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第1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麦相坏笑着问成芸:“怎么,是不是想起来了?”
“哎呀,你就快点嘛,我想不起来?”成芸把手伸过去,就等麦相插针。
麦相在成芸的小臂内侧摸准静脉血管,把针头刺进去,“肯定是在做什么黄粱美梦,所以才不愿醒来。”
第280章 : 仍早来()
“来,芳芳,把鞋子穿上再玩。这是你二叔,叫二叔好了没?快叫二叔好。”嫂子一边低着头给芳芳穿鞋,一边说。她注意到自己说的话被常青给听见了。
“二叔好,二叔好、二叔好。”芳芳应声来了接连三句“二叔好”。这孩子不听爸爸常顺的话,合着妈妈的话还是会听的。
“那哪儿行,不穿这个,去了厂区,你别想再回来了。”
“啊?这么危险?”
“对啊,我可没骗你。”麦相十分正式地说。
成芸跟麦相说,既然要冒这么大的风险,那她不敢去了。
“没有,没有,成芸,也没有那么夸张。但是,要去厂区,你得穿上这东西,这是所里的铁定法则。”麦相的脸笑着掉下来,一改先前的严肃。随机应变,看风使舵者,真君子。不管麦相承认不承认,那是他的拿手好戏。
“噢,好吧,我穿上吧。”
麦相说“好,等你。”他自己漫步在小竹房里,观察着成芸的起居生活。
“麦相,你,穿上了?要不你也去穿上吧?”成芸婉转地示意麦相。
麦相扯开胸口露出内衣里面的钢丝线,还弓背去撩起裤腿,让成芸监察自己真的已经穿上了。“那还用你说啊,我早就穿好了,等你呢。”
“你都穿好了呀?”成芸有点心里堵得慌,不知道麦相是真傻还是假傻。
“嗯,对呀,你也快点。”
成芸没退路了,她跟麦相说:“麦相,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麦相这才头脑开窍,红着脸出去。
成芸拿起小竹房里那条独一的长凳把房门顶着,回到摇篮床上换穿钢丝保护层。床在竹条的张力下,左右摇晃着;柔弱的生命在成芸的肚子里,上下蹦跳着。成芸抚摸着鼓起的肚子,没这么快吧?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药物研究所进入到白天。麦相领着成芸走了比较远的一段路程,来到厂区门口。
“对了,麦相,你说进我房间的时候,我在说梦话,那你听到我说什么了吗?”成芸问麦相。
“当然,我全听见了。”
“啊,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成芸有点后悔睡得这么沉。
“我为什么要打扰你呀,那是你的公民权力,任何人无权干涉。”
“那我都说些什么话啊?”
麦相做了一个嘚瑟得要上天了的表情说,“你好像是在叫某一个人的名字”。
成芸梦见的是和人成婚,梦里的那个人,可能是麦相,也有可能是麦勃。当她醒来之前听到的声音有一个是麦相的,还有一个是麦勃。要是自己真的说了梦话,还是某个人的名字。那这个人会是谁?为什么叫的不是两个人的名字呢?应该是两个才对呀。
成芸还要问麦相自己到底是叫了谁的名字,可麦相说只是叫了一个人的名字,成芸又哪里愿意去戳破这层纸,非要看到真相不可。
俩人先来到的是厂区的喂养场,里面用钢架分组排列,按上下层次,分别放着个头不等的虫子。
这是一个稀奇的地方,架子里躺着一条条金黄色的大虫子,惺忪地啃食着木板。麦相说这种虫子本身呈金黄色,成品价值也与黄金一般珍贵,所以取名为黄金虫。
黄金虫没有眼睛、没有尾巴、也没有腿。它们的身体由一节长长的虫肚和一个头组成。虫肚光滑油亮,可以直接把吃进去的木屑转化成肉身,其强度如铁块一般,坚硬无比。虫肚很硬,所以内部没有消化肠道。它的消化和呼吸都建立在一根特有的气管上,靠气管呼吸,也靠气管吸入食物,再通过气管把残渣排除体外。最后,到了寿命期限,黄金虫的气管就会枯竭,虫肚收缩把气体挤出。
黄金虫吃得叫讲究,需要富含某种特殊物质的木材,且食物还得照它的生存习性来供给。对空气和光照要求也很苛刻,就得在这样的高峰怀抱之中,气候阴冷,光照昏暗。不过,从这里出的成品研制程序倒是轻易、便捷。只需要把死后的黄金虫自己脱落的头部除掉,留下虫肚进行几道清洁整理工序,原封不动地装箱送往外面的集合化工厂。这样,劳动力和生产价值的转化也就轻松完成了。
那为什么头部就不能用呢?因为黄金虫的头部是把木板啃下来,磨成碎末在放入虫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就好比是黄金虫的一个万能工具箱。黄金虫的头部上有三把牙齿,神似匕首,不长却很细且锋利。因为黄金虫的头部没骨骼,它的三把牙齿成三角形状,下方两把,上面一把长在其下俩的中点线条处。这三把牙齿皆能够做到左右方向成60o转动,速度之快,堪比电钻一般从木板上咬下一大口,然后三把牙齿向内回收交错,嚼碎嘴里的木块。最后,虫肚里的气囊张大,将磨碎的木渣送进去。
神奇的工程师,人类的好战士,成芸一个村里来的小娃娃,简直惊呆了。她没见识,这项技术也从不外泄,不然,这个药物研究所,也就不会对外宣称是个普通的矿区了。
“麦相,你让我穿上保护层,我们来这里看了这么久,不是没什么危险吗?是不是用不着穿它的呀,你又骗我?”
