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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穿越美国大律师-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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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张义兴站起来欠欠身子,又冲费恩点点头离开了小餐厅。

    “这个案子挺棘手,你知道的。爪哇联邦共和国真是百废待兴,若是一般的案子倒还好,经过突击培训的法官们还可以处理一些常见的简单的案子。”陈显祖说道。

    费恩问道:“是证据不足吗?”

    “不,实际上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充分,所有的被告人都认罪。”陈显祖摇摇头叹了口气:“难度不在于侦破,而在于案子本身。”

    “看起来是个非常有意思,有挑战的案子。”费恩点点头,越发期待着小赵把案件材料送过来。

    好在他没有等多久,一个年轻人拿着不厚的一叠材料走了过来,他冲陈显祖点点头,然后将材料放在陈显祖的面前,随后倒退两步,转身离开了房间。

    “你先看看案情吧。”陈显祖说道:“我认为案情还是很简单的,只是这个案子,负责这个案子的整个法院都吵了起来。”

    费恩笑着点点头,接过从陈显祖手里递过来的案卷材料翻看了起来。

    正如陈显祖所说的,案子的案情其实非常的简单。

    暴乱发生的那天,有很多人企图逃离星城来保全生命,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登上蛇头的偷渡船离开这里的,总是有那么一些运气不好的人无法登上船只。

    有一行人,大约是十来个,他们并没有找到偷渡船,迫不得已之下,他们抢劫了一艘停泊在港口边的小渔村自己驾驶着它,离开星城前往泰国。

    但是马六甲和泰国湾这段海域虽然平静,也仅仅是对远洋大船而言的,像这样的小船并不能适应夜间的大浪。

    他们翻船了,虽然说开船的人有着一定的航海经验,但是对于较远的水域水文并不了解,于是在偏离航道的一个珊瑚岛边触礁,把渔船撞了个粉碎。

    一番抹黑的挣扎之后,只有五个人登上了附近的珊瑚岛。

    分别是一个白人青年,三个爪哇中年人和一个华人少年。

    珊瑚岛是新生的岛屿,岛上什么都没有,缺少淡水,缺少食物。渔船已经被撞碎,原本他们想寻找渔船的残骸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食物,然而所有的东西都被退潮的海浪带走,什么都没有剩下。

    五个人坚持了三天,我们知道,一个人在饥饿状态下的生命极限是7天,3天不进食或者7天喝水就会面临死亡的威胁。

    特别是华人少年,在船只撞上暗礁时,头部受到了剧烈的撞击,现在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这段航道虽然偏离主航道,但在以往并非没有船只经过。只是因为殖民地的独立革命和爪哇联邦共和国的宣布独立。

    合众国和欧洲宣布对这个新生的国家实行禁运,一时间曾经繁忙的航道,没有了船只来往。

    在第三天上午的时候,一个爪哇中年人召集了所有人的商量着要不要用抽签的形式来决定他们的未来。

    被抽中的人将被杀死,然后用他的血肉来滋养剩下的人,让剩下的人可以继续活下去。

    因为白人青年坚决的反对,这次商议并没有成功。

    但是当太阳升到天空中间,热辣的阳光暴晒着每一个人,当口渴,饥饿折磨着他们的精神和肉体的时候。

    没有几个人可以忍受的了这样的折磨。

    于是他们再次商议起抽签这件事情,白人青年依然反对,其余两个爪哇中年人犹豫不决,而半昏迷状态的华人少年无法参加商议和表态。

    于是提议的那个爪哇中年人劝说众人:华人少年身受重伤,在缺医少药的环境下一定会第一个死去,既然他总会比所有人先死,那么为什么不能用他的生命让大家活下去?

