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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神棍的娱乐生活-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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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笙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放在柜子上的镜子,可以手持的木镜,雕花非常漂亮。

    可以看出来年代不是很久远,但是质感却很好。

    她很少看到一个东西会爱不释手,于是开口问那位老婆婆,可不可以卖给自己。

    那位阿婆说自己也过了爱漂亮的年纪,这镜子不来就不值钱,要是小姑娘喜欢,就送给人好了。

    杜笙不好意思白拿人东西,她把镜子带走,留下了五百块钱。

    她太喜欢这个镜子,而且体积也不大,所以随身携带,经常会拿出来照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暗示,这面镜子,会把人照的很漂亮。

    杜笙在读的学校有两个小混混,经常骚扰她,几次在下完课回去的路上,故意堵人,嘴里说一些下|流的话。

    那天晚上,两个人骑摩托车的人,拦着她不让人走。

    杜笙刚好和好友一起结伴回家。

    其中有一个混混说:“李诗琴,识相的话你就滚,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李诗琴犹豫了一下,低头转身往回走,没有理会背后杜笙的呼唤。

    杜笙当时很害怕,不过这在大道边上,那两个人上手摸了两把就跑了,倒是没有胆子做更过分的事情。

    这样的程度,已经让她觉得非常屈辱。

    她犹豫要去报警,但是担心会受到同学的指指点点,会让母亲失望,心理非常的煎熬犹豫。

    杜笙隔天到了学校,问李诗琴昨天为什么丢下自己不管,如果对方说害怕的话,她会选择谅解人。

    但是李诗琴没有,她说不是你自己招惹来的人吗?还要连累我。

    你应该心里很得意才是。

    这几句话,让杜笙当时仿佛整个人坠入冰窖。

    她没有想到对方会这么想自己,所谓的朝夕相处的好朋友。

    来学校之前,她还想如果去报警,可以让好朋友给自己作证人,但是这样的情况,怎么可能。

    杜笙成绩优异专业突出,但是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没有多少家庭的温情记忆,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父母离婚前无休止的争吵和大打出手。

    这些年来,她拥有好的成绩,让人羡慕的专业,这一切不过是母亲对自己的规划。

    她不想让人失望,所以按照对方希望的那样活着。

    连穿衣服的风格、说话的方式都是按照着母亲的喜好来。

    杜笙那一刻恍然醒悟,看起来光鲜的生活,其实不是自己想要的。

    忽然间,觉得自己很累和疲惫。

    当天晚上,她就做了个梦,一个面容模糊的女人笑着说,你既然活着这么累,不如我替你活,你就能解脱。

    那个的声音充满了蛊惑,仿佛每个字重重的敲击在她的心上,让人忍不住想赞同。

第八十七章() 
杜笙以为是做梦;所以恍惚地说了个‘好’。

    再后面的记忆;就模糊了。

    直到她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她好像完全失去了身体的掌控权。

    只能被困在镜子里;看着那个东西;操控着自己的身体。

    她没有办法迈出那一面镜子;而且灵魂和身体的维系越来越少。

    杜笙知道不用多久;她就不再是她了,会被那个它取而代之,从这个世界消失。

    从来没有过的恐慌弥漫在心头;原来死亡并非自己想得那么容易。

    一直到突然有股力量,把她从镜子里扯出来。

    林宛央听完,低头看着那一面镜子;打了个哈欠说;“你自己出来吧。”

    镜子里腾起一股黑气,渐渐的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现身。

    她描着精致的眉;唇上涂着口脂;打扮的非常精致。女人转悠着绿色的眼珠子;看着眼前的人。

    林宛央开门见山地问:“我送你走;还是自己走?”

    女人一听;立马哭着说冤枉;自己也是听从了那个年轻姑娘的心里声音。

    没有故意想害人的意思。

    她是个旧时的姨太太,因为受到排挤上吊自杀了,死后一缕灵魂附着在了自己的梳妆镜上。

    久而久之变成了妖。

    这还是第一次下手;没有享受到多久快乐;就已经被抓包了。

    女人瞪了姚暮一眼,果然是色字头上一把刀。

    那个镜妖还主动交代,两个骑摩托失事的混混,真的和她无关,那个从三搂跳下来的女生,是自己故意吓得没错。

    但是没想到对方这么胆子小,慌不择路直接跳楼

    至于吸取人的精气,是个妖都受不了这种诱惑,也不能全怪自己把

    一件一件硬是撇得干净,再说下去,都要变成受害者了。

    林宛央伸了个懒腰说,时间都这么晚了,要不大姐你也别说了,快上路吧。

    她直接开了鬼门,给强行送走了。

    妖也分成不同的性格,有闹腾的也有冷艳的,甚至还有话痨的。

    修成妖的鬼算是有一定的修为,留在人世会成为祸患,不如在阴间去谋一个差事。

    说不定好好表现,还能转正当个公务员。

    林宛央看这母女俩,认真地说:“人生在世走一遭,不辜负每个人的善意不容易,但是不辜负自己,才是最重要。”

