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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脱线妈妈惹到爱-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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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杯倾心’的咖啡!”

    “?”

    “我是说,一杯香味‘清新’的咖啡。”

    上品美男还是满脸问号,只听过香味浓郁的咖啡,还没听过香味清新的咖啡呀?

    “算了!我自己去!你忙你的吧!”符云自己往茶水间跑去。

    新上任的秘书想了想,不管她!真要是总裁夫人的话,他太殷勤肯定会被总裁灭掉。要不是的话,也就不用招呼她了!

    符云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然后悠闲地坐在茶水间里翻报纸,手机响起,她拿起来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

    “符云?”

    “茱莉亚。”符云放下咖啡。

    “亚瑟快不行了,你要过来吗?”

    符云想了一下,说:“今天肯定不行!今天是二月十四。”

    “我倒忘了。”

    “我订明天早上的机票好了,赶不到我只能说抱歉”

    “那好,我告诉亚瑟,我想应该赶得到吧?”

    “朱莉,很抱歉,我只能这么做,我的丈夫才是最重要的人,我要顾及他的感受。”

    “符云,你的做法是对的。”茱莉亚说,“其实,亚瑟并没有要求要见你,我和他也不是那么亲密。只不过,怎么说也叫他一声哥哥,也想为他做点事。”

    “我明白了,我会过来。”

    “你的丈夫不会有意见吗?”茱莉亚问,“我想,你今天肯定不会跟他说的。那你明天是私自逃跑,还是征求同意?”

    “嗯这个你就不要操心了,我想他会同意的吧”

    挂了电话,重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一点也赶不上颜倾煮的好喝。当初,沈之翔是怎么喝下去的呢?

    想起曾经种种,最初的相遇哦!一点也不美好!她想去撞墙!为什么她就记得她去拔他腿毛了?

    里,最初的记忆不都是回眸一笑,一个温馨的小碰撞,或者一个记忆深刻的擦身而过吗?不是落花满天的景象里,女主角笑靥如花,而男主角偶然一下子看到她,就在那一刹那对她一见钟情?至少仙履奇缘里,朱茵牵着骡子从山后面走出来也是很美的一道风景啊!再雷人的也就是,女主角抱着一堆东西不小心在男主角跌个四仰八叉,满天的纸张或者别的什么乱飘乱落,也会增加一点美感

    为什么她就剩下拔腿毛了?

    呜哭死!她的爱情道路就没一点可以拿来回忆的!不行!以后一定要适时浪漫一点,否则最后她不会病死老死,会后悔而死、郁闷而死!

    今夜!她要浪漫!

第311章() 
他们去听了一场音乐会,然后吃烛光晚餐,有小提琴伴奏。她喝了两杯红酒,微醺,脸色酡红,整个人都散发着迷人的光彩。特别是她望着他的时候,迷离中带着专注,他忍不住浅吻她。走到哪里都忍不住轻轻吻一下。

    他牵着她的手,慢慢逛街,遇到卖玫瑰的小姑娘一定会赏脸,最后她手上捧上了好几十朵玫瑰。

    “玫瑰的受难日。”符云笑。

    “那你要好心放生?”沈之翔扶着她腰慢慢走。

    整个过程,淡淡的,也就是大多数恋人过情人节的模式,符云很满意。最满意的就是他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慢慢走,还给她买花,甚至不敌她渴望的眼神给她买棉花糖。

    “地下人行通道里有很多东西卖。”

    “你要?”他看着入口。

    “逛一逛嘛,大总裁,反正要过街不是?”

    结果,符云从入口处的小阶梯上摔了下去。玫瑰满天飞,打到别人的身上,她一个下午一个晚上的浪漫心情被破坏殆尽。

    “你怎么不小心一点?”沈之翔吓死了。

    “至少还有满天的玫瑰花落下来”

    “你说什么?”沈之翔检查她的两只脚。

    “痛”

    “看你两条腿多灾多难的”沈之翔扶她站起来。

    “哼哼还不是给你捡了便宜”她可没忘记她不良于行的时候被他黑了清白去。

    “我送你去医院。”

    “哇——”符云大叫,“今天这种日子可不可以不去医院?”

    “有事怎么办?”

