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妻未满-第4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切。”秦可翻了个白眼,随即打趣道,“你男朋友是不是不能见人啊?听说现在流行美女与野兽,你的审美一向很奇怪。”
“你的审美才奇怪。”花桃此刻还真的恨不得手机里能有一张夏晟的照片,用事实说话比什么都有效,“我的男朋友帅得没朋友好吗。”
秦可笑着点头:“好啦好啦,情人眼里出西施,我懂。”
“下次带出来给你看看。”花桃说,“不过你千万不要爱上他。”
秦可哈哈大笑:“你还不如警告他不要爱上我。”
花桃差点忘了,这一位是个自恋狂。
两人又东扯西扯地聊了半小时,眼看着快到午饭时间了,才结账离开。
秦可站起来的时候,花桃才发现他的裤子也很特别。
一条裤腿长,一条裤腿短,而且还是一黑一白不同的颜色。
不过还是那句话,人长得帅无论怎么作妖也还是帅。
花桃忍不住问:“你会不会就是因为打扮得太有个性了,才找不到女朋友啊?”
秦可转过头来不满地瞪她:“谁说?我的信箱经常塞满告白信的好不好?”
“那你干嘛还要租女朋友啊,直接带回家不行吗?”花桃反问。
秦可脚上穿的是高帮帆布鞋,鞋提的地方缀着两条细链子。反正他走在阳光下,从头到脚都有闪光点。
“我没有女朋友啊。”秦可说,“有没有女生喜欢我跟我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是两码事,好吗?”
“好吧。”花桃算是明白了,他就是朵水仙花,估计只爱自己而言。
秦可拦了辆计程车,跟花桃一起坐了上去。
“对了,有个注意事项是我没有在订单里备注的,现在跟你提一下。”秦可郑重其事地道,“你要扮演的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角色,千万不能让我爸妈满意。”
第62章 角色扮演()
花桃顿时了然:“你这是缓兵之计。”
秦可点头道:“没办法,谁让他们老是安排我相亲,与其做无谓的应酬,我还不如自动自觉带人回去。我就认定你了,他们要是不满意你,就只能拖着啦。”
“那如果你爸妈为了你的幸福,妥协了怎么办?”花桃问。
秦可转过头笑眯眯地看着她,手一伸,握住了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幽黑的眼眸流转出款款深情:“那就要看你的演技了,宝贝。”
花桃:“”这位肯定也是一风流货。
车子停在了小区门口,两人下了车,走了几步后,花桃才突然想起自己什么礼物都没有准备。
“忘记买见面礼了。”花桃一把拽住还在往前走的秦可。
秦可的手脚都很长,一步相当于花桃两步,走得又快,一点都不等人。
“你忘了你是要扮演不讨喜的角色吗?”秦可人高马大,哪里是一个小女人能拽得动的,反而他稍一用力,就把花桃拉到了身边,胳膊很自然地搭到她的肩上,“不用买了,走走走。”
花桃挣脱不得,只能被他半抱半推着走。
两人乘电梯上了十五楼,花桃为了能尽快入戏,一直小鸟依人地靠在秦可身上,两人不光力气悬殊,身高也悬殊,生生被秦可衬托成小矮人。
两人勾肩搭背地出了电梯,在1501房门前站定了。
“就是这里,先让我酝酿一下情绪。”秦可说。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甜味,疑似熟透的橙子。
“你喷的什么香水?”花桃凑他衣服上嗅了嗅,突然很想来一杯粒粒橙。
“没喷香水,这是沐浴露的味道。”秦可说,“倒是你,有股花香。”说完还特意凑她脖子上闻了闻。
门突然就开了,花桃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就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正站在门后对他们虎视眈眈。
老头衣冠楚楚,蓝色短袖衬衣搭配黑色西裤,容貌威严,颇能吸引小老太婆。
“爸,你耳朵真灵敏。”秦可看着老头笑道。
花桃一开始还以为这位是秦可的爷爷,差点就要喊“爷爷好”了,幸亏没喊出口。
不过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秦可会被催婚了。
父母年纪这么大,想抱孙子的迫切愿望似乎可以理解。
秦父没有理会秦可,专心一意地打量着花桃。
“秦伯伯好。”花桃甜甜一笑,唇边现出一个浅浅的梨涡。
“嗯。”秦父的脸上也出现了一点笑意,侧过身说,“请进。”
两人刚走进屋子,便看到一个小老太婆从厨房里探头出来:“哎呀,来得正好,可以吃饭了。”
“秦伯母好。”花桃赶紧打招呼,但小老太婆已经缩回去了。
花桃顿时感到有几分尴尬,但秦可却不以为然,拉着花桃往餐桌那边走,边走边问:“你喝饮料吗?还是喝酒?”
