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主义小说的虚构:茅盾·老舍·沈从文-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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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巫之爱》书影二
对沈从文而言,热情或迷狂的描述“用通常眼光看来,殊不可解,用现代心理学来分析,它的产生同它在社会上的意义,都有它必然的原因”(50)。爱欲的力量——无论表达于纯粹情色,抑或官能感受形式——强化到某种程度时,死亡的诱惑——即对于一切存在物的弃绝之欲——便尾随而至。无意识领域的力量如此不可捉摸,只有通过诗歌狂言般的象征表现才得以仿拟。因此在沈从文癫狂、死亡和自杀的场景中,除涕泪和痛苦之外,还有一种诗意的召唤。抒情修辞由此登场,用以描述这种神魔交会的体验。
《媚金,豹子,与那羊》与《边城》中有关自杀的段落均可援以为例。此处的自杀都得到社会或伦理法则的合理化解释。首先,媚金自杀是出于骄傲和愤怒,因为她的恋人豹子没来赴约会,而她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迟到,是因为想要献给她一头最合意的羊作为礼物。同样,翠翠的父母也为荣誉和爱情而自杀。但从沈从文极端风格化的处理来看,我们怀疑这些死亡场景别有深意,既超越了任何合理化解释,也抵制任何伦理阐说。两处描写都暗示着情欲的根底在于生死交会,由忘我而导致无我——在爱力的驱使下,这些恋人们“视死如归”。
《旅店》(一九二九)更可说明爱与死之间的暧昧关联。小说里寡居的旅店女主人和一个行路商客之间的恋情,以商客暴死为高潮,寡妇则发现自己怀了孩子。又如《说故事人的故事》(一九二九)中的小军官深为一个落网的美貌女土匪倾倒,不仅在牢里与她恋奸情热,而且计划和她一起逃走——最后两人为此都丢了性命。《说故事人的故事》的另一版本见于《从文自传》的一章,题为《大王》,指的就是那个胆大妄为的军官的本来身份。在这些故事中,爱欲的呈现不仅是孩童般的天真,也还有感官的沉醉,而欲望的极致,只有通过暴力和死亡的共颤方可呈现。仿佛唯有欲望主体失其所以,才能获得欲望的客体。
这种体验的神秘性远非一般叙事所能企及;只有通过诗性的有意迂回,或是通过意象似是而非的表述,方可显其轮廓。沈从文的清朗悠然的风格因而可视为一种抒情策略,以此言说不可言说之事。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时时都在拒绝将故事简化为纯粹的浪漫传奇。当他的叙事显出对指涉语境的自觉时,反讽意味昭然若揭。正如《说故事人的故事》中年轻的叙述者在见到那个美貌女土匪时所说:“我想说什么也说不出口,就只有对这女人做着诚实的笑容,同时我把怜悯放到眼光上,表明我是对她同情的。”(51)
即便在描写逾越规矩的男欢女爱或社会加诸其上的惩罚时,沈从文的悲悯也并不来自人道主义式的愤慨,而是来自他对于礼教之下,性的本能力量的深切认知。譬如《夫妇》(一九二九)中,一对男女在乡间野地里做爱时被人抓获,正要绳之以法,恰好为城里来的叙事者撞见。主人公上前干涉,发现这对男女其实是一对夫妇,乡民们的愤怒只有不了了之。一纸婚约立即使“奸情”转为情有可原的交欢。尽管主人公仅是一个边缘角色,在故事里却实际演出了“机械神”(deux ex machina)的功能,因他的社会和知识地位而获权威。此处的悖论乃是,尽管主人公对那对夫妇光天化日下的激情颇有感动,他却只能借助于伦理道德来为他们的性事开脱,而他本意是要谴责那些伦理道德的。
正因为我们认识到沈从文在叙述激情中所夹杂的悲悯与反讽,就得以更清楚地理解他如何处理相对较为温情的浪漫故事。这类故事是他最受欢迎的作品。此处可以《柏子》为例。小说没有什么情节可言,就是描写一个船夫在一个雨夜里来看他相好的妓女。我们所读到的只是一些场景的切片,像情话勾搭、肉体温存、猥亵的玩笑与唱词小曲。沈从文把这些片段拼合起来,呈现出一场轻佻却又感人的一夜情缘。这篇小说之所以独具抒情风格,在于它在人生琐屑卑微的一瞬,捕捉到一种短暂而又强烈的情感表达。它还将表面看来无关的感官体验——一个拥抱,一次眨眼,大红灯笼下一摊泥脚迹,船妇在奶孩子时哼的摇篮曲——整合为一幅夜晚码头的风情画。小说刻画了两个难忘的人物——柏子和他相好的妓女——他们的天真与生命力似乎超越了一切道德顾虑。在匿名的、全知的叙述者声音之下是作者的主观意向,因而加倍强化了贯穿叙事始终的情感内蕴。
