大概喝酒也能激发药性。温祁暗暗后悔怎么没把人打昏,只能跟着他翻上去,抬头便见刚刚那个躺着的人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正在弹吉他。
这么近的距离,他终于看清了这个人。
眼前的人约莫二十,长相清秀,一头长发染成亮金色,简单扎在脑后,耳朵上各戴着两枚耳钉,脖子上挂着耳麦,穿着画骷髅的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肩上横挂一把吉他,浑身透着一股浓郁的摇滚风。
对方也看见了他们,笑着打招呼:“是来听我唱歌么?你们认识我?”
温祁道:“不认识。”
青年没生气,解释道:“我是一个很有名的流浪歌手,你可以搜搜迷雾乐队,我就是他们的主唱,要合影么?”
温祁笑道:“不了,谢谢。”
“那好吧,你们能特意来听我的歌就是对我的认可了,”流浪歌手说着拨弄两下弦,低声唱道,“美丽的水城,我为你唱歌,唱首什么歌呢,你听我慢慢说……说……说啊说……”
温祁听了几句,觉得他是还没想好词,见他一脸坦然摇头晃脑地唱着,顿时觉得是个人物,但云秋听不下去了,叫道:“你还没我表哥唱得好听呢!”
流浪歌手停住,虚心请教:“你表哥呢?我去听听他的歌。”
云秋立刻指着温祁。
温祁无奈地站着,见流浪歌手看过来,突然有点恶趣味,笑眯眯地跳到那边的屋顶,拿过他的吉他给他唱了一首抒情版的好汉歌。
流浪歌手听得一愣一愣的,说道:“我觉得这首歌吼出来会好一点。”
“就是要用吼的,但我没吃饭,”温祁一本正经道,“我再给你唱一首,依然要吼,我没力气,你以后自己吼吧,这里的水路十八弯,他大舅二舅都会水呀……”
这曲调简直如魔似幻,云秋原本不清醒的神志更加迷糊,眼睛都直了。
流浪歌手也直愣愣地盯着他,片刻后冲过去一把握住他的手,激动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觉得我找到了真爱!你看我恰好在这里留宿,你又恰好住那个酒店,这就是缘分啊!”
温祁没等抽回手,便见他身后竟然来了一个熟人——夏凌轩冷着脸迈上天台,走过来用力撕开他,紧接着一脚从楼上踹了下去,只听“噗通”一声大响,激起数米的水花。
半个小时后,流浪歌手浑身湿透地蹲在饭店的台阶上,沧桑地啃着一个馒头,泪流满面:“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啪!”
一个东西从里面扔出来,正中他的后脑勺。
流浪歌手神色狰狞地回过头,发现是一袋咸菜,便拿起来拆开,就着咸菜啃馒头,吃了几口后道:“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阿辉走出来递给他一瓶水:“他没把你撕碎了喂鱼就不错了,知足吧兄弟。”
流浪歌手痛心疾首:“我怎么知道那是温祁,跟以前都不像好么?”
阿辉道:“那云秋呢?”
流浪歌手道:“云秋是谁?”
阿辉道:“算了,当我没问。”
流浪歌手——小麦同志默默啃完馒头和咸菜,觉得没吃饱,扭头进了屋,见夏凌轩冷淡地扫向他,气愤道:“好歹那么久没见了,连顿饭都不给我吃么?”
他看向温祁:“真爱你评评理!”
还喊真爱,你真有胆啊。
众人在心里想,只见眼前一道黑影飞过,某人被一个馒头砸中眼眶,顿时哀嚎一声倒退了半步。
夏凌轩冷冷道:“馒头都堵不上你的嘴?想死?”
小麦老实了,自己找服务员要了袋咸菜,回台阶上继续啃。
第88章()
小麦会借住在那家民宅真的是巧合。
他已经来了将近半个月,每天晚上都背着吉他去酒吧唱歌。
夏凌轩给他发地址时他正在呼呼大睡,等睡醒看见信息不由得感慨命运的奇妙,打鸡血地写了一首歌唱完,心满意足爬上屋顶晒太阳,片刻后再次有感而发拨弄两下吉他,于是就邂逅了他的真爱。
然而真爱身边有一只护食的野兽。
某野兽顺着他回复的信息找过来,一路走到天台看见和他真爱握着手,便狠狠地拆散了他们。
阿辉道:“你确定是拆散,不是抢回?”
小麦悲愤道:“我确定,你都不知道我和真爱刚刚有怎样的电流,都是他横刀夺爱。”
他越说越伤心,拿起吉他唱道:“初见你,我已沉迷,你不用多说,我知道你也身不由己……”
阿辉:“……”
众人:“……”
夏凌轩额头的青筋一跳,停住脚。
众人打个寒颤,二话不说齐刷刷两边闪开,把走在最后面正自弹自唱的小麦和听众阿辉给他让了出来。
阿辉沉默一下,抢过小麦的吉他也闪到了一旁。
小麦抬起头,见某野兽裹着黑气走向自己,目光越过他凄楚地看一眼真爱,紧接着扭头就跑,结果慌不择路又掉进了小河里,“哗啦”一声水花四溅。
阿辉见夏凌轩冷冷地盯着水面,隐约有砸块砖头的架势,说道:“行了,他就这德性,你又不是不知道。”
夏凌轩冷哼一声,回到温祁的身边握住他的手,拉着他回酒店。
温祁笑道:“你这个朋友……”
夏凌轩扭头看他,大有“你敢说有意思我就真去砸两块砖”的意思。温祁笑笑,为了和谐着想便换了话题,询问小麦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夏凌轩明白他是指他们特殊的情况,说道:“不会,他‘真爱’很多,你放心吧。”
温祁有些稀奇,一直忍到回房才问道:“你们不是不会对别人有太多感情么?”
