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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法医秦明系列-第110章

小说: 法医秦明系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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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支队长使劲儿拍了下桌子,吓了我一跳。他说:“对啊!这我怎么没想到?确实听说过有用东西抹脸的风俗。不过,那些污渍不是从鼻子里擦出来的吗?我们这边有风俗是抹脸,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说:“两名死者的面部在我们发现的时候都是浸泡在水里的。水是流动的,可以浸泡干净面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颜色的冲进鼻孔。”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刘杰把尸体翻转过来,我们就可以一眼看到谢林淼的面部是被抹黑的?”主办侦查员说,“狗日的,他这个情节都没有向我们交代。”

    “他当时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还没亮,浴室灯光又暗,可能没有注意到。”陈支队长分析说。

    “不管怎么样,他侮辱尸体、妨碍公务,得追究刑事责任!”我咬牙说。

    “不过,就算是杀了人,抹脸,又能说明什么呢?”陈支队长接着问。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首先,风俗习惯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年纪大的人在沿用,你说一个90后,会在杀了人后,考虑风俗的问题吗?所以我分析,这个凶手应该是个年龄偏大的人,具备性能力,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岁区间的。而年纪大的人,性欲会有明显降低,凶手用这么恶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个性饥渴的人,所以要考虑单身的人。”

    “有道理。”陈支队长的笔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走动。

    “下面,是更重要的问题。”我喝了口茶,接着说,“既然我们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渍是碳素墨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下碳素墨水的来源呢?总不能是凶手杀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来抹脸吧?那他何不用不远处仓库里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随身带的。”大宝说。

    “你会随身带一瓶墨水吗?”我看着大宝说。

    “钢笔里可以有啊。”大宝说。

    “对。”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

    “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范围确实缩小不少。”

    “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

    “醉酒?”

    我点头:“是的。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27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

    “知道了。”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

    闲不住的我,不能忍受法医工作已经完成后,苦苦等待侦查结果的煎熬。

    于是,我跟随侦查员踏上了去集镇调查的征途。

    作为案件的幕后人员,第一次感觉其实侦查工作也是十分艰苦的。烈日炎炎下,我们跑到了第十二家小饭店。

    “27号?”老板说,“我们这儿生意好的咧,我哪里记得住哦。”

    “麻烦您仔细想想。”

    “对哦,我来找一下那天晚上的菜单啥的。”老板还算很配合,“看能不能记得起来哦。”

    我点了根烟,等着老板慢悠悠地翻着27号晚上的菜单。

    “我说的嘛。”这个浙江籍的老板叫道,“我就好像有那么一点儿印象的啦,镇政府的那个老秘书,叫什么来着?叫老罗的。那天晚上喝多了的,一个人胡言乱语的。”

    “等等,等等。”一个侦查员慌忙开录音笔,另一个侦查员连忙打开笔记本,“老罗,镇政府的老秘书,当天晚上他和哪些人一起喝酒的?”

    “一个人。”老板说,“点了宫保鸡丁和小龙虾。”

    我掐了烟,凑过来听。

    “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走的?”

    “那我哪里记得哦。”老板说,“反正挺晚的吧,但肯定是我十点钟关门之前。出门地滑摔了一跤,我还去扶的。”

    侦查员对着我点了下头,意思是说,时间点对得上。

    “你和老罗很熟悉吗?”

    “一般吧。”老板说,“老光棍,就喜欢来喝闷酒的啦。你们不会怀疑他是杀人犯吧?就物业公司那个案子?那是不可能的哦,他可是个老好人咧。”

    “别猜了,今天的调查也希望你能保密。”侦查员说完,拉我走出了酒馆。

    “年龄、特征、时间点、醉酒等情况都高度符合。”我说,“一个小镇子哪会有这样的巧合?而且这样性压抑的人通常性格内向。你们不去动手抓人吗?”

