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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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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

作者:'德'布罗克尔曼


作者介绍
  卡尔·布罗克尔曼 (Carl Brockelmann,1868~1956) 西方著名闪语学家、伊斯兰文献学家和历史学家。早年在德国攻读阿拉伯语、土耳其语和伊斯兰教知识,历任德国柯尼斯堡、哈莱、柏林等大学闪语教授,一生致力于阿拉伯和伊斯兰教文献学研究。任柏林大学校长时,曾因聘用犹太人教授受到德国纳粹的迫害。他精通阿拉伯语和土耳其语,热爱东方文化,曾以多年时间搜集、整理东方伊斯兰教文献,以治学严谨、知识渊博受到东西方学者的尊敬。主要著作有《阿拉伯文学史》、《阿拉伯语语法》、《阿拉伯文献研究》、《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等。《阿拉伯文献研究》初版于1898~1902年(2卷),于1943~1949年再版,1937~1942年出版补续本(3卷),是当代西方最完整的伊斯兰教文献资料,有广泛的参考价值,为西方大学和研究机构必备的工具书之一。《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初版于1939年(德文版),1947年出版英译本,共出8版,为西方学术界仅有的两部伊斯兰教通史著作之一,影响相当广泛。本书有中译本,1985年商务印书馆版。布罗克尔曼又是《伊斯兰教百科全书》和《伊斯兰教小百科全书》的主要撰稿人之一。

第一卷 阿拉伯人与阿拉伯帝国
第一章  伊斯兰教以前的阿拉伯
    阿拉伯半岛,当地居民称爲“阿拉伯人之岛”,是西南亚的一个原生岩层地带,面积约一百万平方英里。早在侏罗纪时期,渊深的印度洋和波斯湾就把它同印度和波斯分割开来,滨海的阿曼地区仍保持着波斯的那种山岭的地形。在第三纪时期,由于受到红海侵蚀,阿拉伯又从北非分裂出来。盘亘在红海沿岸的是西部的萨拉特山脉,其中位于南部也门首都萨那以西的纳比舒爱比山高达一万二千三百余英尺。萨拉特山脉外侧地势开展,形成蒂哈马沿海平原,宽约三十英里。平原北部连同山区地带合称汉志。这条绵亘在沿海一带的山脉有一部分和一些现在已经止熄的火山纵横交错,广阔的哈拉地带就是过去这些火山喷出来的熔岩层。山脉东走,在麦地那以北平原地区分成阿加和萨尔马两条支脉,今名沙马尔山。这两条支脉把叙利亚沙漠及其南支内夫得沙漠同中部的内志高原分隔开来。叙利亚沙漠在东面一直延伸到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两河之间的低原地带,西面则远达叙利亚一巴勒斯坦石灰岩台地。内志是一片广大的原生岩沙漠高原,上面有岩沙掩覆着,地势向东倾斜,一直倾斜到波斯湾里。在内志高原和东南沿海阿曼地区的崇山峻岭之间有一片广漠无垠的沙漠相隔,这片沙漠就是鲁卜一哈利沙漠,也有人称之爲“空无所有之乡”。最先穿越过这个沙漠的是伯特伦·托马斯(在1931年2月)和圣约翰·菲尔比(在1932年1月至3月间)。贯穿在这个荒原之上的只有几条到雨季才有水的河谷,其中最大的有北部的西尔汗河谷,南部的隆马河谷和达瓦塞河谷。到了雨季的时候,河水遍谷,这种雨水虽然偶尔也能暂时地形成激流,但是一般都很快就干涸了。尽管如此,还是给邻近的土地至少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肥沃。有几处(最着名的有西北熔岩地区边缘的塔伊马和哈巴尔)形成了一些地下水泊,像深井一样涌向地面,种植棕榈树的林场赖以生长。在阿富拉齐绿洲,菲尔比甚至还发现了一个宽四百公尺,长一又四分之一公里的湖泊。但是这种水源,也可能爲害,在先知穆罕默德时代还很繁荣的内志南部雅马马地区可能就是因爲洪水成灾而遭受破坏的。
    ·只有在南部,季节风吹动乌云,使甘霖降落在山脉的坡地之上,只有很费力地节约使用这种雨水,才有可能使农事园艺得到一些收获。在绿洲以外的北部荒野上,雨水不多,植物稀少,对于追逐水草而居的牧民以及他们的兽群只能提供一种极其艰苦的生活条件。究竟阿拉伯的气候是否像有些人所推想的那样在古代较好而后来逐步干燥起来,这还是难以断定的事。
