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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反派逆袭成攻-第103章

小说: 反派逆袭成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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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怪他思虑不周,只想到给她请一个出名的教书先生,忽视了林仙儿容貌的吸引力,也忽视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他和李寻欢那般有定力。

    自从被龙啸云安置在庄子上学习功课,林仙儿吃食穿戴好了不少,漂亮的程度蹭蹭往上涨,尤其是摆脱以往的日子,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无形中添了几分美丽,也愈发勾人。虽然她还小,但是古代十二三岁的孩子,成婚生子的不在少数。

    教书先生年纪也不大,不到三十,对林仙儿可谓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眼珠子就差黏在她身上,好在恪守礼仪,没有做出太出格的事。

    林仙儿回去就对林麻子提了一嘴,林麻子一听,愁了。

    教书先生是恩人请的,不是他随随便便可以撵出去的,若东家是别人,林麻子大概会让女儿咬咬牙忍耐一下,但是龙啸云在林麻子心目中,是神一般的存在,肯定不会允许那样的斯文败类欺负他家女儿,不过为这种事情打扰恩人是不是不太好?愁了半天,林麻子还是决定去找龙啸云。

    龙啸云没想到自己在林麻子心目中的形象如此高大,囧了半天,给林仙儿换了个女先生,又得来林麻子无限感激,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更加的高大光辉。

    月朗星稀,月光透过纱窗洒进屋中。

    龙啸云躺在床上,浏览着论坛帖子,飘在最上面加红加精的帖子是——以武功秘籍换取“避灾神符”!

    龙啸云原以为避灾神符和门神有点亲戚关系,谁知避灾神符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般高大神秘,而是春宫画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崩裂倒塌成废墟。

    系统却道:“你太孤陋寡闻了,春宫图之所以可以用来避灾,是因为古人认为性乃污秽不洁之事,如以春宫画贴门上则鬼不敢进,贴灶头可避火灾'1'。”

    不是他孤陋寡闻,而是被“避灾神符”高大上的称呼欺骗了感情,他敢用人格发誓,现代的年轻人,没几个知道“避灾神符”到底是什么。

    龙啸云将帖子往下拉,看到有人已经上传了“避灾神符”的图片,好奇心驱使下,点开通往画廊展厅的链接,只见35号展厅,已有三十幅画,每一幅都极具传神生动,看得人热血沸腾,大开眼界,很想和画中的美人大干一场。

    龙啸云抿着薄唇,面无表情地一个个欣赏下去,震惊的发现不少名家之作,名气最大的当属唐寅。还有一幅图内容尤其丰富多彩,其邪恶程度令人咋舌,定力不好的人看了估计得喷鼻血,龙啸云看了一下署名,陌上凌凌笑,明朝人没听过,看题词,想必以后会遭到文字狱的冲击,埋没在历史洪荒中。

    龙啸云沉默了太久,系统问道:“想什么呢?”

    龙啸云慢吞吞道:“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系统:“什么事?”

    龙啸云:“你先扫描一下义弟家中的库房。”

    系统:“你想干嘛?”

    龙啸云没回答他,问道:“扫描好了吗?”

    系统:“好了。”

    龙啸云:“有没有避灾神符?”

    系统:“我真是看走眼了,原以为你是个老干部,结果闷骚又猥琐。”

    龙啸云:“有还是没有?”

    系统:“有。”

    龙啸云:“作者是谁?”

    系统“咦”了声,惊叫道:“鸳鸯秘谱,唐伯虎?”

    龙啸云喃喃道:“果然”

    前些日子,李寻欢带他去库房拿东西,他不经意瞄到了一幅特别生动的画图,女的坐在千秋上,男的站在下方,姿势有些奇怪,他正想拿起来看清楚一些,就见李寻欢面色一变,故作镇定地将画收到专门收放书籍的箱子中。

    想到李寻欢当时的脸色,龙啸云忽然想笑,也不知道风流不羁的小李飞刀是怎么想的,他不是小孩子,看个春宫图怎么呢?难不成怕画污了他的眼?

    第二天,龙啸云将人压在椅子上,做到一半时,忽然有种说话的欲望,他张了张嘴,试图发声,结果竟真的说出话来,附在青年耳边,嗓音沙哑低沉道:“那是避灾神符?”

    青年坐在那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子上,这张椅子已有些年代,他小时候还曾爬到上面替父亲研磨'2',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被人压在上面做这等羞耻的事。灼热的气息喷在耳边,玉白的耳垂渐渐染上淡淡绯色,在亲啄摩挲的刺激下,敏感地动了动,而后听到男人性感低沉的笑声。

    碧水般的眸子眯了眯,李寻欢被他笑得头皮一紧,心尖颤了颤,那的确是避灾神符,他不知道当时自己怎么呢,第一反应就是将画收好,事后一想,又觉得自己大惊小怪,他们这种年纪的男人,别说看过春宫图,连女人的滋味也早已尝过。

    他不知道龙啸云有没有尝过,他自己倒是没机会,一来他有喜欢的女人,二来还在守孝。去年他刚刚出了孝期,原本打算从关外回来,赶在开春的时候迎娶表妹,却不想计划赶不上变化想到林诗音,李寻欢情绪难免有些失落。

    这种失落并没有维持太久,一波又一波浪潮向他拍打而来,李寻欢感觉自己起伏在一片浪涛之中,阳光照耀下,泛起的万般波澜一清二楚,无尽的欢愉包裹着他,理智一点点被蚕食,无奈可悲地只想溺死其中。

    思绪伴随着身体软做一滩水,昏昏沉沉之际,几不可闻地唤了声:“大哥”

    蚀骨缠绵,销魂夜。

    风中飘着果香,甜蜜柔和,又浓又烈,入口酸酸甜甜。

    龙啸云身处温暖的房间,喝着烫热的梅子酒,他在陪人喝酒。能让他陪着喝酒的人不多,李寻欢恰好是其中一个,只见青年俊美文雅的面容染上淡淡轻愁,一双碧空般的眼睛埋藏着痛苦与失落,只因他知道了林诗音的消息,并且还知道她有了喜欢的人。

    龙啸云只能陪他喝酒,一醉解千愁。

    李寻欢没有醉,他的眼睛还很明亮,思维还很清晰。

    他反复问自己,李寻欢真的爱林诗音吗?

    他在怀疑曾经的认知。

    他原本以为林诗音是爱李寻欢的,可她却恨他恨的要死。

    那么他呢?是否真的爱林诗音,还是说自以为是的爱着她?

第120章 反派五号之无限重生 六()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已横卧十几具尸体;心口、喉咙,只要是致命处;皆插着一柄飞刀,血花星星点点溅开;天地间仿佛只剩下那触目惊心的红与白。

    青年重伤不支地倒在地上;长发凌乱沾着雪,脸色比雪更加苍白,眼见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一点点逼近,碧湖般的眸子盛满了绝望、不甘与无奈。最后只剩下平静;平静地等待死亡。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着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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