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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抱紧少帅粗大腿-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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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美睡了一觉,已经到了晚上七八点,她下楼去吃晚饭,林妈欲言又止。

    顾茗喝着鲜美的鸡汤,心情很好:“林妈,有事儿就说吧。”

    林妈看餐厅没别的佣人,才小声说:“姨太太,您也不问问少帅去干嘛了?”

    顾茗立刻猜了出来:“陪尹小姐去了?”

    如果是去忙军务,林妈也不必一副天塌下来的神情。

    林妈忧心忡忡:“少帅回来的时候怒气冲冲,唐平说姨太太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了,您可不能犯糊涂啊。咱们少帅脾气是有点暴,但对人可是没话说,只要姨太太跟少帅好好的,保管您日子过的舒舒服服的。外面的男人眼睛不瞎,姨太太这么好,肯定也会有坏男人动了心思,可姨太太您的心思不能偏啊。”

    顾茗笑起来:“林妈觉得我很好?”

    林妈:“您哪里不好了?长的好脾气和善,又聪明,当少夫人都使得。就只是”命不好,遇上个无良的爹,卖女求荣。

    顾茗还从来没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真心真意的说:“多谢林妈。”

第二十四章() 
此为防盗章;购买一定比例可观看正文;或者等候几日,谢谢!顾茗半点也没浪费学到的东西,三十好几活的油嘴滑舌;两面三刀,身边的床伴也换过好几个;全是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哪一天厌倦了一拍两散;过后都不带浪费一秒钟哀悼这段关系的结束,靠岸做了一家网媒编辑;还花几年时间经营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公众号;收钱抹黑洗白的事儿没少干,且都能自圆其说自成一派还不带毁灭形象的。

    她自誉机巧百变;遇到眼前的情形也有些抓瞎。

    女佣就站在她的床前;小心翼翼的唤她:“姨太太,起来吃点东西吧?”

    姨太太?

    那是什么鬼?!

    顾茗蒙在被子里十来分钟;一直在催眠自己做了一个真实而荒唐的梦;等醒来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狗窝,就连被子里残留的陌生男人的体息都那么的真实——真实到可怕。

    她拒绝去思考。

    太过荒唐;大脑停止了转动。

    “顾姨太——”

    女佣很是尽职尽责;抬头看看日渐西沉的太阳,这位姨太太再睡下去;她们都要怀疑是不是被少帅昨晚在床上折腾死了;要送医院就医;所以叫的声音才越来越急切。

    顾茗扑拉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凌乱的脑袋,眼睛里全是疑惑:“你叫我什么?”

    女佣冷不防被吓了一大跳,看到一头乱发里灼灼的眼神,心里已经在猜测这位新姨太太是不是脾气不太好,便陪了加倍的小心:“少帅吩咐这么叫的,说姨太太姓顾,是顾署长家的千金。”

    署长前面还带着个副字,不过这位能把亲闺女送到少帅床上,说不定过几天这个副字就可以取掉了。

    顾茗惊呆了。

    剧情莫名有些熟悉——顾署长家的千金送到少帅床上这不正是她入睡前看的那本虐恋情深的口水文吗?

    顾署长家的千金当然不是主角,而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炮灰,被亲爹送人之前就已经有了小情郎,还是个混青帮的穷小子,做为渣男贱女组合里试炼男主的试金石,女主不但“聪慧”的发现了她的奸情,还“巧妙”的引导少帅知道了,于是她年轻的生命就被渣男用一粒花生米结束了。

    女主踏着她的尸体与男主迎接虐后的糖,谁也不再记得他们爱情路上的铺路石。

    铺路石顾茗:这特么就是我多年缺德的报应吗?

    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性子,裹着被子披散着头发跳下地去,凑近了穿衣镜去瞧,露出藏在头发里的半张精致的小脸,眼眉弯弯,皮肤白到发光,下巴尖尖,做个忧愁的表情,居然有几分楚楚可怜,年纪约莫在十六七岁,正是书里描写的那种长相,表面清纯可人,内里一肚子yin贱,这是那位少帅冯瞿撞破奸情之后给她的评价。

    女佣要来侍候她穿衣,她拒绝了:“我想洗个澡。”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她把自己整个都浸在温暖的水中,苦中作乐的想:少帅府上的物质条件还是很好的,至少她没穿成街头的乞丐,或者书里另外一位堂子里的姑娘,当然也是配角,境遇比她还要悲惨。

    哦,那位姑娘还没出场。

    顾茗想的有点出神,水都凉了才匆匆从浴缸里爬出来,女佣已经贴心的准备好了衣服,好几件颜色风格各异的旗袍,她眼光扫过,挑了最素雅的一件。

    顾署长家的千金昨天之前还在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曾经想要当一名教师,那位青帮小情郎就是她的第一位学生,每周固定的三天偷偷出来教他读书识字,成果喜人,说明她还是极有教学天赋的。