以上的诠释仅是点到为止,但至少阐明了读者期待(或被期待)在《柏子》中找到的那种抒情意味。但如果小说的抒情话语只是赞颂尚未被文明浸染的质朴生活,或乡下人像孩童般的简单天性,那么它的意旨所在,也不过就如小说结尾处船妇的摇篮曲那样,引诱读者进入自我陶醉的梦乡。然而,我认为沈从文的抒情叙事不仅只是一厢情愿的呢喃,它也让我们有所警醒。但这不必意味沈从文有意以曲笔来做社会批判。识者假如争辩说无论船夫还是妓女实际上都不会如此幸福,或者说沈有意以下层人民不可思议的幸福,来质疑现代社会的道德内涵,都可能失之浅白。
对于这个故事的复杂性的诠释方法之一,是区分“自然”(nature)与“自然化”(naturalization)的观念。我们在阅读沈的抒情叙事时经常将前者视为理所当然,相对于此,后者则表达了沈在描绘现实时的修辞与观念策略。在这里,“自然”指的是未经污染的理想源泉,而“自然化”则指的是将历史流变化作天长地久的文化/意识形态范式。沈从文并不把“自然”与“自然化”看作永不相交的事物,他认为所有修辞对立均来自其理想的源头产生位移,而且相互指涉。在《柏子》中,船夫和妓女的爱情如果看来迷人,在于它是在“煞有其事”(as if)的条件下,透过抒情的镜头折射而出。当“自然化”的努力出脱得宛若十分自然,或者当“自然”仅被揭示为当下历史意识的假定前提,沈的抒情话语已经濒于自我淘空,而即将转化成为反讽。
让我们再来看《柏子》。这篇小说表明了沈从文对于纯洁的人际关系和素朴民风的偏好。但这些元素并未构成小说的抒情风格。我认为文本表层被抹去的内容,一样有力地导致诗意效果的产生。只有大师的手笔才能做到留下闲闲数笔,提示被抹去内容的存在,却因此使表面的自然描写“看起来”更自然。我们还记得柏子付了高价(一个月的进项)才得以投进妓女的怀抱——让他忘却一切的温柔乡。同样的,沈从文从一开始便“信笔”写出柏子宁可忘却的事情:像是河流上的凶险,工作的艰辛,微薄的报酬,还有生命的脆弱等等。
抒情的幸福时光不单源自柏子和他的恋人浓情蜜意的一刻,也源自叙述者所选择记起的事情,和他的主人公所选择丢在脑后的事情之间的错置。我们阅读这个故事时喜时忧,部分是因为我们意识到——而非无知于——男女主人公的境况,以及他们如何设法规避及扭转自己对于现实真相的认识。因此,无论柏子还是妓女,抑或沈从文,都不应被看作是处于一种全然“天真轻松”的情绪。在他的抒情话语中,我们发现人物,以及人物和叙述者之间“心照不宣”的关系,而非只是交互的自发情感流露。
沈从文的如愿以偿式的抒情书写策略,更加微妙地体现在《丈夫》中。这篇小说写一个船妓的丈夫探望妻子的尴尬经历。沈从文以他独特的迭代叙事口吻,在小说的开头部分描写在一个叫黄庄的地方,为了经济的原因,年轻的丈夫时常允许他们的妻子离家到码头上去做“生意”。丈夫们有时去看望妻子,却发现他们的女人已经沾染上城里人的不良习气,多半自此永远堕落。沈从文交代了他所描写的许多年轻夫妇共有的凄惨命运后,便开始“重写”他们中某一对的遭遇。小说后半部分中,没有名姓的丈夫到船上看望妻子,想要和她过夜。尽管他们也有片刻温存,但却由于妻子生意繁忙,顾客时时打扰,以及丈夫受挫的自尊,终究难偿所愿。
批评者倾向于把这篇小说看作是沈从文对现代社会中乡下人的道德堕落与惰性的揭露(52)。小说中的丈夫和妻子因此被看作无可救药的弱者,不能自顾其身。这种读解忽视了沈从文独特的爱情观念,以致把小说简化成一出道德讽刺。谴责地方风俗或是夫妇二人的虚荣,并非沈从文的唯一目的。他也许有意批评性交易,但他更为关心的莫过于性交易中的伦理法则的暧昧性。丈夫并不完全是因为妻子做船妓而感到羞辱;他“通明白这做生意的一切利益。他懂事,女子名分上仍然归他,养得儿子归他,有了钱,也总有一部分归他。”(53)让他烦恼的,是任何乡下人来到异地都会感到的陌生感和迷失感,他妻子忙于接客只是更强化了这种感受。性,在沈从文的笔下,既是指向社会生活的私人领域的原初标记,同时也是人物内心中所最无须检视的一个部分。这便解释了整篇小说中人物及其叙述者对于性行为的明显宽容,也说明了由此所生的抒情暧昧性。
