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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蚀骨危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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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童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被人拽起,眼前就是一黑,睁开眼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被人拽起,把脸按在了他胸口。

    耳边听到陆总温文尔雅的声音:

    “各位,玩儿的愉快,今晚我请客。”悠扬的声音落地,便拥着简童出包厢。

    包厢里几个人互相露出“都懂的”那样的表情。

    “外界都传陆总性取向异常,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嘛,造谣,这是造谣。”

    一人说道。

    “陆总,春宵一刻值千金。好好玩儿啊。”一群人的打趣声中,简童被个陌生男人拥着,出了包厢,门,在身后无声阖上。

第二十九章 疯女人() 
陆总一个转身,简童就被推了出去,睁开眼,她呆了下,“陆总?您怎么带我来这儿了?”

    这里,是与之前包厢的格局十分相似的包厢。

    她是谁?她只是一个囚犯,不能惹的麻烦别惹。

    一切让她感到不安的人和事,简童本能的想要躲开她,没有任何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亦或者,任何能够再输得起的东西了。

    下意识的,她匆匆说了句:“陆总,没事我先走了。”

    说着“走”,腿脚并不能够走快,内心却又急于摆脱面前这个有可能给她带来威胁的人,这就造成了,她走路的姿势,十分的不协调,在那位陆总的眼中,十分的滑稽。

    简童拖着腿,滑稽的往门口走去,陆总一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金边眼镜下的棕眸,一直含笑地注视她走到包厢门口,全程并不阻拦,仿佛任由她自由来去也无所谓。

    简童伸出手,握住了眼前的门把手的时候,松了一口气,小臂用力,推开一条缝隙,光亮从缝隙里透了出来,无人使用的包厢,灯光更加昏暗,光亮突然射在她的眼睛上,刺目的闭了闭“啊!”

    闭眼的那一刻,天旋地转,手腕被人拽住,生生的扯住了她,那力道未必就大,只是她瘦弱的身躯和那条不便的腿脚,生生让她被扯得摔在地上。

    回过神来,简童一抬头,便撞上了一张刀斧神功的脸,看不大清楚,昏暗的光线下,很模糊。

    有一只手朝着她的脸,伸过来。

    “你做什么!”

    她躲。

    “别动。”依旧是温文尔雅的声线,是那位陆总的声音,缓慢的命令着。

    简童脸色微微转白,三年的牢狱之灾,早就让她从当初骄傲的简大小姐,变成了那个内心敏感的可怜虫,陆总的声音很温柔,她却从这温柔中,听到了一丝冷酷像极了沈修瑾!

    沈修瑾沈修瑾沈修瑾他和沈修瑾是一路人,他会伤害自己!简童眼神慌乱,身子就要闪开。

    耳畔响起一声:

    “不听话吗?我最讨厌不听话的玩具。”

    简童身子一震,脸色“唰”的一下子白了,灯光昏暗,甚至有些黑,看不清楚脸,隐隐约约只看到前方一张刀斧神功的模糊轮廓陆总?沈修瑾?陆总?沈修瑾?

    谁?到底是谁?

    她的思维开始出现混乱,呼吸急促起来,脑子里飞快的转速着两个名字:陆总,沈修瑾,陆总,沈修瑾。

    “不听话的玩具,就要关起来,好好调教。”

    那声音又响起。

    简童身子微不可查的一颤,整个人,就连十分微小的动作,都顿住了,惶恐的睁大双眼,眸子里涌出惧怕沈修瑾!不要关我!

    “啊!不要关我不要关我不要关我!”

    “沈修瑾”和“关起来”这六个字,足以逼疯了她,“求求你,我错了,我错了,不要关我,求求你,不要关我,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陆总被眼前的女人疯了一样乱挥动的手挥到,猝不及防,趔趄了一下,再次回过神,温文尔雅的脸上,冷色渐起,他人高马大,一把捉住简童空中乱挥的两只手臂,恼怒的暗喝:

    “你疯了吗!”

    “走开走开走开,啊啊啊!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陆总从未被人这么对待过,墙边就是开关,伸手“咔擦”按下,整个包厢有了光亮。

    他心中更恼,一只手就控制住简童的双臂,腾出一只手,一把捏住简童的下巴:“喂!你闹够了没!疯”

    “嘶~”陆总的声音,戛然而止,眼前的这张脸这双眼,叫他倒吸一口凉气。

    疯狂的神情,空洞的眼神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总金边眼睛下闪过一丝精光,他是聪明人,既然他们在此之前不认识,那么须臾之间,便能猜出这女人,怕是把他当做其他人了。

    脸色变换间,陆总悄然松开手,退到安全范围外,这个时候,总不能叫他一个男人,给这个疯女人一个耳光,打醒她吧?