麦相吞咽着奉献一个额外的笑脸,心里默读,小姑娘,才冰山一角哪,你以为可以下判决了?“尺有尺用,寸有寸用,这钢丝保护层哪,还是会有它的用处滴。成芸,你就穿着它,不要东想西想,嫌它多余。”
成芸见麦相耍着说书的架势,把招摇撞骗的本色,用红色钢笔工整地写在了脸上,“麦相,我就知道,你和钟子都一样,又来骗我。”
麦相说要表扬成芸,因为她说了钟子是个骗子;但他同时也要批评成芸,因为成芸把麦相说成了像钟子一样,会欺骗成芸。
“麦相,你总是这样,说话没个正经。”成芸生着气走了出去。
麦相跑出去挡在成芸路口,“成芸,我没有骗你啊,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要用我的人头向你担保,我真的没有骗你。”
“吼,麦相,你以前呀,可都是用人品作担保的哩。现在怎么都换成是人头了?等你把人头也用完了,我看你还能找谁借去。”
麦相强咽下一口苦水,在成芸面前踱了好几步,“成芸,我可能骗过你,可是我仔细一想,还真想不起来。那你说说,我什么时候,骗你做了什么。”
成芸也低着头温习了好久,结果也是徒劳无获,“麦相,我也暂时想不起来,但是我觉得你骗过我。就算是你没有骗过我,那钟子他也是骗过的。我说那句话也不是冲着你的呀,你为什么要我找出事实来和你对质?”
“是是是,我不是要你拿事实说话。我也是想专心地做个自我检讨,但就是没有找到我错误地方的嘛。”麦相哄骗道。
成语说,麦相,貌似。。。。。。还没有骗过她。但是,麦相说话的时候,就是让她感觉是在行骗。麦相说知错了,一定狠心改过。拉着成芸奔另一个厂区的喂养场去。
孩子的声音里带有各种阴阳怪气的抱怨和不屑,但常青还是恭敬地应道:“哎,好好好,芳芳玩你的吧。”
“妈,这就是你刚才跟我说的余常青吗?”芳芳用手里的玩具指着常青,嘟着小嘴喃喃道。想必嫂子是在芳芳面前提到了自己的大名哪,那么她又会直呼着自己的大名跟小女儿讲了些什么呢?
第281章 : 落差()
麦相取下头盔,本想摔碎在场长跟前,可当着兄长麦勃的面,他把头盔掉在地上和成芸的滚到一起,“所长,是我闹的事,和他没关系。”
“麦医生,我对不起你,不知道会是你啊。”场长拿走头盔,浸血的头发盘成一撮,像是腐烂的杂草。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是麦相麦医生,要不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去顶撞。
“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在里面动手?”麦勃问。
好在麦勃香烟没上嘴,没法赛神仙,却在车子急转的时候就给倒垃圾似地抛了出去,很好的避免了后来的一系列遭殃。俗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曾经他细心地认为车子后门坏着就坏着,反正会有用处的,才能在这次突如其来的车祸中救了自己一命。
抛完之后,一整个人摔在黑暗里,滚石般翻了不知多少回,彻底昏了过去。后来的事情他一概不知,直到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