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定制,老婆,爱你入骨-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走进她的心底,一点都没有。
他对她的残忍也好,侮辱也罢,特意请了保姆来对她悉心照料也好。
不管是怎么样对待她,好的坏的,在她心里,都没有留下痕迹,任何的痕迹。
走了好,这样一个从头到尾心里就没有他的女人,他不需要留在身边了。
赌资,她原本就是代替韩云端的赌资不是吗?是自己从温浩轩手上赢过了来的赌资,一份物品而已。
可是,为什么,一份物品被他抛弃了,他,还会心痛?
“御,我饿了。”姗姗摇晃着他的手,撒娇般的喊。
“那你就坐下吃吧。”沈君御用手揉捏着太阳穴,然后迅速的走出了院门。
姗姗看着已经走远的沈君御,眼神瞬间变得阴霾起来,心里冷哼了一声。
看来,传闻中冷酷无情的沈君御并不是真的冷酷无情了吧,刚才他明明是舍不得那个女人离开的。
但是,今天,她已经走进了御城,而且还看着他把那个女人赶走了,那么,接下来,她就该做他的专用女人了。
只是,她肯定不会像那个女人那么愚蠢,还被他赶出去,她要想办法把这个男人绑在身边,然后,嫁给他。
想到这里,然后看了眼餐桌上的美食,拿起筷子就开始吃。
李嫂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这个陌生的女人拿着简单刚才用过的筷子吃饭,转身走进厨房里摸了把眼泪。
做沈君御的女人真是可怜,就连温二小姐也一样,被他赶走也就赶走了。
穿越无数的雨巷,那是谁孤寂的背影,一句誓言,封锁谁一生的梦境?一首曲子传唱谁千古的忧伤?尘埃,早已落定,童话已经幻灭;只有漂泊与岁月的迷津荒渡,孤独成树寂寞成云。
走了有多久,她不知道,其实,也不在乎。
走出御城她才知道,这里是郊外,是靠近海边的郊外。
是春天了吧?
春雨一直下一下。
她就那样走在马路上,雨水打湿了她身上长袖的衣衫,淋湿了那一头瀑布般的黑发。
继续走吧,走过了沙滩,走过了泥泞,甚至,穿越了无数的雨巷。
终于,再也走不动了,终于,来到一条看似很多车的大道。
那边有一个车站,有很多人在等车,只是,不知道下一站是哪里。
她木木的走向车站,木木的站在那里,却,不知道该去向那里。
第13章 王玉,王君()
那边有一个车站,有很多人在等车,只是,不知道下一站是哪里。
她木木的走向车站,木木的站在那里,却,不知道该去向那里。
手,伸向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没有一分钱,
她望着这灰朦朦的天空,泪水混合着雨水。
曾经出门就开bmw的温家二小姐,现在,已经落到了身五分文的地步了。
那边,有卖唱的走来,她看见有人在扔钱。
唱得不错,而且是在雨中前行。
她也想给钱,可是,没有。
站在那里,看着一拨人上了车,另外一拨人又上了车。
她还是只能木木站着,一直就那样站着。
雨停了?
她抬头,却看见紫色的一片,原来是紫色的雨水遮盖在她的头顶上。
扭头,一个面容憔悴的男人撑着伞为她默默的挡雨。
“你淋湿了,”他说,言语简洁干练。
“……”
她张嘴,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心里明明说的是谢谢,可是,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她即刻用手势给他比划了一下,她不会说话了,因为她的喉咙里卡住了一根刺,而她的心里也同样卡住了一根刺。
虽然她的手势比得有些乱七八糟,不过那个面容憔悴的男人还是看明白了,他点点头。
“我不记得我是谁了,”他说,然后用另外一只手撑着头,好似头很痛一样。
“……”你有地方去吗?简单用手势问他?
“没有,”男人茫然的摇头,然后看着远方,“我不记得了,以前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这把伞是我醒过来时就在身边的。”
简单看着身边这个面容憔悴的男人,他穿一身高贵的衣服,手执一把上千元的雨伞,可是,——
可是,他却不知道自己是谁?
