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短篇小说大全集-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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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很乱,因为抽屉里的一些东西遗失了。母亲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垂着眼。但是她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后脑勺,我感觉得出来。每次她盯着我的后脑勺,我头皮上被她盯的那块地方就发麻,而且肿起来。我知道他们把我的一盒围棋埋在后面的水井边上了,他们已经这样做过无数次,每次都被我在半夜里挖了出来。我挖的时候,他们打开灯,从窗口探出头来。他们对于我的反抗不动声色。
吃饭的时候我对他们说:“在山上,有一座小屋。”
他们全都埋着头稀里呼噜地喝汤,大概谁也没听到我的话。
“许多大老鼠在风中狂奔。”我提高了嗓子,放下筷子,“山上的砂石轰隆隆地朝我们屋后的墙倒下来,你们全吓得脚心直出冷汗,你们记不记得?只要看一看被子就知道。天一晴,你们就晒被子,外面的绳子上总被你们晒满了被子。”
父亲用一只眼迅速地盯了我一下,我感觉到那是一只熟悉的狼眼。我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每天夜里变为狼群中的一只,绕着这栋房子奔跑,发出凄厉的嗥叫。
“到处都是白色在晃动,”我用一只手抠住母亲的肩头摇晃着,“所有的都那么扎眼,搞得眼泪直流。你什么印象也得不到。但是我一回到屋里,坐在围椅里面,把双手平放在膝头上,就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杉木皮搭成的屋顶。那形象隔得十分近,你一定也看到过,实际上,我们家里的人全看到过。的确有一个人蹲在那里面,他的眼眶下也有两大团紫晕,那是熬夜的结果。”
“每次你在井边挖得那块麻石响,我和你妈就被悬到了半空,我们簌簌发抖,用赤脚蹬来蹬去,踩不到地面。”父亲避开我的目光,把脸向窗口转过去。窗玻璃上沾着密密麻麻的蝇屎。“那井底,有我掉下的一把剪刀。我在梦里暗暗下定决心,要把它打捞上来。一醒来,我总发现自己搞错了,原来并不曾掉下什么剪刀,你母亲断言我是搞错了。我不死心,下一次又记起它。我躺着,会忽然觉得很遗憾,因为剪刀沉在井底生锈,我为什么不去打捞。我为这件事苦恼了几十年,脸上的皱纹如刀刻的一般。终于有一回,我到了井边,试着放下吊桶去,绳子又重又滑,我的手一软,木桶发出轰隆一声巨响,散落在井中。我奔回屋里,朝镜子里一瞥,左边的鬓发全白了。”
“北风真凶,”我缩头缩脑,脸上紫一块蓝一块,“我的胃里面结出了小小的冰块。我坐在围椅里的时候,听见它们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我一直想把抽屉清理好,但妈妈老在暗中与我作对。她在隔壁房里走来走去,弄得踏踏地响,使我胡思乱想。我想忘记那脚步,于是打开一副扑克,口中念着:“一二三四五”脚步却忽然停下了,母亲从门边伸进来墨绿色的小脸,嗡嗡地说话:“我做了一个很下流的梦,到现在背上还流冷汗。”
“还有脚板心,”我补充说,“大家的脚板心都出冷汗。昨天你又晒了被子。这种事,很平常。”
小妹偷偷跑来告诉我,母亲一直在打主意要弄断我的胳膊,因为我开关抽屉的声音使她发狂,她一听到那声音就痛苦得将脑袋浸在冷水里,直泡得患上重伤风。
“这样的事,可不是偶然的。”小妹的目光永远是直勾勾的,刺得我脖子上长出红色的小疹子来。“比如说父亲吧,我听他说那把剪刀,怕说了有二十年了?不管什么事,都是由来已久的。”
我在抽屉侧面打上油,轻轻地开关,做到毫无声响。我这样试验了好多天,隔壁的脚步没响,她被我蒙蔽了。可见许多事都是可以蒙混过去的,只要你稍微小心一点儿。我很兴奋,起劲地干起通宵来,抽屉眼看就要清理干净一点儿,但是灯泡忽然坏了,母亲在隔壁房里冷笑。
“被你房里的光亮刺激着,我的血管里发出怦怦的响声,像是在打鼓。你看看这里,”她指着自己的太阳穴,那里爬着一条圆鼓鼓的蚯蚓。“我倒宁愿是坏血症。整天有东西在体内捣鼓,这里那里弄得响,这滋味,你没尝过。为了这样的毛病,你父亲动过自杀的念头。”她伸出一只胖手搭在我的肩上,那只手像被冰镇过一样冷,不停地滴下水来。
