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君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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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进城,只收十银币,带货物的,多收十个,小孩子收五个,按照银月的货币换算,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万铜币,那守卫应该给他找回九十银币。
等了一会,终于轮到楚云,拿出一颗金币交给守卫,那守卫眼神一亮,不声不响的放在口袋,偏偏头对他道:“进去吧。”
“进去?还没找钱哪?”楚云一愕,随即伸出右手。
“找什么钱?你就给我十个银币,快滚,不然将你当奸细拿了。”守卫脸色一沉,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那意思很明显,你要是安份进城就算了,不上道的话,有你苦头吃。
“什么奸细,小爷明明给你一个金币,你丫的摆明想贪污。”楚云大怒,这十个金币可是用丹王换来的,进了城还得买衣服吃饭住宿,用钱的地方多了去,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贪污。
“什么?本将军怀疑你是哥斯达帝国的奸细,来人哪,将他捉起来。”守卫恼羞成怒,大手一挥,一队约二十人的城卫队迅速赶过来,将楚云团团围住。
“香蕉你大爷的,小爷怕你不成。”楚云手一扬,瞬间升起两个火球,此时他早已渡过护城河,打不过,开溜总不成问题,更何况,眼前这队士兵充其量就是强壮一点,大约也就战徒的级别,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怎么回事?闹哄哄的。”
就在楚云正想大闹一场的时候,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正是那个叫文伯的赶车老头,车队停在城门不远处。
守卫回身一看,立即换了个嘴脸,上前恭喜的道:“啊?是文老先生,是这样的,这小子在这闹事,本将正准备将他擒拿。”
“哦?是这样吗?”文伯转头望向楚云:“小伙子,你不是要进城吗?怎么在这闹起事来了?”
楚云不屑的道:“什么闹事,这丫的收了小爷一个金币,不找钱还说小爷是奸细。”
“你胡说,你明明只给本将十个银币,何来金币,分明是敌国奸细,来呀,将他拿下。”
文伯上前两步:“住手,达克将军,这只是一个金币的事情,何必大动干戈呢?不如这样,你就找他九十银币,然后由老夫垫上,如何?”
“这似乎不合规距。”那守卫正想拒绝,忽然文伯走近他身边,低声道:“达克将军,凡事适可而止,这年轻人身上根本没有银币,只有十个金币,还是老夫给他的。”
什么?这小子的金币竟然是文老先生给的?守卫一惊,这根本就等于戳穿了他的谎言,赶紧咳嗽两声:“既然文老先生说情,本将就放他一马。”说完不情不愿的拿出九十个银币丢给楚云。
银币到手,楚云也不想闹大,收起手中火球,对文伯道:“文老先生,谢了。”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文伯轻笑一声,目送楚云入城,这才指挥车队缓缓穿过城门。
维纳城并不算大,但是分岔路却极多,昏昏乎乎的从早上转到中午,楚云悲哀的发现,不但没有找到卖衣服的店铺,貌似还迷路了。
“你大爷的的什么破城,没事建那么多街道干嘛。”感受到周围异样的目光,饶是楚云脸皮够厚,也不禁两耳发热,不得已之下,拉过旁边的一位老人:“请问老人家,这里哪有卖衣服的地方?”
“公子要买衣服啊,你走错方向了,要在市集那边才有卖,从这里一直走,然后左拐,走到第二个路口再左拐,走到尽头后有条小路,从小路进去右拐,跟着。。。。。”老人滔滔不绝的讲了一分多钟,最后问道:“公子,你记清楚了吗?”
记得清才有鬼了。楚云越听越迷糊,对老人道:“老人家,不如我给你十个银币,你带我过去如何?”
“真的吗?真的给我十银币吗?”老人两眼放光。
第17章 将军血,英雄泪()
呃,好像给多了。楚云有些后悔,不过既然话已出口,也不好意思再变卦:“请老人家带路,到了地方,自然给你十银币。”
老人迟疑一阵,便向前走去,大不了也是白跑一趟,对他又没有什么损失。
跟着老人七转八拐,也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耳边传来一阵喧闹,眼前的街道突然变得广阔起来,两边数不清的摊档,当中的小贩正卖力的吆喝着。
老人继续前行,一边解释道:“这里只是集市外围,也就是地摊市场,里面才是店铺街,在那里是不允许摆地摊的。”
穿过地摊街,再行十分钟左右,楚云眼前一亮,只见两边整齐的排列着一间间店铺,什么武器店,衣服店,酒档,应有尽有,就连街道都整洁得多。
“公子,前面那间就是卖衣服的店铺了。”老人指了指前方不远的一间铺子。
“好吧,谢谢你了老人家。”楚云拿出十个银币递给他,快速的向衣服店奔去。这一路上,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毕竟他的造型太突出了,着上身,几条碎布围在腰间,头顶扎着个奇怪的马尾巴,不像乞丐,倒像个野人。
“欢迎光临,啊!!”店铺只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见到一道人影风风火火的闯进来,直觉以为是客人,待看清模样时,顿时吓了一大跳,情不自禁的惊叫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别过来。”少女脸色慌张,虽然隔着柜台,仍然不住的后退,双手死死的护着。
他,这都什么事嘛,小爷就那么像吗?楚云发觉店外行人不时的将目光瞄来,顿时烦燥的丢出三个金币:“吵死了,快给我拿件衣服来。”
“啊?你来买衣服?”少女一愣,稍稍放低戒备。
“废话,不买衣服来干嘛,快点,呃,就那件吧。”楚云随手指了指旁边一套浅蓝色衣服,看那尺寸大小,即使不合身,也差不到哪去。
少女将衣服拿出,放在柜台,指了指里间:“这套衣服刚好两个金币,更衣室在里面,公子要试试吗?”
