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万能的-第1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中午吃饭不要等我了。”
“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想去山上看看,多弄几棵野果树回来,把咱们的果园扩大,多弄那些钱,以后去到外面,也好多买一点地。”
对老外婆解释了一下,常乐遂交待阿财看好家,朝着一旁的山上走去。
花了半个小时左右,常乐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一处灌木丛生的小树林之中。
这里前方是村民出村的必经之路,而想要前去常乐和老外婆居住的地方,也必须经过这片密林前方的大路。
又四处转悠了一下,在附近收集了几百颗小石头,常乐来到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
静候了大半个小时,一阵喧嚣声由远及近的传来,常乐透过树林的枝叶看去,只见到百余人,扛着棍棒和各种砍刀,一路谈笑风生的走来。
毫无疑问,这些村民绝对是去找自己和外婆的麻烦,准备将自己两人驱逐出东阳村的。
“呵呵……”
一股戾气涌上心头,常乐的一对铁拳握得“咔咔”作响,两手抓起了身旁的几颗石头,静静地等着对方的临近。
“周拐子,真有你说的那么离奇?那片桃林就像是蟠桃园一样?”
“周拐子,你要记住,我们帮你赶走那个老东西和小畜生,今后五成的桃林收入就要分给大家的。”
“想不到,那老东西和小畜生居然挺过来了,不但没有死还变得有钱了?这有没有搞错?”
“不管情况如何,将那老东西和小畜生撵出我们村,总是没错的。”
“对对!这次最好将他们弄死,赶出村以后还麻烦。”……
随着这群人越来越近,那话音清晰的传入常乐耳中,气得他手中的青筋暴起,一双钢牙咬得“咯吱”作响,一脸的铁青,眼中寒芒闪烁。
“老天不收你们,我来收!”
见到对方已经来到了密林正前方,距离自己不到三十米,常乐双手急速挥动,一颗颗小石头,携带着“呜呜”的破空之声,如同暴雨一般的射向那百与村民,精准的轰击在他们的四肢上面!
全力攻击的常乐,发挥的破坏力是无比恐怖的,而为了尽可能的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他这两天不断的饮用生命泉水,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大到了什么地步。
“啪”“啪”“嘭”“嘭”……
只见到那些村民,一个个的手脚突然被无可抵御的巨力轰断炸飞,现场顿时一片的血雾弥漫,惨嚎声像是杀猪般绵绵响起,与那漫天的血雾和四下飞舞的残肢碎肉,形成了一支末日交响曲,惨不忍睹。
等到常乐将身旁的几百颗小石头全部射光,那百余名村民,最幸运的一位,也是没有了一只胳膊或是一只脚,最惨的一些村民,已经变成了一根人棍,四肢全无。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常乐哼了一声,眼中那赤红的血色缓缓地退了下来,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那片小树林,施施然的朝着山上走去,四处寻找野果树,收集起来,不到中午就回到了家中。
他不再去想那些狗东西的生死,经过了一场血腥的杀戮,他现在的心里面冰冷如铁,能够让他在乎的,只有老外婆和大黄狗阿财。
远方,隐隐的传来哭爹叫娘的声音,常乐恍若未闻,心里面波澜不惊。
这种超出了人们想象的惨剧,估计会将所有人吓傻,就连那些砖家叫兽也不例外,而因为出手的隐蔽,常乐并不担心会被人认作是凶手。
大年初一,就在祖孙唠嗑、谈笑风生之中度过,没有任何人前来打扰,着实是一个开心年。
第213章 远走他乡()
傍晚,一阵阵的警笛声响起,几辆警车和几辆救护车开进了东阳村,一个小时左右,那警车和救护车又呼啸着离去。
“轰隆隆”
雷声响起,天空之中电闪雷鸣,滂泼大雨骤然落下,哗哗的流水声四下可闻。
幸亏常乐今天下午看到天气不对,将茅草房修缮了一下,因此,原来四处漏风漏雨的两间茅草房,虽然在暴风雨中倍受摧残,却依旧挺立在天地间。
就像是那顽强生长着的小草,尽管在风雨中飘摇,却依旧生机勃勃、茁壮生长。
常乐躺在地上铺着的木板上,两眼圆睁,想了很多,直到半夜时分,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
从大年初三到初四,不时有着各种警车进入东阳村,随后又匆匆地离去。
