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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血魔轮回-第171章

小说: 血魔轮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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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再多言,身体转眼变成了透明色,这个残影很快就在空气中消失了,玛吉纳已经闪烁到了肉眼无法见到的地方,毫不犹豫,似乎斩断了一切枷锁和心结。

    诗人愣愣的坐在原地,心想:终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仙德瑞拉、莱昂、玛吉纳,他们在短短的几天之内离开了我。我是不是应该弹一首曲子,来纪念这突如其来的孤独和空寂呢?

    他驱散了这个想法,不想让自己显得如此多愁善感。

    是时候成长起来了,史德,他对自己说,就像玛吉纳说的那样,斩断尘念,心如止水,今后的路还很漫长呢,你要变得比所有人都要坚强,因为你必须保护你所爱的一切。

    他心中隐隐有一分期待:一个月之后,他就会和仙德瑞拉重逢,世上还有什么别久别重逢更令人喜悦的事呢?

    现在还早,无翼城尚在沉睡之中。此刻启程,路上杳无人烟,有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或,史德利歌尔背上重重的行囊,拨开迷雾,走出了墓园。

    莱昂曾经给过他一本永夜帝国的地图,荆棘城位于无翼城的西北方,大约相隔一百公里的路,诗人必须在一个月之内赶回来与仙德瑞拉碰头,他可不想让女神大人扑空。因此他走的很快,几乎一路小跑。

    出了城,走了一个小时,他隐约察觉到头顶有诡异的风声传来,他意识到那是阿巴顿的隐形斥候,它们漂浮在半空,正在监视着自己。

    诗人想了想,在走到分岔路的时候,他并没有往荆棘城的方向走,而是往泰戈尔火山岛的方向前行,走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时,他耍了个花招,专门走低矮的树丛,树枝的高度恰好让斥候不得不匆忙躲闪,而他自己则在一个转角加速狂奔,他跑的如此迅速,以至于他几乎将血魔史德利歌尔的灵魂给召唤了出来,在恶魔领主力量的帮助下,他在短短一分钟之内跑了两公里的路,远远将不知所措的斥候甩在了身后。

    它们意识到自己察觉到它们了吗?或者仅仅以为是跟丢了人?但都没关系了,如果阿巴顿真的对鄂加斯的神谕坚信不疑,他不会为此而大发雷霆的。

    他收摄心神,将血魔的意识压了回去,保持自己神智的清醒。当他呼唤血魔力量的时候,那无所不能的感觉极为诱人,他感觉到:无论自己如何修炼,凡人与恶魔领主或弃誓者之间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天堑深渊,它们在危急时刻爆发出来的力量和体能可怖可叹,令他深深感到绝望。更何况他们还有琢磨不透的异能,比如仙德瑞拉的魔法剑和移形换位,比如耐萨基的空间裂隙和召唤分身。在平常的状态下,血魔也许并非恶魔领主中最强大的家伙,但一旦被敌人的鲜血所诱或,它将变得无可阻挡。

    他研究了戴蒙·拉尼克送给他的书,书中的内容大部分是关于在精神异域旅行时能派上用处的诀窍——比如如何通过疯子来监视世界,如何用强大的精神力赋予疯子催眠正常人的能力,如何融合疯子的灵魂来驱动死灵等等。

    这些内容都毫无用处,只有当诗人成为疯子之后,他才能抵达那个精神异域,还需要莱昂这样的法师里应外合,把自己从精神黑牢中释放出来。更何况戴蒙·拉尼克可并非凡人,他是卡尔所认定的精神法术领域的大师,也许只有他才能在精神异域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这么说来,卡尔到底是如何知道精神异域的呢?是亚山透露给他的秘密吗?还是他自行研究的成果?如果是后者的话,卡尔真是一位最伟大的法师。

    但这本《精神的世界》还有一些内容,探讨正常人的精神和思维,这一部分让诗人非常感兴趣。照这本书的指导,诗人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体内存在的另一个灵魂,或者按照神谕者奈里夫的说法——另一个人格——正在蠢蠢欲动。诗人用《精神的世界》所教的方法,可以与这个人格进行有限的交流,比如:”请赐予我一些力量“或者”请不要妨碍我做事“,这一人格还未完全清醒过来,因此诗人可以像对付宠物犬那样对付它。

    但那也意味着,血魔的力量仍然未曾完全复原,因为它曾经对自己说过——只有当诗人获得另一位弃誓者的生命力量时,它才能真正复活。

    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那是《精神的世界》对自我浅度催眠的探讨,它这样说:”通过浅度自我催眠,施法者可以短暂的改变自己的性格特征,让自己从沉默的人变成话唠,从呆板的人变得奔放,从保守的人变成浪子。。。。。。。随着性格的改变,人的样貌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急剧的变化,其变化要比性格的变化更为明显。开朗的人额头饱满,眼神明亮,脸型宽阔,可一旦变成阴损之人,他的眉毛会下降,以至于挡住眼睛,额头会变得灰暗,脸型会变得消瘦。。。。。。。“随后,戴蒙·拉尼克详细将这个名叫“浅度自我催眠”的法术写了出来。