秦父跟在他们身后,花桃总觉得秦父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身上,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随便,都可以。”花桃顿了顿,往秦可身上蹭了蹭,“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秦可笑了,摸摸她的脑袋:“那就喝啤酒好了。”
秦母动作利落地把四菜一汤端了出来,四人落座后,秦母才盯着花桃笑问:“长得真标致,叫什么名字啊?”
花桃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秦可就替她答道:“你们叫她夭夭就好。”
“夭夭?”秦母显然对这名字生出一丝惊奇,但并没有过多评价,笑呵呵地道,“别拘谨,当在自己家就行,来,多吃点菜。”
花桃谨记着自己要扮演什么角色,随即用手肘撞了撞秦可,细声细气地道:“亨尼,我要吃鸡肉。”
秦可立刻殷勤地伸长筷子夹起一块鸡肉,不等放到花桃碗里,花桃便又道:“要去皮。”
于是秦可只好先夹到自己碗里,去掉鸡皮后,再送到花桃碗里。
花桃暗中观察两老的表情,嗯,很好,没什么表情。
那么,再接再厉:“亨尼,我要吃鱼。”
秦可这回学乖了,先把鱼夹到自己碗里,剔除鱼刺后再“宝贝,啊。”
花桃:“”
在二老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下,花桃如鲠在喉地咽下了秦可喂给他的鱼肉。
“宝贝,咱妈做的红烧肉也很可口。”秦可一不做二不休,做戏做全套,夹了块油光粼粼的红烧肉,用手虚托着送到花桃嘴边。
花桃幽幽地道:“亨尼,我不吃肥肉。”
秦可一口咬掉肥的部分,把瘦的送过去。
花桃:“”你要不要这么拼。
“咳咳,”秦父终于忍不住要说话了,花桃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背,就听到秦父威严地道,“不要光吃肉,可可,喂夭夭吃点蔬菜。”
夭夭:“”
一顿饭下来,花桃吃得筋疲力尽。
秦母收拾完碗筷后,从厨房里端出了一盘水果:“来来来,大家吃点水果,帮助消化。”
花桃现在对吃已经开始闻风丧胆。
果然,秦可拿起一串葡萄,顺手就塞了一颗到她嘴里。
花桃吧唧吧唧吃完,瞅着他说:“亨尼,手。”
秦可莫名其妙地把手伸过去。
花桃低头把几颗葡萄籽吐到他的掌心里。
秦可:“”
秦父一脸威严地开口道:“他妈,以后记得买无籽葡萄。”
花桃有一瞬间还以为秦父爆了粗口。
电视机开着,正在播青春偶像剧,女主角怀了男主角的孩子,一脸幸福地抚摸着隆起的小腹腹。
花桃指着电视屏幕转头问秦可:“听说如果怀的是男孩孕妇会变丑,她怀的是女孩吧?”
秦可对此毫无研究,坏笑着道:“我怎么知道?要不你怀一个给我看看。”
花桃捏着小粉拳捶打他的胸膛:“才不要,怀孕好辛苦,人家是丁克族。”
秦母立刻看了过来,眼睛都瞪大了:“丁克?”
秦可不紧不慢地道:“妈,夭夭就是随口一说。”
花桃揪着他的衣袖想反驳,结果被他瞪了回去。
秦母看看儿子,又看看花桃,整张脸都沉了下来:“怎么什么话都随口说呢,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这么大的人了都不知道轻重。”
花桃知道这回是真的戳到秦父秦母的死穴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她偷瞄了一眼秦父,感觉他的面目更威严了。
既然已经作死,干脆就一作到底了,花桃嘟起嘴,用大家都能听到的声调嘀咕:“什么嘛,言论自由,说说又不犯法。”
秦母的脸色瞬间黑成锅底。
此后的十五分钟,客厅的气压迅速降低,乌云密布,山雨欲来。
花桃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告辞。
临走时,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两张花满楼餐厅的优惠券,以献哈达的姿势献了出去:“秦伯父秦伯母,初次见面,不知道二老喜欢什么,不好乱买,这里有两张西餐厅的优惠券,希望你们笑纳。”
秦母没有动作,表情已经不复先前的友善,眉目隐约透出不悦,冷冷地道:“这么重的礼,怎么好意思,不必客气了。”
秦父双手环胸坐在椅子上,头也不抬。
秦可接过优惠券,小声说:“爸妈不喜欢吃西餐。”
花桃便把它们抢了回来,同样小声道:“那我们两个去吃好了。”
秦父嘴角微微抽搐,威严地开口道:“可可,送客。”
于是,花桃知道自己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夏晟回到家里,发现多了一只柴犬。远远地看到他们就开始狂吠纠正,是只冲着他狂吠。
夏翰明最烦狗叫,吵得人头疼,他冷冷地呵斥道:“笨狗,给我住口。”
笨狗:“汪汪汪!”