“当然要试。”楚云一把抓起衣服,一阵风似的冲了进去。三两下扯掉身上布条,将衣服往身上一套,束紧腰带,发觉除了袖子宽了些外,其地方正好合身,于是满意的走出来。
“有鞋子没?拿双出来。”楚云也没有收回台上多出的一个金币,脚上的鞋子也磨得差不多了,一套衣服才两个金币,鞋子总贵不过衣服吧。
等了半天不见回答,疑惑的抬头望去,只见少女两眼失神的盯着自己猛看,将手放在她面前摇晃几下:“喂喂?问你话呢。”
“啊?你说什么?”少女回过神来,脸上泛起两片红晕,芳心砰砰的乱跳,暗想到,原来他长得这么帅。
“鞋子啊,有没有,有就拿出来。”楚云有些不耐烦,这都快下午了,肚子正饿着呢。
“啊,是,请稍等。”少女慌张的向里间走去。不一会就抱出几双鞋子:“这是新到的几种款式,公子看看哪种合意。”
“就这双吧。”楚云挑了双蓝色长靴,跟衣服正好配套。
“一共两金币六十银币,找你四十银币,公子还要点什么吗?”少女将四十银币推到他面前。
“不要了。”楚云收起银币,抬脚走了出去。
“欢迎下次光临。”少女看着他远去,心中泛起淡淡的失落。
从衣服店出来,楚云便四处寻找酒楼,在经过一间装备店时,停下脚步,走了进去。
这间店铺很小,没有衣服店一半大,里面的种类也不多,大约十件青铜盔甲,两件白银,而且标价高得离谱,最便宜的一件青铜盔甲都要三十金币。
看了一会,楚云摇摇头走出去,别说买不起,就是买得起也不买,这种货色非但起不了多大防御,反而还降低了自身速度。
佣兵酒吧?这里面应该有饭吃吧,旁边还有间佣兵公会,这又是什么?楚云疑惑的推开酒吧的门,那个叫大地战神的老头并没有跟他讲过有关佣兵的事。
酒吧里面很热闹,四五个人围着桌子猜拳喝酒,不时爆出笑声,像这样的客人,还有十多桌。楚云的出现将他们注意力吸引过去,很快又转过头,继续谈笑生风。
“请问要点什么?”在他出现后,一个少女快步奔过来,将他引向一张空桌。
楚云虽然饿,却不知道这里有些什么,就指了指旁边那张桌子:“给我一瓶酒,随便来点吃的。”
话音刚落,酒吧的门“砰”的一声被人粗鲁的撞开,紧接着一个扛着大剑,身穿银铠的大胡子走了进来,年纪大约三十左右,身后还跟着四个,一个灵士打扮,另外三个也穿着盔甲,应该是战士。
“老板娘,来两瓶金麦,再上一盘火烧羊。”大胡子不理会周围的目光,找了张空桌,大咧咧的坐上去。
柜台上原本在记账的老板娘,惊讶的抬起头:“哥达鲁,我没听错吗?你刚刚说要金麦?还要两瓶?”
老板娘并不老,非但不老,还很年轻,若非身上散发着成熟的风韵,还真想不到她已嫁人。
“哈哈哈,不用担心。”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一阵大笑,从腰间拿出一袋金币,摊在桌上:“刚刚完成个任务,赚了一笔,少不了你的酒钱。”
任务?赚了一笔?楚云听得两耳一竖,赶紧将注意力集中过去,似乎看见了一条赚钱的路。
过了一会,年轻的少女将酒菜送上来,楚云叫住她,低声问道:“小姐,请问哪里能接到能赚钱的任务?”
“咦?公子难道不是佣兵?这里可是佣兵酒吧呀。”少女奇怪的反问,高调的声音将酒吧里的视线统统吸引过去。
我擦,难道这破酒吧还非要佣兵才能进来?感受到数十道目光扫射,楚云脸一热,期期艾艾的道:“这个,我不是佣兵,我只是来吃东西的。”
吃东西?
