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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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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韶川,你说做戏做多了,你是不是自己都分不清了?”我转头,对着他笑,看着伍韶川眼中的梅小姐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十全美人,也不是杏花楼头…牌的样子,此刻在伍韶川眼中的梅小姐,只是一个面色枯黄、干瘪的梅奶奶而已,年纪大了,头发自然就少了,看着就稀稀拉拉的,但还好不是个光头,多炼几枚养颜丹,还是可以补救一二的。

    我紧紧抱着伍韶川,把头靠在他的胸膛,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是干净的香皂味,我一直都很喜欢的。

    伍韶川面色开始变得苍白,他看着我,就在这硝烟弥漫,枪林弹雨,外加涂承基与涂修文斗法之际,就这么看着我

    他说:“我说的对不起,是真的。”

    “后悔,也是真的。”

    “其实后悔是应该的。”

    “人这一辈子啊,后悔的事就算没有成百,起码也有上万。”

    “不后悔就不是人了。”

    “我不为之前的自己道歉,因为那时的我和现在的我,依旧都有理由。”

    “为了你,也为了自己。”

    “可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一个俗人”

    “我也有错的地方。”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可是我来不及改了。”

    他说:“我真的后悔了。”

    他死了。

    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甲尖尖,掌心是一颗跳动的心脏。

    原来,这就是伍韶川的心啊。。。。。。

第159章 终章(五)() 
我这儿还捏着伍韶川的心呢,远处的涂承基也不甘落后,已经被法术开过光的涂修文逼到了穷途末路之际,一张白里泛青的面团脸越来越扭曲,连带着面团上的几个孔眼也开始渗出黑血,一看就是不大好,然而连死都要拖一个下水的凶恶之状。

    我看了一会儿,就决定不看了,因为没有意思,也很没有看的必要,涂修文是要死的,涂承基也是要死的,现在连伍韶川都给我亲手弄死了,但我还是念着旧情,没有让他死的太痛苦。

    这下好了,伍韶川没有痛苦的被挖了心,我独自站在风中凌乱,觉得最痛苦的人,末了居然是我。

    人心都是差不多的大小,除了老人的和孩子的例外,这两种人的心拿出来一不能吃二不能摆着看,前者是一股腐朽的味道,后者是太过鲜活,所以成年且不老的人心最好,又有生机,又不会太老。

    心被掏出来的时候还热乎着,扑通扑通的,连躺在地上的伍韶川也是热乎的,只是他冷的比自己的心要快一点,身体凉透了,眼睛还睁着。

    临死前的那一通话说的很是感人,但无奈我还是只听出了哄人的意思,并没有听出什么真情实感。

    想必,伍韶川大概也不是真的后悔。

    只是死不瞑目吧。。。。。。。。

    我刚才伸手掏心的时候脑子正是干干净净一片空,现在醒过味儿来了,这脑子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发胀,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愁,怎么就活的那么累,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最后还要亲手来做个了断,还得让自己承受这样的结果,白白地让一腔爱意如洪水般开闸流淌,不光收不住,甚至很有可能流光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多余的感情,可以再开闸流一次了。

    这大概不算好事,但也不算什么坏事,毕竟伍韶川是个人,是个我喜欢过的人,死了就死了,除了我有点伤感,还有点惆怅,甚至有一点点痛苦之外,也没什么。

    伍韶川没死的时候,我看见他冲着我笑一笑,虽然胸腔里还是没有怎么跳动的感觉,还是空落落,但那时候我无疑是开心的、快乐的,从精神上和生活上,我觉得自己都应该是很快乐,比从前和阿荷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开心、还要快乐。

    我坚信,只要再过个百八十年的,我一定能把所有人都给忘了,忘记小屁孩,忘记阿荷,忘记神经病似的翁玉阳,还有那个当初不怕死的,说要做我饭票的伍韶川。

    我会忘记的。

    于是,这场原本要见血,要祸害千里的战斗,最后终于还是由涂修文根骨尽断,涂承基被重新封回御灵魈这样的结局中落下了帷幕——其实我早说过,我不傻,涂老仙更不傻,御灵魈是个宝贝,但我戴着它东跑西窜地跑了将近五百年,里头的小九九我最清楚,涂承基弄出了蜕凡胎有什么用,洗净了里头的魂魄又有什么用,他本来就是逆天而行,老天不灭他,那也自有人去灭他。

    只不过代价比较大,时间跨度比较长,外加耗尽了正一教一整个门派而已。

    往事不堪回首,哪怕这时候还不是往事,但说出来也依然能吓倒一片人;我定了定神,决心这一回一定要吃一堑长一智,等把涂修文和伍韶川一并给找个风水宝地埋好了,就去涂修文说过的那个小瓦房里混些日子,哪怕前路未知,路上会遇到的人也未知,加在一起就是一段实打实的未知的旅程,但未知不未知的,也总是一桩事情,一桩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至于耗费脑力和心力,再去念着别人怎么样的事情。