    “对面街就有一家骨科医院。”路人好心提醒。

    “谢谢。”沈之翔一把抱起符云,往通道里走,里面卖的东西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可是在他眼里她最具光彩。

    还好没有骨折脱臼什么的,疼两天是肯定的。医生拉掉她靴子,剪掉她袜子,在她脚踝处上了一点药缠上一圈纱布。还好今天她穿的靴子是拉链的,还可以穿回去。她坐在椅子上,沈之翔蹲在她面前,仔细给她把靴子穿好。

    “走吧。”他站起来,扶着她往外走。

    符云将上全身力量放到他身上,一瘸一拐走出小诊所。浪漫不是烟火,不是玫瑰,不是情歌,而是专注的神情。

    “我背你。”沈之翔放开她,在她面前蹲下。身。

    “我可以走”嘴上这么说,她还是爬上他的背,由他背着走。

    原来,趴在他的背上看到的夜景不一样。好温暖,好漂亮。

    “之翔。”

    “嗯?”

    “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好像说过吧。”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非常爱你,爱到不能没有你?”

    “没有。”

    “之翔,我非常爱你,爱到不能没有你。”

    “我也是。”

    “很老很老了,你还会这么背着我吗?”

    “如果我还背得动的话。”

    她听了,埋在他的背心轻笑。头顶,满天烟火不知为谁绽放,但是,他们也笼罩在那绚烂之下。

    第二天早上,沈之翔听符云说要去美国,愣了半天才问:“昨天晚上你那么主动那么热情是因为你今天要抛弃我去美国?!”

    符云一听,一肘子给他拐过去:“自以为是!”

    “不许去!”

    “好啦!老公,不要闹了。”

    “谁跟你闹了?”他现在非常火大。

    “我答应了茱莉亚一定会去,做人不能言而不信不是?”符云一瘸一拐地收拾行李。

    “你确定你要去?”沈之翔双手抱胸站在衣橱边,声音充满危险。

    “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你——”他差点失手掐死她。

    “我订了两张机票,你快换衣服。”

    “我?你是说我也要去?”

    符云把他的一套衣服装进箱子里:“你是我老公啊!”她的声音理所当然,仿佛永远都离不开他。

    他投降,陪她去美国。但是,以后这种事情绝对不可以再发生。他才是她老公,她却千里迢迢赶着去见别的男人最后一面。

    符云不是没感受到他的不快,只能在心里叹气。他不知道是不相信她呢?还是不相信他自己?或者,就是爱吃醋!

    他们赶到了,应该说她赶到了。大家都在病床前看着亚瑟,看到她来,让开位置给她。

    “亚瑟?”符云轻声叫了一声。

    亚瑟睁开眼,手指动了动,符云看见他手上握着一张照片。

    “是云?”他问。

    “嗯”她将照片翻过来,是他和田萧在秦陵灿烂的笑。亚瑟以前是留胡子的,短短的,很有男人魅力。现在的他,太过苍白孱弱。

    “你看我以前留胡子的时候是不是特别帅?他气若游丝地问符云。

    “嗯很帅。”

    “呵”他想说话,可是没力气。

    “你现在也很帅”符云忍泪,伸手握住他的手。

    沈之翔告诉自己,这种醋没什么好吃的。人之将死嘛他做做好事

    “你不会忘了我吧?”

    “不会”符云使劲摇头。

    亚瑟虚弱一笑:“美丽的女孩”

    “谢谢。”

    “如果那时候我追求你,我们是不是会在一起呢?”

    “”符云想了一下,“说实话,我不想和茱莉亚这么恐怖的女人做妯娌”

    “符云”沈之翔有点不爽了。

    “不过”符云问亚瑟,“如果当初你真的追求我,而我们当初真的在一起,但是你现在还是不幸生病了你不会介意我在你死后找我现在的老公吧?”沈之翔,你就别气了!给死人一个安慰你要死啊?

    “不介意”

    “那就好!”她伸出一只手,盖住他的嘴,然后在自己手背上印上一个吻。再放开,他满脸安详地离去。

    亲眼看到生命消逝,沈之翔心里也难受。符云回头,靠在他怀里:“你不许比我早死”

    “好。”他承诺。

第312章() 
从美国回来后,符云发现一件怪事,每天早上,她老公都对着镜子照半天才开始刮胡子。

    “你怀疑自己变老了吗?”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问。

    “谁叫你是不老怪物”沈之翔咕哝。

    “你说我——”

    “我真怀疑你是狐狸变的。”

    “沈之翔,是你求着娶的,可不是我死皮赖脸要嫁的!哼!”她把毛巾甩在他肩上,自己气呼呼地走出去。

    他洗漱完回到卧室,她已经把他当天要穿的衣物整理好。

    “我自己来就可以,你可以多睡一会。”

    “我愿意!”

    沈之翔看着她闹别扭地样子,失笑。“不要每天去咖啡店,你兴致来了就不知道休息。”

    “奶奶和妈有时候会去和那些太太喝茶、打麻将,我从来不爱去,只能去颜倾那里。”

    沈之翔看着她,她不喜欢豪门交际,这点他和两位老人家都觉得无所谓。

    符云准备给他打领带,突然说:“你胡子没刮干净!”

