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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带着空间快穿-第66章

小说: 带着空间快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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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老师是一个中年女教师,讲课水平一般,大多数同学听得昏昏欲睡。就连沈凌这种喜欢历史的人,也忍不住频频走思。

    接下来是地理课,地理老师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讲课水平比之前的历史老师还差,孟浩的记忆里这个地理老师好像学的是生物专业,难怪他讲着讲着就停顿下来,需得停顿一分钟才能接上前面的内容。

    高一地理的自然地理部分,本就比较难理解,他讲的又不是很好,全班同学都听得云里雾里,所以等到他后面讲练习册时,每叫起一个学生说答案时,几乎都答错了。

    轮到沈凌说答案时,正好是一道偏难的涉及到黄昏线、东西半球、计算时间等好几个知识点的题目。

    地理老师叫起沈凌时,已经做好了他答错的准备。

    但是沈凌偏偏答对了。

    地理老师觉得他多半是蒙对了。但是好容易遇到一个答对的学生,他便让沈凌说说解法。

    沈凌详详细细说了一遍,从解读题目的知识点到如何利用知识点计算时间,说的头头是道。

    等下课铃响,地理老师走出教室后,郭乐立马拍了下他的肩,竖起大拇指道:“那道题你讲的真好,本来我看了题目就觉得像是说天书一样难懂,但是你那么一讲,我就全明白了。比地理老师讲的好太多了。”

    沈凌觉得他说的有些夸张,但当林芳有些不好意思的转过头,期期艾艾问他一道题目怎么解时,沈凌这才知道原来郭乐说的都是实话。

    沈凌自然不会拒绝林芳的请求,他依旧用自己的方式讲解了一遍,林芳似懂非懂,问了他好几个问题。沈凌给她讲了两三分钟,就明白一件事,林芳在地理这门学科上是真没有天赋,但他又不能直说,只能讲到她稍稍明白为止。

    接下来又上了化学课和自习课,便到了放学的时间。

    沈凌回到家时,姑姑孟珊来了,拿了两箱方便面,一箱可乐,一箱香肠,还有一袋大米,两罐奶粉,两大袋豆奶粉。

    孟珊和丈夫在市郊开的是便利店,所以拿的东西都是店里卖的商品,而且是整箱整箱的往这边搬。

    这些东西有的是给侄子拿的,比如可乐香肠方便面,有的是给李奶奶拿的,比如奶粉,豆奶粉。

    孟珊大约是中午吃了饭来的,现下正和李奶奶包饺子。沈凌到家的时候,她们已经包了不少饺子,只等水开就可以下锅煮了。

    孟珊看见沈凌回来,先是问了他几句学习上的事,等饺子包完,她洗了手便从钱包里掏出五百块钱塞给沈凌。

    沈凌本能的婉拒了,孟珊却不由分说硬塞给他,然后就去和李奶奶煮饺子去了。

    孟珊吃了饺子就走了,临走还装了一饭盒剩饺子回去带给丈夫和儿子吃。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沈凌打完饭就从书包里掏出几根火腿肠,给了郭乐一根,自己就着大米饭吃了两根,还剩下一根没有吃完。站起来的时候,看见林芳还在吃她的大饼咸菜,便顺手扔过去,说了句,“还剩下一根,我不想带回去了,你帮我解决了吧!”不待林芳反应过来,他迈着大长腿出去洗饭盆了。

    等他回到教室,发现那根香肠又回到了自己的桌上,知道林芳不好意思吃,便拿香肠捅捅她,“怎么不吃?”

    林芳微红着脸回过头道:“你吃吧!我带了菜的。”

    沈凌道:“我已经吃完饭了,还剩下这一根,不想带回家,看你还在吃饭,就给了你,让你帮我解决掉。不用客气,吃吧!”说完硬塞过去。

    林芳犹豫了半天,才接过去,说了声谢谢。

    她旁边的同桌也是一个女生,生的比林芳还要普通,见林芳接了香肠,不由朝她挤了挤眼。

    沈凌这天又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然后和郭乐结伴去小卖部买了包刨冰。咬着刨冰的时候,沈凌还在想,还是做男生比较好,这么热的天丝毫不用考虑来不来例假,想吃多少冷饮吃多少,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痛经之类的问题。

    走在他旁边的郭乐却想的是另一个问题,“孟浩,刚才那个是咱们校的校花吧!我看她和刘伟好像在吵架,不会两人要分手了吧!”

