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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生活啊,生活-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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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青心急如焚,走起路来就跟风似的,成芸跟不上他,加上她事后还未得以恢复。只好让常青先去救急,自己后头跟来。

    一根名贵的草烟被村庄里的冷风吹起,往天边越飘越远。那是等常青走远后,成芸丢出去的。她留在后头,一半是确实走不快,还有一半就是为了丢掉这一根草烟。

    早上醒来后,她在自己枕头下发现了这一根名贵的草烟。常青是抽烟,但成芸知道那烟不是他的。整个村庄里出了少数几家地主财神以外,也就庄主的儿子东哥能抽得上这种草烟。昨晚东哥就来过,后来好像还跟常青喝了酒,估计那烟就从东哥那儿误穿到常青身上来的。

    “算了吧,常顺。”嫂子终于有了一次叫自己的这位丈夫是没有带姓的。她连同小女儿芳芳被一伙儿人给死死勒在手中,劝常顺不要再做无用的斗争。

    小女儿芳芳“汪啊。。。。。。”哭天抢地地挣扎不停。

    “呯呯啪啪。。。。。”无数条腿合着脚,十拿九稳地击在常顺身上。他在地上疼得翻滚,却一声不吭。

    是亲哥,被人虐,在地上,翻滚。。。。。。

    奶奶的,这还得了?

    “唰”的一声,一道黑影划过天边,“啪啪啪”好杂乱的砍萝卜声。常青手持一根比脖子还粗的木棒子,围上那帮人就朝死里狂轰。

    被击中的打手们,有的带上敲碎了的脑袋远远地躲开,有的倒地上装死,还有的不停地换手挠着痒,新开的伤口,又痛又痒。

    “谁不怕死的,送上命来,来呀。”常青像是一只饿狼,长驱直入羊群般,所向披靡,势不可挡,好似战场上浴血疆场的帅将。

    “你他娘的,不要命了,啊?”说话者就是嫂子的前夫,他见自己从城里带来的一帮精英打手,虽是手持各种杀人工具,却被眼前这位莽夫壮汉给打散,吓坏了。只得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来挑战一番,也好壮壮士气。

    “我他娘的,就是不要命了。”常青撸起手中占满血迹的木棒就冲前夫这边杀来,一阵寒风和常青一起刮过来,使得前夫瑟瑟发抖。

第22章 好幸福的一天() 
不妙,这莽夫当真是不怕死,悔不当初的前夫准时放下手中的刀刃,正一个华丽的转身,撒腿就要逃。

    “去死吧你。”想跑,哪里还能让你跑,这不很狂的么?常青一棒子下去,妥妥地盖在前夫的脑袋上,不亚于腾空扣篮般又精又准。

    中招的前夫“轰”的一下,从逃跑途中,直直地塌下去,声音可与砍倒大树时的相媲比,弄得满地涟漪,乌烟瘴气。

    “放开”常青很淡定地对着压着人质的一帮人说。昨晚见着东哥的晦气还没找地方发泄呢。

    还没来得及商量,常青又过去了,他们只好撒手逃窜,像草地上的小老鼠一样没有秩序。

    “常顺啊,你怎么样了。”嫂子拉扯着芳芳从恶人手中逃脱,跑到常顺身旁,扶起睡地上的常顺,擦着眼泪,关切地问道。

    “我。。。。。。”常顺将嘴巴里流出来的鲜血咽下去,没能说出话来。“爸爸,啊。。。。。。”芳芳见常顺满嘴是血,衣服裤子里里外外被人撕得不成样。头上还大包小包的,头发都快被鲜血染红了。她伤心地又哭又叫。这好像是常顺所听到的小女儿芳芳第一次管自己叫爸爸,也是她第一次为自己流眼泪,这让常顺立即去死掉,他也没留遗憾了。

    不说别的,没看别的,单是自己亲哥脸上的那一张张公章似的的脚印,就让常青肝胆俱裂地疼痛。要是自己早点过来,哥哥就不会如此受罪了。

    “嗒。。。。。。嗒。。。。。。嗒。。。。。。”的一声缓慢地接着一声,常青骑坐在半婚半死的前夫身上,无力地抽着他耳光。他把自己来晚的歉意和对城里来的这帮打手伤害自己亲哥的怨气,一分不少地泼在了前夫的肉身上。

    “啊,常青哥?”成芸赶到了战场前线,眼前惊心动魄的惨局和人血参伴土壤的浑味,使她本来就虚弱的意志,临近崩溃。

    成芸花了不少力气才制止住了常青,将他拖到常顺这边,兄弟俩成双扑睡在地上,场面很败落。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车马急速压过路面的声音。成芸和嫂子不约而同地扭头去看。

