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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龙舌之祸-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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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提,可他们此番,不正是冲着马心袁从金爷家获得的那二十五亿去的么?!”

    “道爷们心中有正义,更护佑他们的宾客。他们观下的居士遭受此报,如果不能为他复仇,就是失去了道义!”老居士沾沾自喜,“据说不知我们这一处,道爷们更是联合了其他各部,共同讨伐,此一行可谓浩浩荡荡,定能杀得那些狼子狼孙们哭爹喊娘。”

    “还真TM押上韵了。”丹歌撇了撇嘴,“去吧,挺好,风家正等着这一步呢!有了这些道士的出手,那商丘的信驿,很可能在这一两天就归到风家。那时风家恰能收到我们徐州信驿传递而回的讯息,不会错过什么!”

    风标此刻朝那老居士问道:“老居士,那为什么这队伍还不动呢?”

    “本来从这里往北,过了黄庄就到商丘了!”老居士答道,“可谁知道商丘的边缘地界忽然增设了一堆人手阻拦,一个个穿得乌漆嘛黑的,我看呐,就是那些狼子狼孙们叫来的援兵,在拖延时间!可终究邪不胜正!伙计们,咱喊起来,邪不胜正!”

    “邪不胜正!”

    丹歌子规等人闻言眉头皱起,“这里离商丘,那么近的么?”

    “哈。”老居士听到了这一句,笑道,“大些看,确实不远,你们再往东走,走一程也就到了商丘,亳州恰是抠了商丘下头这一块儿。”

    子规摇摇头,“往东去肯定没有他们防守,可我们进了商丘境内,也是商丘的偏远之地,我们走不到市里的,市里一定被他们封闭严实了。”

    “这可不太好啊。天子的计划刚好赶上这么个时候,是不是会不好成功啊。”金勿道。

    丹歌颇显忧心地点点头,“恐怕是啊。”

    其实呢,并不是。这些杀手们冲着的是丹歌子规等人,而金勿已经在白庄通过记号传递了消息,所以杀手们追往徐州,只在早晚。而一等杀手离开了徐州,天子的计划就还能如常进行。

    “那怎么办?”风标可是真的着急!他并不知道金勿暗中传递消息的事情。

    子规扭身,朝老居士笑道:“老居士,你们换一个口号喊,道士们就好走了。”

    “啊?”老居士听得也是感觉奇异,“有这样的事儿?什么口号?”

    “您带着居士们到那些阻拦的人前头去喊,就喊:‘丹歌徐州’。”子规道。既然金勿已经安排下了记号,所以知道他们去徐州是早晚的事情,不如这会儿直接暴露出来,还能帮一帮天子的计划。

    “丹歌徐州?”老居士听得不懂,“什么意思?”

    子规笑答:“丹歌您不懂吗?就是仙鹤,道教里面的仙鹤。徐就是缓缓的意思,周就是周全的意思。这是赞扬道士们宛若仙鹤一般徐徐而来,必定能将事情做周全呀!”

    老居士瘪嘴,斜眼一瞧子规,“蒙人吧?哪儿这么烂的口号,听起来一点都没气势。”

    丹歌在一旁憋笑,“没上当。”

    子规面上笑意满满,歪头瞧着老居士,口中生发磁性的声音,响动在老居士的耳边,“您不信?”

    “信!”老居士立刻点头,扭回挥舞着手中的小旗,“走,伙计们,咱去前线呐喊去,咱可改口号了,丹歌徐州!”

    “丹歌徐州!”

    这一群居士喊着口号,就这么奔前线去了。

    风标忧心地看向那离去的居士们,道:“这样没问题吗?这可是把我们的行踪暴露给杀手们了。既然如此,我们还转什么徐州,不该直接回商丘吗?”

    子规摇头,“天子的计划因为我这一步,能进行顺畅了,拿下信驿或就在这一两日。便是不能拿下,此时天子的目光已在信驿,你只需在你的传讯上标上你风家独有的记号,天子一定就能发觉我们的传讯。我们徐州通过信驿传讯,风家几乎是必定能收到的。

    “我们此去徐州传信就在次要,而去泰山追寻青龙,才是首要事情。所以我们不要折返商丘,一路到徐州然后北上就是了。而这些杀手追来,我们却是先到的徐州,就破了杀手们的预备,他们一定来不及布置什么陷阱阵型,我们如果两方决战,必都是即时的,这对我们更有利处。”

    “嗯!”风标点点头,经子规这么一解释,他也就想通了,没再纠结于前往商丘的事宜。

    “居士们去宣传我们的行踪了,接下来……”丹歌扫了众人一眼,脚下猝然发力,“跑吧!”

    “嗖!嗖!”丹歌等一行四人飞快地继续向东北窜去,直取徐州!

    众人发足飞奔,亳州到徐州三百里路程,四人神行了一个上午,终于在午时,来到了徐州境内。

    一进徐州境,丹歌子规就放松了下来。

    这两人的神情变化很是明显,不由得使风标好奇,“你们怎么一到徐州,就舒缓下来了?”

