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书生万户侯 >

第93章

书生万户侯-第93章

小说: 书生万户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云国老回过头,还礼道:“今日居然打扰到王爷清修,实属我小儿过错。”

    “年轻人玩闹是小,只是闹出了人命,我这个闲散王爷不得不来看看。” 

    亭安王看到一地狼藉尸首后面带愠色,对陪同前来的郡守大人道:“平沙城内外,是得好好整治整治了。”  

    金家家主立于亭安王身旁,他面目俊逸,气质沉稳,不再去看惹下过错的金泰衍,转而对云国老道:“吾儿年少轻狂,是我管教有失,还望国老宽恕。”

    他随即转过头,对着两个趴伏在地的本地将尉道:“收兵回营,以后要是金泰衍在传召你二人,只当不知!你二人虽是我金家门生,可毕竟有军职在身,是大汉的将领,怎能形同我金府私兵?”

    亭安王挥手道:“既然事已至此,那就算了吧。”

    一场风波在这位身份清贵的王爷到场后尽数化解。

    荣孟起看着离去的王爷身影默默不语,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黄楚邙两眼打转,目睹这位不论仪表气度都是人中龙凤的年轻王爷嘀咕道:“其实我在眉宇间和他还是有些神似的……”

    云向鸢瞪他一眼道:“回营!”

160章:烟消云散() 
平沙城的大街上,凭空出现一队装备精良的行伍军卒让城中的百姓措手不及。虽说在这天水郡的郡守府内,即便在蛮横不讲理的军爷也不敢欺男霸女,可过着养家糊口日子的老百姓见到手持兵戈的精壮伍卒总会有种天生的畏惧,就像见到那些坐在官轿高堂上的大红官袍一样,单单是那份架势就让他们心有余悸。

    也多亏这座城中那位和当今圣上以兄弟相称的王爷名声太好,不光在那些最擅长锦上添花用笔墨吹捧造势的读书人口中是千年难遇的贤王,就连普通百姓对其也是赞口不绝,说不来那些漂亮话,可总归会竖起大拇指。

    郑霄云走的匆忙,牵着马匹在城中乱晃,找不到一家医馆,路上看到几个行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他身后铁甲森森的陌刀手吓的屁滚尿流,哪敢搭话?

    他像只无头苍蝇乱转,看到马背上的侯霖越来越虚弱,本来已经止住的伤口又在往外渗血,顺着路途流了半条街巷。他不敢私自去拔那跟短小的红羽箭矢,一个止血不当怕本来不用死的侯霖就真的被他害死了。

    正在他手足无措之时迎面撞上了一座鎏金花轿。

    花轿前正和轿中女子莺莺燕燕说着羞人话题的花季女婢一个没注意便撞进郑霄云的怀里,他体格魁梧,被撞后纹丝未动,撞人的婢女反而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被郑霄云伸出手拉住。

    这个连和男子说话都屈指可数的女婢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撞到了陌生男人的怀中脸上已是绯红一片,见到那人还抓着自己的手腕更是羞的脸颊能掐出水来。

    凉州天寒地冻,女子大多也都皮肤粗糙面黄发蜡,像面前这个肌肤如雪吹弹可破的年轻女子极为少见,算是城中让人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可郑霄云心急如火燎,哪有半点旖旎心思。

    拉住之后见小婢女稳住步伐他便放手与轿子擦肩而过。

    年轻女婢这才后知后觉的惊呼一声,让轿中的女子柳眉轻蹙,拉开轿帘一角,恰好看到马背上只露出半张脸的侯霖。

    鎏金花轿在平沙城中不稀奇,城北那成片的宅邸里只要有女眷,总会有那么三两顶。大汉虽不严禁平民百姓的衣饰装束,可对这行轿管控比起对马匹军械有过之而无不及。倒不是说这行轿之中大有学问,完全是那些大人私心纵然。十年寒窗苦读方得人上人,总要些和普通人不同的排场,怎么大张旗鼓怎么整,最后就瞄向了这行轿。

    皇帝的行轿叫做龙辇,王公大臣的叫做骏驰,依次列下总共有七等。而无功名又非皇亲国戚的富绅只能用两杠抬轿,不敢越轨制轿去大摇大摆的转悠街市。

    郑霄云面前的这鎏金花轿价值百金,看其规格因是请专人为轿中女子量身定制而成,郑霄云眼拙,认不出轿帘上一颗颗用丝线穿插的细小玛瑙是传自西域异国的珍稀物件, 也就没有多想,继续前行。

    轿中女子道了一句且慢,郑霄云停下脚步右手握到了剑柄之上,倒不是他草木皆兵,委实是今日一事接连一事让他神经太过紧绷,要是在窜出个要碍事的家伙,郑霄云绝对没有好脾气在多说半句话。

    轿中女子打扮素雅,不像其余富家千金那般恨不得把天下珠宝都穿戴在身上,披金挂银像颗摇钱树一般。她流衫罗裙,外面罩着一层透明的白色薄纱,略施粉黛就是鲜眉亮眼,比起莺街里那些花言巧语的貌美妓倌别有一番气质。

    郑霄云抬眉,这女子立马心领神会,一双剪水秋瞳往侯霖身上张望两下道:“他怎么了?”