    伏城说过,这世界上很多问题的源头,都出自于‘想太多’或者‘想太少’。

    她没必要去感同身受,毕竟这只是他们的工作,再说了这么多也感受不过来。

    母女点了点头。

    林宛央把那面镜子还给了杜笙,镜妖已走,这个自然没有问题。

    杜笙拿起镜子照了照,经过这次的事情,她也突然想通了很多。

    大多人的犹豫不决,但是在真的隔死亡很近的时候,会豁然开朗,觉得以前的事儿那都就不是事情了。

    林宛央琢磨着,这姑娘现在有些用力太猛,好像又想岔了

    这母女都有问题,不过她也没有说什么了,毕竟心里辅导她也不会。

    而且这个不是大问题,凑合着也就过了。

    性格都是不是一朝一夕行形成的,伏城说过,他们只是解决两种物种间的不和谐,没有权利去干预别人的生活。

    林宛央想到这儿,突然发现满嘴跑火车的老头儿,还是说过几句有道理的话。

    自己低估了人。

    林宛央收了这次的报酬三十万,准备找个酒店去睡觉,隔天随便逛一逛。

    毕竟来都来了,不如顺便旅游到处看看,等明天晚上再回去。

    现在快到年中,姚暮也忙了起来,

    他是几家企业的大股东,虽然平时不管事情,但是各种重要的会议还是要出席。

    他对这些没兴趣,最大的作用就是坐一个位子凑数,用此证明自己来过,没有死。

    姚夫人和独子的关系,最近越来越不好,姚暮有了前面十几年的缓冲,倒是看开了,并不怎么伤心。

    两个人缘分淡,毕竟宋婉晴女士在自己丈夫死的时候,都没有表现出多伤心。

    直到听律师说,丈夫把名下大部分的财产都给了儿子,这才流露出伤心和失望的表情来。

    为此还大闹了一场,觉得只拿到公司10%股份和一栋房子的自己,没有受到应该有的礼遇和尊重。

    比起他这个亲儿子,宋婉晴女士对弟弟的儿子好多了。

    以前还说过,要把手中的股份都给对方。

    姚暮无所谓,毕竟他手上的股份的各种分红,够浪一辈子了,随便人吧。

    今天开股东大会,姚暮碰到了宋女士,他礼貌的叫了声‘母亲’。

    母亲这个书面称呼,比口语化的‘妈妈’要生硬很多,刚好适合两个人的关系。

    朱婉晴上下打量了儿子一翻,不动声色地说:“你最近倒是过得不错,气色很好,难道你不知道表弟病了吗?都已经有半个月没有出门了,身为哥哥你都不去看望一下他?一点骨肉亲情都没有。”

    姚暮敷衍地说:“那我还真不知道,改天有空我一定去看看。”

    对于有的人的话,他向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上次刺青的事,他揍了人两拳,都还没仔细和人把账算清楚。

    去看宋远?死了参加出殡可以,姚暮在心里恶意满满的想。

    他那时候很生气,对方用那么下作的手段对付自己,但是也只能忍了,毕竟他做不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跑去找一个降头师来对付人。

    但他绝对不圣母,而且很记仇。

    狗咬你,你没必要去咬回来,但是完全可以用其他的办法!

    姚暮回头就立了遗嘱,自己出意外财产全部捐出去,气死那几个人。

    而且给他舅舅使了几个绊子。

    因为这样,宋女士对他更加不满了,两个人关系一度降到冰点。

    林宛央当初也说过,用邪术去害人,早晚自己会惹上麻烦,会有报应。

    所以他等着看就是,真的一点都不着急。

    姚暮把车倒出来,刚准备走,突然有人敲了敲他的车窗。

    姚暮把车窗放了下来,眼前的人他认识,也是公司一位高层的儿子。

    程锐比他小几岁,平时倒是和他表弟走得近,他自己和人并无过多来往。

    大概也就是见面打招呼的关系,勉强算个熟人。

    姚暮打量着眼前的人,这都大夏天的,这家伙居然还穿着穿衣长裤,而且脖子上还围着一条纱巾。

    这幅打扮说不出的奇怪,老子没毛病吧?