    四中的校花是高二的张甜甜,长得确实甜美,就是嗓音不是太好听,所以孟浩对她也没有什么感觉。沈凌抬了抬眼皮,“分手那也是人家的事。”

    郭乐却明显不是这么想的,他盯着张甜甜的背影看了好半天,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沈凌直到第三天,才知道郭乐写了封情书给张甜甜。至于为什么知道,是张甜甜的对象刘伟放话要胖揍郭乐一顿,为此他找了不少同学做打手。动静闹得太大,孟浩的朋友圈还算比较广,所以沈凌在放学前就知道了这个重要信息。

    郭乐自然急得不行,他的朋友不多,短时间内去哪找打群架的帮手,上课的时候频频走思。

    沈凌等下课的时候,便出去帮他找帮手。他们四中的男生,每年都会打几场群架,直到到了高三,才会稍微收敛一些。不过高三也有例外的时候,听说上届高三临毕业的时候和高一打了一架,起因不过为的高一学生吵着高三学生休息了。

    这种群架,多是在四中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进行,打架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人数多少。孟浩因为曾经打过篮球,个子又高,也曾打过这种群架,知道哪边请的人多,哪边就有可能获胜。

    沈凌利用两个课间,出去找了不少关系好的同学,他们多数看在他的面子上答应去帮忙,少数则是愿意去凑热闹。

    放学以后,沈凌并没有着急走,和郭乐在教室里等他们这边的帮手,等了十分钟,陆陆续续等到了十几人,这才一起约着到了校门口。刘伟已经带了一帮人等在那里了,双方一商量便结伴去学校附近的那个小巷子。

    他们到了巷子以后,刘伟就道:“那个叫郭乐的,你给我出来。谁给你的胆子让你给张甜甜写情书,你不知道她是我对象吗?”

    刘伟这个人虽是学生,但是家里比较有钱,他上面的一个哥哥又与帮会沾点关系,所以平时气焰非常嚣张,一副地痞做派。郭乐给张甜甜写情书,直接惹恼了他,但他想不到郭乐知道了风声,请了这么多帮手。

    沈凌知道这种人最是欺软怕硬,直接道:“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到底打不打?”

    刘伟这才看向沈凌,指着他道:“你小子横什么横,打就打。”

    双方人便开始打起来,他们所处的这个小巷子有好几处房子都是废弃的宅子,平时根本没人,因此他们两伙人在这里打的热火朝天,也没附近的大人出来喝止他们。

    因为只是为的一件小事,两伙人谁都没有带家伙,都是赤手空拳。沈凌仗着个子高,又学过功夫,摞倒了对方不少人。

    最后竟然是他们这边赢了。

    刘伟有些不服气,想要再约一场。

    沈凌道:“郭乐,出来道个歉,这事就算到此为止了。”

    郭乐出来道了歉,刘伟道:“你小子记着,以后再惦记我对象,我打断你的腿。”

    沈凌看他的意思,这事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怕刘伟反悔,过后几天放学后就和郭乐结伴,直到半个月以后,觉得没什么情况才作罢。

第 96 章() 
六月份的时候;他们高一为了将来的文理科分班;特地举行了一场月考。

    月考成绩出来以后;沈凌的文综成绩排行全年级第一;但是加上理综和三大主科;他的成绩立时排到了全年级三十多名;在班里排行第七。

    所以班主任让同学们自行考虑将来是上文科班还是理科班时;所有人都觉得沈凌肯定是要上文科班的。

    郭乐叹道:“我的地理成绩太差了。我觉得还是上理科班吧!唉,文科班女生比男生多,你小子以后有福了。”

    沈凌不置可否;他当然知道文科班女生比较多,但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喜欢女生。

    和郭乐一样因为地理成绩不好而转去理科班的人大有人在;其中林芳就是一个。

    六月中旬的时候;他们高一年级就按文理科重新分了班,文科班三个;理科班也是三个。理科排在文科前面;沈凌被分到了5班。

    因为个子高的原因;沈凌便被老师分到了最后一排。最后两排都是男生;除了沈凌外;几乎都是差生。

    沈凌的同桌就是一个每天晚上上网吧,白天睡大觉的男生。不过同其他男生相比;他比较安静,生的斯文白净;上课的时候就算偶有清醒也从不捣乱;而且人也很爱干净,衣服差不多都是黑色一系,其他男生暗地里叫他小白脸。

    沈凌跟他待了两天时间,才知道他叫高寒。高寒不大爱说话,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网吧,所以白天的时候都在睡觉。

    老师们对最后一排的差生几乎已经放弃,巴不得他们天天睡觉这样课上也能安静一些。所以高寒除了在班主任的语文课上不睡外,其他任课老师的课,他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