    关键现在的问题是,

    我一个老妖怪要扛伍韶川和涂修文两个大男人的尸体,看起来实在是有点费劲了。。。。。。。

    幸好这时候,大名鼎鼎的翁督察派上了用场。

    这是个十分上进的人物,同时也是个很‘正面’的例子——在我眼里,伍韶川不是不好,但也没有太好,他对我是千好万好,对别人就说不准了,并且他这人坏就坏在求胜心太强,强过头了,反倒显得没了主见,一味地就要往上爬,并且爬的过程中有见到几个不错的苗子,也没想着要帮忙拉一半,而是非得损兵折将地先让自己滑下去,滑的时候再把好苗子一起拉下来,看着好说话,也大方,实则一点容人的肚量都没有。

    这不,好苗子一得势,就立马把他秒的渣都不剩了,最后就只剩了四个字——不得善终。

    伍韶川这人,实在是可惜啊。。。。。。

    伍韶川是很可惜,而翁玉阳就不怎么可惜了,他这人干什么都看似很没有条理,在某些时候还有点白日做梦,异想天开的样子,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做好了每一步的打算,涂承基死了,他正好倒向老元帅,哦不对,是倒向新政…府,毕竟‘新’好过‘老’,做人总是要往前看,他没必要为了个督察的称谓而放弃更大更好的东西。

    他现在是督察了,自然可以理所应当地挂上温家少爷的名称,来为自己寻觅更大的财富和地位,反正温家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跟他过不去,过不去的话,温家少爷随时可以调转枪头,假公济私,把温老爷给弄成植物人后,再把温家男女老少全给突突了,连个理由都不需要找。

    顶多免费贡献半个来月的报纸头条而已。

    运送尸体、给我寻来各种将死未死的伤兵让我用来炼丹养皮子,这些都没有问题,我背上已经没有符纸压着,翁玉阳胆子再大,在关键时候还是很有脑子的,晓得以柔克刚肯定不管用,念什么旧情更是想都别想,于是就很干脆地出钱出力,丝毫没有觉得自己之前拿我当洋娃娃似的摆弄有什么不对,同理可得,现在他跟个冤大头似的给我跑前跑后,那就更没有什么不对了。

    再到后来,翁督察因为多日以来的奔波劳累而染上了伤寒,伤寒是个容易传染的毛病,而且一旦染上了就要养好长时间才能康复,所以为了我的健康着想,翁玉阳于是就更没有什么出现的必要了,此后凡是我要什么,他就立马给我送来什么,但事情办完了,他人却是永远都看不见的。

    别的都还好说,在我看来问题都不怎么大,可烦就烦在如今的风水宝地太难找,我一脸找了好几个都不满意,最后还是决定,把伍韶川给埋在杭县的那座伍家大宅里头,埋在那颗枇杷树的下边,虽然也没有好多少,但下辈子他起码还能做个人,做男人可以事业有成,做女人哪怕没有事业,那做个姨太太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并且,我在埋伍韶川之前,还偷偷地从他身上拿了一样东西。

    至于涂修文,我还没想好,大约是我太对不起涂老仙,也太对不起小屁孩了,所以这时候就格外想给他最好的,最好是个祖上冒青烟的宝地,可以让他一出生就是个富家少爷,自此一路腾达,腾达了也不会没落,不没落也不要太辉煌,顶好人还傻呵呵的不要太聪明,也不要太实心眼儿,最好跟小刘那样,一辈子开开心心的,娶个漂亮的大老婆,大老婆不漂亮了也不要紧,他再娶好几个更加漂亮的小老婆,然后跟着什么烦心事儿都没有就好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他得生一张好看的脸,才能讨人欢喜,尤其是讨女人的欢喜,娘宠完了换老婆宠,老婆宠完了换姨太太宠,最好还生的和伍韶川一样,浓浓的眉大大的眼,眼尾有鱼尾纹也没关系,因为生就桃花眼的男人都有鱼尾纹,这个无伤大雅,有没有都好看。

    就因为我太希望让他好了,所以欲速则不达,翁玉阳一连给我找了好几栋精致的小洋房我都没乐意,不愿意停留也不愿意将就,更不愿意跟姓翁的有太多牵扯,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无所谓什么人,也无所谓喜不喜欢我的,反正人终有一死,翁玉阳再厉害也会死,伍韶川再独一无二也是死,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只有我身上的人皮不会变,会永远的陪着我,直到我看中下一张把它丢了为止。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喜欢我,却还没死的人;另一种是喜欢我的,但却已经死了的人。

