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横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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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我工钱,我就哭,天天跟在你后面哭。”
“你还能再屌丝点吗?有点出息行吗?”
“跟您学的,天大地大,银子最大!”
“我”
好吧!默念: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嗯,果然气顺了很多。
放开旺旺,左右瞟了瞟周围,没有其他人,我压低声音道:“不跟你扯这些废的,你说我哪儿明显了?”
旺旺也作势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小声道:“少爷,自从你失忆以来,从来都没碰过女人吧?”
“我才多大啊,就碰女人?”
“十五还小吗?”
我去!十五难道大吗?这是上初中的年纪啊,赤裸裸的早恋。我初中的时候,还处在羞涩的暗恋期呢。但是,好吧!谁让这是古代呢,六姐十九岁,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家里只剩下个十六岁的“大龄未嫁女青年”七姐。
“好吧,你继续。”我无奈的认了这一点。
旺旺白了我一眼,继续道:“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你有点不正常了。还有,你洗澡的时候居然都不用丫鬟伺候。”
“我也没要男的伺候啊,我就喜欢自己洗澡不行啊?”我努力争辩,这一点,我是死也不服的。
“能不打岔吗?”旺旺又白了我一眼,这臭小子,现在越来越藐视我了。
“能,你继续。”
“第三,您自己没觉得您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个女人吗?”
额这一点我不否认。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女人,一时半会儿,言行举止也改不掉啊。
“继续”
“还有一点,也是今天才发现的。但是我不想说,因为还有待观察。”
噗!这臭小子,居然还妆模作样的,明显是找揍啊!
第25章 不是好色()
在我的“残酷”折磨下,旺旺终于吐露他的新发现。那就是,在我看到忍冬的时候,两眼明显放光,大有饿狼扑食的感觉。这件事情无从考证,因为我也没带镜子,所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个德行。
不过,不管旺旺怎么说。既然我花了八万两把他买回来,总不能让他光吃饭不干活吧。所以,在我绞尽脑汁半天之后,终于想到一个既能让他不闲着,又能满足我的情绪发泄,同时也是白嫩嫩的他,力所能及的事情。
“喏,把这些给我剥了!”我随意的将一盘瓜子放在桌子上,理直气壮的要求他。
忍冬从刚才被带进我房里开始,一直是一副防备的眼神和态度。但是,当看到我歪在炕上,一副大爷的样子丢下一盘瓜子在炕桌上时,还是吃惊又疑惑的望了我一眼。
我不耐烦的嚷嚷道:“看什么看,我花那么多钱把你买回来,难道是留当花瓶观赏的啊?快点过来剥瓜子给我吃!”
下午的阳光还算明媚,我又拿出摘抄的唐诗三百首来读。看着这些我自己无聊时誊抄的书籍,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另我愉快。仿佛会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又回到了那个我所熟悉的世界。
忍冬皱着漂亮的眉头,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好像再问,你真的只是让我剥瓜子吗?
我平复下烦躁的心绪,耐心的向他解释道:“你放心,我不会怎么样你的,我根本就不好**。今日只是去看看新鲜,正好碰上尼欧赫了。其实说来,我花那么多银子,也不怪你。怪我自己与尼欧赫那个死胖子有仇。你坐在这边陪着我,给我剥点瓜子就行了。”
我不否认初见忍冬时的惊艳,但就好像男人见到漂亮女人时一样。他可能会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但不一定会喜欢她,甚至爱上她。
女人也一样,看到漂亮的男人,或者说男孩,都有花痴一下的权利。这是被美丽所折服,而不是对他这个人。我们旅游时看到美丽的风景,不也会激动的手舞足蹈吗?
忍冬半信半疑的挪到炕桌对面坐下,抓了少许瓜子,微低着头,一粒一粒认真的剥着。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粉嫩的脸上,使得他的皮肤显得愈发晶莹剔透。浓墨般的眉毛,不粗不细,恰到好处。一双连女人都要嫉妒的漂亮眼睛低垂着,长长的睫毛如蝴蝶翅膀般轻颤。微微抿着的红润唇瓣,可与洒上水珠的新鲜樱桃相媲美。不觉意间,我竟看得有些痴了。
“王爷,王爷。”
“额?”
忍冬将剥好的瓜子放在另一个盘子里,抬眼正好看见我正盯着他发呆,于是怯怯的叫了我两声。我猛的回过神来,囧的连忙转头看向别处。羞死了,估计这下他肯定认定我是个色狼了。
“已经剥好一些了,您先吃些吧!”