    半岛上的居民阿拉伯人是尤金·费希尔所说的东方种族的主要代表。他们的特征是长头,窄脸,鹰鼻,后头骨高高隆起,中等身体,但是体格一般都生得瘦小。这是在北非极其常见的一种地中海种族的变种。在北部,阿拉伯人和近东种族混杂。近东种族曾经一度遍布于小亚细业以及伊朗高地以西地带,今天亚美尼亚人里面有的还保持着纯近东种族的模样,共特征爲很高的后头骨和大鹰鼻。这种相貌当初一定曾经分布到更远的南方,因爲从古时起,在也门的阿拉伯人中也可以看到有这种特征的人。从纪元前三千年时起,阿拉伯半岛上的人们,在几次酷旱的时期里被迫成群结队地向北方移动。在美索不达米亚,他们像巴比伦人一样地接受了苏美尔人的文化。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和腓尼基,他们像迦南 3人、希伯来人、亚美尼亚人一样地学习了近东种族的文化,近东种族也把体格上的特征传给了他们。他们只有在言语上还保持着基本特点,也正是由于这种语言,我们才称他们爲闪族,人,这种语言近似于阿拉伯语,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阿拉伯南部,气候比较适宜于农业耕作。早在纪元前一至二千年间,那里就有过一种以农业和商业爲基础的先进的文明。那些治水的堤坝、设防的城市、以及城堡和寺院等直到今天还足以证明当年建筑者们的勤劳不倦,孜孜爲公和虔诚的精神。但是就我们从铭文中所能看到的,他们的才智好像都用在一部把一切财産关系都周密地规定下来的法典中了。到纪元前一千至二千年时,南阿拉伯的一个部族米纳安人就已经把他们的一些贸易地区扩展到北方去。继他们之后,赛伯伊人建立了一个豪门贵族当权的王国,因此就不能够出现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继赛伯伊人之后的是希木叶尔人,他们在希腊化时代把对印度的贸易一部分转到埃及去,这样就丧失了他们富庶昌盛的主要来源;但是在纪元前 24年,在爱留斯·加拉斯企图使他们臣服于奥古斯图的版图之下的努力失败之后,他们仍然能够避免受到罗马帝国的政治影响。犹太教曾经一度在他们的国度里盛行,其影响所及竟使统治者们自己都皈依了犹太教,并且,像杜·努瓦斯(死于525年)那样,还迫害过基督教。虽然如此,基督教还是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特别是在纳志兰,一直存在到伊斯兰教兴起的初期。希木叶尔人最后衰亡在阿比西尼亚的手里,阿比西尼亚原先是希木叶尔人自己的祖先所开拓的殖民地,从第四世纪起基督教就在那里传布得很成功。纪元后530年,由于拜占庭想在南方同它的世宿仇敌波斯一争短长,阿比西尼亚总督阿卜拉哈无疑地在拜占庭的怂恿之下征服了阿拉伯南部,并且还向北推进,要进攻波斯;但是到了麦加之后他却不能再前进一步。四十年之后,阿卜拉哈之子,亦即其第二任承继人又 把这地方丢给丁萨珊国王科斯洛一吐(努希尔万)的一位元帅之手。因此阿拉伯南部直到穆斯林侵入以前还是波斯的一个省份。
    阿拉伯北部的社会状况是爲沙漠所决定的。沙漠占据了大部分的土地。那里的植物稀少,只能养活一些小牲畜和骆驼。骆驼所需要的在这里很容易得到满足,而骆驼也爲阿拉伯人提供了衣食的条件。由于要饲养这种动物就只能在一些面积辽阔的地区上到处迁徙游动,因此对于贝都印人来说就不可能在定居的基础上有任何政治上的组织。只要了解血缘关系就能探索出贝都印人的生活轨道;血缘关系把家庭结合成爲氏族,把氏族结合成爲部族。甚至一些大部族联合,也是靠一种表面上的血缘关系把他们的子孙后裔联系起来的,使全体人民结成一个宗族系统,像古代的希伯来人一样。但是这种全体一家的情感并不扩及整个民族,而只是从一些家庭关系特别密切,经常把帐篷搭在一起的氏族扩大到包括一个人数达几千,共同游牧的部族。任何人贸然进入一个陌生部族的土地就有被那些陌生人杀害和抢劫的危险,这些陌生人把他当作敌人看待只是因爲同他素不相识。只有在这个人能够摸到对方的衣服或者帐篷,或者能够进入对方居处的时候,他才能够得到保护,免受杀害和抢劫。这种保护也可以由当地人主动赐予那个旅行的人。部族的成风甚至还可以把一个陌生人永久收容在他的氏族里。这样一来,一个部族就可以把一些共同游牧的人整个地同化了,这些人最初只是被当作寄居牧民而收容着,不过等过了几代之后也就准许他们享受一切血缘关系的权利了。