    程瑞低头凑近和人笑了下:“姚哥你好。”

    姚暮皱眉,不自觉地身体往后退。

    他闻到对方身上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像是很久不洗澡发臭了,为了掩盖那种酸爽,又喷了大半瓶就香水。

    击中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化学攻击。

    他觉得头有些发涨,和人随意打过招呼,就关了窗户,简直要分分钟窒息了。

    作为男人糙点也可以理解,但也没必要这样这么不讲卫生吧!把自己折腾成生化武器了,真是可怕。

    还是小道长这样的清爽招人喜欢。

    姚暮在心里把人嫌弃了一百遍,后知后觉的才发现了不对劲。

    那个味道自己好像是在哪里闻到过。

    不过是潜意识里想要忘记的记忆,所以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姚暮回忆了十几秒,都没有记起来,决定先把放在一边。

    干嘛为不相干的人费脑细胞,他要赶着回道观,今天吃火锅!

    浩哥亲手熬制的红油底料,外面都吃不到这一口,这才是顶重要的事情,和这些人计较有什么劲儿啊!

    道观的公路历时半年,终于在上周竣工了,这几天太阳烈,洒水晒两天后,现在已经可以通车了。

    他可以直接把车开到道观门口,旁边开辟了一块空地,铺了一层水泥当停车场。

    山里面的道观,就是可以随便的造作,因为地方多,只要审批下来手续就好。

    另外一条从山脚下修到道观的楼梯,估计下个月也完成了。

    道馆的香火旺盛的康庄大道,即将马上开启。

    这会是一个全新的时代!

    考虑到这两条路的使用寿命,所以工人各种材料都是用的顶好了。

    林宛央每次去材料商那里结账的时候,都很不开心,这钱都还没有捂热了,就又进入了别人的口袋。

    资金不充裕,她只能上香的时候告诉祖师爷,您老人家再等一等啊。

    以后一定给你立一个超豪华金身,闪瞎你的那些同僚,让人羡慕。

    洗脑对方办事不在速度,而是在质量!

    祖师爷听完了人的承诺,神像也变得慈眉善目了起来,连着正在燃烧的香,都开心的打起璇儿。

    可见对人十分满意了。

    姚暮走到道观,火锅都已经弄好了,牛油沸腾的香气飘散在空气里,蔬菜肉类也摆好了盘。

    今天的火锅不是为了庆祝修路,而是六一儿童节。

    道观里有四个小孩过节日。

    小时、宝心还有两只山精。

    山精是动物死了后幻化成的,不知道其他的山精是什么性格,反正这两个是小孩子的心性。

    每天乐此不疲的玩捉迷藏。

    张浩今天下山买菜的时候,顺带买了两个氢气球回来。

    没想到这两个山精趴在气球上,玩的不亦乐乎,不下来了。

    姚暮开始觉得山精应该是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这会儿发现四岁不能更多了。

    当然,也可能是动物本来就比人更单纯的缘故。

    林宛央睡完午觉,从房间走出来说:“我们学校体育馆里的游泳池明天开放了,前面三天免费,我要去买一件泳衣,你们去吗?”

    “那个泳池我以前去过,环境还可以,就是消毒水的味道有些重,你什么时候去叫我,我教你游泳。”

    林宛央笑了下:“不用你教,我自己会。”

    姚暮这才想起来,林宛央长大的那个苗寨下面有条大河。生长在水边的人不会游泳才怪。

    林掌门真是十项全能啊,会扔铁饼、会擒拿术、会游泳射箭,非常的让人有安全感。

    不过再这么下去,要注孤身了啊。

    谢文颖说:“算我一个,我也要去。”

    游泳是夏天最好的健身方式之一,他最近在有意的增加食量,想要增肌增重。

    姚暮:“那成吧。”

    他估计小道长去了后,能够大幅度提升女生下水的频率。

    一个男人咋能长这么帅。

    几个人都是能吃东西的,特别是宝心,光是煮火锅的汤就加了三次。

    姚暮看着鲜红的肉片,脑子里突然灵光闪现,他真是服了自己的想象力突然没有食欲了。

    姚暮放下了筷子,想了下问:“你们记得尸体散发的味道吗?”

    众人:“”

    喂,在吃东西能不说那么恶心的东西吗?

    姚暮自问自答,又说:“我还记得,就是那次我在院子里遇到走尸的时候,嗯那个味道印象深刻。”

    林宛央面色不改的,接着吃碗里面的菜,“怎么了?你改口味了?那真是遗憾了,市面上的各种食品和用品,暂时还没有研发这个味道系列。”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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