有一个人在井边捣鬼。我听见他反复不停地将吊桶放下去,在井壁上碰出轰隆隆的响声。天明的时候,他咚地一声扔下木桶,跑掉了。我打开隔壁的房门,看见父亲正在昏睡,一只暴出青筋的手难受地抠紧了床沿,在梦中发出惨烈的*。母亲披头散发,手持一把笤帚在地上扑来扑去。她告诉我,在天明的那一瞬间,一大群天牛从窗口飞进来,撞在墙上,落得满地皆是。她起床来收拾,把脚伸出拖鞋,脚趾被藏在拖鞋里的天牛咬了一口,整条腿肿得像根铅柱。
“他,”母亲指了指昏睡的父亲,“梦见被咬的是他自己呢。”
“在山上的小屋里,也有一个人正在*。黑风里夹带着一些山葡萄的叶子。”
“你听到了没有?”母亲在半明半暗里将耳朵聚精会神地贴在地板上,“这些个东西,在地板上摔得痛昏了过去。它们是在天明那一瞬间闯进来的。”
那一天,我的确又上了山,我记得十分清楚。起先我坐在藤椅里,把双手平放在膝头上,然后我打开门,走进白光里面去。我爬上山,满眼都是白石子的火焰,没有山葡萄,也没有小屋。
一九八五年
第三十二章 余华()
作品简析
山上的小屋是残雪第一篇公开发表的作品,但已体现出最为残雪化的修辞风格——以破碎的心灵感触世界,使外物发生异变,由幻视、幻听与联想带来整体的精神恐怖。文章从变形、荒诞的世界里折射出一个痛苦、焦灼、似被囚禁的灵魂,仿佛鲁迅与卡夫卡整合后的深邃寓言。她以文中那些超现实的梦境,彻底颠覆了一个东方的家庭伦理神话,连二十世纪惟一神圣的母爱,在她的笔下也瓦解掉了。她用文字构建了一个梦魇般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是孤独的、痛苦的,人与人之间互相戒备、仇视。有评论家认为她这篇作品“重构出来的则是中国生存的噩梦式体验,是鲁迅吃人与被吃的呐喊在当代的回应。”
余华(1960—),山东高唐人。当代着名作家,是中国先锋派的代表人物。自1984年开始发表。其作品在国外也有较大影响。1998年获意大利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着有中短篇世事如烟、现实一种、偶然事件、河边的错误、黄昏的男孩,长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随笔集我能否相信自己等。另有三卷本余华作品集出版。
十八岁出门远行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经看了很多山和很多云。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熟悉的人。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所以尽管走了一天,可我一点也不累。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可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我觉得自己应该为旅店操心。
我奇怪自己走了一天竟只遇到一次汽车。那时是中午,那时我刚刚想搭车,但那时仅仅只是想搭车,那时我还没为旅店操心,那时我只是觉得搭一下车非常了不起。我站在路旁朝那辆汽车挥手,我努力挥得很潇洒。可那个司机看也没看我,汽车和司机一样,也是看也没看,在我眼前一闪就他妈的过去了。我就在汽车后面拼命地追了一阵,我这样做只是为了高兴,因为那时我还没有为旅店操心。我一直追到汽车消失之后,然后我对着自己哈哈大笑,但是我马上发现笑得太厉害会影响呼吸,于是我立刻不笑。接着我就兴致勃勃地继续走路,但心里却开始后悔起来,后悔刚才没在潇洒地挥着的手里放一块大石子。
现在我真想搭车,因为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肚子里。但是整个下午竟没再看到一辆汽车。要是现在再拦车,我想我准能拦住。我会躺到公路中央去,我敢肯定所有的汽车都会在我耳边来个急刹车。然而现在连汽车的马达声都听不到。现在我只能走过去看了。这话不错,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眼下我又往高处奔去。这一次我看到了,看到的不是旅店而是汽车。汽车是朝我这个方向停着的,停在公路的低处。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那车头的盖子斜斜翘起,像是翻起的嘴唇。车厢里高高堆着箩筐,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当然最好是香蕉。我想他的驾驶室里应该也有,那么我一坐进去就可以拿起来吃了。虽然汽车将要朝我走来的方面开去,但我已经不在乎方向。我现在需要旅店,旅店没有就需要汽车,汽车就在眼前。
我兴致勃勃地跑了过去,向司机打招呼:“老乡,你好。”
司机好像没有听到,仍在拨弄着什么。
“老乡,抽烟。”