顾佳期连忙竖起食指放到嘴边,轻轻地“嘘”了一声。
那只狗立刻就安静了。
夏翰明:“”
夏晟对小动物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走过去弯腰摸了摸狗头,然后看向顾佳期:“你的狗?”
顾佳期弯起嘴角,脸上绽开一朵羞涩的笑:“不是,捡到的,已经贴了招领告示了,现在暂时寄养在这里。”
夏晟不禁大感惊奇,转头看向夏翰明:“这也能捡?”
夏翰明烦躁地道:“你问她啊,是她捡的,你干嘛问我。”
“捡回来多久了?”夏晟往沙发上一坐,那只狗便跟着跑到他脚边,警惕又谨慎地围在他脚边嗅来嗅去。
顾佳期蹲下来,朝柴犬招了招手,柴犬便立刻屁颠屁颠地朝她跑来:“三四天吧,我想它的主人一定很着急。”
夏翰明也坐了下来,双手搭在扶手上,两只条腿大咧咧地叉开,冷淡地道:“这狗傻乎乎的,没准是被主人抛弃的。”
柴犬:“汪汪汪汪汪!”
夏翰明怒了,指着柴犬恐吓:“你再吵,再吵就把你扔出去!”
柴犬:“嗷嗷嗷嗷嗷!”
夏晟:“”弟弟变得这么有活力,真好。
夏家的别墅很大,之前夏翰明去了红林镇,夏父作为夏氏企业的董事长,应酬多,工作忙,经常不在家,夏夫人对这虚有其表的华丽住宅也不留恋,宁愿跟阔太太们出去逛街、做美容,所以夏家经常处于空巢状态,没什么人气。
如今夏翰明回来了,还多了一个乖巧懂事的小表妹,加上一只来历不明的狗,顿时给这平日里清冷空旷的宅子增添了无限生机。
夏晟闭上眼睛往椅背靠去,微微勾起了唇角。这些吵闹的声音,真动听。
第63章 有戏()
陶思华这几天都在调整自己的状态。
生命在于运动,她选择了参加户外运动。
还是那个群,还是那些群友。
她三番四次都被安排跟林丞彦一组,怎么想都不像是巧合。
林大夫对她有意思,常常偷偷看她,她心明如镜,但对方不点破,她便假装没有察觉。
这回他们要去的地点是锦州,毗邻云城,是个山明水秀的旅游胜地。
之前群里组织过一次徒步,从云城到锦州,两天一夜。但这回是以车代步,抵达锦州后再开始爬凤凰山,经由山路去旧城墙,同样两天一夜,比上回的徒步更具挑战性。
城里人进山,多少有些兴奋,特别是女生,好像从来没见过花草树木一样,看到草丛也惊叫,看到树林也惊叫,看到小溪就更不得了了,一窝蜂都奔去玩水。
群主管不住这群脱肛的野马,只好宣布原地休息十分钟。
陶思华环视四周,找到了一块周正规则的石头,便走过去,准备放下背包稍作休息。
林丞彦跟屁虫一样跟了过来,因为长相周正斯文,所以即使有点死缠烂打也并不惹人讨厌。
他抬手扶了扶镜框,站在陶思华身后故作神秘地道:“弱水,这附近有个地方非常漂亮,不夸张的说简直是人间天堂。”
陶思华转过身来,心里有点不信,但终是生出了一点好奇。
“那叫上大家一起去?”
林丞彦哪里肯答应,他处心积虑想要跟陶思华单独相处,而且是去那么浪漫的地方,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过去,岂不大煞风景。
“他们太闹了,”林丞彦一脸无奈地笑着摇头,“大家一起去的话,景致只怕要打折。”
陶思华想了想,问道:“你说的那个地方离这里远吗?”
林丞彦知道这回有戏了,忙道:“不远,从那边抄小道去,两分钟就到了。”
陶思华又想了想,始终犹豫不决。
林丞彦心里着急得不得了,忐忑不安,生怕陶思华吐出一个“不”字。
幸亏陶思华沉思了片刻,最终点了点头:“走吧,我倒要看看被你夸成人间天堂的景色到底是什么样的。”
林丞彦顿时心花怒放,立刻带路往前走,边走边信誓旦旦地保证:“决不夸张,你去到就知道了。”
因为要避开群友,所以两人显得有点鬼鬼祟祟,一点一点地往小路上挪。
山上多林木,众人又都被山涧清澈的流水吸引,还真让他们成功地脱队了。
林丞彦走在前面带路,一边走,一边细心地把挡道的植物折断,好让身后的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