    侦查员点点头,说:“我马上和支队长汇报,你可以回宾馆等我们的好消息了。”

    侦查人员在秘搜老罗家里的时候,就基本上敢肯定这个外表看起来忠厚老实的老文书就是这起案件的凶手。

    老罗大名叫罗峰,今年四十五岁,当了一辈子的政府文书,却没能混上个公务员的身份。他性格内向,收入微薄,小镇上他能看得上的女人都看不上他,看得上他的女人,他又看不上,怎么说,他也是个文化人嘛。

    就这样,他孤单到了四十五岁,精神依托则是那一摞摞的色情光碟。

    27日其实是罗峰去相亲的日子,镇长给他介绍了一个离异的妇女。可能是那妇女听说罗峰不是公务员,所以爽约了。郁闷的罗峰就来到经常喝酒的小酒馆里喝了个烂醉如泥。醉酒后,他胸中的欲火更是燃烧得无法抑制。他尾随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却跟丢了,而酒精的作用又让他迷失了方向。

    罗峰信步走着,就走进了物业公司。在这片空旷安静的土地上,他和刘杰一样,听见了浴室的水声。

    在镇政府工作,多少知道一些物业公司的情况。他知道这里有几个漂亮妞,说不准正在洗澡的,就是呢?

    欲火就要从嗓子眼儿里喷射出来,罗峰冲到了浴室门口,一脚踹开了浴室的大门。姑娘的尖叫,无异于火上浇油。

    谢林淼和黄蓉都认识罗峰,罗峰也看惯了这两个“婊子”对镇长书记的献媚。他要求黄蓉跪下来,学着色情光碟上的女人那样。

    毕竟是十六岁的女孩,除非是老总安排的献身工作,除此之外,裸体暴露在男人面前让她们羞愧无比,甚至失去了反抗的意志。不反抗,但有抗拒。黄蓉跪在地上嘤嘤地哭,死活不张开嘴巴。而谢林淼则看准时机,想要逃离出去。

    眼看谢林淼就要逃离,罗峰的血液就像是要沸腾了,他冲过去抓住谢林淼的头发,把她摔倒在地上,机械地把她的头颅撞向地面。浴室的地面很快就被鲜血染红了,谢林淼死了,黄蓉被吓坏了。

    黄蓉再也不敢反抗,乖乖地按照罗峰的要求去做。

    事后,为了不让黄蓉告发,罗峰用同样的手段杀死了黄蓉。

    欲望的排泄和杀人的体力消耗,让罗峰瘫软在地上,他似乎清醒了不少,因为他感到了无比的恐惧。他听说人死后用泥巴抹脸,冤魂就会被困住,于是拿出了随身的钢笔,挤出墨水抹在两名死者的脸上后,慌不择路地逃离了现场。

    罗峰想去自首,却又害怕死亡,而每晚的噩梦又折磨得他无法安生。所以在民警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乖乖地束手就擒。

    “服法,也是一种灵魂的解脱。”大宝说了一句让我们刮目相看的哲语。

    注释

    '1'自产自销是警方内部常用的俚语,意思就是杀完人,然后自杀。

    '2'挫裂创指的是钝性暴力作用于人体时,骨骼挤压软组织,导致皮肤、软组织撕裂而形成的创口。一般在头部比较多见。

第129章 坟场缚术(1)() 
孩子害怕黑暗,情有可原;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光明。

    ——柏拉图

    1

    “我家小狗超级乖的,从来不在外面乱吃东西的,也不会乱跑,每次我一声喊,它马上就能跑到我身边。”眼前的这个妇女怨尤地看了一眼脚边趴着的宠物。

    这样的眼神我见过,当初我没能考上一本,我妈妈看我的眼神就是这样。

    “这不是小狗了吧?”大宝强调了一下“小”字。

    这条松狮突然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蓬松的毛,伸出它沾满了口水的紫色舌头,呼呼地喘气,吓得林涛往后躲了躲。

    “你怕狗啊?”我问身后的林涛。

    林涛说:“你才怕狗呢,我是怕它那口水滴到我皮鞋上,新买的。”