周围先是一片寂静,接着暴发阵阵哄笑声。
“小兄弟,你想赚钱吗?那就得先成为佣兵。”那个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似乎心情很好,拿着瓶酒晃悠悠的来到楚云身边坐下。
“大哥请坐,小子刚从山里出来,什么也不懂,麻烦大哥帮忙解说一下,来,尝尝咱山里人自己酿的酒。”楚云不动声色的将手藏在衣服下,从戒指里掏出一瓶果子酒,那空间戒指能不还是的好。
“咦,你这酒好像不错啊。”哥达鲁用力耸耸鼻子,果子酒发出的清香,比他手中的金麦子酒浓郁得多。楚云不失时机的为他倒上满满一杯。
“嘶~~~好酒,够劲,入齿留香,下喉火热,他,老子以前喝的都是水。”哥达鲁一口吞了一杯,黑脸开始发红。
够劲?不是吧,比猴儿酒差远了。楚云先是一愣,接着倒了一杯普通麦子酒尝了一下,呸呸,他大爷的,还真跟水差不多。
“哥达鲁,你这是拆我的台吗?别忘了,你手上可是拿着金麦子酒呢。”酒吧老板娘不知何时离开柜台,走过来对楚云道:“公子,能让我尝尝吗?这顿酒菜,就当我请了。”
“啊?你随便尝,自家酿的酒,不值几个钱。”楚云将酒推到她面前。
看着老板娘满满的倒上一杯,哥达鲁那张黑脸竟然微微有些抽蓄,看样子很是肉痛。
老板娘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浅尝一口,然后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味,双频竟然泛起两片红晕,让人不禁想入非非。
良久,睁开双眼,老板娘轻轻呼出酒气:“正如哥达鲁说的,入齿留香,下喉火热,让人不自觉的涌起万丈豪情,比之将军血丝毫不差,公子这酒,可有名字?”
“名字?老板娘说笑了,山野人酿的酒,都是自家解渴的,哪来什么名字。”
“酒色清澈如水,入喉如烈火焚身,既有纵横天下的豪情,也有英雄迟暮的苍凉,公子这酒,不如就叫英雄泪如何?”
“英雄泪?好,好名字,将军血,英雄泪,今后银月又多出一种名酒。”哥达鲁一拍大腿,趁机为自己满上一杯,这一来,那瓶果子酒也快要见底。
“小兄弟,不知可有酿酒方法?”老板娘眼中精光一闪,很快收敛。
难怪那么积极起名字,这个才是目的吧。楚云装作苦笑道:“这都是村里的长辈酿的,小子这次出来也只带了十瓶,其中七瓶被守门将军收去,眼下只有三瓶了。”说完又从衣服底下拿出两瓶,加上桌子上的一瓶,似乎就这么多了。
自从拿出酒后,刷刷刷的数十道目光射来,楚云眼珠一转:“承蒙老板娘看得起,取了个这么威风的名字,这瓶酒就当小子的谢意,还请不要见外。”说完将其中一瓶递过去。
老板娘接过,问道:“不知小兄弟可记得那守门将军的名字?”
第18章 美人如画()
“听别人说,好像叫做达克。”楚云心里暗爽,小样的,叫你贪污小爷的钱。
“哦,原来是他,那就多谢小兄弟的酒了。”老板娘哦了一声,摇摇手中的英雄泪,走回柜台。
“小兄弟,你这酒,不如卖给我如何?我出十个金币”
“黑老三,你省省吧,十个金币就想买英雄泪,你蒙人家刚从山里出来吗?”
“就是,良心都被狗吃了,小兄弟,别听他的,我出九十金币,买你半瓶,如何?”
“都别吵,老子出两百,这酒归我了。”看着酒吧里的人全部围了上来,哥达鲁一急,将手中钱袋重重往桌子上一放,不由分说的抢过楚云手中仅存的一瓶酒。
他看似粗鲁,其实并不笨,将军血虽然卖得贵,但并不是没有,而这英雄泪却只有十瓶,其中七瓶被那该死的门口狗抢去,一瓶进了老板娘腰包,眼下这是最后一瓶,绝对是奇货可居。
“小兄弟,谢谢你的酒了,要想成为佣兵,就要到旁边的佣兵公会去注册,只有成为佣兵,才能接到任务。”哥达鲁似乎怕楚云不卖,硬将那袋金币塞入他怀中。
“多谢大哥指点。”说完走出酒吧,向旁边的佣兵公会走去。一路上,楚云暗暗好笑,这二百金币就是意外之财,成本价不过是森林里几个野果罢了。
目送楚云身形消失,老板娘叫过那个少女服务员,低声道:“你往城门跑一趟,叫达克将那七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