    虽然戴蒙·拉尼克的描写异常轻松,仿佛此法术天经地义,丝毫不困难似的,但实际操作的时候,诗人却始终把握不到诀窍。这似乎比一些九级法术更加难学,而且更加危险,因为施法的对象正是施术者本人。

    他一边回忆书上的章节,一边急匆匆的赶路,当他路过一片花丛的时候,他同时听见从两个方向传来了需要警惕的声音——从风声判断,身后五公里之外,有为数五人的骑兵正朝这儿赶来,速度不慢,二十分钟之后就能赶到。

    而在身前五百米的地方,站着两个人,他们似乎在盯着地上的什么东西打量,还在闲聊着一些话题。

    史德利歌尔像个盗贼那样潜行,寂静无声的来到那两人身后,发现地上躺着一具尸体,那尸体全身穿着黑色的长袍,脸上带着一个黑色的面罩,面罩的眼眶如同绿色宝石,看样子是一个古怪的流浪法师。他显然并非受伤而死,袍子上没有半点鲜血,也许是死于毒药。

    另外两个人穿着野兽缝制的皮甲,穿着麻布裤子和长靴,戴着硬木头盔,其中一人说:“拉比克死了吗?”

    另一人无奈的说:“死的不能再死了,他还自称是多么厉害的法师呢。可连味道如此古怪的酒都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

    “我帮了你的大忙,从此以后,没人再会和你争迪达了,你欠我一份人情,老兄。”

    “谢谢你,兄弟。我会把这次冒险的赏金分一点给你的,我保证。但现在,还是让我们守口如瓶吧,不然老大如果知道这件事,咱们可就遭了秧啦。”

    法术注释:

    浅度自我催眠未知法术戴蒙·拉尼克所研究出来的易容术,无法被任何法术驱散或侦测,施展这个法术之后,随着施术者情绪的变化,其面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如果要模仿某人容貌,施术者必须完美的模仿易容目标的精神,因而极度困难。(请轻易不要施展)

第283章 匿名的法师() 
还有一些时间,诗人想,身后那些骑兵未必是追我的,但如果真是如此,那阿巴顿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虽然他从未与阿巴顿恶言相向,但在他心中,他无比畏惧这位强大而狡猾的恶魔领主,他不打算与他见面,至少在完成莱昂的嘱咐之前,他想要消失一段时间。

    他集中精神,继续听两位冒险者的对话。

    “说真的,我很想见见此人面具下的脸,听他的口气,他似乎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似的,据说,即使是迪达都没见过这人的模样。”

    “法师都自以为是,但让我们动身吧,老大说不定已经急不可耐,如果我们回去晚了,他说不定会大发雷霆。我们必须在三天内感到荆棘城。”

    诗人以一个瞬发的法术让他们昏睡了过去,这个法术叫做律令睡眠,是莱昂改良的高级睡眠术,两人毫无防备,对法术无法抵抗,身体软绵绵的躺倒,以异常滑稽的姿势进入了睡眠。

    史德利歌尔走到尸体身边,听了听心跳,确信此人已经死亡,他搬起尸体,走入了一旁的草丛,除去了此人的长袍和面罩,看了看面罩下的脸,心想:拉比克?抱歉,我需要借用你的名字和身份了,不过一小会儿,希望你不要生气。作为补偿,我会将你的尸体掩埋的。

    那个叫拉比克的法师并没有携带什么贵重的物品,身上不过几张振奋术卷轴,一根短短的电光掌法杖,诗人将这些东西都塞入了自己的背包中,又将背包放入拉比克的背包,他的背包有着小小的异空间,可以适当缩小一半。他穿上拉比克的长袍和面罩,拿起了拉比克的木棍。

    他用腐蚀术在地面挖了一个大坑,将自己的衣物以及死去的法师抛了进去,随后将洞填上,仔细检查,确认毫无破绽之后,返回原处,发现两个冒险者还没有醒来。他听听身后的追兵,他们似乎遇上了什么阻碍,速度放缓,此刻还在两公里开外。

    他快步朝前走去,大约走了五分钟,发现在离路边不远的草地上有一处营地,几个看上去相当彪悍的冒险者正围绕着火堆谈话,火堆燃起忽明忽暗的金色火光,仿佛火元素在舞蹈,他们的脸在火光的照耀下明暗各异,看上去有些狰狞,又有些憔悴。

    当中一位留着长发的大块头朝诗人挥了挥手,说:“拉比克!喂!拉比克!”他的发型近似于兽人,一束束扎成辫子,显得野蛮而奔放,脸上留着长长的胡子,灰白掺杂,外观十分威猛。

