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明星志愿]十年-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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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会很冗长,各种名目的奖项颁发了一大堆,很多艺人都获得了上台表演的机会。尽管坐在台下四个小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却比从前的任何一次都更专注。
袁佩琪载歌载舞的表演热力四射,她与我几乎同时出道,几年里没有一点绯闻,是演艺圈一抹难得的清新。
林妮雯的舞蹈妩媚动人,她的性感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与她平日为人的爽朗截然不同。
童靖阳演唱的情歌动人心扉,他为人冷漠,实力却很强,在竞争激烈的演艺圈总是占有一席之地。
他们每一个人都个性十足,能够与他们一同朝着同样的梦想奋斗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我们俩也合张照?”坐在我身边的黎华拿着手机问我。整晚作为焦点的我们都在不停地应付他人的合影要求,直到现在临近颁发艺能天王才稍微得以喘息,他竟还有这样的闲心,若非对他略有了解,大概会以为他在用三届艺能天王的过来人身份向我施加无形的压力。
我点头默许,对着手机屏幕露出最好的笑容。
“笑得不错啊,等会儿如果没有叫到你的名字的话,记得也要这样笑,否则我会有罪恶感的。”他戏谑道。
“你变得越来越讨人厌了,”我不客气地回敬他,“说不定等会上台的是我呢,我还挺像看看天王对着镜头笑不出来的样子。”
“放心,我肯定笑得跟平时一样好看,因为……”
他的话被掌声打断,颁奖嘉宾周映彤走上舞台,她手中的信封里,写着最终赢家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下周就大结局啦~~~~
☆、十年(&后记)
“方若绮,你对这样的结果感到失望吗?”
“你对黎华有什么祝贺的话要说吗?”
“你会不会觉得这个结果不公平?”
我被上百家媒体团团围住,闪光灯晃得我睁不开眼,嘈杂声令我有些晕眩,可是我对着话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黎华来了!”有人尖叫道。
众人朝同一个方向看过去,黎华捧着艺能天王的奖杯,带着一贯优雅的微笑,缓缓地朝我走过来,方才的喧闹瞬间平息下去。这样的气场仿佛在昭告天下,他是永远的天王,从一开始,我就不该自不量力地挑战。
记者们自觉地为他让开一条道,没有人吭声,只有快门声还在不停地响,闪光灯比刚刚还要刺眼。
他走到我的面前,我试图对着他伪装笑容,可是,我发现我笑不出来。
“方若绮,”他的嘴唇一张一翕,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咒语,攥住我的呼吸,“你笑起来很美。”
骗子!我根本没有笑,我笑不出来。
我笑不出来。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帘紧紧地闭着,但天光似乎已经很亮。
我从床上坐起来,用力揉了揉额角,睡眠不足加上噩梦侵袭令我有些头痛。身边的人动了动,然后传来慵懒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怎么这就起来了吗?”
“没有,做了个梦,梦到黎华捧着艺能天王的奖杯。”我披上衣服下床去洗手间。
身后传来含糊不清的说话声:“傻瓜,奖杯是你的。”
没错,我才是艺能天王。奖杯正静静地摆在桌子上,也许因为它的分量太重,重到让我觉得没有真实感,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吧。
不知为何,对昨夜后来的事我的记忆有些模糊。只记得黎华起身拥抱我,在我耳边说完了那句被打断的话:“……因为,你实至名归。”
记得关古威抱我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直到最后走下舞台才止住。
记得我在舞台上语无伦次,但还是没忘记要感谢所有该感谢的人。
记得我在所有人的簇拥下,倒数计时迎接新年。
也许这一切才更像一场梦吧。
回到卧室,关古威闭着眼睛,睡得很安详。冬天的空气有些凛冽,我搓了搓手,钻回被窝。他却转了个身,自然地伸手将我揽住。
刚才冷却的身体重新被温暖包围,我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宁静的幸福。
