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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宠妃成瘾:皇叔,求不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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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姿倒是雅致,“要风度不要温度”地穿了一件轻软的袍衫,身形婀娜,举手投足韵味十足。

    面孔与身形反差太大,白小欢微微蹙起眉头,狐疑地看着。

    走得近了,借着腾起的火光,她终于看清楚,原来那女人的脸上覆了一层轻薄的面具,栩栩如生地在上头抹粉、描眉、画目,甚至涂有唇彩。

    这恶趣味哦,白小欢也是服了。

    “兄弟们辛苦了。”女人娇声笑起。

    黑衣人们不知道是不忍看呢?还是不敢看?俱是垂着头,不说话。

    女人也不在意,在火堆边找了位置坐下,楚老大挨着她坐下,两人窃窃私语起来。

    声音非常细弱,白小欢聚精会神,五感中刻意强化听觉,隐约听到他们在谈上京。下午聊天时,琴川有聊到过上京,它是大月国的首都,快马加鞭两日可以到达。

    听这女人熟捻的口气,她应该是从上京来的,正起劲地邀请楚老大过去。中间有提到好几个王,还有皇上皇后太后皇叔之类的称呼。

    楚老大面色松缓,淡淡地听着,未置可否。

    白小欢不甚了了,蹙起眉头疑惑不解,按穿越指南上的介绍,原主五岁的时候过来药谷,之后就没有离开过,怎么会与这种高大上的物种搭上关系?

    突地,她眉毛一挑,眸子落到这个女人的手上。

    她的袖子很长,说话的空档里,偶尔会抬起手轻挽头发,袖子自然垂落,挡住了楚老大的视线。这时,她另一只手的指尖微弹,一小撮粉剂悄没声息地落入火堆里。

    动作角度很刁钻,若不是白小欢趴在树上,也发现不了。

    几个意思?

    白小欢心神凝起,五感中的嗅觉放到最大,突地,她眸光凝起,脑中浮出提示,幻影草,有毒。

    下一秒,她闭合了五感。

    素阴真经最厉害的地方,便是可以随意开闭五感(视觉、嗅觉、听觉、味觉、触觉),可惜她能力不够,无法单独操作,一闭则俱闭。

    缓缓地阖上眼,气息全无。

    两刻钟后,她睁开眼,呼吸顿时粗重了,下头又是一片火海。十几个黑衣人软绵绵地趴在中间,烧灼着,像是死了?

    幸好她伏着的这棵树在侧面,高高窜起的火苗才没有烧到她。

    仔细嗅了嗅,幻影草的气味已经消散了。

    放下心来,她悄悄地数了起来,“一,二,三,四十三,十四,十五。”

    反复数了两遍,火海里头只有十五具尸体?她又仔细地分辨,确认楚老大的位置是空的,所以,那两人在下头的时候,是在商量杀人灭口?

    凝起眸,仔细地探了探,五米之内没有动静,那对狗男女已经跑远了。

    白小欢在心里头替这十五只炮灰点一支蜡,这就是你们的命啊,不做这趟伤天害理的生意,就不会死。

    她对呆在火葬现场没有兴趣,悄悄地从树上下来,借了悬崖的边角,绕过火场下山。

    她没有注意到,悬崖下面的谷底,楚老大奄奄一息地趴在一棵松树上,也不知道能不能续上那一口气。

    天色微明,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浇灭了燕云山的这两场大火。

第10章 现在的职业是大夫() 
与此同时。

    上京至药谷镇的官道上,十几匹快马急速地奔驰着。居中的玄衣男子,五官俊美,风姿卓绝,面色却有几分病态的苍白,黑幽幽的眸子沉定坚毅。

    大雨突至,前方的侍卫赶紧牵紧缰绳,“皇叔,前面是玉林镇,咱们去那里避雨休息吧。”

    玄衣男子淡淡地瞥他一眼,“穿上雨具,继续赶路。”

    “皇叔,您病体未愈,还是去镇上避避雨吧。”另有侍卫上前劝说,“天元与天罡漏夜赶路,已经过去了,您”

    玄衣男子俊脸一沉,身形陡然寒起,声音凉飕飕,“怎么?本王说的话不算数?”

    “属下不敢。”侍卫们噤若寒蝉,立时拿出雨具,穿戴整齐。

    一刻钟后,十几匹快马从玉林镇前疾驰而过,马蹄扬起泥水,溅到缩于树后躲雨的白小欢的背上。

    “呸。”