    这里并没有马,更不会有什么车。原来是城里来的那帮打手,正扛着砍刀,拖着钢管,持着木棒,一甩一甩地挑弄着手中的器具,妖妖欲试地就往这边杀来了。

    嫂子一双枯黄的眼神转向成芸,看得她把心都要挖出来,呈给打手了,希望可以求得他们放过这一马。

    不妙。。。。。。

    打手们一起横过来,却鬼鬼祟祟地拾起地上被常青打烂了的肉体,也就是还能将就冒气的前夫先生,害怕赶不上火车似的灰溜溜逃跑去。

    一团灰尘从村口被风吹来,覆盖在地上的鲜血上让这里的空气保持了原来的纯净。携着前夫肉体的打手们消失在了远处的路口,惊起一滩栖息在草丛间的小鸟儿,飞向高空里的深邃中,再也不回来。

    “这下好了!好好过日子吧!”母亲,老成,还有鲁长官都赶到了常顺家中坐着。鲁长官明明知道今天的不幸,明明可以早来,兴许他还能避免掉这一场灾难的发生。

    然而,一切都是他所预料中的结局。是他把事情推到今天,也是他故意迟到。因为,他猜到那帮子打手,霸气外露,不可一世,实则就是一群吃软怕硬的家伙。只有经过常青这么一刺激,他们才会罢手,事情才会得到解决。

    稍加安慰过后,老成和鲁长官一路离开,女儿嫁出去了,他还得回自己老旧屋去住些日子,鲁长官要回他自己家。成芸也要扶着常青要回新家小院子去。母亲到田间采摘了一株草药,洗净剪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放入竹筒中碾碎,再混入一些酒液。交给嫂子用以治疗常顺的伤口。

    “妈,您路上慢点。”嫂子把母亲送到门口,温柔地嘱咐说。

    “哎。。。。。。”母亲感动地回应,看着嫂子,一脸的慈祥。

    “奶奶慢走。”小女儿芳芳也对母亲送别到。真是有大就有小,母亲怎么样,女儿就怎么样。以前嫂子懒得叫母亲一声妈,女儿芳芳也从未叫过母亲一声奶奶。这今日一场搏斗,对嫂子心里进行了全面的洗礼,使她恢复了作为一个儿媳的本性。

    人都走了,屋子里就只剩下嫂子一家人。嫂子在用母亲所制的药物给常顺料理伤口,芳芳在一旁清洗擦过伤口的毛巾。一家子从未有过这样的和睦温暖。

    “我和孩子,以后就跟着你好好过日子。”嫂子对常顺轻语说,愿意把孩子和自己的一生托付给这个男人。要不是他拼死抵抗,自己和孩子怕是被歹人给捉了去,回到城里去受尽欺辱折磨。

    是常顺兄弟俩解救了自己母女俩的命运,嫂子看在眼里,心里感激不尽,又因为这些年奚落了常顺而心生无比愧疚之情。

    老余家很穷,嫂子对这个家从来不抱有过任何希望。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还有别的东西比贫穷更值得在意。

    “说这些做什么呀,以后我们一起好好生活就是了。”常顺说出这句话,很不好意思的,搞得自己好像很有身份似的,他可从来没在嫂子面前说过任何一句男人该说的正经话的,这下说得脸更烫了,因为有伤口,非常疼。

    “嘿嘿嘿,好好生活。”小芳芳玩着脸盆里的清水,欢快地微笑。

    浴血肉搏,真是难忘的一天。母亲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嫂子愿意亲切她叫她一声“妈”,芳芳会叫她一声“奶奶”。走在路上,想着想着,她就忍不住流泪了。幸福的泪水模糊了她老花的双眼,她都舍不得去擦拭。

    她要记住幸福的这一天,她要体验幸福的这一刻。可是,可怜的母亲,眼里含着泪水,您要怎么走路回家呀。

    这场搏斗,获利者除了心灵得以洗礼,获得重生的嫂子,获得儿媳和孙女亲情,身心尽喜的母亲,别忘了还有那奔赴沙场的大英雄常青哪。

    他今天抱着一颗视死如归的心,在无数打手中横冲直撞,杀开一条血路,救下了哥哥的妻儿,保住了老余家的幸福。由于寡不敌众,自己也是伤痕累累,血肉模糊。

    谁知,这才是常青想要的结果。有幸同哥哥做了一回有难同当的亲兄弟,减轻了些许这些年来对哥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歉疚。

    离开之前,嫂子的那一句“谢谢你,常青。”更是让他心满意足了。从嫂子微弱的眼眸中,他看出了无穷无尽的悔意以及郑重的谢意。

    但是,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啊,转眼就被眼前的一个黑色物体给击得烟消云散了。好不可惜,好不可恶!