    傍晚放学回家,就被亲爹催促梳妆打扮,跟打包一件东西似的,连夜塞给了冯瞿。

    命运莫测。

    女子的命运尤其轻贱。

    顾茗下楼的时候,楼下的餐厅里已经准备好了饭菜,煲的热腾腾的归芪乌鸡汤、清清爽爽的炒时蔬、鲜甜的清炒虾仁满满一桌子菜,偌大的餐厅只有她一个人用餐。

    侍候她用餐的是一位老妈子,穿着青色的斜襟盘扣褂子,黑色的裤子,头发在脑后挽成个纂儿,插着根银簪,说话轻声细语,精明干练:“少帅去忙公务了,我姓林,姨太太若是觉得不合口,告诉我就好。”

    一口乌鸡汤下肚,顾茗舒服的眼睛都眯起来了,靠外卖跟方便食品活命多年的她,味蕾早被各种调料荼毒,但凡清淡的东西都觉得没味道,吃东西偏重口,咸香辣麻才是最爱,没想到这一桌清淡的菜色倒唤醒了她的味觉——也有可能是这具身体的原因,跟她本人没多大关系。

    “林妈,特别合口。真的。谢谢你。”

    她诚恳道谢,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吃相斯文,但速度却不慢,挟菜的频率也不低,洗刷了之前小月上楼去服侍之后,下楼传达给她的信息——顾姨太似乎脾气不太好。

    这哪里是脾气不好啊?恐怕是年纪小,初来乍道,有些拘谨罢了。

    林妈从小侍候冯瞿,知道自家少帅是个混世魔王,身边的女人从来就没断过,有别人送的,也有自己扑上来的,基于冯少帅的社会地位,他自己压根不必费心,女人就前赴后继向他献身。

    “顾姨太不必担心,少帅对身边人还是很宽厚的,只要姨太太好好服侍少帅,日子不会难过。”林妈在顾茗的注视之下,不由自主就为冯瞿说起了好话。

    冯瞿,现年二十五岁,冯大帅原配所出长子,读过军校,跟着冯大帅上过战场,现在手底下还带着两个团的兵,如无差错就是冯大帅未来的继承人。

    外界提起冯瞿,对他打仗治军的功绩不甚清楚,反倒是花边新闻不少,“冯女郎”们可是个庞大的群体,真真假假却也说明了这位少帅在男女之事上比较随意。

    顾茗吃过了饭,略微收拾,便问林妈:“我能不能出门?”

    林妈笑眯眯说:“姨太太说笑了,又不是坐牢,等我叫两个随从陪您出门,现在外面有点乱,也要注意安全。”

    顾茗没别的想法,就是想出门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至今还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总觉得做了个冗长的噩梦,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醒了,依旧躺在她的狗窝里。

    林妈的办事效率很高,等她从楼里出来,已经有两名穿着对襟黑褂子、黑裤子的年轻人在小楼前面候着,见到她弯腰行礼:“姨太太好。”

    这阵仗有点吓人,顾茗揣摩原主的心理,露出点羞怯的笑容:“有劳两位了。”如果不是她对书中剧情熟知,暂时不需要做情报工作,按她自己厚如城墙的脸皮程度,狗仔般灵敏的嗅觉,自然是先跟冯瞿身边的护卫们搭上话,打听些有用的消息,想办法脱困。

    林妈安排了汽车,顾茗拒绝了。

    “我就是想走走,消消食。”

    她走出这片小洋楼,回头去看,才发现此处极为清幽,身后林立的七八座小洋楼矗立在浓荫之中,她昨晚安身的只是其中之一,也不知道后面那几栋楼里都住着什么人,面前的街道宽阔干净,周围都是差不多的建筑,推断这是个非富则贵的住宅区,也许住的全是本城军政要员。

    狡兔三窟,这只是冯少帅的住处之一。

    两名黑衣人远远跟着,她信步而行,走了大约快四十分钟,发现穿过了那片富人区,居然闯进了闹市,路口对面各种商店鳞次栉比,有穿着旗袍逛街的女郎、穿着西服或者长衫的男子、还有卖报卖烟的小童、卖花的姑娘熙熙攘攘。

    顾茗不由倒退一步,恍然闯进了别人的世界,热闹到真实的世界。

    她仓皇转身,疾步往回走。

    “我累了,想回去休息。”她说。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她坐在卧房窗前的藤椅上发呆,听到楼下院子里传来汽车的声音,很快有军靴踏着地板响亮的声音,有佣人殷勤问候:“少帅回来了!”