    转过身,她低低地咒骂了一声。

    白小欢郁闷啊,她这会儿的情况,便若老话说的那样,倒起霉来喝凉水也塞牙。

    千辛万苦,黑灯瞎火地摸下山,又好不容易寻到小镇的标识,还没等她松口气,大雨骤降,直淋淋地把她浇成了落汤鸡。

    这会儿,她好好地在树下避雨,又被溅了一背脊的泥水,当真是欲哭无泪来着。

    而且她还是个怀孕体,若不是原主有内功护体,怕是会有三长两短。

    抬头看一下天,这雨一时半会的停不了,躲在树下也不是个办法,万一打雷,按她霉运当头的现状,呜呼哀哉了也有可能。

    提起真气,在一片迷蒙的雨幕中,她往玉林镇的方向奔去。

    三年后。

    春风和煦,杨柳依依,阳光温柔地照下来,山间的飞鸟快活地啼啭,不时的从天空扑腾而过。

    金鸡镇,溪江村村尾的一座红瓦小院内。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拿了一柄竹木小剑,在院子里耍着玩。他的身后跟了一头貌似狮子的黑狗,欢快地跳跃围绕着。

    小男孩玩得不过瘾,手脚并用爬到椅子上,惬意地笑,“黑豆,跳。”

    然而他没站稳,身形摇晃两下,“啪嗒”地从椅子上摔下来,黑狗的反应很快,一头钻过去垫到下头,一人一狗摔到了一起。

    “白豆,你又调皮了。”

    一阵风似的,白小欢急吼吼地从屋里奔出来,见到这阵势,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把小男孩从地上拽起来扶好,无奈地讲,“娘在配药,你能不能乖乖地呆上半个时辰啊。”

    白豆大眼睛巴眨巴眨,粉嫩的面孔看着好无辜,“娘,屁屁痛,药药。”

    白小欢懂了,扒下它的裤子看一看,小屁股上果然红了一片。

    “等着。”她回屋去取药。

    这点时间,黑豆早已翻身起来,乖乖地趴去白豆的身边。

    这条黑狗是半年前,白小欢采药时,山里头的猎户送的。长得很像前世的藏獒,力大勇猛,忠心护主。对白豆尤其忠诚,寸步不离,亲热得不得了。

    白小欢现在的职业是大夫,每个月有两日在镇上的药铺看诊。白豆就交给隔壁的玉婶照看,自从有黑豆看护,她放心很多。

    拿了膏药出来,一边给白豆抹屁股,一边作着交待,“娘要去镇上看病人,后日才会回来,你在玉婶家里要乖乖的。”

    白豆已经习惯了,亲热地抱抱白小欢,“白豆乖,黑豆要香喷喷。”

    “唔,回来给你们带香喷喷的肉肉。”白小欢爽快地应下来,白豆很上心黑豆的那一口吃食。

    “嗯呐。”白豆小朋友笑眯眯地摸摸黑豆。

    一人一狗愉快地对视着。

第11章 人称白神医() 
把两颗豆送入玉婶的小院,白小欢便出门去了。

    她现在有交通工具:大马。

    溪江村与药谷有几分相似,窝在一个小山坳里头,有小路通到外头的官道,骑马半个时辰便能到达金鸡镇。

    古时没有柏油马路,路上风沙很大,白小欢戴一顶竹帽,上头覆一层淡白色的轻纱,马蹄踏踏,袍袖与轻纱随风漾动,很是潇洒惬意。

    快到金鸡镇的时候,前方有车队过来。

    前后左右各有两骑侍卫护卫,中间是一辆黑漆金边乌釉的并驾马车,帘帷深紫色,厚重又典雅,遮蔽得严严实实。

    白小欢在这世道混了三年多,知道些规矩,见到这种阵仗的,需要停下来回避。

    勒一记马绳,她站去边上。

    马车嘎吱着往前,白小欢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只在历史书的插页上见过这种马车,好奇得很。

    一阵风吹来,轻纱被吹得飘起来,露出她的微莞的唇角。

    车厢里头的男人,原本姿态慵懒地倚在车窗前,突地眸子紧起,眸底掠过一道震惊的光芒,白皙的手指下意识地捏得紧了。

    “停车。”清寒的声音响起。

    车队循着惯性又往前走了几米,之后便缓缓地停下。

    白小欢讶异地看着,看了看双方的距离,似乎它们已经过去了?那她可以走了吧。

    犹豫片刻,她双腿一夹,大马“踏踏”地跑起来,往金鸡镇的方向驰去。

    金鸡镇,位于上京东南方向,骑马半日可达。

    此地有一门不外传的烹制茶叶的技术,出品的茶叶享誉全国。因而镇上住了好些大茶商,频繁往来于上京与金鸡镇之间,商业发达。

    白小欢在镇上最大的药铺坐堂,一个月仅过来两日,赚来的银子够娘俩过宽裕的生活。

    刚刚进入小镇,便有人笑盈盈地与她打招呼,“白神医,您终于来了。康济堂门前已经排上队了呢。”

    白小欢呵呵笑起,“你的口涡斜症好多了,晚点过来,我再帮你扎几针。”