这时他才使了使劲,将头从里面拔出来,并伸过来一只黑糊糊的手,夹住我递过去的烟。我赶紧给他点火,他将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进去。
于是我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我就绕着汽车转悠起来,转悠是为了侦察箩筐的内容。可是我看不清,便去使用鼻子闻,闻到了苹果味。苹果也不错,我这样想。
不一会他修好了车,就盖上车盖跳了下来。我赶紧走上去说:“老乡,我想搭车。”不料他用黑糊糊的手推了我一把,粗暴地说:“滚开。”
我气得无话可说,他却慢慢悠悠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然后发动机响了起来。我知道要是错过这次机会,将不再有机会。我知道现在应该豁出去了。于是我跑到另一侧,也拉开车门钻了进去。我准备与他在驾驶室里大打一场。我进去时首先是冲着他吼了一声:“你嘴里还叼着我的烟。”这时汽车已经活动了。
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他问:“你上哪?”
我说:“随便上哪。”
他又亲切地问:“想吃苹果吗?”他仍然看着我。
“那还用问。”
“到后面去拿吧。”
他把汽车开得那么快,我敢爬出驾驶室爬到后面去吗?于是我就说:“算了吧。”
他说:“去拿吧。”他的眼睛还在看着我。
我说:“别看了,我脸上没公路。”
他这才扭过头去看公路了。
汽车朝我来时的方向驰着,我舒服地坐在坐椅上,看着窗外,和司机聊着天。现在我和他已经成为朋友了。我已经知道他是搞个体贩运。这汽车是他自己的,苹果也是他的。我还听到了他口袋里面钱儿叮当响。我问他:“你到什么地方去?”
他说:“开过去看吧。”
这话简直像是我兄弟说的,这话可真亲切。我觉得自己与他更亲近了。车窗外的一切应该是我熟悉的,那些山那些云都让我联想起来了另一帮熟悉的人来了,于是我又叫唤起另一批绰号来了。
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旅店,这汽车这司机这坐椅让我心安而理得。我不知道汽车要到什么地方去,他也不知道。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我们只要汽车在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
可是这汽车抛锚了。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了。我把手搭在他肩上,他把手搭在我肩上。他正在把他的恋爱说给我听,正要说第一次拥抱女性的感觉时,这汽车抛锚了。汽车是在上坡时抛锚的,那个时候汽车突然不叫唤了,像死猪那样突然不动了。于是他又爬到车头上去了,又把那上嘴唇翻了起来,脑袋又塞了进去。我坐在驾驶室里,我知道他的屁股此刻肯定又高高翘起,但上嘴唇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他的屁股。可我听得到他修车的声音。
过了一会他把脑袋拔了出来,把车盖盖上。他那时的手更黑了,他的脏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然后跳到地上走了过来。
“修好了?”我问。
“完了,没法修了。”他说。
我想完了,“那怎么办呢?”我问。
“等着瞧吧。”他漫不经心地说。
我仍在汽车里坐着,不知该怎么办。眼下我又想起什么旅店来了。那个时候太阳要落山了,晚霞则像蒸汽似的在升腾。旅店就这样重又来到了我脑中,并且逐渐膨胀,不一会便把我的脑袋塞满了。那时我的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
司机这时在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他从第一节做到最后一节,做得很认真。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司机也许是在驾驶室里呆得太久,现在他需要锻炼身体了。看着他在外面活动,我在里面也坐不住,于是打开车门也跳了下去。但我没做广播操也没小跑。我在想着旅店和旅店。
这个时候我看到坡上有五个人骑着自行车下来,每辆自行车后座上都用一根扁担绑着两只很大的箩筐,我想他们大概是附近的农民,大概是卖菜回来。看到有人下来,我心里十分高兴,便迎上去喊道:“老乡,你们好。”
那五个人骑到我跟前时跳下了车,我很高兴地迎了上去,问:“附近有旅店吗?”
他们没有回答,而是问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