    直到快期末的时候,年级主任天天到教室里查看睡觉的学生,高寒白天睡觉的时间这才稍稍减少。

    沈凌看他困得不行,就知道他晚上仍是去网吧了。因为刚认识,他不好多说什么,便主动替高寒望风,让他抽空睡上一会儿。

    这样熬了七八天,期末到了。三大主科加上六个副科,他们高一足足考了三天时间,然后考完学校就宣布放假。考试成绩会寄到他们所在的村镇,到时会通知他们去取。

    暑假一共有两个月时间。沈凌好容易等到这样的空闲机会,放假第二天就和李奶奶说了一声,背着一个书包出去了。

    他们镇上的公交车终点站是a市的中心,沈凌在起始站等了一会儿,就看见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

    半个小时后,沈凌在终点站下车。他来市中心的目的是来找一份兼职,距离大学毕业还有好几年时间,沈凌打算利用这段时间的暑假和寒假,先挣上一笔钱,这样等将来出来创业的时候也有资金周转。

    沈凌自己在前面那么多世界学了不少技能,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在绘画、书法、古琴等方面找一份兼职。至于绣技,现在他一个男生还是不要做那些女红好了。

    可是沈凌想的比较好,真出来找工作,他就发现那些用人单位虽然觉得他的专业水平不错,但是因为年纪不大,一听说他还在上高一,没有一家肯要他。

    就在沈凌考虑是不是绣上几副绣品,找个拍卖行寄卖时,他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条古玩街。古玩街摆满了各种古玩,有瓷器、玉器、石头、摆件、数珠、首饰等等。

    沈凌顺脚往里走了走,他在前面的那些世界既做过皇贵妃,也当作国公夫人,眼力自然比那些外行人好得多。他站在摊前,只往上面一扫,就知道摊子上几乎全是赝品。唯一不是赝品的东西,也不过值个几百块钱。

    他抱着散心的念头,边走边看,直到来到一个靠里面的摊位前。摊位上摆着的东西乱七八糟,有瓷器,玉器,青铜器,各种古代的首饰,还有许多镯子、玉佩、玉珠手串等。

    沈凌随便扫了几眼,觉得这样的摊位上估计和前面一样没有什么真品,但当他的目光落到一支簪子上,眼睛不由得一闪,便蹲下来,仔细看了那簪子一眼。

    那簪子看制式是一支鎏金簪子,珍珠铺底,花形是一对鸳鸯,簪子上还带着一些泥土。

    沈凌虽不知道那簪子的年份,但是拿起来细细端详一番,就觉得应该是一件真品。他之前也不过没有过这样的簪子,所以通过一些细微之处,还是能断定这支簪子的真假的。

    摊主是一个年轻人,见沈凌盯着簪子看了半天,就凑过去道:“这是从一个村镇的老头手里收来的。你要是想要,一口价五百块钱。”

    沈凌就笑:“你是看我年纪小,不会还价吧!最多两百块,我直接拿走。”

    摊主见沈凌真心想买,不是看稀罕热闹,就道:“最低四百,不能再低了。”

    沈凌砍了半天,将价格一直砍到三百五,方才从兜里书包里掏出钱,将簪子随便放到了书包里。

    沈凌也不找什么兼职了,直接坐了公家车回家。回到家里,他将簪子拿出来仔细的冲洗了半天,簪子顿时焕然一新。

    沈凌看了上面的珍珠几眼,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这簪子的确是真的。

    第三天,他便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熟门熟路到了a市的典当行,找专家鉴定了一番,原来那簪子是唐代的,典当行根据市场行情给出了六万块的价格。

    沈凌将六万块钱放进书包,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有了这六万块钱,自己可以不用再找兼职了,那么干点什么好呢?

    他原来的计划是大学毕业以后开一家杂志社,因为沈凌在被系统砸到之前,就曾在大学毕业以后做过杂志社的编辑。不过杂志社不是那种平常的刊物,而是一本国家级刊物,主要面对要凭职称的会计征稿。

    会计他们在评职称之前,都要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论文想要发表,不仅要求抄袭率少于百分之十五,还需要付一笔版面费。版面费是根据论文的字数收费的,一般是一个版面有2200字,收费的话,低的话像省级刊物不过四五百块钱,高的话像国家级刊物有800块钱的,有900块钱的,还有一千多块的。最高的话,还有核心刊物,一个版面就要七八千块钱。

    沈凌刚毕业时去的那家杂志社,他们老板每月花十万块钱包一本杂志的一期,刊物有两百多页,也就是有两百多个版面,一个版面当时收费800,一共下来就有二十来万。

    除去包杂质的十万块,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一个月至少也能挣五六万块钱。

    所以系统给出让他挣钱的任务时,沈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开杂志社。所以他才想着先挣一笔钱再说。因为要开杂志社,前面投入就得十万块钱。

    现在有了这六万块钱,沈凌就想先在别的行业发展一下,攒够十万块再说。

    可是直等他坐车回到家,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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