    郑霄云懒得废话,可见这女子气质不凡,特别是明明见到自己身后那三百虎狼之士还下轿询问,对旁人避之不及的甲士视若无睹,单是这份风轻云淡的定力就能让不少男儿相形自愧。

    他指了指侯霖的肩膀,女子眼睛瞟到那根红羽箭矢上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你是要医治他么?”女子声音如黄鹂清脆,亮耳醒神。郑霄云借势问道:“姑娘可知附近哪有医馆?”

    这姑娘伸出两根洁白如玉的手指垫在下巴,像是在心中思量。

    她父亲被人称为天水首屈一指的义商,以日行一善为积攒功德的门路,耳濡目染下她也有了这种习惯,凡是在城中转悠时不说做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侠,可见到路有乞丐或是城中泼皮欺负人,总会上前行助。城中泼皮见到这顶鎏金轿子后也就不敢过多纠缠了。

    她像是下了很大决心道:“要不你跟我来?”

    郑霄云一愣,看着她默不作声。姑娘心思细腻,知道他在担忧什么。露出个俏皮笑容道:“你放心好了,本姑娘在这平沙城中也算有些小名声,瞧你这朋友伤势可不能在耽搁下去,城中医馆是有不少,可如果遇到庸医误人到时可真回天无术了。我家中有专治外伤的医师数名。你要信得过我,就跟我走,你后面这么多甲士,还怕我这个弱女子不成?”

    姑娘说到这扬扬下巴,像是跟郑霄云示威。

    老人常说男子穷养得志,女孩富养立尊。更有文坛诗豪赋曰:从来富贵多淑女,自古纨绔少伟男。这姑娘身上的雍贵气态做不了假,让郑霄云不由的相信几分,他原本就不是那优柔寡断的性子,当即点头道:“那就多谢姑娘了,还请麻烦带个路。”

    姑娘嫣然一笑。郑霄云又插上一嘴道:“他算是我朋友,可较真来说算是我将军。”

    姑娘啊了一声,这才想到马背上中箭的男子还有常常一队的雄壮士卒保护,身份定然不低,可她在瞅时看到他那一身被血染湿的布衣,觉得奇怪。少女天性散漫,想不通的事情她从来不去钻牛角尖,豁达的走在前面带路道:“跟我走。”

    清香楼前,人群散去。今日之事注定是场说小不小可与好友尽情吹嘘的谈资。平沙城里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已不在。清香楼的鸨娘一脸哭丧相的骂道一声晦气后也踏着沉重步伐入楼。

    烟雨阁凰女打量了一眼清香楼花魁青黛,意味深长的笑脸而去,只留下还恍若隔世的艳容花魁待站在原地。

    荣孟起留下盯梢,云向鸢带着老六合黄楚邙翻身上马出城,此番他回到平沙城在意料之外的情形下与父亲相见,心中不知如何作想。

    荣孟起见到金泰衍被金家家主带走后才放下心来,长舒一口气,又担心起侯霖的伤势。

    青黛一脸愁容,走到荣孟起身旁,引来诸多惊奇目光。

    “那位公子要是无恙,劳烦替我带句话,就说青黛今日有愧于他,善缘成纠葛,若是日后还有机会相见,青黛愿意赔罪。”

    荣孟起如若未闻,一扬摆袖而去。

    ……

    金泰衍走在父亲身旁,低下头心思深沉,旁人不得而知,可知子莫如父,比起在官场上修炼成精的老狐狸尚要狡猾三分的金家家主又岂能不知他心中所想?

    见到四下无人,他缓缓道:“知道比起你大哥你差在哪里么?”

    金泰衍茫然抬起头,脸上青肿数块,隐隐作痛,可比起他心里的刀割绞疼不值一提,他摇摇头道:“孩儿不知,还请父亲指点迷津。”

    “做人内方外圆,懂得逆水行舟,更要懂得顺水推舟。飞蛾扑火壮举虽烈,可不过是蠢举罢了,和飞虫一头扎进蛛网并无两样。你要听得懂,就往心里去,如果听不懂,就回去好好琢磨,在王爷面前说的禁足一年面壁三月并非是做给外人看,什么时候能真正心静如水,什么时候在出府。”

    金泰衍不敢相悖,重重应了一声。

    亭安王回府,不少只闻墨香不尝血气的大儒见到清香楼前横尸后都抱恙而回,一向礼贤下士的亭安王自然是一送在送,给足了这帮手无缚鸡之力的儒士书生面子。

    他在回府时,看见庭院当中名为扶摇的女子还在原地摆弄琴弦,出口问道:“他走了?”

    扶摇声音空灵,就像她手中弦动,围梁三日萦绕耳边久久不散。

    “走了,连半句话都未和我说。”

    亭安王看着两边纸壁上的提诗文赋笑容阴冷,哪还有面众时的温润模样?