    子规笑道:“我二十多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呀,要不是丹歌邀请我,我此刻应该还在徐州某一个小学的讲台上呢!”

    “你竟是老师?”风标皱眉,“老师也有这么没溜儿的么?”

    子规翻了个白眼,“你好!风家的二少爷本来也是高冷范儿的,如今却时常被调笑。”

    风标想了想,朝子规一看,两人对视一眼,忽感惺惺相惜,更是同病相怜,他们随后就齐齐瞪向了丹歌,“都怨你!”

    丹歌早知道这俩人要怨到他这里,他蛮不以为然,“你们都赖我毁了你们的严肃,可你们瞧,金勿自随州也就和我在一块儿了,比风标还早。但这么长的时间,金勿可依然严肃,并没有变啊!还是你们自己端不住啊。”

    子规风标恨不能直接一个白眼翻死了丹歌,这家伙倒是会举例子,他们俩还都不好反驳。他们都知道金勿和丹歌是虚与委蛇,所以金勿没有受到丹歌的影响,可这反驳之语他们并不能说出口,不然就把金勿的事情戳穿了。

    两人气结一阵,幽幽看了丹歌半天,最终无奈败下阵来。

    丹歌此刻却是眼珠一转,指着前面不远的一处商场,道:“作为补偿,给你们换一身行头可好?金勿也来。”

    “不好!”

    丹歌道:“这一次,可由不得你们。这一回,咱四个得穿一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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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换衣服() 
“为什么啊?”风标等人瞧着丹歌,满是不解。

    丹歌笑了笑,道:“当然是为了接下来迎接敌人了,我们全穿成一样儿的,他们打我们就不会打错,不会伤及他们自己的弟兄。”

    “……”风标翻了个白眼,“你是怕咱们死得不够快呐?”

    子规正经地瞧着丹歌,“说正经的吧,你想要做什么?是什么目的?”

    “此番这些杀手组织出马,我们虽然不清楚我们当中是谁触了他们的霉头,但显然是我们四个当中的某几个,而并非全部。”丹歌道,“风标刚离风家,他可能性很小,大概率存在于剩下的我们这三个人身上,金勿老哥又很是安稳,所以更大的概率,就在我和你身上了。

    “杀手们是有纪律性的,于是杀手们很可能会直袭目标,而完全忽略了我们的伙伴。此番我们穿成一样的衣服,就能让杀手们多一些判断的过程,这对我们是十分有利的,杀手们但有踌躇,对于我们就是生机。”

    “哦!”子规点头,“你这么做,是让我们四个人不管谁惹得事儿,其他的人也人人有份,不能独善其身。”子规斜眼一瞧丹歌,笑道,“我虽然怀疑你有甩锅的意思,但你这提议倒也不错,毕竟我们四人同患难共进退,尤其到这危机时候,更当荣辱与共。”

    丹歌的话经子规这么一说,瞬间就提升了一个高度——一个让人一旦否决,就必定下不来台的高度。这个高度不为子规而设,正是专门为金勿挖得坑。

    风标在一旁听个半懂,他不觉得大伙儿穿同样的衣服有这等荣辱与共的意思,但见这丹歌和子规彼此唱和,他心中也就明白了,这两人必不是在搞他,恐是在算计金勿了。

    而在丹歌子规话语漩涡中心的金勿也隐隐有异样的感触,但他也知道此时他如果否定,一定把自己搞得里外不是人。所以他也不须思虑什么利弊,仅是答应就好了。

    见金勿答应下来,四人即前往那一处商场置办起衣服来。这丹歌子规风标三人,都是一等一的帅气模样,见到他们三人要试同一样衣服,顷刻间在三人周围就围过来了一群姑娘。

    “是男团吧?”

    “还没出道吧?帅哥,你们团体叫什么名字?”

    “帅哥签个名儿吧!”

    直到金勿出现在了三人男团当中,手中拿着和他们三人一样的衣服,这些姑娘们神色一变,转身即离去了。“哎!”金勿招了招手,没有留住任何一个姑娘,他扭头望向丹歌,“这什么情况?难道是我一个人的颜值,拉低了平均分吗?”

    金勿这颜值只在相当普通的水平,于是金勿赢得了丹歌子规风标三人齐齐的点头。金勿嘴一瘪,“那些姑娘们是不知道,我脸虽次些,但我腰确实好啊!”

    “脸,其实也不次吧。”丹歌朝风标挑眉问道。

    “不次……”风标轻声答道,用更小的声音补了一字,“……吗?”

    丹歌朝风标一瞪眼,把风标往金勿身前一推,道:“好好看仔细了!金勿老哥只是年岁稍大,其实相貌还是不错的!”