    “好啊,真是太感谢您啦。”那人连连道谢。

    “不客气。”白小欢翘起唇角,乐哉哉地骑马过去。古代老百姓敬重大夫,让她很有成就感。

    康济堂门前果然站了好多人,见她过来俱是笑眉笑脸地打招呼。

    药铺里有小二出来帮她牵马,在所有的坐诊大夫里头,白小欢的待遇是最高的。

    谁让她技术高呢,一手针灸术出神入化,还是个内外皆修,就连一般大夫治不了的外伤,到了她的手上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而且她态度好,整天笑眯眯的,有问有答,不若旁的大夫那般高深莫测。

    只是她一日只看二十个号子,两日四十个,需要提前来药铺领。上午看诊出方子,下午做针灸理疗,很有秩序。

    今日与往常一般无异,过来的都是些疑难杂症,费了她好些功夫。

    她在药铺里头忙碌着,之前在路边遇到过的那列车队,悄没声息地驶进了金鸡镇。

    马车停在僻静处,前列的两个侍卫离去查探。

    半个时辰后,两人一同回来,面上俱是震惊的龟裂感。

    “皇叔,是她。”声音恭敬之极。

    “看清楚了。”车厢内的声音寂沉、紧绷,还有些隐忍的兴奋。

    “看清楚了,确实是她。”另一个侍卫补充道,“属下打听过,她是一年半前出现在这里,初来乍到便治好了两个久病不愈的病人,被康济堂聘为坐堂大夫,一个月只来两日,人称白神医。”

第12章 是神医,不是神仙() 
夕阳落下来,忙碌了一日的白小欢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病人。

    直起腰,她有些愣,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前站了一个俊美滔滔的男人。

    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眉毛浓密有形,双目若朗星一般大而明澈,鼻梁俊挺,唇瓣厚薄适中,搭配于一起,便若巧夺天工的作品,比前世的小鲜肉李易峰还要帅上三分。

    他的眸光很平静,淡淡地看她,看她,看她

    一双眉目甚至都没有动一下,却看得她心跳不已。

    迟疑了几秒,白小欢看出了问题所在,这人的脸色不太好,面色白得可疑。联系到自己的职业,她迟疑着问,“公子是来看诊的么?”

    男人不语,眉头皱得紧,眸光幽深沉沉,隐住了好些暴风骤雨。

    白小欢被他看得发毛,歪过头细细地打量他,“公子气虚血滞,面色浮白,象是有重症。”

    男人漂亮的眸子死死地锁在她的脸上,眸中浮动着莫测的思虑。

    白小欢有医者父母心的觉悟,理解重症病人不可言说的痛苦,自说自话地走上前,美美地朝他笑,“手伸出来,我给你搭个脉看看。”

    男人依旧不语,却听话地抬起手腕。

    冰凉。

    手指搭上的一瞬,白小冰忍不住缩了一记脖子,眸光严谨了些,“公子体质异常啊。”

    男人终于说话了,与身上的寒凉不同,声音微有暖意,“我叫北冥辰,你叫什么名字?”

    白小欢专心听脉,眉头愈皱愈紧,一时没顾得上回答。

    北冥辰很有耐心地看着她,眸中是春暖花开的颜色。

    “你叫北冥辰?”白小欢显然不知道北冥是大月国皇族之姓,更不知道面前之人,是权倾朝野的十九皇叔。

    “唔,你叫什么名字?”他又问。

    “我叫白小欢,你可以叫我白大夫,或者白神医。”白小欢调皮地朝他眨眨眼。

    然后,她皱紧了眉头,“北冥公子,你这身体可真是咳,怎么说呢?”

    她摇头,可惜了这副好皮囊。

    北冥辰的神情很淡,漫不经心地说,“白神医但说无妨。”

    白小欢夸张地挑了挑眉,又啧啧了两声,“本神医素来喜欢说实话,公子的脉象显示,你能活着就是个奇迹啊。”

    北冥辰若有所思地看她,眼底有一抹复杂,“白神医能治么?”

    白小欢轻轻咬住唇,黛眉微微蹙起,“脉象太过复杂,我现在说不出来,要好好想想。”

    北冥辰缄默不语,冷漠的黑眸微微眯起,超凡而又孤高地看着她。突地,他转过身,身姿挺直,气势绝伦,“你好好想,我明日再来。”

    扔下这句话,他扬长而去。

    没礼貌啊!

    白小欢微怔,又有些恼火,“喂,我这里是要预约,提前拿号子的,你这么说不算数的。”

    北冥辰装没听见,拐一个弯消失了踪影。

    白小欢无语,转念一想,此人受过重大内伤,又身中奇毒,大概还受过刺激,经脉紊乱,毒入五腑病情发作起来,那苦头,啧啧,绝非常人可以忍受,性情孤僻些也属正常。

    她心大,不打算与他计较。

    至于能不能治?本小欢是神医,不是神仙,一时还真是说不上来!

第13章 接地气的神仙() 
话虽这么讲,有些医痴倾向的白小欢,还是主动地想了想这个医案。当然,她是不会承认,她其实还有抱着拯救美男的想法。

    这货长得这般引人垂涎与遐想,若是呜呼了哉,岂不是古代美女们的损失。

    要知道,按着这一世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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