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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真英雄以貌娶人-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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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此都捏住了对方的拳,两方开始对抗,这就是最纯粹的力量的抗争。

    然而——僵持并没有持续多久。

    埃迪之前站都站不稳了,力气自然锐减,跟几乎是全盛状态的男人没有可比之处。但他一点也没有泄气,更不可能就这样服输。

    即使是在一时脱力、被人抓住双臂转到另一个方向,以紧紧扣住咽喉的方式,毫不留情地将他压在地上——陡然间坠入弱势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善罢甘休。

    也是一瞬间,

    也是用尽全力的最后爆发。

    埃迪根本不管喉间的窒息感,他扣住吉尔伽美什的头发,反而将吉尔伽美什狠狠地摁在自己身下,顿时将局势逆转。

    虽然在这之后,他的手因为彻底脱力不住地颤抖,大颗大颗的冷汗流下,他眼前一阵发黑,不知是不是让愤怒和剧烈的疼痛混在了一起。

    最开始支撑身体的双手滑了一下,好不容易直起的腰差点软下,但他咬紧牙关,又勉强地坚持了下去。

    还是要这样做。

    还是要这样,重重地给这家伙一拳!

    “不要把我当做你那些随手就能摆弄的收藏,也不要再用这样,让人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如果换成从未被如此压制过、如此羞辱过的那位王的角度,映入他眼中的,应当是相当美妙的画面吧。

    被从他眼中浮现出的毫无掩饰的占有、侵略、相对之下不那么明显的爱恋彻底激怒的男人,即使被这般冒犯、已经如此愤怒了,却还是那么信任他,因而难以压抑地失望的男人。

    对此,王作出了什么反应,又说了什么呢?

    他竟然没有生气。

    血从头顶被磕破的地方涌出,男人又抓起他的头发让他把头抬起,艳红的血流便涓涓流下,打湿了王的眼角,却掩不住他大笑时更显得志在必得的表情。

    他似乎只说了那一句话,埃迪也只记得一句话。

    就是那句话,让埃迪一时间更加生气。

    ——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啊,就算狼狈成这样,也不愿屈服于我身下。

    ——没关系。想要离开吗?我会找到这世上最牢固的锁链,从此把你锁住。

    回忆就到这里吧,想起的全是不愉快的东西。

    埃迪想喝酒也喝不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满心烦躁地跑到这里来。

    以前——恩奇都还活着的时候。

    他,恩奇都,吉尔伽美什,时不时会来这个酒馆喝酒。

    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

    而他,在解决完乌鲁克的旱灾问题后,也要离去。

    “埃迪哥哥,你要走了吗?”

    俏生生的嗓音又在旁边响起,小姑娘的神色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不安。

    她小心地拽了拽埃迪的袖子,轻声道:“可以不要走吗,我还有大家,都希望你留下呀。”

    “埃迪哥哥来了之后,城里的笑声都变多了。在这之前,大家虽然都很辛苦,但都乐观地想着,等埃迪哥哥你醒过来,和王一起站在我们面前,什么困难都不会把我们打倒。嗯嗯,王也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你留下!”

    “啊!对了,埃迪哥哥,卢卡斯去哪里了呀?好久好久没看到它了,它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玩了吗?”

    “”

    埃迪的神色就在这时晦暗了一瞬。

    不过,他下一刻就恢复了过来。小姑娘也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为所动地起身,只在真的走出这里之前,抬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我就是要去找卢卡斯啊。不听话的家伙,现在就在那个地方乖乖地等着我去找它。”

    他要走了。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人结缘、也是第一次将要远离让他得到如此深厚情感的地方,但告别就免了吧。

    这次离去,大概不会再回来。

    不仅仅是去找卢卡斯,他的心中,还有更火热、更坚定的目标势必要去追寻。

    还要再强一些才行啊。

    这样的程度。不够。还要更强。

    唔对了。

    不算告别的话,倒是可以留下。

    “西杜丽,帮我做件事吧。”

    “下次,你再见到你们的笨蛋王的时候,就代替我盯着他,不要让他再做什么蠢事了。”

    他和他,本来不会有下一次见面。

    但是

    算了。

    “下一次”,是在多少年后。

    统治乌鲁克数十年,让这个国家越加富饶强盛的贤王,最后死去之时。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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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翅膀挥动;飒飒划开空气的声音。Ωヤ看圕阁免费槤载ノ仯紗d閲读网メ。kànshuge。

    当风浪被掀起时;不知从哪个方向飞回来的巨鹰轻盈地降下,恰好停在就坐在山顶悬崖边上的男人的肩头。

    鹰在兴奋地大叫,像是在跟他说这一次跑出去的经历,完全没有一丝悔过的想法。

    埃迪倒是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抖了抖翅膀,用嘴叼起了一块不同于之前的废铜烂铁的东西;炫耀般地给他看。

    他本来没怎么放在心上;但在瞧见那东西的大概模样时;竟是小小地咦了一声。

    “宝石啊,还是我最喜欢的蓝色。”

    “是从谁那儿偷来的呢?啧”他把那颗大概有鸡蛋大小;仿若大海在其中流转的宝石捏在了手中;唇边慢慢地勾起了笑意。

    “小混账。看你这兴奋得过分的模样,答案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

    这件东西认真说来,其实是一条项链;只是镶嵌在吊坠上的那颗宝石着实太过美丽,便难免喧宾夺主。

    卢卡斯骄傲地挺起了胸脯;若不是得意过头会被埃迪揍,它现在就已经跳到“大哥”的头上趾高气扬地踱步了。

    就用极其人性化的眼神来传递意思:怎么样;我干得不错吧?

    埃迪:“嗯——这一次还算是不错,将过补功啦。不过”

    他像是在跟人勾肩搭背似的拍了拍鹰的脑袋,面色严肃;压低声音:“长什么样子?”

    卢卡斯:“噶!”美!

    埃迪:“具体呢!”

    卢卡斯:“嘎嘎;噶!”长头发;美美美!

    埃迪:“逗老子玩啊,打死!”

    说是这么说,打却没有真打,毕竟小弟现在算是有功在身。

    这么一个东西,用无价之宝来形容都不为过,他看一眼就明白了过来,宝石的主人到底是谁。

    就只有那个人吧。

    他还没有见到面,但从一开始就知道的,注定要和他在一起的“妻子”。

    只有那个美丽的人才配得上这颗绝美的宝石。埃迪把宝石握在手里,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没过多久,就坐不住了。

    “卢卡斯,你先去给我送一个信!”

    他去找了一张纸,唰唰写下了几行字。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粗犷豪迈的一个留言。

    在留言之中,埃迪先是对自己的鹰不听话擅自抢走对方的项链道了个歉,后面才是重点:

    “你就在原地等着我。不要着急,我这就来找你啊。”

    男人的面上绽放出了尤为欣喜的笑,又掺杂几分志在必得。他让卢卡斯带着信先走,然后,自己才开始上路。

    卢卡斯飞入天空,很快就消失在了云层背后,速度显然比人类快多了。

    埃迪也不着急,虽然他心底里确实难掩急迫。

    他将自己无所事事就喜欢待在山顶看云的山峰抛在身后,他穿过了密林和山谷,踏过了沼泽与洪流,没有什么能阻止他。

    哦,对了。

    在快要抵达目的地,快要找到那个人的时候,他才稍稍停了停。

    许是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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