    丹歌把风标往前这么一推,可没有松开手,就把风标支在了金勿的身前。风标此人既是易容的大师,自然而然地当真上眼观察起了金勿的面部,而后更是观察到了金勿的整体。

    “眼角稍塌,眉偏淡,且在眉尾眉毛散开,整体上扬。目为灰褐色,眼白血丝密布,眼底隐有绿意。单眼皮,短睫毛,隐有黑眼圈,竟有卧蚕。鼻头稍翻,鼻梁显宽,多油。面颊粗糙,目下半寸许处有一点黑色小痣,胡子为黑,长有一分二分,闭口时嘴角微向下,未怒而威。

    “唇显黑,有肾亏,必多汗。唇薄而显刻薄,齿黄而矩,为中年,门牙处略宽,隐隐有缝。向口后去,一道虎牙为歪,不规整。下颌偏宽无胡须,脸整体微呈国字。至两鬓,有一黑斑,不太显,似肤色稍深。鬓角处头发位在耳中前,双耳耳廓偏外,稍招风,耳垂几乎没有。

    “发为黑,当中有白,稍短,整体偏在其左。下至脖颈,脖上多有细纹,三五道,自然低头即明显,抬头也有微痕。脖长三寸许,之下两肩齐平,背微弓,脸稍前。手无缺憾,唯右手无名指指甲上一道黑痕。”

    风标这好似扫描一般把金勿整个打量一遍,他心中已经完完整整的有了金勿的形象,只待他心意一起法诀随动,就能变作与金勿一般无二的形态。

    金勿站在原地却被风标大量地一阵心慌,他缓缓退步,强装镇定地问道:“看好了吧。怎么样?”

    风标笑了笑,“果真,金勿老哥再年轻些,必是一枚小鲜肉。”

    金勿挑了挑眉,他也不计较真假,这话听起来舒坦就是了。他摆了摆手,“我去换衣服了。”随即,他扭身而去。

    在这扭头之际,风标却忽然一瞪,“在颈后偏右处,有一偏隐隐呈橘红的记号,形状不规整,宛若草木。”风标此时对于易容是钻研进去了,他心中暗暗思忖,把那记号一丝不差地记载了他的心里。

    “记住了?”丹歌问道。

    风标扭头看向丹歌,忽然反应过来,他这上眼观瞧,全是受了丹歌的意思。“你让我观察他什么意思?”

    丹歌却并没有解释,“你看得越清楚越好。”

    风标想了想,叹了一声,既然丹歌不说,他也就不问了。而他感觉里,众人换一致的衣服,以及让他上眼好生观察金勿,都是有同样的目的,而这个目的是什么,他心中也隐隐有了一些猜测。“难道我们要对金勿出手,然后我再乔装金勿?”

    “换衣服去吧。”丹歌说着就要离开,却扭头又嘱咐了一句,“不要瞎想。”

    “哼!”风标抱着衣服在自己胸腹之前一堵,斜斜看一眼丹歌,“他总不能有窥探人心的法诀吧?!”他扁着嘴,也走进了试衣间更换了衣服。

    很快,四人都换好了衣服,清一色的远动休闲装扮,颜色款式一模一样,从外到里全然一致,就连袜子也都是一个色的。

    众人将自己本来的衣服揣好,丹歌结了账就带领众人走出了商场。他扭头看了身后三人一眼,大笑起来,“哈哈哈,这一遭,我看还不搞蒙了那些个杀手!”

    “且不说搞蒙了杀手,单是当前,我自己都要懵了。”金勿道,“丹歌风标,你们两个有那么三五分的相像啊!真是好看的人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中挑一啊。”

    “有趣的灵魂是形容我吗?”丹歌笑道,“我和风标也仅有三五分相像嘛!而且我可没有他那股子柔弱的劲儿!你如果脸盲不好分辨,就主要看气质。乐天的是我,娘们唧唧的是风标,文质彬彬的是……”

    “你才娘们唧唧!”风标打断了丹歌的话,用了个特爷们儿的方式回应丹歌,他一足踢起,一脚揣在了丹歌身上,把丹歌踢出了三五丈远。

    这样一幕,可是把这商店门口的人吓了一大跳,他们未看到风标的动作,可只看到丹歌飞了,再一看丹歌及不远处三人一模一样的穿着,“哎!杂技团的吧?!”

    丹歌一扁嘴,朝子规等人招手,“走吧!再迟延下去,还不知道被人认作什么团呢!”

    丹歌的话被旁人听了去,那人立时补了一句,“美团?”

    丹歌双肩一塌,伸手一扇自己,笑骂道:“该!就不应该买这黑黄相间的运动服。”他朝着金勿一瞪,“你什么品位啊!”

    “这多鲜亮的色彩呀。”金勿闷闷地说道。

    四人好容易避过了人群,然后使起神行之法,在金勿的带领下前往徐州的信驿而去。最终,四人来在了一个茶馆当中。

    茶馆里坐着几桌的宾客,台上有一对儿说相声的,一胖一瘦,一高一矮。丹歌没多在意这些,问道:“这里就是信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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