    诗人走了过去,咳嗽一声,指了指喉咙,用沙哑的声音说:“喝了些不好的东西,发不出声音。”他模仿出嗓子发炎时失声的声音,惟妙惟肖,让人听了难受。

    旁边一位十分漂亮的女弓箭手笑了起来,她说:“我打赌准是毛球和吠叫两个混蛋捣的鬼,你是不是喝了他们给你的酒啦?我今天早上见到他们鬼鬼祟祟的,往他们的酒瓶中加着奇怪的药材。”

    诗人点了点头,不发一语。

    队伍中一位一脸铁青的矮人对大块头说:“钟摆,你必须管管这两个混蛋,他们居然捉弄同伴,简直胡闹透顶。“

    钟摆似乎是这群人中的领袖,他咧开嘴笑了起来,他说:”他们有自己的分寸,拉比克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他们已经突破了所谓的分寸,因为他们已经下了毒手,真正的拉比克此刻已然死去了,史德利歌尔对眼前的冒险团队不免有些担忧,领导者显然缺乏必要的约束力。

    诗人用晦涩的声音说:”我不能念咒,因而不能施法,抱歉。“

    迪达走到他身边,轻轻挽住他的手臂,同情的说:“可怜的拉比克,要不要揭开面罩,让我看看你的喉咙?”

    她的话在人群中激起了一片哄笑,一位穿着长袍的精灵说道:”迪达,你要是能劝拉比克除掉他的面罩,你就能骗他除去全部的衣服,你甚至还能让他做牛做马,让你整夜骑个不停。“

    迪达满脸通红的笑了起来,她说:”闭嘴,长耳朵。我纯粹是好心,你不是牧师么?为什么不用治疗术帮拉比克解毒呢?“

    精灵说:”除非拉比克除下他的面罩,不然我不打算这么做。“

    诗人连忙说:”没关系,我很好,谢谢。“

    就在这时,毛球和吠叫带着一脸惶恐和困惑慢慢走回了营地,他们依旧有些昏昏沉沉的,还没有从诗人的法术效果中回过魂来。当走进火堆的时候,他们借着火光,看见了人群中的拉比克,其中一人尖叫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另一人扑通一声摔了下来,手脚并用的退后几步,满脸惊骇的神色。

    诗人仔细辨认,其中一人满脸胡子,应该是毛球,另一人声音尖锐难听,应该是吠叫。他朝两人点点头,低声说:”欢迎回来。“

    吠叫哆哆嗦嗦的看着诗人,说:”怎。。。。怎么。。。。。你怎么回来的?“

    ”你们的恶作剧非常讨厌,我生气起来,让你们两人小睡了一会儿,随后我回来了。“

    吠叫看了看毛球,后者眼中惊恐万状,说:”我们的酒。。。。我们的酒没用?“

    钟摆笑了起来,他说:“得了吧,你们得放过可怜的拉比克,他被你们的酒毁了嗓子,现在说话比垂老的榆树精还要难听。”

    两人渐渐恢复了平静,看来已经接受了下毒失败的事实,拉比克还活的好好的,而且也许已经知道了他们的阴谋,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替两人保守了秘密,这非但没有让两人产生感激,反而更感到恐惧和威胁。他们认为法师正在酝酿着报复的计划,从他们的心跳声中,诗人觉得他们会先下手为强。

    他继续沉默,不动声色的聆听着个人的对话。迪达是这群人当中的交际花,也是备受宠爱的弓箭手,她和每人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或有意或无意的向他们眉目传情,诗人听出她和钟摆关系最好,两人显然比任何人都亲密,但即使是这两人之间,也存在着些许不信任。

    钟摆是领导者,强壮的狂战士,但他此刻显得非常冷静,他似乎并没有什么权力欲望,因而对手下不加管束,他只想领着这帮人赶到荆棘城,去参加一个所谓的地下城冒险竞赛。

    那个脸色发青的黑矮人是个盗贼,他叫银胡子,正如他的外号所言,他胡子银光闪闪,根根宛若钢刺。精灵叫做长耳朵,是队伍中的牧师,牧师得到魔神的祝福,应当可以穿重甲,但他却选择了一件长袍。

    至于另两个人类——毛球和吠叫,毛球是战士,吠叫是游侠,下毒的那个人是游侠,而毛球则是打算独占迪达的家伙。

    而原本这位拉比克,似乎是一个极为夸夸其谈的人,他将自己的法术吹嘘的神乎其神,仿佛万法皆通,但由于此刻已经丧命,诗人自然也无从得知事情的真相。

    运气真是太好了,诗人想,他们恰好要前往荆棘城,目的和我一样,也是去地底迷宫进行探险,我可以混在队伍里,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迷宫,阿巴顿的人做梦也想不到我会遇上这样的好运。

    过了半天,身后那些骑士才赶了上来,他们也见到了冒险者,放慢了脚步。诗人见到他们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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