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恶不妃:妃徒子-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认错人了!”司马晗跳了起来,左手抓起钱袋,右手抓住豆豆,飞身就上了墙院,再将轻功施展到极致,火速地逃离了宋大人的视线,一直逃到王府,翻过大院,直奔揽绿泉,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这才停下来喘气。
豆豆瞪大着眼睛打量着四周,又惊鄂地看着司马晗:“老婆奴,你是王爷?”转身,看到了正抱着一盒子点心吃得正欢的小乞丐,更惊鄂了:“你是”
小乞丐坚起食指放到唇边,反过来将豆豆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笑了,然后将那盒子点心全都塞进豆豆的怀里,摸了摸这娃娃的头:“原来你跟我是一样的。好孩子,以后就在这王府住下吧!叫我前辈好了。”
“什么一样不一样?”司马晗将钱袋扔给小乞丐,“她南荣若水要我做的第二件事情,我已经做到了;快说,她要我做的第三件事情是什么?”
第58章 美男当道(4)()
小乞丐没功夫理司马晗,忙着和豆豆两个人坐在灯下数钱,不亦乐乎。
一万三千六百六十六两银子。看不出这男人的色相还挺值钱的。
小乞丐抱这些钱全都揣进了自己的怀里,连一个铜板都没有给他留下。
那全都是他的血泪钱啊!这只扫帚太狠了。司马晗正想出声讨回一点渣渣。
小乞丐用力咳嗽了一下,成功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第三件事情,很简单。就是要赢过我!”
“什么?”司马晗以为自己听错。
豆豆挤眉弄眼地给他打暗号,被小乞丐直接塞了一个大苹果警告,豆豆知趣,默默地坐到一边啃苹果去了。
“你作为一个男人,凭什么来保护你的女人?凭什么让一个女人心悦诚服地跟你过一辈子?你的王爷身份?你那高贵的姓氏?这些都不是理由。名利这些东西,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真才实学,才是别人抢都抢不走的。”小乞丐说得头头是道,“南荣小姐要的男人,很简单,至少要有一技之长,标准就是,至少要赢得过我。无论天文、地理、武功、音律、兵法你可以随便挑,只要其中的一样胜过我了,你就能见到南荣小姐了。不过机会只有三次,你最好想清楚,什么才是你最擅长的。”
好大的口气!司马晗觉得自己被藐视了。“这算什么?”
小乞丐意味深长地摸了摸他并没有长胡子的下巴:“没什么。南荣小姐只是想知道自己嫁的这个相公,到底有多少斤两。”
“比就比!”司马晗的斗志也被激励了起来,想他自小拜了这么多名师,平日里早就找不到对手,如今有人敢前来挑战,也算是一件趣事。“不过,少了一个见证人。”
豆豆太小,自然不能承担这么重要的角色。
一个轻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我来当见证人!”夹杂着一股子脂粉香,诸葛虹云摇着香扇晃了进来,见到小乞丐,打了一罗嗦,强咽下口水,笑嘻嘻地说:“王爷大婚之后,我还没来正式拜访过王妃的,今天来看看,正巧遇到你们好像说要比试什么。本人不才,愿意担此重任,不知道王爷和王”
小乞丐的目光唰地一下如剑一般地飞了过来,诸葛虹云赶紧改口:“王爷和王爷这位不知名的朋友介不介意?”
司马晗和小乞丐对视了一眼,表示默许。
揽绿泉的院子里撑起了许多灯笼,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一张巨大的长桌摆在了院子中央,桌子两边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坛子里装的是各种美酒。
小乞丐的味觉比较敏锐,司马晗早已见识到。不过,这只扫帚年纪尚小,就算尝过天下美食,练就了一条黄金舌头,却不一定喝遍过天下美酒。
司马晗则不同,朝中大臣来自五湖四海,自然也带来了各地不同的美酒,再加上司马晗本人比较好这一口,私底下没少搜罗天下名酒,他王府的酒窖,其规模都能开一家美酒博物馆了。他对酒的了解,比水还多。
所以,这一轮比赛,比酒。
第59章 美男当道(5)()
比赛的规则是:桌上的那些酒,品酒的人要报出它的名字和年份。谁答对得越多,得的分就越多,最后后,得分多者胜出。
司马晗来到长桌前,揭开第一坛酒,一股沁人的酒香一下子窜了出来,直往众人的鼻孔里钻,诸葛虹云缩了一下鼻子:“好酒,好酒!”