“哦哦”
我慌张的拿起盘子,胡乱的倒在手里,一仰头全吞了。等被噎住的时候,我才突然意识到,丫的!忘了嚼了。嗓子一阵不舒服,我连忙捂住嘴轻咳。忍冬适时的递过来一杯茶,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又一仰头给喝了。估计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像吃药一样把瓜子仁咽下肚。
忍冬始终一脸平静,带着微微的怯意,我想如果此时是旺旺在,我肯定已经被嘲笑了。待到平复下来,我才略带尴尬的解释道:“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色,只是你长的太好看了,所以多看几眼而已。”
忍冬微微扬起嘴角,眼中带着一抹笑意,轻轻道:“我知道。”
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只胡乱的“嗯”了一下,又妆模作样的拿起书来看。
“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恨的是什么呢?站在旁人的角度,应该恨唐玄宗重色误国,又或者恨杨玉环红颜祸水。但我觉得,要恨就恨人有情。如果没有那么深浓的情和爱,哪怕杨玉环长的像九天仙女下凡尘,唐玄宗也不见得会如此宠溺吧!天若有情天亦老,天若有情天亦错。我只想知道,在马嵬坡时,兵败国失的唐玄宗有没有后悔。香魂飘逝的杨玉环是恨唐玄宗没有救他,还是恨自己连累了心爱之人。
历史已经远去,但传承下的情,却依然深种在每一个人的心里。长叹一声,为那一对被后人争论的情人哀悼。
“这是什么书?”忍冬轻轻问了一声。
我看了一眼已经渐渐脱去怯意的忍冬,轻笑一声道:“我自己瞎抄的书。”
呵呵我总不能说是唐诗三百首吧!毕竟这书要在乾隆年间才会出来。
忍冬眨了眨水莹莹的眼睛道:“怎么感觉有些字,好像是错的。”
我惊诧的看着他问:“你识字?”
忍冬微微笑了一下,低垂着头,回答道:“认得一些。”
我轻轻点点头,心想,估计忍冬也不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否则不会认识字的。但想想,即便现在问他,他应该也不会告诉我什么的。
“那就好,以后我有不认识的字,就问你。”
“不敢。”
“别客气了,我认识的字,还不如书院七岁小童认识的多呢。”
“嗯,好吧。”
一阵静默,旺旺从外面进来:“少爷,夫人叫你去吃晚饭呢。”
“哦时间过的真快。”我放下书,换了个姿势对旺旺说:“告诉额娘,我今晚与红玉单独吃,让她不必等我了。”
与其让额娘猜来猜去,不如我直接用行动打消她的顾虑。
旺旺应了一声,正准备退下。又被我给叫住了:“忍冬的房间布置好了吗?”
“布置好了。”
“嗯,那你下去吧。”
“是。”
跳下炕台,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现在总算明白皇帝的痛苦了。那么多的老婆,就算消了爱意,也总会留些情份的,总不好绝情的不搭理她们。若想顾及到每个人的感受,那还真是个很大的心理负担。
忍冬也随我站起身,立在我的身边,默不作声。说实话,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安排他。他到底以什么身份在我家呢?**?显然不大好。下人?可他那细皮嫩肉,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样子,我还真心不大好意思。算了,就跟莺莺一样,给吃给住,随他去吧。
“忍冬。”我低低叫了一声。
忍冬转脸看向我,我眼神游移的飘荡在房间里。说实话,还是不习惯直视他的眼睛,这孩子眼睛确实太美了。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吃穿我会让人安排好,每月给你10两银子零花钱。平日里,只要你不干犯法的事,我都不干涉你,也不约束你的自由。但是,如果你出门,一定要告诉旺旺或者碧玉,让他俩给你安排两个打手保护你。知道吗?”
说完这些,久久没听见回音,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只见忍冬的表情比我还要疑惑,不仅是疑惑,还带着不可置信和一丝防备。
我抽了抽嘴角,问道:“你怎么不说话,这么看着我干嘛?”
忍冬认真的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我我怎么对你了?”
这孩子好奇怪,听语气好像还不高兴似的。我去,我花了那么多钱替他赎身,难道他还不满意啊?