    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她远一点,等她自己清醒过来。

    包厢里的视线昏暗,整个包厢里,安安静静,只剩下女人的自言自语。

    陆总冷眼看着简童,那女人自言自语的频率,越来越低。直到彻底安静了,陆总抬脚,踩着冰冷的地板,走到她的面前,停住。

    他朝着她伸手过去,简童下意识把头往一旁瞥开。

    一声轻笑传进耳朵里,“清醒了?”

    简童有些难堪到底是自己发了癔症。

    “对不起,我可能,今天身体不舒服,陆总,吓到你了,对不起。”

    陆总嗤笑一声,下一秒,简童额头上一热,她听到陆总说道:“别躲,我只是想要问问你,你额头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带她出那个包厢,为了就是看到这道疤。

    啊?

    简童有些懵,随即,随意说道:“摔的。”

    “摔的?”

    “就是摔的。”

    就是,摔的,哈。

    垂下眼,“陆总可以放开我了吗?”那道疤痕,她不习惯展露人前,不习惯让别人碰到,陆总松开了手,就看了面前的这个女人,有些急于想要遮住那道疤的,急匆匆拢着刘海盖住那道额头上的疤。

    “很在意额头上有道疤?”陆总轻笑一声:“这么在意,为什么不去整形医院去祛掉它。”

    便说着,他没了与面前这个疯女人再对话的兴致,抬起脚正准备离开。

    “我遮的不是这块疤。这辈子,都去不掉的。”

    倏然!

    陆总抬起的脚放下,沉默半晌,极低沉的声音,在这个包厢里响起来:

    “曾经,有个女人,她也说过,她额头上的那道疤,这辈子都去不掉,留着刘海,为的不是遮住这那道疤。”

    简童心脏跳块了一下正因为,她自己的经历过,所以,更能够明白,这句话背后的痛。

    “说这话的人,她是你爱的人吗?”不知为何,明明知道,以她的卑微,不该多嘴,在问出口的刹那,就后悔了。

    简童,不要忘记,你只是一个杀人坐牢出来的劳改犯!

    “不,我不爱她”简童听到陆总说:“而我,是她爱的人,所以,她死了。”

    “”

    “她爱我,爱到骨子里了,所以,她死了,死的很惨。”简童僵直地站在原地,目视陆总的身影,他的声音很平静,就像是单纯的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

    可是,简童分明从这平静无波的声音中,听到了心脏裂开的伤痛。

    她不知说什么,只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个男人,此刻有些可怜,下意识的伸出手,用着小时候她受伤时候,哥哥拥着她的方式,只是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也还记得自己只是个劳改犯,简童笨拙地作势轻轻拥住了一下陆总。

    陆总身子僵住,耳畔就听到一道温柔的声音:

    “她知道你爱她的话,我想她在另一个世界都会很开心,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你的爱啊。”

    简童正要退开。

    突然!

    一道大力,紧紧抱住她,她的肩膀上,沉沉的脑袋搁置,她听到有一道声音,很低很低,在她的耳畔划过:

    “对不起,安然。我爱你,安然。”

    简童释怀,这个人,因为她和他所爱的女人,额头上都有着一道疤,都因为这道疤说出一样的话,此刻,他把她当做了他爱的女人——安然,那个已经他无法亲口道歉和亲口说一次“我爱你”三个字的女人。

    “陆”

    话未说完,门口传来一声冰寒入骨的声音:“陆琛,放开她。”

    看向门口,简童面色瞬间煞白!

    陆琛,就是陆总,此刻感受到身旁人的颤抖,眯起了眼,同样望向门口的人:“哦~原来是你啊!”原来就是你,让这个女人害怕成那样,失去理智了。

    沈修瑾修长的身子,立在门口,刀斧神功的俊美容颜上,冰霜覆盖,黑眸瞥向一旁陆琛一旁的简童:

    “过来。”

    简童脸上血色褪尽,眼底分明写着惧怕,她只觉得两只脚都软了,此刻的沈修瑾,浑身都散发着让她胆怯的冷酷。

    沈修瑾眼微一眯,声音温度降到零度下:“看来你是永远也学不乖。”

    闻言,简童如遭雷击,恐惧充斥着全身,抬起脚

    一只手突然抓住她。陆琛似笑非笑望向沈修瑾,“她现在没空应付你,沈修瑾,你没看到吗,她在陪我。”

    咔擦!