******
“真想回去看看啊,可惜明权说什么都不让我去,说到时肯定人多混乱,太不安全。”莫筱筠在电话里娇嗔地向我抱怨。
今年正逢S高中的百年校庆,所有校友都收到了学校的邀请,不过怀孕已经七个月的莫筱筠去凑这样的热闹的确不合适。而作为明星,我和关古威也都接到了由校长亲自打来的电话,希望我们在活动当天能够以嘉宾身份出席。我一口应允,关古威却因为当天身在D城拍电影而不得不婉拒。
当选艺能天王以后,我不但没有快马加鞭,反而放慢了工作节奏。对一个艺人来说,艺能天王已是所能取得的最高荣耀,我不像黎华,拿了那么多次天王还不知疲倦,我想要做更多自己喜欢并且能得到满足感的工作。半年里,除了一些广告、宣传和影友会,我只完成了电视台的慈善综艺节目《让爱传出去》的主持工作,其他时间都留在家里为新专辑写歌,研究下半年即将开拍的《一代歌后钟湘》的剧本。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不停地透支自己,而现在,终于能不急不缓地做一些喜欢的事,并且有时间享受生活中所有细微的幸福。而且无论关古威赶通告赶得多辛苦,回到家里总能见到我,不再像从前那样需要两个人拼命地挤出时间才能见上一面。
“你少在那里晒幸福啦,全世界都知道你家明权是好老公。不像阿威那个笨蛋,我还很期待能跟他一起回学校,结果他却抽不出时间……”
“哦……也不知道是谁,当年说什么都不肯去看人家的毕业演唱会呢……”
“喂喂喂!你都是快做妈妈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八卦。我到啦,回头再跟你聊,你就好好在家安胎吧,拜拜。”
电话那头的莫筱筠咯咯轻笑,车窗外的S高中人头攒动,敞开的校门依旧锈迹斑驳,绿色的树叶映着碧蓝的天空,格外好看。
原来一切都没有变。
我随着人群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校道上,周围有与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也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都曾经在这里度过单纯又艰苦的三年时光,在这里留下过属于他们的青春故事。
“快看快看,她是方若绮吧?”身后有人刻意压低着声音兴奋地说。
“诶?!听说她也是这里毕业的,不过虽然是百年校庆,像她这样的大明星也不会来的吧?”
“唉,说得也是呢……”
我没有回头,加快脚步穿过人群。不知为何,一些已经遗忘的琐碎画面重新回到脑海里。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午后,我独自走在校道上,突然听到身后的女生激动地窃窃私语:“快看,是关古威!”
几乎是本能地,我向前望去,几个男生正说说笑笑地迎面走来,走在最左边的那个高大的男生长得很好看,穿着白色的衬衫,看起来纤尘不染,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笑容灿烂得像浸在阳光里。
就是他了吧,传说中的关古威。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他,但他出众得一眼就能认得。
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的心竟莫名地悬空,直到擦身而过。
有些画面早已遗忘在时间的洪流里,却能在某个瞬间毫无征兆地被想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关古威,距今已经十多年。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彼此相爱,彼此依靠。
我突然有些寂寞,十年后的今天,只有我一个人在此追忆。
虽然大礼堂人声鼎沸,但以嘉宾身份出席校庆的人数不算太多,第一排的座位显得很空。我的左右两个座位都没有人,与其他嘉宾也并不熟悉,顶多只在新闻上见到过对方,于是颇感孤单。
“有点无聊,早知道我也不来了。”我给关古威发的短信毫无意外地石沉大海。
各位领导轮番上台做冗长而空洞的发言,我坐直了腰板耐着性子听,第一排的嘉宾入镜次数多,绝不能有丝毫松懈,这比演艺圈任何一台颁奖礼都要更折磨人。
几十分钟的疲劳轰炸之后,灯光暗下,大屏幕上开始播放校方为百年校庆精心制作的影片。镜头定格在校门口,天光天黑,白云飞走,熟悉的铁门由簇新到锈迹斑斑,一批批学生走进去又走出来,不同年代的同一个画面,拼接出震撼的效果。
“对不起,我来晚了。”
耳边如同幻觉般熟悉的声音令我一个激灵,关古威不知何时坐在了我的身边,弯弯的眼睛里盈满了戏谑的笑意,却说不出地温柔。
“你不是在拍电影吗?”
