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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巫师王座-第338章

小说: 巫师王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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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布的个子并不高,是个中等个子,满脸的络腮胡,再加上他锐利的眼神、脸上特有的光辉,显得活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对付的人物。还有,他手握重兵养成的一股大权在握的霸气,让人不敢不服,这就是他的士兵对他的评价。

    塔布在高高的山岗上,马刀向勃英特的方向一挥,仿佛勃英特在他的一挥之间变成了碎片,风云骑士军团的士兵们朝他的马刀指示的方向坚定的前进。

    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成功,奥玛里维派出了大量的斥侯在这一地区活动,用各种方法,暗杀、收买、屠戮,只要是有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把可能泄露机密的人与物全部清除,就是飞鸟都不可能有泄密的可能性。

    在风陵关左右两侧的崇山峻岭中,正有两支骑兵部队在艰难地前进着,他们的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西,和风云骑士军团的方向正好相反。风陵关一关扼要,修筑在风陵山最险要处,要通过风陵山,除了风陵关没有其他的道路。

    左路军是风天狼统帅的两万名最精锐的剑狼军团的骑兵。他们遇山开道,逢水搭桥,在崇山峻岭中开凿出一条小道,缓缓地前进。

    与这些人一道前进的,还有数百个狩猎队和割草队,都是由优秀的猎人和割草能手组成的队伍,他们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军队向他们高价收购猎物、鲜血和马草。要穿越风陵山,至少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军队的负重绝对不能过重,口粮和马草都受到严格控制。把这些非战斗任务交给他们去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士兵省出更多的时间,让士兵有更多的时间休息,消除疲劳,把战力保持在最大限度。当然,他们的自由是受到极大的限制,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目的只有一个:为了保密。

第608章() 
士兵们在有水泉的地方可以喝到山泉水,要是没有的话,就只有喝鲜血。而且,每顿只能吃一个模,其余的就是生肉,为了保密,绝对是不允计生火做饭的。当然,每顿还可以喝到一口酒,酒也是严格控制的,只能一顿一口,多喝了就要军法从事。之所以让士兵每顿喝一口酒是为了压制腥味,鲜血和生肉都很血腥,喝上一口酒,可以压制住血腥气,保证肠胃不出问题,也算是在保护士兵。

    右路军是赫连辛率领的两万名飞狮军团的士兵,他们也和左路军一样,吃着同样的食物,喝着血腥气十足的鲜血。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迅速地插到风陵关的后面,执行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这是费要多罗亲自下的命令。

    费要多罗送行时,郑重地告诫两人,一定要成功,一定要快速到位,这场战役最不能损失的就是时间。正是从这一点考虑,费要多罗才把军队分成两支,因为走一条路的话,时间就要更多。

    此时的风陵关下,杀声震天,蓝月帝国的军队在费要多罗的指挥之下,已经完成了集结,准备向风陵关发起进攻,夺回风陵关,解除对勃英特的威胁。

    “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瑞克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瑞克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瑞克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瑞克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克丽丝、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瑞克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瑞克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瑞克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瑞克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克丽丝、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瑞克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

    玉露本不想惹瑞克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瑞克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

    克丽丝、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瑞克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克丽丝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克丽丝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瑞克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克丽丝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瑞克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瑞克的手,道:“瑞克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瑞克大失所望,在克丽丝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瑞克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瑞克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瑞克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瑞克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瑞克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瑞克胸口捶个不停,道:“瑞克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瑞克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瑞克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瑞克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

第609章()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瑞克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着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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