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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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到了以前死去的族人,因为伤或病,死前绝望的目光,瘦削无力的身体,流出的血和脓水……那种亲眼看着亲人死掉却无能为力的痛楚浮让他的心刺了一下。
迁徙的几天内,他已经失去了太多的亲人。
于是他握紧了拳头,郑重地说道:“健,我想要让族人和亲人不会因为病和伤离开我们。”
“可先祖的指引并不明确,有些草可能会有毒,可能会让尝试的人死掉,你不怕吗?”
“我不怕。我会记下每一种用的草,去尝试新的草,用眼睛看,用舌头尝。我不想再让亲人离开。你的亲人,我的亲人,我们的族人。总有一天,我们会在先祖的指引下,让病和伤再也不能将族人从我们身边夺走!”
他再一次回头,看了眼那个本来应该离他而去的、为数不多的亲人,心坚定的如同河边的卵石。
第十八章 吊命套()
“松,如果你这样做,你的名字一定会被族人永远记住。”
“永远记住?就算我死了?”松的眼神中露出了光彩。
“会的。就像太阳一样,没有太阳我们活不下去。而很久以后,那些生病的人也会想到,如果没有找到草治病的人,他们也同样活不下去。”
陈健拍了拍松的肩膀,拿起一个陶罐,冲着所有的族人喊道:“每一个让族人更好地活下的人,我们会捏出他的陶像,画上他所做的一切!只要我们的血脉还在延续,每一个这样的人,都会永远被我们的子孙记住。木头可以腐朽,石头可成齑粉,但名字却会和太阳一样,永远流传。”
“吼……”
族人们大声地欢叫着,幻想着自己的名字也会被子孙们记住。
狼皮坐在火堆旁,笑的露出了牙齿。按照健的说法,将来每一个看到羽箭箭头的人都会想起他,就像是寒冷的人会想到太阳一样……那箭头可是他想出来的办法啊。
“或许,我可以让弓箭射的更远更准。”
狼皮抚摸着自己喜爱的弓身,幻想着有一天自己可以拿着一柄弓箭站在族人前,只要坐在家里就可以射到极远处的猎物……
陈健看着族人们期待的神情,心中打定了主意,原始的造神运动就这样进行吧。
前世华夏供奉的圣人,从不是因为对宗教的虔诚而得以绱飨祭祀。
无论是创衣冠规矩的轩辕、尝百草的神农、治大河水患的禹、养桑蚕缫丝的嫘祖、乃至都江堰成二郎成圣的种种故事,都是人定胜天的信念。
日若毒辣,则弯弓射日;水若漫卷,则筑堤垒坝;蝗若泛滥,则手扑脚踩;敌若娇蛮,则血肉成城……自古以来,从不是跪求天恕神饶。
他要让后世记住祖先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记住祖先们在蛮荒中用手和脑成为万物之灵,记住祖先们不会向灾祸低头向伤病臣服。
既有今生,何求来世?既有手脑,何惧灾祸?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火堆,幻想着未来的种种可能。
“健,你在想什么?”
狼皮靠过来,问了一声。
陈健摇摇头道:“没什么,明天我们就回家吧。”
“不往下走了吗?”
“不了,我们现在只需要两天能走到的地方就足够大了。再大的地方,那也不是我们的。”
陈健对于现在所探知的一切很满足,纵横百里,这就是族人在三年之内所能达到的极限。
狼皮有些悻悻,嘟囔道:“我们应该去远处看看,看看那个来自星星的部落。”
“不要急。我会给新族人们一个交代的。”
其余的族人们听到明天要回家的消息,也是充满了期待,想看看健口中的那个可以每天吃饱肚子的地方,看看那些不用担心饿肚子的族人怎样生活。
第二天一早,陈健就被狼皮叫醒了,接着就听到了一阵哼哼的声音。
族人们严阵以待,看着远处。
一头大公猪带着两头母猪和一群小崽,正在啃食着地上的盐碱土。距离族人很远,却发出了示威的声音,仿佛如一位帝王宣示着自己的领地。
半尺多长的獠牙锋利无比,估摸着四五百斤的体重,浑身蹭满了松脂和泥土的厚皮,更是它放肆的资本。
族人很少招惹这种大型的动物,除非饿到极限的时候,因为稍有不慎就有有人受伤。
被大公猪顶到,那可不是小事。
双方相距大约两百多米,很显然这个猪家族是从峡谷南边来到这里的。
只要不去招惹,双方会平安无事。大公猪哼哼了几声,将粪便堆放在地上,粗壮的后腿踢踏着粪便,示意别靠近它。
然而陈健却看好了跟在后面的十几头小猪仔,心里琢磨着想办法弄走。
人类能驯化的动物不多,驯化除了能听话外,还要保证它们的繁殖能力。
一些动物可以驯养,比如大象,但大象在人面前不会交配,很是害羞,所以无法驯化。还有一些鸟和鸡差不多,可惜求偶仪式太复杂,又是展羽又是做窝又是唱歌的,远不如公鸡二话不说就趴上去来的痛快,所以也不行。
猪则完全没有这些缺点,一窝少于八只的母猪都不好意思和同族打招呼,而且公猪向来是直接上,不需要约。
看着那十几只小猪崽,陈健嘿嘿直笑。狼皮看看那头大公猪的獠牙,说道:“还能捕到别的野兽,不要招惹它。”
陈健指着后面的猪崽道:“看到没?那就是以后我们的食物。”
“你想养它们?”