这种一下就死去了几十人,残废了七八十人的惨剧,因为太过于离奇,已经上报中央,一大批砖家叫兽前来调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卵用。
东阳村家家户户至少有一名男子死去和致残,满村都是一片惊惶和狼藉,并没有人联想到常乐身上。
毕竟,事发之地,距离常乐家有着近两里,这种神话传说般的惨剧,已经把所有知情的专家和村民吓坏,人人都是满脑袋的迷糊一片,更多的村民则是天天求神拜佛。
初六这天,村里重新变得安静了下来,当然,除了几十户的村民家中响起了哀乐,飘飘荡荡的盘旋在这个小山村上空。
大年初八,该下葬的死鬼已经全部下葬,东阳村依旧是人心惶惶,没有人再打牌,也没有人走家窜户的拜年,显得冷冷清清的。
常乐这天晚上,忽然有感,连夜用生命泉水将果园和菜地浇了一遍。
第二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常乐就爬了起来,走出了门口一看,所有的桃树愈加庞大,树上挂满了白里透红的大桃子,菜地更是郁郁葱葱,各种蔬菜将增大了近倍的菜地挤得满满当当。
才吃过了早饭,“汪汪”的狗叫声就传来,常乐走出了大门口,向下望去,发现下方停着上次的那辆货车,莫小勇正匆匆地走下车来。
这次他还多带了两个人来帮忙,而且他亲自开车。
没有意外,虽然他将那些大桃子和超级蔬菜,尽可能的卖了一个天价,也禁不住那些回头客的大肆购买。
只不过为了保密和应付一些贵人,他不敢轻易的就立即前来东阳村收购,足足销声匿迹了几天,今天才悄无声息的开车来到了东阳村。
而为了尽可能的抓紧时间,他将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带来帮忙。
虽然那大桃子没有了,但是那蔬菜的卖价更高,他是打算这次过来,把常乐家的超级蔬菜统统的拉走,大发一笔。
确实,他之前拉走的那车超级蔬菜和水果,居然赚取了四百多万,那种暴利简直让人疯狂。
“阿乐!新年好!”
刚刚带着两个儿子走下车来,抬头就看到了笑眯眯迎来的常乐,莫小勇连忙打了个招呼。
“莫老板,你这是……”
常乐明知故问道。
“阿乐,老哥这次是来将你家的蔬菜全部收购的,当然,价钱还是和上次一样。”
“莫老板,我家的桃林,不知道为什么,又结满了大桃子,而且质量和口感更好,你还要不要?”
“啊……”
莫小勇连忙抬眼望去,入眼处,那片桃林果然如此:满目都是星星点点的桃子,看上去比起上次更多!
“卧槽!”
莫小勇顿时受惊非小,懵逼了片刻,连声说道:“要!当然要!”
言罢,急匆匆地掏出电话,和接了电话的老婆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随后一脸喜色的收起了电话,对常乐说道:“我已经和你嫂子联系好,叫她带着足够的钱款和一辆货车过来,你家的大桃子我全要了。”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有了这一批超级大桃子,足以解除他的燃眉之急了。
虽然他无法理解这片桃林为什么会是这么神奇,但这终归是件好事,大好事。
有过了一次经验,几人马上忙活起来,为了省事,常乐索性将那些大桃子,连同树枝一起采摘下来,提到货车旁边,由他们父子三人负责装车。
因为采摘桃子比较麻烦,莫小勇当然要先将大桃子弄好先。
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刚刚把大桃子弄好,恰好是满满的一车,年前来过的那名司机,就开着一辆中型货车来到,上面坐着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
这名妇女的到来,自然又是一阵惊叹,大家齐齐的动手,将所有的青菜采摘一空,装好车,钱货两清之后,已经是正午时分。
“莫老板,我有点事,想跟你们的车去县城一趟,买一些生活用品回来。”
将这次收获的两百二十万元收好,跟外婆交代了一声,又叮嘱大黄狗看好家,常乐来到刚刚准备开路的莫小勇身前,对他说道。
“这当然没有问题,阿乐你快上来。”
莫小勇巴不得和常乐套近乎,哪里会拒绝,连忙招呼常乐上车。
片刻之后,两部装得满满当当的中型货车,缓缓地朝着村外驶去。
而因为常乐家太偏僻,从始到终,这一次大交易,也没有被村里人发现。
在一路寒暄中,两部车出到大马路,一路疾驰,不到二十分钟,就来到了县城。
在一个路口下了车,与莫老板告辞,常乐叫来一部出租车,来到了一个大型停车场,转悠了一下,经过几番磋商,包了一部中型货车就返回家。
……
傍晚时分,常乐和外婆站在货车旁,静静地望着那变得空荡荡的茅草屋,默不作声。