    沈之翔一摸,又往浴室走去:“还不是你”

    “又怪我?”符云拿着领带走过去。

    “你说我留胡子好不好?”沈之翔状似不经意地问,

    “你疯了?”符云脱口而出。

    “我在想我留胡子后是什么样感觉”

    “等楚岳谈婚论嫁的时候你再考虑吧!”

    “我以为你喜欢留胡子的男人”沈之翔咕哝得很小声,但是还是被符云听见了。

    符云差点倒在地上去笑,这个男人她只说了一句亚瑟以前留胡子很帅而已嘛

    “我喜欢你现在的样子。”符云给他打上领带。

    “哦。”

    简单一个字的回应,符云知道,他会很重视地去做到。她踮起脚,吻住他。他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做,愣了一下才化被动为主动。

    符云经常到颜倾的“一杯倾心”咖啡店里去,兰听雨更是天天报道。三个人没事就坐在窗边,看着车水马龙,逗着孩子。兰听雨的眉目间多少有些隐忧,毕竟,若是没有意外,她的孩子会比她们的都大。

    也是在“一杯倾心”,符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兰听雨的妹妹!两个如花似玉、倾国倾城的妹妹啊咳咳!太激动了!主要是没想到,人间还有如此超凡脱尘的红颜绝色!咳咳,还是太激动了。她就一见到那两个妹妹就喜欢,一个文静端庄,一个活力四射

    如此如此,符云成了兰家姐妹的忠实粉丝,将自家老公抛诸脑后。沈之翔这回差点气得把牙齿吞下肚去,他拿什么去和女人比?要怎么才能把老婆的注意力给吸引回来?泪奔啊

    无视老公魅力的结果,就是老公天天向她证明他很有魅力。以至于,符云某天在咖啡店发生了呕吐的情况,她怀疑自己又被蓝田种玉了!天杀的沈之翔,你想害死我?!

    “你不是?”颜倾和兰听雨看着她。

    “如果是,他就完蛋了!”符云气冲冲地抱着孩子就走。拦了出租车往公司赶去。出了电梯正好遇到来公司的木婉,符云把孩子交给她:“妈,你抱她回家。”

    “怎么了?”木婉看她神情不对。

    “找人算账!”

    “之翔做了什么?”木婉担心地问,好像她那个儿子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吧?

    “没事,小事情。”符云怕母亲担心,笑着说,“只是吵吵小架,调剂一下生活。”

    “哦”木婉半信半疑。

    “小月儿交给你了哦,妈妈。”符云甜笑着转身,马上换上抓狂的面孔冲进沈之翔办公室。

    “咦?你怎么来了?”沈之翔坐在办公桌前,抬头看她一眼,又继续工作。

    “我可能又怀孕了!”符云大吼。

    “怎么会?”沈之翔吓到了。又来?就算她看起来再小也一大把年纪了,上次能平安生出来,这次还能那么平安吗?

    “我还问你咧!”

    “别激动!”沈之翔马上跑到她身边,“你上次来是什么时候?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符云听了他的话,仔细想了一下,mc没问题啊?就算有了,也不可能那么快就吐吧?

    结果,她只是吃坏了肚子。

    “以后不许吓我了。”出了医院,沈之翔说。

    “不会了。”符云挽着他手。

    “还有,不许去喝咖啡了,伤胃”

    “肯定是你昨天晚上做的鱼没洗干净!”

    “我看是你吃了鱼之后又吃冰激凌惹的祸!”

    “讨厌啦,老公守则第一条:老婆的话永远是对的!你为什么要反驳我?”

    “呃是我的错,我的鱼没洗干净。”第二条,万一老婆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那还差不多。”符云打开车门上车。

    “我先送你回家。”沈之翔上车后说。

    符云点头,双手交握,不小心碰到手上的婚戒,大拇指摩挲上面的钻石,将所有看得见看不见的灰尘全部抹去。

    沈之翔看着她的小动作,嘴角噙着一抹笑。这个女人啊,虽然很多时候都莫名其妙的,但是还真的是吃定了他。每每惹到他跳脚,事后又总是给他甜头吃。而且,就算真的吵起来了,她也不会像很多女人一样端着架子,总是不一会就好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大概是很喜欢以此调剂生活。

    汽车经过繁华的路段,符云偏着头看着外面:“老公,七夕你背着我压马路好不好?”

    “符云!”沈之翔惊慌地声音传来,她回头,看见前方一辆汽车猛地朝他们冲过来。

    “啊——”符云失声尖叫。

    沈之翔要避过行人,把方向盘往她那方打,在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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