夏凌轩把他拉进怀里蹭蹭,不爽的情绪缓解了一点,解释道:“他那点感情都在表面上,不往心里走。”
顿了顿,他补充道,“我们的性格虽然都有变化,但会保留一些爱好,比如文析喜欢养花和看书,阿辉喜欢旅游和美食,膨化食品和添加剂多的东西他一般都吃不下,小麦那白痴喜欢流浪和音乐,所以成了流浪歌手。”
温祁道:“那你呢?”
夏凌轩放开手站好,依恋的神色一瞬间切回到精英范,淡淡地给了他三个字:“优等生。”
温祁笑了一声,觉得蛮可爱,捏着他的下巴在嘴角亲了一下。
夏凌轩立刻抱住他回吻,感觉被撩了一天的火卷土重来,拉拉扯扯地进了浴室,迅速脱掉彼此的衣服再次抱在一起,那温暖细致的触感让夏凌轩舒服地“嗯”了声,一边亲他一边哑声道:“逗你玩的,我不喜欢上课。”
温祁用了肯定的语气:“是佣兵公司。”
夏凌轩匆匆应声,把人抵在了浴室的墙上。
众人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退房出发,继续往基地走。
短暂的接触让温祁和傅逍几人摸透了小麦的性格,这就是个抽风的流浪歌手,随时随地都能被激发出创作热情,比温祁更像艺术家,等再次见到云秋,他还给云秋唱了一首自创的小白兔,很能自娱自乐。
当然对于新认识的真爱,他没那么快“移情别恋”,时不时就想和真爱探讨音乐,要不是有夏凌轩在,温祁觉得这人肯定会和自己睡一个房间。
他终于找机会问了一句:“你就不怕他?”
“怕啊,”小麦道,“但我愈合能力强,被他打得再狠也没关系哒,真爱你不用担心我。”
温祁不禁笑出声,余光扫见夏凌轩过来了,便微微收敛,免得这人真被打死。
三天后的傍晚,他们缓缓降落在了外海沿岸的军事基地里。
这里的少将早已接到消息,也已做好安排,招呼他们吃完饭便告诉他们军舰已检修完毕,随时能出发。夏凌轩几人于是敲定休息一天,然后出海。
夜渐渐变深。
从阳台向外眺望,外海一片暗沉,几乎与天连在了一起。
温祁从浴室出来时就见夏凌轩站在阳台上,正安安静静地看着外面,便慢慢走过去:“在想什么?”
“没什么,”夏凌轩道,“你真的决定……”
温祁打断:“嗯,真的跟着你们出海。”
夏凌轩点点头,没有阻止。
温祁知道他还是有些不乐意,搂着他的腰向怀里带了一下,没等调…戏只听一声吉他响起——隔着两间房的某位灵魂歌手也到了阳台,跳上栏杆开始嘶吼:“狂风暴雨,大海怒号,前进吧,带着热血!杀敌吧,我的兄弟!再大的波涛也没关系,因为我无坚不摧啊……啊~啊!我无坚不摧——!”
温祁:“……”
夏凌轩:“……”
基地的士兵平时没什么娱乐,很快骚动,“呼啦”跑出来围观,只见一道光打在了某人的身上。
阿辉溜达到阳台上,体贴地用通讯器的照明给了他一个灯光。
研究院的人紧随其后,纷纷为他们麦少捧场。
小麦很满意,嘶吼地唱了一个高音,对着黑压压的人群道:“来,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众人凑热闹地举起手,高声喝彩。
小麦道:“我的演唱会马上开始,准备好了么?”
众人嚎叫:“准备好了!”
小麦道:“接下来这首新学的歌献给你们,我热情的朋友。”
众人道:“好!”
小麦深吸一口气,吼道:“大河向东流哇,你是我的好兄弟哇——!”
温祁深深地觉得这是个人才,实在没忍住,乐不可支地靠着夏凌轩,听见他不爽地哼唧一声,笑道:“幸亏我没教他唱织毛衣的歌。”
夏凌轩道:“那是什么?”
温祁道:“就是我喜欢你,你却为一个傻X织毛衣。”
夏凌轩:“……”
温祁笑眯眯地勾勾他的下巴,扭头听着灵魂歌手唱歌。
不管唱得好不好,反正热闹就行,整个基地迅速沸腾,搞得少将没办法,只能找上夏凌轩,提醒他们别玩太晚。
夏凌轩面无表情:“去找他说,我不管。”
他嘴上说不管,但当他家宝贝儿有点困,而小麦唱到一点多还不停的时候,他就不痛快了,给阿辉下了最后通牒。
阿辉也觉得少将要忍无可忍地把人绑了,便主动跳到小麦的阳台上把人拖进屋,半路还让他返了一次场,这才彻底结束。
喧闹的基地重新安静。
众人相继睡去,渐渐沉入梦乡。
温祁夜里清醒过来,察觉身边的人在把自己往怀里揉,借着窗外微弱的光看一眼,见夏凌轩皱着眉,睡得不太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