沈从文以不无担待的同情态度,来叙述丈夫如何因为孤独和无聊而向妻子的“干爹”一吐衷肠——后者在当地是个人物,他保护妓女,条件是免费占有她们的身子。沈从文又写丈夫和妻子如何通过一把新买的胡琴,和船上其他人一起唱曲,而暂时忘记了他们的尴尬关系;当然,还有他们如何轻易地和好,在次日一早回转乡下去了。在这些段落里,沈从文试图在人生凄惨的时刻里,肯定一些不可思议的美好可能。这并非因为他是天真的人道主义梦想家,而是因为他相信人欲的巨大潜能,无论天命如何叵测,都能在真实——或假想——中寻找出路。有鉴于此,我们便可理解如下一些感受:丈夫和妻子的“干爹”竟生出哥儿们般的情谊;他和妻子在拉胡琴时无心扮起了主顾和卖艺人的角色;他们离“家”出走的行径犹如一对浪漫男女情人。个人欲望和伦理顾虑在这些时刻得以妥协——正如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那样。最能体现沈从文抒情想象的文字因之产生。沈从文拒绝以露骨写实主义的同情眼光来照顾底层人民,对于笔下人物,他还之以他们在现实中本来可能拥有的行为和梦想,无论这些行为和梦想何等卑微粗鄙。如此一来,他已然把人性现实的视阈扩及到大人先生奉意识形态之名而排斥的领域。
关于沈从文对爱情题材的处理方法,我的讨论将以两部小说的比较阅读作结:一篇是著名的《萧萧》(一九三〇),另一部是相对不太出名的题为《劫余残稿》的短篇小说三部曲(一九四七)。《劫余》是一组系列小说(《巧秀和冬生》、《传奇不奇》、《雪晴》),写一对母女如何双双逾越了婚姻法则的束缚,因此而牺牲的,不仅是她们自己的生命和幸福,还有整个村庄的生命财产。沈从文在萧萧的故事中决意让田园浪漫胜出现实的虚伪与审慎,相形之下,他赋予《劫余残稿》以同等的诗意气质,但这个故事中对于爱与死的癫狂欲望如此炽烈,势将使读者触目惊心。两部作品都拒绝以露骨写实主义的修辞方法来表现激情主题。就它们所投射的浪漫想象而言,两部作品生动地表达了沈从文抒情形式中有关“欲望”和“逾越”辩证的两个层面。
在《萧萧》中,农家女萧萧在与比她小九岁的丈夫正式成婚之前,被人发现怀了孩子。根据当地规矩,像她这样犯通奸的女子的下场,不是发卖,就是沉潭。但本族中无人愿意实行这些家法;萧萧生下一个男孩,一家人都欢喜她留下来,最终她和小丈夫得以圆房。这个故事之所以出现惊人转折,是源于沈从文深信一个社会的伦理法则不应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事事的偶然冲撞不免一再变通。小说结尾处,萧萧体现的生命力使她俨然犹如地母形象,此时她怀抱新生的“合法”儿子,看着自己的“私生子”与年长六岁的童养媳举行婚礼。
沈从文用平淡无奇的语调讲述整个故事,犹如事情的发生本当如此。他的叙事之所以令人入迷,不外于其中对人生显著的天真态度。萧萧的丈夫在结婚时只有三岁,小两口像姊弟那样一起长大。他们从孩子的视点看世界,因为他们就是孩子。即便在萧萧进入青春期,被引诱大了肚子之后,她和丈夫依然瞒下一切,好像他们只是做下淘气之事。沈从文纵容萧萧,不愿让她为所做的错事受苦;这种纵容的态度延及叙事,以至于甚至村民们都被写得像一群孩子,他们不忍面对“成年”律法的道德后果。既然沈从文已经指出在“正常”情况下萧萧该受到何种处罚,我们在此当然会感到强烈的反讽意味。但读者仍然心甘情愿地听任沈从文的写法,去看一看通奸也可导致如此一种“绝妙”(而非灾难)的结果。在理想的田园浪漫故事与阴郁的现实陈述之间,萧萧和她的村人们所栖身的世界里律法确实存在,但这个世界的居民们仅却援用童心来奉行与化解这些法规。
引发萧萧的欲念的关键意象是老祖父在夏夜光景里描述的“女学生”。对于老人来说,女学生是怪物:“她们穿衣服不管天气冷热,吃东西不问饥饱,晚上交到子时才睡觉,白天正经事全不作,只知唱歌打球,读洋书。”(54)更加匪夷所思的“事实”则是:“男女一处上课,人熟了,就随意同那男子睡觉,也不要媒人,也不要财礼,名叫‘自由’。”(55)祖父关于女学生的言谈可谓错误百出,蠢不可及,但对于像萧萧这样认真的听众来说,这些话却如醍醐灌顶,启悟了她关于自由的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