“对。不要惊动它们,咱们收拾一下,这就走。”
将各种陶罐收好,姨妈们小心翼翼地捧着装满了盐的罐子,这可是她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熬煮出来的,家人们一定会喜欢。
她们甚至能够想到,那鲜美的羊汤鱼汤中加上盐的味道。
抬上伤者,陈健带着族人慢慢退出了野猪的视线。大公猪见人走远了,耀武扬威地将脚下的粪便弄得满地都是,彰显自己的力量。
出了一线天,陈健拿出背着的绳子,又用石壁上的藤蔓编织了一些。找了六七个人一起拉,试了一下坚韧的程度。
将几根绳子挽成一个活结,用骨耜在地上挖了几个十公分深的小坑,上面覆盖上一层草叶和小树枝,将活结放在坑内。
这里是峡谷出口的地方,旁边就有很多树,找了几株胳膊粗细的,将上面的枝丫砍掉。
十几个男人一起用力,拉着树弯成一个弓形,卡在石壁的岩缝上。
树木发出吓人的咯咯声,但是并没有折断,人们小心地绕到旁边,陈健也万分小心。
一旦这棵树回弹,别说是人,就是石头都能打碎。
将活结绳的一端绑在弯腰的树上,一个简易的吊命套就算是做好了。
野猪的力气很大,在铁丝出现之前,一般的捕兽套很难撑住大公猪的拉扯。
吊命套略有不同。一旦野猪踏进小坑中,蹄子就会被活结拴住。出于本能它会拼命地向前跑,拉动绳子。
绳子会将卡在石缝中的树枝拉出卡缝,巨大的回弹力会直接将野猪拽到半空中。
无论拴住的是前腿还是后腿,只要离开地面野猪也只能依靠自身的体重了,无法发挥出力量。
而且一旦被吊起,巨大的惯性和弹力可能直接拗断野猪的蹄子。
蹄子断了,纵然尖牙如刀身猛如虎,那也不用担心了。
为了防止逃走,陈健一连布下了四个吊命套,叮嘱族人一定要小心。
万一自己踩上了,轻则脱臼,重则韧带撕裂,甚至直接把小腿上的皮撸下来。
布置好这一切,让狼皮带了几个人去峡谷的对面入口处埋伏着。叮嘱狼皮,是抓不是射。
狼皮急忙点头,一副大可不必废话的神色。然而陈健明白,要是不说,狼皮肯定会用箭将小猪射死,他最近玩弓箭玩的后遗症很大,很喜欢射活物。
女人们都被安排在远处,让她们爬到树上,以防失败公猪发疯。对常年摘野果橡子松子的女人来说,爬树和生孩子一样,是基本技能。
自己和松等剩余的男人则握着石矛,等待对方回来。
路上有大大的蹄子印,野猪也有自己的领地,在补充完盐分后,肯定会回来。
族人们蹲在草丛里,从没有这样狩猎过。虽然陈健这一天已经给松等人展现出了他们难以想象的东西,可还是有些不相信一根绳索就能捕获到一头大猪?
这种大公猪,就算是老虎也不轻易招惹,除非是老虎饿到极点的时候才会拼死一搏。
松不敢相信那几根绳子会比老虎还要厉害?
陈健握着石矛,也在焦急地等待着。即便身上擦了艾草和薄荷,各色的蚊虫还是不断地在头顶嗡嗡。
一只草爬子爬到了他的手背上,自己吓了一跳,赶紧捏死。芝麻大小的草爬子会将头埋在肉里,喝饱鲜血后,身体可以从芝麻胀到玉米粒大小!而且会传染森林脑炎,便是在后世也是无解的疾病。
所有人都焦躁不安的时候,峡谷里传来了哼哼的叫声,男人们精神一震,握紧了石矛。松更是瞪大了眼睛盯着套索,想看看这一切他认为不可能的事是怎么发生的。
“来了!”