第23章 共同语() 
天已经有点蒙蒙黑,常青和成芸回到了林子里的小院。夫妻俩刚刚踏进院子大门,就看见有个黑色物体从自家院子里溜出来。看见这东西,常青夫妻俩的喜悦直接碎了一地,不知道如何再拼凑。

    “你还来干嘛?”成芸冷冷道。

    “回来了啊,事情办得还顺利吗?”说话的人是东哥,就是刚从小院里出来的那黑色物体。这扫兴的东西如今在常青夫妻俩看来就仅仅是件物体,不能和人相提并论。这时的天有点暗,东哥也就被看成了黑色的物体。

    东哥的话,夫妻俩谁也没回应,别说是跟他说话,其实看都嫌脏眼睛。东哥就是这么的遭人唾弃,那也是他自作自受。

    “好吧,我是来找草烟的,昨晚我把我的草烟落这儿了,这不找上了。”说话间,东哥把眼神全部投到成芸身上,然后坏笑着离去。

    话是这么说,然而,他肯定不会因为什么草烟白白跑一趟的。那却是让成芸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因为她早上就在自己枕头底下发现了东哥所说的草烟,她也知道东哥就是故意说给她听的。

    今天这场战争,给以后的老余家赢来了一段较长时间和平稳定的生活。

    村庄里的油菜收割完毕,家家户户都炸出了一桶桶又香又亮的青油;胡萝卜地里的小白兔们,听说也都生了一窝窝更小的小白兔,沐浴在逐渐变暖的田原间;水田边上的小矮树,有的开始把杂乱的根伸入到水沟中,宣布自己很快就要发芽了。

    岁月时空转啊转,都不知道转到谁的姥姥家去了,反正就是快要到春节了。

    “不用客气啊,都是自己家了。”老成和常青夫妻俩一同吃着饭,自己起身给常青夹着好菜,让女婿不用拘束。

    这一天是常青小两口回娘家省亲。成芸娘家就老成一个人,就是“省”老成来了。吃过饭后,老成带常青在老旧屋子里参观个遍。屋子用木质结构的屏栏把空间分成了好多间小套房,有厨房、堂屋、客厅、储物室等等。最让女婿常青不可思议的是,这老旧屋子底下还有一层地下室,作为老成的酒坊,专门用来酿酒。

    单单一个老屋子,都堪比别人家的整套小院子了,如此巧妙的建造让女婿大开眼界。

    在酒坊里,老成还随口跟常青提到,以前自己跟老余一起酿过高粱酒,自夸说老余的技术相对于自己还差一小节,不过老余是个酒迷,酿起酒来,就不分日夜,这一点老成比不上。

    常青和成芸离开时,老成还指明说,等过完年后,就要亲手教常青酿酒。他说年轻人多上点心,村庄里水质好,如果能酿出好酒的话,是很能卖钱的。他和常青的父亲老余曾经就一起酿酒,赚过一笔小钱。

    成家立业后,男人就得有个稳定收入养家糊口。晚上回到家中,躺在床上,常青就在思索着老成的建议,如何才能带着成芸发家致富,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偶然间,他又开始琢磨起老成的话。他说和父亲酿过酒,还说父亲酿酒技术不如自己,他们一起合作赚了钱。

    酿酒,赚钱,老成和父亲一起酿酒,还一起赚了笔钱,常青的胡乱思绪在林子间鸟儿们“呜呜呜”的打鸣声中沉沉睡去。

    哥哥常顺这些天都在忙着收高粱。老家院子周围的高粱割去了果实,又被砍了杆子,原先的田地上空荡荡的,只有几只小麻雀在刨土,找食掉在土层里的高粱籽儿。

    又过一些天,春节是要逼近了。

    “常青来了啊,都好久没见了。”就要过年了,常青带些春联给哥哥常顺家送来。嫂子见了他,忙招呼道。

    哥哥在院子里铺上一张大大的竹卷,上面倒满刚打下的高粱籽儿正暖洋洋地躺着晒太阳。小女儿芳芳光着小脚丫在竹卷上翻着高粱籽儿,以便充分晒到阳光。嫂子就坐在竹卷边上,用竹筛子过滤着还混杂有草叶的高粱籽儿。

    她今天换了一身劳动农民才穿的朴实便装,不再有往常那样的艳丽,看起来却比任何时候都迷人。手指上绑着一条纱布,是在抱高粱杆时,不小心被高粱叶子给割破的。在常青看来,从前的千金大小姐,已然变成了一位贤惠的嫂子,可喜可贺。

    常青把春联给常顺放屋里,也帮着做了一些事。其间,嫂子还亲和地询问关于常青小俩口的琐事,告诉常青说,“新娘子要好好疼她,你看我们家也不如别人家富实,平日里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大小事务,你尽量自己多做,毕竟人家姑娘才刚刚嫁过来。”

    是啊,我们家是不富实,嫂子肯拿自己当这个家的一员了。要做的事情是不少,嫂子现在也肯干农活,就看着哥哥家的日子慢慢好起来吧,老余家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常青虚心地答应了嫂子,关心说:“嫂子,你和我哥也用不着太累,有什么重活,我都会过来帮忙做的。我哥他做事情粗心大意的,没个分寸,以后这个家还得靠你撑起来呀。”

    听到常青说以后这个家还得靠自己撑起来,嫂子很感动,这显然是常青认可了嫂子这个女人在老余家的不可替代性,才会这么说。她没想到以前家里人都怕她,她也轻视家里人的时候得不到这样的满足感,倒是现在自己从高高在上的千金变成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反而如此受大家的尊敬和重视。

    生活啊,它教会我们,不是什么时候都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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