不但所有的家私已经搬到了车上,连那片桃树也被常乐砍断,连树根都被挖了出来,菜地也是一样,连菜根都被常乐刨掉。
就算是离开,常乐也绝对不会便宜了那些村民,彻底的将那片果园和菜地毁去,也就是理所当然。
“外婆,我们走吧。”
扶着泪眼蒙蒙的老外婆上了车,货车慢慢的驶出了这个小山村,朝着常乐花了些时间、在买来地图上选定的目的地驶去。
这一切,都是进行得无声无息,不为外人得知。
十几分钟后,货车出到大马路,朝着南方国道疾驰,很快的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214章 世外桃源()
听潮村,位于华夏南部海边。
这个小渔村,因为大都是滩涂盐碱地,又位于华夏与南越国的交界处,很是穷困。
这个不到三十户人家的小渔村,因为近海环境被破坏得很彻底,连海水都变得腥臭可闻,仿佛被世间遗弃了一般。
而村里的青年男女,早就全部出去打工,逢年过节也很少回家,村里只剩下了一些老人和小孩。
前几天,来了一个十分年轻的大老板,花了百万元,将村子东边的那片滩涂和丘陵承包了下来,租期为最长的七十年。
然后,这名大老板,联系了县里的工程队,开始大兴土木,建造了一个不小的庄园。
这个庄园倒是普普通通,花费最巨大的,就是那将所有承包地域围拢起来、周长几十里的大围墙了。
这百万元承包费,让这个小渔村的村民欣喜若狂,每家都分到了三四万元,对那名大老板感激不尽。
……
“不知道这生命泉水,对海水有没有效果?”
常乐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迎着那吹来的海风,闻着那腥臭之极的海水味道,皱着眉头。
他之所以要选择这个无比偏僻的穷地方,主要是怕麻烦,而这个仅有三十户左右人家的废弃小渔村,就成为了他的最佳选择。
将大庄园的土地全部改良,他很有信心,而最麻烦的就是被现代工业弄成臭水沟一般的这个海湾了。
这个海湾,是一个浅水海湾,根本无法停靠船只和兴建码头,很符合他的打算和要求,不用担心这里会被那些贪官污吏用来搞什么开发之类的。
弄好这个大庄园,他的手里只剩下了不到十万元,不过,有着海量生命泉水的他,对于弄出一个人间仙境,过上小地主生活还是很有信心的。
“试试看。”
常乐拿出了那个青色小葫芦,用意念引出了一道道生命泉水,流入到眼前的海水之中。
随着那生命泉水的流入,一波波的涟漪扩散开来,眼前那浑浊奇臭的海水,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得清澈起来,而且随着海浪的翻涌,扩散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远。
近半个小时过去,常乐估计用掉了十来个立方米左右的生命泉水,这片方圆十里的海域,已经变得清澈无比!
那吹拂而来的海风之中,更是充满了一股股的清香,让人闻之就是精神一振!
“哈哈哈!有效!”
常乐看得大喜过望,“最多来上十几次,这片海域的百里方圆,就会变成了人间仙境一般!绝对会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海岸,没有之一!”
最喜人的就是,那清澈的海水中,无数的藻类植物开始了急速生长,更有着大量的鱼群来到,在这片海域欢天喜地的来回窜动,显然对这里的环境满意无比。
而这片长达十里的海岸线,已经被常乐用围墙全部围住,两旁则是悬崖峭壁,常乐并不担心这里的异变会被人发现。
毕竟,为了安全起见,他又买来了几十只土狗,正在用生命泉水大肆培养,估计要不了一个月,这里就会变成禁区,就算是军队,不使用大炮、导弹之类的重型武器,也是攻不进来的。
这只是个玩笑,常乐也不会任由别人攻击,在闪电般的速度之下,热武器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要真正的有鱼死网破的那一天,先死的绝对不会是常乐。
“嗯嗯,从今天开始,大搞种植和养殖,老子一定要将这里建设成为一个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世外桃源!”
说做就做,常乐回到大别墅,跟正在四处观赏散步的老外婆说了一声,骑着刚刚买来的一辆山地自行车,出了大庄园的大门,朝着远方的县城飞驰而去。
他身上带了剩下的所有钱款,准备用来全部采购果苗和粮食蔬菜的种子。
傍晚时分,随着一辆大货车的到来,不久又离去之后,这个大庄园彻底的封闭了起来。
……
时间转瞬即过,转眼之间,就是一个月之后,这个大庄园已经是彻底的大变样:
满目都是郁郁葱葱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