陈健在毛茸茸的大腿上擦了擦手心的汗,盯着领头的那头大公猪。
咔嚓……
公猪的蹄子踩到了小坑上的树枝,套索立刻栓住了它的后腿。
出于本能,公猪哼叫了一声,惊慌地朝前跑了几步。
笨重的身躯和惊人的力量拉动了绳索,绳索拉动了弯曲的树干,横向的力量让弯曲的树干脱离了的石缝,立刻弹直。
嗖的一声,绳子猛然伸直,树干拉直,崩的一声绳子竟然活活崩断,族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惋惜的叫声。
公猪明显受惊了,这一次绳子虽然崩断了,可是后腿也已经血肉模糊。惊慌地向前逃了一步,再一次落入了陷阱当中。
四百多斤的大公猪直接给吊到了树上,后腿悬在半空,前腿用力地在地上爬着,可惜无济于事。
“上!”
陈健嘶吼一声,七八个人拿着石矛冲了出来,吓得那两头母猪转身就往峡谷里跑去。
公猪发狂地嚎叫着,可是后腿悬空,腰腹力量也不足以支撑它做出花式吊环动作,只能不断地嘶吼想要将这群无毛怪吓走。
陈健可不敢大意,让人让开公猪的正面,用石矛朝着公猪刺过去。
半吊在空中的公猪,露出了柔软的腹部。
“吼!”
族人们大声地吼叫着,将石矛刺入了公猪的身体,青紫色的肠子流淌出来,伴随着阵阵惨叫。
血如同小蛇一样在地上蜿蜒着,陈健拍了一下大腿,可惜了,要不然可以做罐毛血旺了。
松和族人们这回彻底服气了。
摸了摸绷紧的套索,惊讶于这么简单的一截藤蔓,居然可以杀掉这么大一头公猪,对于陈健的话再无丝毫的怀疑。
女人们听到了公猪临死前的嚎叫,纷纷从远处的树上跳下来,围了过去,一个个啧啧惊奇……原来捕猎还可以这么简单?
陈健的姨妈们对于这个问题,难免有些洋洋自得,吹嘘和陈健捕鱼,一会就捉了族人好几天的饭,并且声称吃鱼已经吃腻了。
峡谷的对面传来了狼皮的吼叫声,陈健知道那两头母猪已经到了对面,让人砍断了绳索,别自己带人抓猪的时候自己被吊起来。
“抓猪!”
他大喊了一声,族人不论男女纷纷大声附和着。
二十几个人乱哄哄地冲进了峡谷,追逐着满地乱窜的小猪崽,回荡着吱吱的叫声,说不出的悦耳。
第十九章 归家()
四天后,草河北岸。
陈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用手垫在肩膀上,那里被绳子勒出了一道血痕。
健壮的族人和他一起,用绳子拉着桦皮船。孩子伤者和一些岁数稍大些的族人在船上,学着用撑杆和木浆。
因为只有三条船,加之回去是逆流而上,所以陈健选择去当草河上的纤夫。
之前在一线天附近耽搁了两天时间,又煮了不少的盐,把那头大公猪的肉用盐腌上又用松树枝熏好。
顺便在河谷平原上逛了逛,找到了几株原始的菽豆和某种麦子的远亲——小麦是杂种,而且是变异的杂种,类似能生育的骡子,绝不是纯血马。找到的这种植物到底是什么,那要等结实之后才能知道。
这一次探险算是收获颇丰,尤其是那十几只小猪崽,这几天已经逐渐熟悉了人的存在。
十多只小猪崽被放在了船上,还有一头活的母猪。拱嘴被用绳子绑上,四条腿也用绳子栓住。
不绑不行,猪天生就会游泳,比人强多了。人从羊水里出来后,就把游泳的本事给忘了。现在的族人扔进河里,大多会被水淹没不知所措,比起猪可差远了。
这些东西都被扔到了船上,即便逆流也不算太沉重。
只是远行无轻担,阳光正炙,汗珠如豆,浸到眼睛里,杀的很疼。
“健,快到了,前面就是陶河了。”
狼皮指着远处的一座小山,那里就是以前族人常去狩猎的地方。陈健揉了揉眼睛,四周的草地因为炎热的空气看起来有些扭曲。
“歇一会,天黑前到家。”
招呼众人将船拉到岸边,固定好。几个姨妈立刻挖坑烧水,按照陈健指点的往水里加了些盐。
松凑过来道:“健,为什么一定要喝热水?为什么要加盐?”
陈健很乐于别人问为什么的,于是把胳膊伸到松的嘴边道:“舔舔。”
松奇怪地舔了一下,说道:“咸的。”
随后恍然大悟,看着罐子里的盐水,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以前在炎热的时候和族人去捕猎,常有人在太阳下晕倒。这两天太阳也很热,却没有人晕倒,他觉得这一定和喝盐水有关。
于是这这个问题记在了脑子里,一路上他已经记住了很多东西,陈健将自己的布袋给了他,里面装着很多草叶,一一告诉他这些草都是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