    “老贵了。”我学着林涛的习惯,和林涛异口同声道。

    “是不小,你这松狮比其他的要肥不少。”侦查员说。

    “谁说的,”妇女蹲下来,抚了抚狗的毛,说,“它一直很健硕好吧,一点儿都不胖,只是毛蓬松了点儿。”

    十分钟前,我们接到龙番市局的电话,说是有条狗发现了一根骨头,有群众觉得不像是动物的骨头,就报警了。

    十一根手指的案件一直在牵动着龙番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每一名刑警的心,寻找第十一根手指主人尸体的工作也一直在开展,所以只要一听到有人骨什么的,法医都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胡科长在接到110指令后,带着韩法医来到了位于龙番市西北的一个郊区住宅区。今天早晨,一个男子报警说,他的邻居养了条狗,这狗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了一根骨头。他以前是杀猪的,所以他觉得这根大骨头不是猪的骨头,于是报了警。

    眼前的松狮目露凶光,到嘴的美食被人夺了,心存不忿。

    “根据这骨头的形态,我们可以果断判断,这是人的肱骨。”胡科长说,“肱骨头、大小结节、肱骨滑车、冠突窝、三角肌粗隆。这完全符合一根肱骨的所有解剖特征。”

    “这个说不准就真是十一根手指的主人呢。”大宝兴奋地说,“那个骨头是在哪儿发现的呢?”

    人群安静下来。

    “您这是问谁呢?”我对大宝的问题很诧异。

    “哦,对,”大宝眨巴了下眼睛,“这是狗叼来的。”

    “你这狗一般都去哪儿转悠呢?”侦查员强忍着笑,问妇女。

    妇女说:“就在附近,从来不跑远的。”

    “我觉得吧,”我说,“方将的尸体是在一个闹市区小区内被发现的,我们分析凶手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尽早发现。那么,如果本案是和方将被杀案一样的话,尸块也应该就在这个住宅区呢。”

    “不可能。”胡科长说,“我们当时分析手指的主人被杀是在方将之前,那么,这至少都一个半月过去了,这种热天,尸块肯定臭到不能闻。如果在住宅区内,早就会被发现了。”

    “那这两起案件应该不是一串。”我有些沮丧。

    “别放弃,先找到这具尸体再说,说不定有转机呢?”胡科长是我的老师,他拍拍我肩膀,鼓励道,“三十余名民警已经开始搜索工作了,主要范围是住宅区周边的废弃工厂和农田,我们也加入吧。”

    烈日炎炎下,三十余名民警挥汗如雨地搜查着。警犬对腐臭仿佛不太敏感,在烈日下也有些精神不振。搜索工作进行到了傍晚,对讲机里才传出兴奋的声音。

    “发现尸体,住宅区西北方向,沿小路走约两公里,就在路边。”对讲机“刺刺啦啦”地响着,“三组、五组已经在现场,正在布置保护工作,请法医支援。”

    石子小路很窄,勉强能通过一辆勘查车,大家都坐在车上没说话。我想,如果是第十一根手指的主人就好了,多条线索,就多一些破案的可能。至少,也能解了我一个月以来的心结。

    现场在石子路边的草丛里,侦查员们已经在现场周围拉起了警戒带,我们刚到,几十名村民就尾随而来,打算围观。

    “这条小路是通向一个坟场的。”派出所所长说,“这有一小片坟场,有些年头了,市里曾经想组织移坟,结果一个村民去市政府差点儿自焚了,所以计划流产。这一片坟场也就保留了下来。现场是在路边,沿这条路再往西北走几十米是个岔路口。岔路一条通往坟场,另一条通往一个小砖窑。不过那个砖窑倒闭十几年了。也就是说,这一片地带,除了清明、冬至祭奠一下祖宗以外,是没人来的。”

    我们迫不及待地钻进警戒带,一个民警指着草丛中说:“都快烂没了,还是迪图发现的。”

    迪图是一只警犬,正坐在民警身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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