“我与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忍冬依然严肃认真的问我。这下我明白了,这孩子以为我有什么目的。
“说实话,我没觉得对你多好啊。反正我家地方大,给你个住处也没什么。你现在那么小,又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暂时养着你也没什么啊,反正我家有钱。”
尽管自我感觉,说的有理有据,但忍冬还是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我只好无奈的摆了摆手:“随你怎么想好了,不过要记住,出门带人,免得你被哪个色狼抓走了,我还不知道到哪儿去找你。我去吃饭了,你也去吧,拜拜!”
对于这种靠语言无法解决的问题,无视它,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等看望过红玉,我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走在路上,正好碰见兴高采烈的七姐。
“小宝,听说你今天教训了尼欧赫?”
我尴尬的笑了笑道:“呵呵是啊!”
呀呀个呸的,是尼欧赫坑了我。
“不错!不错!小宝越来越男子汉了!”七姐说着,豪爽的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此刻,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到现在还嫁不去了。
“七姐,有事儿吗?”
“没,没事。就是听说你花了八万两买个**,我想去看看那**长什么样,是不是值八万两。”
额七姐,原来你是个花痴。我无语的对身边的碧玉道:“你带七小姐去看**吧,正好你几个还能一起吃饭。对了七姐,你吃饭了吗?”
七姐呵呵一笑,回道:“没呢。”
我顿时眼冒黑星,感情这丫就是来蹭饭蹭美男的。
第26章 坑李修明()
送走七姐,我独自一人往红玉那儿走去。刚到院子门口,红玉已经迎了出来。不得不说,真是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换了一身装扮的红玉,看起来确实比以前漂亮高贵了许多。
但此时面对红玉,多少会比以前尴尬一点。毕竟,她现在已经是我的“老婆”了。唉想我姚千思何其有幸,在那个世界活了二十七年都没混到一个老公。来这里短短三个月,不仅有了老婆,连娃都快有了。没当上妈,却能当上爹,想想真是一把辛酸泪啊!
我微笑着上前一步,扶着红玉的胳膊道:“既然有孕在身,就多休息,以后不必出来迎我。”
红玉莞尔一笑,轻轻道:“王爷来了,奴婢高兴,所以也管不住自己,就跑了出来。”
我回她一个微笑,心中涌起一股歉疚,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整顿饭,在半沉默与半尴尬中度过。我主要传达的有用信息就是,我已经知道庶福晋与侧福晋的不同,承诺她,不管生男生女,到时候都会提她为庶福晋。我不知道她是否在意这些,但能给的就多给点,也算是个心意了。
一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我躺在床上,两眼无神的望着床顶。明天还是去逛青楼吧!记得第一次上街想去逛的,但被尼欧赫给耽误了,后来就一直没找到机会去。当然,也是我不太想去。不过,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既然已经是个男人,那就好好安心做个男人吧。其实,花天酒地的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有钱有势的。
想当初我看穿越的时候,也曾幻想过,如果哪天穿越回了古代,一定要设计好多现代的东西出来,成为一方商业霸主。又或者因为各种执着和坚持,成为某个王爷一生的挚爱,唯一的王妃。但现在貌似连我最初的担心都不存在了。
如今已经是个王爷,大伯也不担心我混不到一官半职。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官,对礼仪级别非常执拗,见到我总要行礼,更谈不上逼我学习。
在这个世界,我似乎什么都不缺了。突然想到上学时,同学间经常问到的选择题。如果有一天上帝让你必须丢掉一样东西,那你会选择什么?选项有:亲情、爱情、友情、财富、学识、地位、健康、品德。
那时候我选择的是地位,因为我觉得地位这玩意儿太抽象了。但现在看来,上帝已经替我选择了,那就是,爱情。前一世,我的爱情还未萌芽,生命便已终结。这一世,我的爱情,已经永远没有萌芽的机会了。
乱七八糟的想了许多,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我紧急呼叫来旺旺,兴高采烈的告诉他,准备银子,咱要逛青楼!旺旺高兴的屁颠屁颠的,用风一般的速度把我捯饬好,又向像风似的的把自己卷了出去。在我对着镜子左照又照一会儿后,他又诡异的出现在我面前。
“少爷,准备好了,咱出发吧!”
我鄙视的白了他一眼:“我去逛青楼,你兴奋个什么劲?”
旺旺嘿嘿一笑,回道:“就是看您逛青楼,所以才兴奋哪!”
“”对于这样的跟班,我还能说什么呢?
五步三摇的来到街上,突然想起李修明。这货害我昨天花了那么多冤枉钱,今天要是被我碰到,非宰他一万两出出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