看他那憔悴的神情,就知道他应该很近没有吃东西了,而且,此时,他的眼珠正盯着一个手里拿着面包的小女孩,他的喉结在不停的滑动着吞咽口水。
同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她伸手接过他手上的伞,然后拉着他一起朝前面走去,她相信,他们可以找到吃的,一定可以的。
撑着这把伞,她带着这个男人一起走向了商场,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湿漉漉的,不过却都是顶尖的品牌。
很自然的来到商场乐器区,她用手指着一根竹箫,服务员即刻明白,拿出来给她看。
她手拿着竹箫,放到嘴边,轻轻的吹了起来,一曲《高山流水》就这样在商场里荡漾开来,即刻引来了无数的宾客围观。
几分钟后,她身边已经有人扔了不少的钱过来,一曲吹毕,她看见旁边的男人弯腰捡起钱递给她,她的眼里即刻涌上了泪花。
用钱把这根竹箫的钱付了,看见还有人不肯走,她稍微站开一些,然后再次把竹箫放到嘴边,《月光下的凤尾竹》就那样倾泻而下。
两只曲子,赚了一些钱,除了买那只竹箫,他们还有一些剩余,于是拉着这个男人,他们走向了超市。、
超市是有熟食买的,而且价格比餐馆便宜很多很多。
虽然简单以前没有买过,不过不代表她没有逛过超市。
钱不多,买肉食买不起,于是她买了几个肉包子和两杯豆浆,男人就一直紧紧拉着她的手,像是害怕走掉了一样。
他们来的商场外边的大广场上,有很多的凳子。
雨,已经停了,他们就坐在凳子上吃着包子。
男人好像饿得很厉害,他吃了很多,简单买六个包子,自己只吃了一个,剩下的全部都给他吃了。
“好好吃。”男人吃完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起来像个孩子。
这个男人最多二十几岁,也许是因为失忆了原因,他看起来还很天真。
“你叫什么名字?”简单捡起一块石头在地上写着字问他。
“不知道。”男人摇头,一脸的茫然,然后又看向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叫什么名字?
简单楞了一下,她叫温简单,是滨海‘宇轩集团’总裁温浩宇的妹妹,是温家的二小姐。
可是,她不能这样说,因为现在,她不希望自己被阿力找到,更不希望大哥把自己找回去。
她知道大哥疼爱她,这是肯定的。
可是,大哥绝对不会让她生下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是沈君御的。
十年前,沈君御向她表明心迹,她拒绝了他,其实,那也是大哥的意思,因为她在学校里和沈君御走得近被温浩宇知道了。
对于那个像父亲一样的大哥,她是尊敬的,所以,大哥说不要跟沈君御来往,她就即刻断绝了和沈君御的一切往来。
可是,今天,她已经岁的今天,却不想再回去依靠大哥,再回去什么事都让大哥来替自己安排了。
她要这个孩子,也爱这个孩子,所以,她不能回温家去。
而只要她不回去,温浩宇也不会轻易的去找沈君御的麻烦,因为他以为她还在沈君御手里。
这样,他们就不会打起来,而家里的嫂子,沈君御说的已经疯了的嫂子,大哥就可以更加全心全意的照顾她了。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失忆的男人看着她又问了一句,“你也不记得了吗?”、
简单抬头看着他,轻轻的摇头,然后在地上写着:王玉
王玉,忘御,忘记沈君御,从今以后,她将是一个全新的自己,全新的王玉。
“王玉,”男人念了一下这个名字,笑着对她说,“真好听,你也帮我取一个名字吧。”
帮他取一个名字?
简单看着他,想了想,然后拉过他的手,在他的手里写了两个字:王君
王君,忘君,忘记沈君御,忘记那个带给她屈辱和欢悦的男人,从今以后不再记起。
“王玉?王君?我们俩的名字一听就是兄妹嘢,真好!”男人高兴的喊了起来,“以后我就有妹妹了。”
我们是姐弟。简单在地上写着: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你怎么看都只有二十一二岁,所以,你以后要叫我姐姐。
第14章 卖艺的姐弟()
“姐弟啊?姐姐?”男人原本高兴的脸阴沉了下来,不过随即又高兴起来,然后看着简单:“姐姐,你是我的姐姐!”
从今以后,我们就天天在一起了,你是我的弟弟,我们从明天开始就去卖艺,等过几天有钱了,我们就去租房子住好不好?
“租房子住?很好啊!”王君高兴了起来,太好了,他都流浪好几天了,一直无依无靠的,现在有个姐姐了,过几天就有房子租了,以后,就有家了。
简单看着开心的王君,她的心也就跟着明朗起来,从今以后,她不是没有依靠,而是,有了个弟弟。
第一次觉得做人家的姐姐很好,因为要负担做姐姐的责任,要负担弟弟的生活,要为了生活去努力。
沈君御看着程翔和阿彪,眉头皱得很紧:“怎么回事,温简单都放回去半个多月了,为什么温浩宇一点动静都没有?”