就连未成年的豆豆,闻到酒香之后,也不自觉地咂了一下嘴巴,把即将流出来的口水用力咽了回去。
司马晗拿起一个细长的碧玉酒端子,舀起少许酒水,小心地抿了一口,点点头,胸有成竹地说:女儿红。七十年。”
豆豆跑过去,端起酒坛子,看了一下坛底的标识,冲诸葛虹云点点头,诸葛虹云给司马晗记下两分。
小乞丐来到第二坛酒前面,迅速地揭开盖,闻了一下,又立即盖上,酒香还没来得及四溢,就被封住。面无表情地说:“陈绍,六十年。”
豆豆又跑过去,看了一下酒坛底下的标识,冲诸葛虹云点点头。
司马晗紧张起来,背上微微有了丝凉意。小乞丐只闻一下就能报出是什么酒,这种品酒的功力,比咱强多了。不过还好,即便是他用闻的就能品出酒来,也只能记两分,而这场比试是以分数的多少为凭证。只希望小乞丐知道的酒的品种并不多,他司马晗才有赢的可能。
司马晗打开第三坛酒,为了避免酒味混淆,换了一只酒端:“花雕,六十年。”
小乞丐还是简单地将酒坛的盖子揭开闻了一下:“小烧,三个月。”
“五加皮,十五年。”
“波斯葡萄酒,六十年。”
“老窖,三十年。”
“北域甜酒,一年。”
“汾酒,五十年。”
“龟蛇酒,用高梁酒泡制,十年。”
司马晗和小乞丐不停地打开酒坛,准确无误地报出各种酒的名字与年份,诸葛虹云和豆豆两人看得两眼直发愣,叹为观止。
最后一坛酒,司马晗试过之后,却皱起了眉头,又试第二次。半晌,他说:“这酒是由几种别的酒调制而成,可由哪几种酒调制而成的,我尝不出来。”
小乞丐似乎也没有闻出这酒的成份来,终于拿起酒端,抿下了他比试以来的第一口酒,然后,放下酒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三成六十年的杜康,三成六十年的汾酒,三成六十年的剑南春,外加一成三年的沉缸。”
豆豆连忙跑过去,看了一下酒坛底下的答案,兴奋得直跳:“前辈,你好厉害哦!全答对了!”
天啊,这小乞丐究竟是何方高人?小小年纪既然有如此本事!司马晗的心沉到了谷底。
“我输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他王爷外有个小乞丐!
诸葛虹云连连赞叹:“精彩精彩!不枉我今天没有陪我的那些红颜知已,果然值得。”
小乞丐捶了捶自己的肩膀:“不举王爷,这么简单的比试,有什么好玩的?下次还是认真点想想吧,我这还没玩开呢,就结束了。没劲啊!”
第60章 美男当道(6)()
月凉如水,从窗外倾泻而入,洒在几案上,清清白白。远处虫鸣声声,更衬托出夜晚的寂静。
小乞丐坐在窗前,用一把象牙制成的梳子替果果梳着头发,绛绿色的衣服将娃娃洗干净后的肌肤衬得更加粉嫩。细软的头发捏在手心里,软了小乞丐的心。
当年,她娘也是这样在镜前给她梳头的。
“豆豆原来是个漂亮的丫头呢!”小乞丐打趣道。
豆豆撇了撇嘴:“我不要当丫头啦,我要当小子!”她伸手比划着,最终还是让小乞丐替她梳了个小子的发髻,年纪小,倒也看不出性别,一般人只会觉得这个小子长相清秀些而已。
小乞丐又挑出一根发带,绑在豆豆的额前,令其更像一个小男孩。“为什么不想当丫头?”这娃娃太机灵,也太懂事,从她的举止来看,应该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孩子,不过,她的落魄是真的,不是装的,由此可以推断,必是家里遭到了巨大的变故。
豆豆机智地回避了这个话题,反问道:“那前辈为什么不想当王妃的呢?”
小乞丐捏了捏她的鼻子:“自己还是个小鬼,却操起大人的心了!”
小鬼有小鬼的好处,就是能打破砂锅问到底。“其实王爷哥哥是个好人!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还骗他?”
提起这事,小乞丐不免心里有气:“天底下好人多的是,难道我个个都要嫁吗?我不喜欢他,可他也不喜欢我!”
不喜欢也就罢了,还把她说得那样不堪。说她南荣若水是个又丑脾气又臭没人要的女人,他司马晗娶了她,像是多大的恩赐一般。
这头与旧情人偷情,把人家夸成了天仙,反过来,却把正经要娶的王妃贬得一文不是,好比妖魔鬼怪。有哪个女人能咽得下这口气?
他娶她,事出有因。她知道,她无怨,因为她也如此。但他不尊重她,就是错误。
豆豆不禁替司马晗担心起来:“如果他后面两次机会,还是输了,怎么办?”
小乞丐静默不语,没有回答。
豆豆紧张地拉住了她的手:“前辈,你一定要答应我,无论你去哪里,都带上我,好不好?”