    于是在三票赞成,一票弃权的情况下,大家决定杀死华人少年。

    白人青年是一个教徒,他充当牧师为华人少年做了最后的祷告。而后由提议的那个爪哇中年人掐着少年的脖子,另外两人则是压着少年的手脚。

    虚弱的华人少年没有怎么挣扎就这样死去,其余四人通过食用他的血肉得以存活。

    到了第六天的下午,有一艘来从泰国出发前往星城的货船因为缺少海岸指挥部的指挥而偏离航道跑到了这里,四人才得以获救。

    他们不光带回了这四个人,还有那个华人少年被啃食掉一半的尸体。

    回到星城后,这个案子在爪哇联邦共和国政府内部迅速引起了轰动。

    这四人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并且迅速接受审判。

    四个人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没有丝毫的隐瞒。

    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足,没有在事实认定上的困难。

    费恩从案卷材料中抬起头,看着放在一旁的烤肉,顿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案情非常简单并且没有任何异议。”陈显祖看到费恩看完案情开口说道:“难就难在,这个案子该怎么适用法律,他们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是否该以谋杀罪判他们有罪?还是应当判决侮辱尸体罪?或者是无罪释放。”

    “有些法官建议判决有罪后再由总理府发布赦免令进行行政赦免,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法治精神。你知道的,我非常欣赏三权分立原则。”

    “所以这件案子,让我觉得难以下定论,从星城的法院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又过来询问我的意见。”陈显祖苦笑着摇摇头:“我都因此两天多没有睡好觉了。”

    费恩点点头说道:“现实版的‘洞穴奇案’啊。真的是很有意思……抱歉,我是在说这个案子本事,自从1949年提出这个假象公案以后,法学界经过非常多的讨论。”

第167章 海岛奇案(二)() 
陈显祖听了苦笑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是的。”费恩点头道:“一些幻想的事物,总是会发生在现实社会里。这也是这个世界最奇妙,最让人吃惊的地方。”

    “星城法院是怎么认定这件案子的?”

    陈显祖指了指费恩面前的资料说道:“都在案卷材料里面记录下来了,目前我们依然还使用着殖民时期的法院审判方式,好在当他们被起诉时,星城恢复了秩序和平静,让我们可以找出二十个人来组成陪审团。”

    费恩一边往后翻着案卷一边笑道:“我猜猜看,陪审团一定很同情他们,企图认定四名被告无罪,是吗?”

    “没错。”陈显祖笑道:“但是法官认为这件案子太特殊,所以启动了特殊程序,要求陪审团只认定事实,而不做结果认定。”

    费恩悠扬的哼唧了一声,翻开后面的案卷。

    书记员准确而清晰的记录下来在庭审中认定的那些事实。

    首先是第一点,不管是四名被告还是陪审团都认为,当时的情况是大家都极度饥饿,已经接近死亡。

    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没有人发现视线里面有船只经过。因为那时四人轮流观察着周围的海面,企图呼救。在后来从海岸指挥中心的电脑上调取的卫星监控中,也证明了那几天没有船只从他们所在的珊瑚岛附近经过。

    在杀死那个华人少年之前,虽然经过了投票,但是华人少年并没有参与到其中……因为他只有在晚上天气凉快一些时才会有一小段时间的清醒。而当时他正处于昏迷的状态,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

    华人少年是跟随他的父母一起上的渔船,他的父母在渔船触礁时已经葬身大海。在警方对四名被告询问的时候,被告承认也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提议要杀死华人少年的。

    因为他们都有家庭,而华人少年没有家庭了。他们考虑到自己的家庭,都不想这样的死去。

    最后一点,如果说没有杀死那个男孩,是绝对无法坚持到第六天的下午。因为虽然理论上人不吃不喝的极限生命是七天,但是那是海域每天白天的阳光暴晒让每个人都处于严重脱水的边缘。

    综合全案,认定了这样的事实。让本来就有些动摇的法官无法做案件的裁决。

    “我们在安排法院的法官时,考虑到法官可能会对案件的认定出现错误。为了避免这种错误,我们在每个法院都允许单独由法官组成的审判委员会。”

    “这个审判委员会由该法院的全体法官组成,对于难以裁判的案件,法官提交到审判委员会后,由全体法官进行讨论,而讨论的结果最后以投票来决定。”陈显祖向费恩介绍道爪哇联邦共和国法院的一些情况:“我们没有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这个审判委员会。”

    “然而审判委员会内部也形成了几种意见,根本无法达成有效的结果。所以这个案件被提交到最高法院申请裁判。”

    “最高法院的法官同样组成了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还是出现了激烈的争吵……”

    “所以最后他们把案子放在我的办公桌上,附上法官们的判决意见,询问我的意向。”陈显祖苦笑着摇头说道:“我也不是法律专家,怎么好决定呢。”