“老大,这个就不知道了,也许,温简单还没有回滨海吧?”阿彪猜测着问。
“怎么可能?”沈君御对阿彪的话嗤之以鼻,“温浩宇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她如果不回滨海不回温氏山庄,她就只要饿死在街头的,她还能做什么?”
“是不是,她身上没有钱,说不定就回不去了呢?”程翔眉头也皱紧了,这个情况的确有些特殊。
“她身上是没有钱,但是,她手上带着手链啊,那条手链,怎么也值十几万吧?”沈君御瞪了程翔一眼,连借口都不会找。
“该不会是温浩宇识穿了我们的计策,所以才按兵不动呢?”阿彪也觉得奇怪,这次的布局这么的严谨,温浩宇没有理由按兵不动的。
“你们下去,继续关注滨海的那边的动静,同时派人查一下温浩宇又把温简单藏到哪里去了?”沈君御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
阿彪和程翔赶紧退下去了,现在这个沈君御越来越莫名其妙了。
明明是他自己亲自赶走了温简单,现在又要查人家藏到哪里去了,这不是没事找事干吗?
沈君御躺在办公椅上,他觉得累,那个女人在这里的时候,他觉得烦,可是,把她彻底的赶走了,他更烦。
那天,看着她就那样的走,他好似看见当年自己在她面前那样的走一样。
报复了当年被她抛弃的那种侮辱和伤害,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觉得高兴,反而是心有些痛了呢?
温简单,你回到滨海,按照温浩宇的性格,肯定会把你藏起来的。
只是,这次,他会把你藏在哪里?
英国,法国?美国?还是某个小小的岛国?
只要是世界上找得到的地方,我都不会放过的。
新加坡,皇宫大酒店
来这里吃饭的都是有钱人,而有钱人吃饭就非常的讲究的,经常是一边吃饭要一边听着现场演奏的音乐
所以,这里的小提琴手能赚到钱,不过,前几天,皇宫大酒店传出消息,有位吹箫的高手在这里卖艺,听说那吹出来的箫声也非常的曼妙,有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
“沈总裁,等下你一定要听一下这里的箫声,听说是一个哑巴男子吹出来的,我不是跟你吹啊……”
“好了,等下听了不就知道了。”沈君御皱紧眉头,眼前这个李公子懂什么音乐哦,还箫声,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
很快的走进包间,李公子献殷勤的对服务员说:“把你们这里的王哑巴找来,让他来给我们吹一曲。”
“是,”服务员看了李公子一眼,对于他这样直接称王玉王哑巴心里有些不舒服。
沈君御不客气的很快点菜完毕,服务员礼貌的退了出去。
“王玉,三楼龙凤阁有客户点,”服务员从楼上下来,正碰见拿着竹箫的王玉站在那里等叫号。
王玉点点头,然后用手指表示了一下谢意,随即转身朝楼上走去。
现在的王玉一头近似平头的短发,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穿一身清朝的白色长衫,领襟开得很高,刚好把喉结处遮住。
服务员看着走上楼去的王玉,一身到脚背的白色长衫,一双软软的帆布鞋,走起路来轻盈飘逸,这要是在古代,就是一位翩翩公子啊,可惜不能说话。
王玉很自然的来到龙凤阁,她已经来这家皇宫酒店三天了,对于酒店的各个vip包房也就非常的熟悉了。
其实,在这之前,她和弟弟王君一直都是在街边卖艺的。
因为她长得太过秀气漂亮,刚开始两天有不少的人以听箫声为名来骚扰她,于是她和王君商量,就去把头发给剪短成了男士的发型,然后穿上了男装。
穿上男装卖艺骚扰的人是少了,不过收入也明显的少了,有时一天只能赚到她和王君的生活,有两天下雨,他们连生活都赚不回来。
他们盼望的租房子住还是梦想,每天都只能住在广场上,然后趴在广场的凳子上睡一下,刚开始两天赚到的钱就够他们买了两身衣服换洗的。
王君听王玉说他那把伞值钱,曾提议拿去卖了换点钱,可王玉不同意,说那把伞也许是他记忆的凭证,如果连伞都没有了,怎么记起以前的事情呢?
三天前,雨下得太大,她和王君刚好路过皇宫大酒店,于是就跑到旁边躲雨,王玉看着从皇宫大酒店里进进出出的有钱人,于是就把竹箫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一曲祝酒歌吹得让人听了身临其境,渐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