    品报的主编吕良是个戴眼镜的秃头中年男人,长衫下的肚子略略鼓起,倒好似妇人孕中初显。

    他低头快速浏览了一遍手中的稿子,也花了约莫近一个小时,抬头对上面前沉默端坐的女子,踌躇着开口:“太太这文章是不错。”

    这几年收的稿子男主无不是英明神武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式的人物,吕良几乎都要审美疲劳了,偶然看到这么倒霉又风流的男主,一下子就被抓住了眼球,也说不上来是想看到男主更倒霉,还是想看到男主更风流。

    面前的女人是半下午来的,直接摸进了主编室,身上穿着暗绿色的旗袍,黑色的帽沿上垂下暗绿色的面网,直垂到肩头,影影绰绰瞧不清她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到涂的血红的嘴唇。

    她戴着黑色的手套,整个人裹在这暗沉的颜色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新近守寡,钱财上支应不开,这才拾笔入了这行。

    “吕先生既觉着好,咱们是不是可以谈谈稿酬了?”

    女人的声音压的很低,却意外的清悦好听,年纪很轻的样子。

    吕良做品报的主编多年,奇奇怪怪的事情见的多了,只要能写出好的,也别管她的身份是谁家的小姐太太还是小星,都没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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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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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茗有意而为之的“一心求学的书呆”人设先在冯瞿这里立了起来;一顿饭不动声色的夸了他好几次;诸如“少帅比我爹好多了;他光记得弟弟的前途;总觉得女孩子随便读几天书就行了!”或“我一定会好好读书;不辜负少帅的栽培之恩!”等语;全是些招人发笑的孩子话。

    这丫头一边夸他;还一边用崇拜感激的目光仰望着他,眼里是满满的信赖与依恋。

    男人大约对年轻女孩子感激崇拜的目光都很受用,况且这个女孩子说话还冒着涉世未深的傻气,恍如一张白纸,往后的深红浅绿全由自己随意涂抹,纵然觉得她太过天真;却也傻的可怜又可爱。

    他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论断——这么单纯一心向学的小丫头;也亏得被送进了他的后院;若是进了冯大帅的后院;保管被啃的骨头渣都不剩。

    吃过饭之后;他往沙发上一坐,小丫头倒乖觉;猫似的偎过来;静静靠在他臂弯里不说话。

    她生了一头浓密顺滑的长发;既不像时下进步女学生大多剪成飒爽的短发;仿佛因性别而遭受的不公太多,恨不得抹杀许多太过明显的性别标志,以展现自己不输于男性的能力;也不像很多新派留洋归来的小姐,烫成一嘟噜一嘟噜的卷发;而是编成两条油亮的辫子垂在胸前,既墨守成归又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腼腆,仿佛不因外面世界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改变自己,顾自成长。

    冯瞿脑子里思虑着公务,手却一下下在她脑袋上摸着,摸着摸着便将她的发圈给捋了下来,手指下意识插进她浓密的发,跟耙子似的把她一双辫子给拆散了。

    摸起来更舒服了。

    她的发丝细软,跟本人乖巧的性格有得一拼,摸起来会上瘾似的,两个人安静窝在沙发上坐着,等他想完了公事,注意力全放到怀里的小丫头身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睫毛纤长黑密,皮肤雪白,嘴唇嫣红,小小一张脸儿透着股可怜巴巴被遗弃的味道,引他采撷。

    冯瞿搂着睡意朦胧的丫头啃了两口,心火顿起,抱着半梦半醒的她上楼去了

    顾茗第二天起床,冯瞿早都已经出门了,她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暗骂冯瞿是禽兽:“老娘的腰都要断了!”就算他颜值远超陈坤,脱了人皮骨子里还是禽兽,只顾着自己尽兴横冲直撞,连温柔体贴都没学会。

    当着林妈关切的目光,还要装娇羞,红着脸儿微低了头,尽忠职守的扮演一心扑在冯禽兽身上的忠贞小姨太:“少帅他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

    林妈昨天就领略了小姨太太时不时冒傻气的智商,除了忧心她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少帅厌弃之外,倒也对她抱有几分同情。

    “少帅走的时候吩咐了,让家里的司机送姨太太去学校上课,等下课了再去接。”

    顾茗一脸感激:“少帅真好!”内心唾弃:“人渣禽兽,封建残余糟粕!”

    都说男人可以把性跟爱分的很清,这位少帅可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当然她的内心也算不上好姑娘,良心早就坍塌,不过却从来没有视男人为玩物,大家互相取悦而已,合则来不合则散,从根本上没有藐视对方,可是糟粕兄在不久的将来可是会送她一粒花生米的,对枕边人都冷酷绝情痛下杀手,她是坚决不会被他现在虚假的温情给骗了,忘记了他的本来面目。

    顾茗吃早饭的功夫,林妈就派人开车去顾家把她以往的课本全都拿了过来,也不知道这帮扛枪的亲卫跟顾家人怎么讨要的东西,居然抬了两箱子过来,打开看时,摆放的整整齐齐,办事倒很是周到妥贴。

    她换上素净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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