“留在王府不好吗?”看得出,司马晗对他这个落魄时认识的小朋友格外照顾,豆豆若能跟着他,肯定比跟着她这个早已被江湖中人妖魔化了的王妃要好得多。
豆豆摇了摇头:“王爷哥哥是不错,可就是人太笨了点。”她身上背负着重大的使命,需要一个聪明的人在她身边提点她,比如南荣若水,而不是这个笨笨的、自己的老婆明明在身边却满世界地寻找的“老婆奴。”
小乞丐失笑出声:“算你有眼光,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不管我到哪里,都会带着你的!”
豆豆心里最大的愿望,其实还是希望聪明的王妃和心地善良的王爷都留在她身边,目前来看,胜算不大。
“明天比什么?”豆豆问。
小乞丐略加思索:“估计是武功。”
第61章 美男当道(7)()
比试武功,一般来说,能达到两个目的:一是相较高焉,而另一个就是可以根据对方的功夫套路,查出他的来历。
司马晗一心想要知道小乞丐的身份,又怎么不会想到用这一招?果然,第二天,他提出要比武功。
诸葛虹云自然不肯错过这场好戏,一大清早就跑到揽绿泉,口口声声来当什么免费见证人。
司马晗手执长剑,一身白色的练服,有备而来,并且,为了保证自己精力充沛,还让厨房给了炖了一碗人参炖雪鸡。
小乞丐睡到日上三竿,又吃了份超丰盛的早点,这才拖拖拉拉地走到院子里,随手折了根竹竿,准备迎战。
“小兄弟,请看好了!”话音落,剑光起,漫天光影,如一阵狂风骤雨,朝小乞丐飞扑而去。看来,他今天是抱着必胜的信心而来的。
小乞丐不急不忙举起那根竹竿,随意一戳,“咣”的一声,挡在了对方的剑沿上,再往上一挑,往司马晗拿剑的手腕处敲去。
“打狗棍法!”司马晗大喜,以为自己找到了对方的出处,“小兄弟还说自己不是丐帮的人。”
他这话连豆豆和诸葛虹云都听不下去了,抬头看天,默默替他们这位朋友祈祷。
小乞丐的招式突然一变,竹竿如长剑一般,挥,劈,刺,挑,样样皆用。
司马晗惊讶了:“峨眉剑法?”
几个时辰下来,武当、峨眉、崆峒、昆仑、点苍、华山、青城、少林,武林八大派系的功夫让小乞丐耍了个遍,中间还夹杂着其它一些派别的招式,就连市井之间泼妇骂街时的泼皮功,她也学以致用,在司马晗喋喋不休之际,喷了他一脸的唾沫星子。
南荣将军虽为朝廷大臣,但在江湖之中的地位颇高,所有三教九流,都给他几分面子,加上南荣将军本身是豪爽之人,喜交天下朋友,和武林各门派的掌门交情非浅,见面时经常和别人切磋武艺,家里也收藏了不少各门派的武功秘籍,南荣若水天资聪慧,看看书,再看看他们比试,学会了不少皮毛。
不过,她最厉害的武功当然是南荣将军自创的那套寒梅掌。非必要之时,她绝对不轻易亮出来。
司马晗与小乞丐从日中打到日落西山,依然没有分出个胜负,甚至越战越勇。倒是观战的豆豆和诸葛虹云看累了,忍不住出声相劝:“两位英雄,我看你们完全没有比下去的必要了,就算再比下去,也分不出个胜负来,不如和了吧!”
司马晗和小乞丐也觉得难以分出胜负,同时收了手。
司马晗哈哈大笑:“痛快,真是痛快!很久都没有和别人好好地打这么打了一场了!”
小乞丐白了他一眼,抱着水壶猛灌一气,正打算坐下,忽然觉得腰间一热——有人偷袭,赶紧往后一退,旋身,若掌推出,掌风落在地上,形成一朵晶莹的梅花印。
偷袭的是司马晗,他得意地笑道:“小兄弟,我知道你是谁了。”
第62章 最后一战(1)()
一时大意。小乞丐双手握拳,牙关紧张,脑子里迅速地思考着如何收拾这身份败露的残局。
豆豆和诸葛虹云又惊又喜,为好友终于开了窍而欣慰不已。气氛好紧张,他们好激动!
司马晗将长剑收入鞘内,侃侃而谈:“虽说本王不才,但江湖上能与我打成平手的青年之辈并不多。你虽然一直在用别家的功夫掩饰自己的身份,但最后那一招武功却是南荣将军独创的,别人学不到。”
一子错,满盘皆输。小乞丐倔强地仰着头,试看对方如何取笑她。豆豆和诸葛虹云根本就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一不小心,就惹祸上身。
笑意慢慢盛满了司马晗的眼睛,钦佩,欣喜,还有一种英雄识英雄的赏识与惺惺相惜,他微微欠了欠身子,抱拳而礼:“本王久闻将军府有三大护卫,功夫了得,今日一见,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如果本王没有猜错,阁下就是三大护卫之首的——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