    抛却这些,就只有我自己,是独一无二,是唯一的。、

    谁也替代不了。

    这几年的经历,也算是让我看透了。

    其实想一想,做人到底有什么好呢?还不如做个妖怪,虽然死不掉是烦了点,但身为旁观者,看着凡人生老病死、苦辣酸甜,也未尝不是件乐事。

    只是再苦再乐,也乐不到我头上而已。

    我拎着涂修文留下的小箱子,里头是我从伍韶川身上扒下来的人皮,在翁督察的势力即将蔓延到上海以及北京之时,我已经慢悠悠地朝着涂修文说过的那片小瓦房去了。

    路上不算闷,也没有什么意外情况,

    只是偶尔我睡觉的时候,梦里会梦到几个人而已。

    而那几个人来来去去的,都是同一张面孔,看不清,也摸不到,

    梦里的脸到底是谁的脸,

    那就只有梦里的我知道了。

第160章 番外(一) 小梅() 
作为一个只注重脸蛋,不注重内在的老妖怪,我自认认脸这一技能对我而言,那纯属就是鸡肋,更别提我其实一直都有点认人的障碍,除非那人做了什么对不起我、又或是很对不起我的事,不然我一百个人里头,一百零一个人都记不住。

    但记不住不妨碍我吃饭睡觉,除了不认人有一点吃亏外,我的脑子还是很好使的。

    趁着翁玉阳还没有回过劲来,我在偷了他整整半个营的粮食后,连夜就离开了杭县,在一并埋好涂修文和伍韶川这一对难兄难弟,又各自从他们身上拿走了一样东西后,我立马就踏上了新的旅程,完全不管翁玉阳到底是怎么想的,横竖我只要走的快一点,他就永远都找不着我了。

    从前啊,我是看眼缘行事,但凡我觉得好看的地方,那就多歇一阵子,碰到好吃的也多吃一口——最后,看见漂亮的人皮,我也是要拨一拨算盘,打一点小主意的。

    眼缘很重要,然而我活了那么多年,光靠着眼缘,那我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幸好这回不一样了,我终于不再是漫无目的的流浪,而是有了新的去处,新的定所,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涂修文临死前,也是生前最后能‘孝敬’我的东西。

    尽管很伤感,但我还是决定,代替涂修文好好的,把那处小瓦房给住下去,

    起码在住到屋顶塌方前,我是不会走的。

    其实说到走南闯北,我走的地方一定比涂修文要多,也要来的更远一点;但走来走去,我就是没有生出什么脑子,没有小屁孩那么机灵,没有想到跟他一样,在路途当中还能零碎地置办点东西。

    甚至连个宅子,我都想不起来要找,偶尔没地方歇脚了,我直接就能找棵老树对付一宿。

    还好还好,小屁孩到底是个实诚人,也不枉我二十年来一直没有忘记掉他的脸,也没有忘记涂老仙的叮嘱,还特地拿了块荧石给他雕了眼睛(结果最后也没给他用上。。。。。。。。。。)我们俩也算是两清了。

    我走啊走,一开始还没注意,一不小心走反了,以为河南就是杭县的南边,结果差点没给我走到内蒙去,涂修文说,他那个小瓦房在河南的枣庄,不大不小,住一个人是又宽敞又舒坦,而且这地方也格外的号召,房前头有一棵枣树,常年都能结出大大的果子,并且隔壁就只住了一户卖山药的人家。

    这也没什么难找的嘛!

    小瓦房还是很结实的,只是看样子有点旧了,台阶和地砖上全是青苔,非得用藤条扎的大扫帚才能扫掉,一扫说不定连犄角旮旯里头的臭虫都得扫飞了,不过旧归旧,里头的家具和东西倒是很齐全,有椅子有桌子,还有一张躺椅和硬板床,只要收拾收拾,也还是能称得上整洁和干净。

    我四周打量了许久,觉得这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怎么也不应该是涂修文花了大价钱的样子,用来养老还差不多,幸而现在物价时好时坏,不是贬值就是暴涨,所以涂修文买的时候就买的格外的早,也正好赶上了好时候,看着买了起码有六七年的样子,也不知道七八年过去,这小瓦房有没有增值那么一点点。

    买山药的虽然是邻居,然而隔得也不近,光是走走就要走个一里地,人烟很是稀少,除了几家钉子户以外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枣树倒是一直很新鲜,但用来果腹还是很有问题的,顶多只能采了当零嘴。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没有了伍韶川,我一样可以让自己过的很好,过的堪称是五星级的生活水准,除了不会烧菜,有点过于不沾人间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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