    “那些儒士都觉得自己不同凡响,各个心高气傲,看见本王在他们面前低三下气表面上无动于衷可还是露出那喜癫的马脚。岂知真正傲气的人是哪个?和他比起不过萤火对皓月,不值一提!”

    亭安王走到扶摇身边,两指缠绕她肩头青丝一匝问道:“你可知为何他爱慕你许久,却连句话都不与你说?他哪能不知道只要他向本王点头,就能得到梦寐已久的你。”

    被誉为天水第一琴师的扶摇面无表情,双手抱琴目光呆滞。

    亭安王手背拂过佳人脸蛋,淡淡道:“女子啊,最重要的便是贞洁,如果贞洁都丢了,那么在倾心的男子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膈应。”

    亭安王凑到她耳边问道:“知道为何本王让你至今保持着完璧之身了么?”

    扶摇平静道:“奴身命都是王爷的,王爷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亭安王轻笑,要是让城中那些怀春的千金小姐看到难免又会神魂颠倒几日。

    他走到那黑衣落笔处,看见纸壁上的一行诗词,先是一怔,随后仰天大笑,竟是笑的眼泪都流出来。

    他双手摸过已干的墨痕,自言自语道:“国器栋梁,怎能不为本王所用?”

161章:新的狼王(上)() 
茫茫北原深处,掠过草原大漠,千里不见尽头。

    匈奴部落数以万计,大则连帐数十里,风吹草低见牛羊。小则棚屋数十落,长笛传空不绝耳,数以百万户!

    最让汉人恐惧的是这个野蛮部落中男孩但凡能直立行走,就能跨上骏马在旷阔草原上横弛,当中原男子立冠时,匈奴男子已经可以持刀劫掠,散布烽烟,也就是说匈奴有多少成年男子,就有多少精锐士卒,有多少马匹,就有多少战力无双的游骑。

    幸好。

    十几年前那位威名传颂的广文皇帝挥师北伐,赤色铠甲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踏破了匈奴王庭,击溃了匈奴游骑,连被繁花似锦的中原视为不毛之地的幽州都书声琅琅,像是忘记了百年前那千疮百孔支离破碎的旧山河。

    连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文弱书生都能挥笔写出提剑赴北闻酋笛,青卷散落天神兵。似乎匈奴人人可骂,人人可欺。

    除了戍守九边三府的将士,那些大言不惭的人何曾亲眼见识到草原男儿挥鞭大漠的身影?

    汉广文帝九年,天成单于抛下他同父同母的弟弟,毅然带领王庭仅剩的三十余天狼骑仓皇逃窜,丢下了数万牛羊,数千战马,还有数万匈奴百姓。

    从此王庭威名一跌千丈,无数部落纷纷自立,就像其中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所言:狼王折碎了利齿,剜断了利爪,丢弃了尊严和狼群,那么年轻时的赫赫威名还有谁能记得?

    天成单于一蹶不振,在广文十五年死在了一件简陋帐篷里,在漫天冰雪下合上了双眼,将生前的不甘和愤恨也一并带走。

    从此匈奴部落内战无数,长生天的子孙们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大单于之位向着同胞挥刀,惹得九边戍卒将士嗤笑:瞧!那帮狼崽子为了骨头开始互相撕咬了。

    直到在广文帝去世前的一年。

    北原之北,千里冰封。凛冽冬风吹过,万物不生。连能在北原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匈奴人都不敢踏足这片冻土之地。

    十年来数百匈奴部落相互征伐,无数匈奴最凶悍的勇士长眠于草原大漠,北原几乎寸土皆埋骨,寸草皆染血。

    在北原之北的土地上,一个匈奴青年眼神中尽是怒火,站在连草原上最狡猾的狼都无法生存的冻土之上冷眼旁观这一切。

    汉广文十九年。

    这个长发披肩的匈奴青年提起一柄王庭弯刀,裹着不知名野兽的皮,踏进了北原。

    他自称是长生天的子嗣,以其父的名义以战止戈,还给早已乌云霾汰的草原一片蓝天。

    短短三年时间,这个青年脚下已经有了十几个大部落首领匍匐跪拜,为他献上部落里最肥的羔羊,最美的女人。

    就在大汉西凉叛乱初起之时,这个青年在九边北外两千里的地方与最为希望取代王庭的安达部落展开了一场惨烈搏杀。

    烽寒起暮云,依依青草都被血染的狰狞,这个青年浑身浴血站在尸山血海之上,被看做战力仅次于王庭天狼骑的安达部伊尔曼战驹折戟沉沙。三万安达部落的年轻勇士连带着战马一同沉睡在这片草原上。

    偌大的草原在无一人敢质疑这个青年不是长生天的子嗣。

    斜阳之下,这个寡言残暴的青年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身后十几个有着草原雄鹰之称的单于头领噤若寒蝉。

    只有少数骨子里都是倔强的部落为了躲避被这个青年吞并或消灭的噩运北上或南下,为自己的族人找一个能够赖以栖身之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