“放心啦,我没有翘班,这几天赶拍了很多镜头,总算是把今天给空出来了,之前又不知道能不能赶上,所以没告诉你,怕万一来不了会让你失望。”
他明亮的眼睛在黑暗里闪动着烁烁光华,我看得竟有些失神,那个没心没肺的大男孩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变得体贴而周全。我情不自禁地握住他的手,今时今日,肌肤相触依然会让我心悸。
他别过头继续看影片,手却有力地与我相握。
时光在一帧帧画面中飞逝,那些我们熟悉的时光又重新呈现在眼前。高一那年学校的足球队在全市比赛里赢得了冠军;高二的时候,著名的作家以校友身份回校进行演讲;还有,高二的夏天,关古威的毕业演唱会。
镜头只是短短的几秒,少年不曾老去,意气奋发的脸上有着近乎天真的自信。
“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开毕业演唱会的那天,我也是坐在现在的这个位子,这样看着你。那天离现在刚好十年,没想到今天,我居然能跟你一起坐在这里。”
他侧过脸看我,光影在他的脸上不停地变幻,交织出他眼睛里的各种情绪,惊讶、感动、温柔,然后他笑着握紧我的手:“你知道,舞台上的灯光太亮,站在那里其实很难看清舞台下的人,但是没关系,只要这样牵着你,下一个十年,我们还会在一起。”
(完)
2014。11。15 下午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在写完了很多个错综复杂的明志故事后,我突然很想写一段最单纯、最美好的爱情。两个人真心相爱,牵着对方的手,便可以克服所有难关,渡过漫长岁月。这是一种很理想的境界,但是我相信,最纯粹的爱情,就应该有战胜一切的力量。
就在昨天,我看到这样一段话——“原本你只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多了一个吻,这时你发现需要一张床,需要一套房,需要一个证。等离婚的时候才发现,你原本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
是的,爱情其实本该这样简单,是我们的欲望,是周遭的事物,渐渐迷失了我们的眼睛,模糊了爱情的本真。
也许你会觉得,方若绮和关古威的这十年也挺复杂挺跌宕的,但把方若绮和关古威对彼此的感情剥离出来看,其实相当纯粹。他们在最好的华年里爱上对方,并且这份感情最终战胜了强大的时光。
在方若绮的另两段爱情里,和林立翔的校园恋情也是我很钟意的。我将林立翔塑造成了一个出类拔萃、八面玲珑的优等生形象,也许我们都曾在年轻的时候,悄悄喜欢过这样一个人,在心中精心维持着他完美的形象。但他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随着成长渐渐远去。而方若绮和黎华,则更趋于现实,很难说他们之间是否真的有过爱情存在,他们更像是亲密的战友,携手站在最不胜寒的高处。爱情和现实,好像永远在天平的两端,难以两全。
我写《十年》的初衷,却并不纯粹。在网络连载的过程中,我曾经提到过,它源自于我的真实经历。我一直想把这段经历写成小说,终于在《十年》里得以实现,并且这是最好不过的形式了——于你们而言,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只有我知道,有哪些是真真实实发生过的。
青春实在太美好,任何微不足道的感情都可以放大成全部。但或许,它美好的原因也在于,那个曾以为刻骨铭心的人,最终会和过去的一切一同成为回忆,而回忆常常会被时光粉饰成最完美的样子。
也许我们都曾以为老天会善待我们,年少时喜欢的人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然而长大后我们才明白,大部分人最终都会在时间的洪流里失散,我们也不过成了“大部分人”而已。
方若绮和关古威是多么幸运,可以幸免于这样的失散。他们存在于虚构的世界里,而我愿意相信,在我们的世界里,也有最纯粹的爱情存在。
2014年12月18日
我承诺过会在年前完结,所以终于没有食言。写完后记的时间之所以和正文完结的时间有出入,是因为之间我为实体书写了一篇番外,由于晋江实体书印刷功能在升级,暂时不能用,《十年》的实体书将会在稍后进行征订印刷,需要买书的亲可以在贴吧或扣扣上给我留言,等开始征订了我会一一通知。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接下来我将会休息一段时间,也许半年吧,留点时间给三次元,也有一些其他的关于明志文的计划在进行。下一次新开的,将是方黎文,文名暂定为《光芒》,我每次都喜欢写些新的、不一样的内容,所以这次方若绮的身份将会有些特殊,大家不妨大胆猜测一下。在此小剧透一段我喜欢的黎方之间的小互动,此段情节发生在俄罗斯= = 当然不排除之后被我改动的可能:
“早。”他先开口向我打招呼,精神奕奕得让人难以相信他刚经历过舟车劳顿。
“早,出去拍照?”
“嗯,你呢?”
“睡不着,想出去走走。”
踏出酒店的一瞬间,我竟心虚起来,不知黎华会不会觉得我是故意找理由接近他——雪已经停了,天还是很黑,门外白茫茫的一片,熹微的晨光洒在积雪上,说不出的凄清。
此情此景,我独自一人根本无处可去。
“冷吗?”他回过头来问我。
他的脸在昏暗中有些模糊,琥珀色的眼瞳雾蒙蒙的,叫人看不真切。“还好,习惯了。”
黎华穿得不太多,黑色大衣灰色围巾,背影在皑皑白雪的衬托下分外清瘦挺拔。干净平整的雪地上留下了他的脚印,我一步一步踩着他的脚印跟着他走。
“一会儿太阳就会从那里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