    贝都印人特别是一种纯粹以自我爲中心的个人主义者。“上帝保佑我和穆罕默德,此外勿再保佑他人,”——这是传统关系,仍然准许皈依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在祈祷时的念诵。不过,在一个部族内部,所有的成员都享有随血缘关系而来的同样权利和义务。贝都印人在自己的兄弟遇有危难的时候应立即挺身相助,可以不问孰是孰非。当然,这种义务最初是落在有关氏族的身上,只有在该氏族本身力量不够的时候,整个部族才出来作后盾。但是这种建立在普遍的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上的社会还是表现了一些权力集中的倾向。各氏族和部族都让一些由于个人品质和本领而被拥戴出来的人作领袖。尽管这种地位时常可以由父传子,但是儿子本人却总是必须凭他个人的英勇表现重新再爲自己争取这种地位。这种领袖们(赛义德)是没有什麽真正的“权利”的,虽然在大会上可能有一种倾向,愿意听他们的意见而不怎麽听别人的意见。与此相较,他们所应尽的义务却是大得多。在战争时期,要求他们随时能够牺牲性命,在太平时代,要求他们能够拿出财産来爲部族谋利益和帮助部族中有所需要的同胞。但是他们主要的职责却是维持部族的团结,这种团结时常爲一些个人的自私自利而遭受危害。
    同一部族成员之间发生的财産纠纷都是在日常集会上加以解决。如果两个部族成员之间发生争论,就要求教于男贤人或女贤人,、这种人往往都是一位祭司或预言者。至于是否遵照他们的决定行事就要看争执双方是否具有诚意而定,或者要取决于一方是否力能胜过他方而定。由于部族的领袖们本身也没有行政权,因此也就没有刑法,任何一个人遇有盗窃和亲属被杀事件就必须依靠私人报复以伸正义。假定在一个氏族的土地上发现有人被害而不知爲何人所杀,如果认爲氏族里面的成员之一情有可疑时,全族的人就爲他宣誓洗雪罪嫌。但是,受害人的氏族另宣一个誓也就可以把前一誓言的作用抵消。替被害人复仇是被害人近亲所应尽的责任。但是由于杀人者的氏族一般都袒护自己的人,因而这种血仇的报复也就造成两族之间的宿仇,这种宿仇往往一代复一代地传下去,不断互相谋杀。不错,杀人罪也可以用赔偿一些骆驼的办法来赎抵,而部族领袖们也注意设法达成和解;当然,他们只能够把和解办法提交腥斯椋荒芮科让睢2还诖蟛糠智榭鱿拢礁鍪献逯挥性诔て谛刀妨桨芫闵艘院蟛拍艽锍烧庵中āA阶逯涞难鹬灰谝环浇比苏咦远徒槐缓φ叻矫嫣浔ǜ春缶涂梢粤私幔钦庵肿鞣ū蝗蠣懯欠浅2还獠傻氖拢虼耸献謇锩娑喟攵际蔷龆ㄗ约合榷职焉比苏呱彼馈U庵指叨鹊娜儆芯龆吮炊加∪说囊磺行卸蔂懰堑牡赖碌幕 �
  .在塔伊夫、麦加和麦地那这些汉志城市里,所实行的基本上也是这种沙漠地区的法律。同住在帐篷里的贝都印人一样,在这些城市里的各个氏族也都各自聚群而居,自由自在地过活,不服从任何人的命令。当然,在麦加,这种荣誉感稍爲减弱了一些,不像在沙漠里有时候那样过度敏感。这是由于人们对于卡巴天房以及随其昌隆而来的商业都有了共同的利害关系。因爲人人都参与这种商业活动,经济关系也就复杂得多,而昌盛的氏族比贫穷的氏族所占的地位也就比在沙漠上更爲优越得多。至于在麦地那,人们生计来源主要是依靠农业和种植棕榈,因此情况甚至还要原始一些。正是在伊斯兰教初期的时候,氏族之间已有累累宿仇,几乎谁都不能离开自己设有防御的住处而无危险。
    在北方,叙利亚沙漠上的阿拉伯人和世界政治发生关系的时间却早得多了,甚至还在亚述王提革拉比里色(纪元前745至 728年)统治时期,那里就有了一个阿里比王国。这个王国奠都于焦夫,由女王相继执政,直到伊撒哈顿时期(纪元前681至699年)还是亚述的属国之一。巴比伦国王纳布奈德(纪元前556至539年)曾经有一个时期住在塔伊马绿洲,把塔伊马绿洲当作他西征的根据地。在那个地方发现过一个波斯时代的阿拉马文碑志,从上面可以看出城市崇拜的组织,还有祭司和神殿里供奉的神。早在阿开明王朝末年,奈伯特人的国家就已经崛起,在希腊化时代,奈伯特王国控制了从南阿拉伯到麦地那的商队贸易。由于亚历山大大帝的后继人并未继续执行他最后要从海上分东西两路同时征服阿拉伯的计划,这个国家就一直保持着它的独立。奈伯特王国的首都在皮特拉,这是介于死海和阿拉伯海湾北端之间的一个山地要塞。直到今天,那里还有些重要的遗迹和岩石雕琢的墓碑,上面有大量的铭刻,仍然足以证明这个国家当时有着灿烂的文明。奈伯特人在铭刻这些碑文的时候用的是阿拉马文,这种语言早在阿开明王朝就已经当作正式语言使用了。奈伯特人的官员和军事领袖们的衔称都是从一些毗邻的希腊化国家采用过来的。罗马人把奈伯特人当作盟友一样的看待,允许他们独立,一直到图拉真皇帝时代爲止。但是泰特斯领导犹太人起义时,奈伯特人态度暧昧,因此在106年他们的全国就被并吞改爲阿拉伯省。这些开化的地区和沙漠之间有二连串的堡垒相隔,不过这种堡垒却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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