    手指指骨发出声响,沈修瑾黑眸中暴风骤雨凝聚,鹰隼的眼睛,完全忽视了一旁的陆琛,死死撅住了简童,抬脚,一步,一步,啪嗒,啪嗒朝着简童走了过去:

    “是谁?给了你胆子,敢勾引别的男人了?”男人一字一字,冷厉的声音,质问着,“还是你,还想回到那个笼子里去,嗯?”

    笼子!

    不不!

    她手在都,拼命的摇头,她不要,她不能够再被关到那个地方,她要去洱海,她要去还债,“不”

    粗嘎凄厉的声音刚刚响起,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朝着地上栽倒下去。

    “你疯了!”

    “滚开!”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两只手同时朝着简童瘫软的身体伸过去接。

    “滚开!”沈修瑾一把拢住女人的身体,抱个满怀,同时雷厉一拳,毫不客气的砸向陆琛。

第三十章 可怜虫() 
陆琛的身手,看得出来也是十分的不错。

    一个闪身,就躲开了那拳头风。

    沈修谨和陆琛,一拳之后,二人同时后退,各据一方,互相对视一眼。

    沈修谨面色冰寒一片,眼底精光一闪,他怎么会看不出来,陆琛并不想真的和他动手否则,就不会闪开他的那一拳陆琛这个人,并不是会迎难而退的人,他会接住敌人的拳头而不是避开。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之道。

    陆琛显然是前者。

    “离她远一点。”丢下这句话,沈修谨抱着怀中的人准备离去。

    人到了门口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告诫:“看在你是我最看重的敌手,我劝你一句,早点看清自己的心意。”别像他一样,最后后悔莫及。

    陆琛眨了眨睫毛,掩饰住眼底的一丝暗淡。

    门口,男人面无表情:“我的事情,跟你无关。”

    陆琛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本不想再多说什么都,眼角余光扫到了那个女人,心中一软:“沈修瑾,你爱上她了。”

    沈修瑾啼笑皆非。

    嘴角勾起一道弧度,垂眼扫向怀中的女子他爱上她?

    陆琛也看出来了沈修谨的不以为意,他轻笑了一声什么时候自己成了圣人,这么好心的提醒自己的对手不要在感情上犯错?

    “喂,好心劝你最后一句,不要再在这个女人面前提起将她‘关起来‘的话。“

    沈修谨出门的长腿顿了一下,下一秒,修长的腿跨出了包厢,笔直朝着电梯走去。

    陆琛扶了一下金边眼镜框,拍了拍西装下摆,淡然若素地跟随着沈修谨的身后,出了包厢。

    电梯叮的一声,停在了28层。

    门一打开,沈修谨飞快将怀中女人放在卧室软床上,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来东皇,28楼,有个女人,昏厥。”

    言简意赅说完话,就掐断了通话。

    手机另一端,白煜行一阵愕然,随即一脸恍然大悟:“女人?”

    沈修瑾那家伙又带女人去了的楼了?

    与其说是急着救人,还不如说是急着去看好戏,白煜行,白大公子拽下白大褂,抄起一旁的外套,拿了车钥匙,风风火火地久冲出了办公室。

    “白医生,你这么匆忙,去哪儿啊?”

    “去看女人。”

    “”

    白煜行一路上极速往停车场去,一边不怀好意给郗辰打电话:“有好戏看,去不去?”

    “没空。”对方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沈修瑾的好戏。”

    “在哪儿?”刚才还一口拒绝,听到是沈修瑾的立马改口。

    白煜行勾了勾嘴角,“东皇,28楼。”

    “我去!那有什么好戏?28楼他根本不让人上去。不去了。”

    “28楼,有个女人昏厥。”

    “等着,我这就来!”

    两人兴致冲冲,恐怕让他们的父母看到,都很无语。

    叫他们去领年底分红,都未必有这么积极。

    东皇,28楼

    男人立在床头旁,手插在口袋里,垂着眼望着床上的女人。

    他是知道的,这个女人的脸,十分小巧,不足他的巴掌大。

    但什么时候,这张脸,瘦削成这模样?

    凹陷的双眼,苍白的脸色,脱皮干燥的唇瓣红玫瑰般张扬的简童呢?去哪儿了?

    望着床上的女人可怜虫,这三个字,浮现在脑海中。

    他怎么会爱上一个卑微的毫无尊严的可怜虫??

    他沈修瑾,怎么可能会爱上这么样一个女人?

    嘴角旋出一抹嘲弄,这个想法,甚至没有时间在心底沉淀一下,就被他忽视了过去。

    不以为然。

    手机震动,按下接通键,是白煜行到了。

    “上来吧。”他冲着电话里淡淡说道,挂断电话,走到电梯门前,摁下一个开关。

    这部电梯,可以直达他所在的28层,但没有卡,白煜行上不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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