    费恩点点头继续往后翻阅,果然在后面有着爪哇联邦共和国诸位大法官们的判决意见。

    首席大法官认为,既然法律条文规定了‘任何人故意地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那么就应当遵守法律条文的规定。即使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的境况非常值得人们同情。但是这四名被告同样知晓,故意杀人是有罪的,是应当被判处死刑的。

    所以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四名被告应当接受死刑判决,没有任何例外。

    但判决后,法官可以申请赦免令,要求对四名被告进行行政赦免。

    另外一名大法官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在这个案件上被告辩护律师(由政府指派的原军法官担任)提出的紧急避险成立。每个人承担死亡都是平等而且公平的,每个人也同样的珍视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同样的美好。所以每个人在一件悲剧性的事故中总是期望更多的人可以活下来而非更少的人。

    出于紧急避险的原则,牺牲少数人的生命让多数人可以活下来是符合人们的选择和法律应当允许的选择的,更何况在这个案子中是用一条生命换取四条生命!所以四名被告应当符合紧急避险,被宣告无罪。

    持有第三个观点的法官则是举轻以明重的写到,如果说一个人在饥饿的时候盗窃别人的食物都不能是正当的理由,依然要被认定为盗窃罪。那么一个人在饥饿的时候杀人并且以此为食物的行为就更加不能认为是正当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如果倾向于有罪的判决,在这个案件中又显得无比的荒谬。这四个人的生命是用一个英雄的生命换取的!

    所以这名法官选择了弃权。他认为自己无法对这个案子作出合理的判决。

    持有第四个观点的法官作出了一份民意调查,在接受随机调查的一万多人里面,有91%的人认为四名被告是无罪的,其余7%的人不发表观点,只有2%的人认为有罪。

    既然法律是为了人民服务的,那么就应当遵从人民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四名被告无罪,那么就应当判决他们无罪。

    第五个法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是,把自己设身处地的投入四名被告当时所处的环境之中,那么他恐怕也会做出和四名被告同样的行为……既杀掉一个人,靠他的血肉活下去。

    如果他自己就会选择这么做,那么他审判的人并不比他自己更坏。基于此,他选择给四名被告无罪。

    第六名法官的意见是,法律的设立是为了让人们报复的本能提供一个可行而有序的方法,同时对于犯罪人的震慑和教育起到作用。在案件中,没有人对四个人进行故意伤害,所以并不能适用正当防卫。

    既然如此,那么就是四名被告故意杀害了受害人,理所当然的是有罪的。

第168章 海岛奇案(三)() 
林林总总的一共十来个法官的判决意见,费恩一边看着一边笑道:“倒是为难他们了,这种案子放在手上确实不好判决。”

    “是啊。”陈显祖点头说道:“这种道德和法律的碰撞才是最让人难以取舍的,我曾经也以为其实案子很好判定,为什么当遇到一些棘手的案子了,法官会犹豫呢。”

    “这一次看到最高法院提交过来的资料,还有专人的讲解我才弄明白。其实一个案子的判决很好下,但是随着判决而下达的判决文书中,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来说服别人,那么这个判决文书就没有达到法律指引的效果。”

    “正是因为如此,这些法官们在面对案件的时候。不光要有一个合适的判决结果,还要有足以支撑起这个判决结果的判决理由。”

    “而他们为难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不管从那个方面来说,这个案子都足以引起巨大的争论。”

    费恩点点头,指着法官的判决意见说道:“确实从每个角度来说,都并不是十分的合适。”

    “首席大法官的意见确实很好,法律可以看做是全体国民对于全体国民的一种契约,这个契约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让人遵守,并且保护全体国民的。当有人触犯了法律,那么理所应当的要被惩罚。”

    “但问题在于,这个案子中如果坚持依据法律条文,必然会让全体国民产生对法律的怀疑。毕竟法律是坚守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全体国民怀疑一部法律的公正性时,那么这份怀疑很快会转移到政府身上。”

    “他也事后做出了补救措施,就是通过总理府下达行政赦免令来赦免被告。”

    “这不能说是错误的,实际上这种变通可以看出首席大法官的政治智慧。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无疑是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侵犯,这也是为什么其余的大法官们并没有提出这个意见,而是单从法律层面上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做的结果,对于司法权威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行政赦免令还是谨慎使用比较好。”

    看到陈显祖思索的点点头,费恩继续说道:“这个法官认为紧急避险成立,我觉得并不能这么看待。”

    “紧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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