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谣-第1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了她你就听我的?我如何能信你说的话?”
“因为我不是你。”我抬头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曾经,当她还是淄水边那个执拗好学的阿素时,我几乎相信了她所有的谎言。朝夕相处的那几日,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阿素看着我,眼神微微一窒,而后轻轻地撇开了头:“如果你听过了我的条件,答应了,我就送她回家。”
“好。”我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要四儿能平安离开这里,我对他们也还有利用价值,那么一切就不算太糟。
我低头在箱子里寻找药材时,一个银质嵌绿松石的小盒跃入了我的眼底。我轻轻一开盒盖,发现里面装了满满一盒类似鸡爪的木果。
“这个不能止血。”阿素一伸手迅速地合上了小盒,“开始疗伤吧,别磨蹭!”
“让人送些干净的白布和热水来吧。”我长出了两口气,伸手解开了大块头身上浸满鲜血的布条。这人劫了我之后和谁交过手?看这手臂和腰腹上整齐利落的伤口,伤他的绝对是个高手。
莫非他撞上了比剑回来的无邪?又或者,是无恤提前回来了?
大块头能把我捉回来,这说明无论他碰上了谁,对方都已经败了,伤了。
“伤你的人剑法可真好啊!”我心里紧张得几乎要哭出来,脸上却不敢有丝毫的显露。
“他伤得比我重。”默不吭声的大块头开口回道。
轰的一下,我的耳边像是落下了一道惊雷。大块头似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出手扶了我一把:“你是长眉的主人?”
长眉?和他过招的是长眉!一惊一喜,太过剧烈的情绪波动,让我的脑袋一阵阵地发晕。
“长眉是你的人?”阿素转头吃惊道。
我顺势点了点头:“没想到连长眉都不是壮士的对手。看来,我这回是真的跑不掉了。”
“素!我今天砍断了长眉的左手!”大块头握着阿素的手兴奋不已。
“对不起,让你替我犯险了。”阿素按着大块头的肩膀,声音低低的,带了几分落寞。
咚咚,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两声敲门声。
阿素抬手一击掌,一个梳着总角的青衣小婢推开了木门。
“姑娘,你要的布条。”小婢迈进门,把装了白色布条的漆盘往地上一放,而后跪下身子,用右手拉了一下右边的推门,跪着一转身,又用左手拉了一下左边的推门,最后双手一抬,哗啦合上了门。整个动作优美流畅,一气呵成,似是同样的动作早已做了几千几万遍。
我起身,不动声色地把碾好的药粉,均匀地撒在了大块头的伤口上。
阿素,原来,你就是清歌。
第174章 范氏素祁(三)()
我怎么也没料到,面黄肌瘦的贫家女会是范氏宗主范吉射的女儿,我同样也没有料到,其貌不扬的阿素,会是名动临淄城的乐伎清歌。
刚才,当我无意之中翻出她藏在箱子底下的“万子梨”时,我第一次把阿素和清歌联系在了一起。那只银质嵌绿松石的小盒里装着的是巴国价值千金的珍品——万子梨。这万子梨只产于巴国南部的丛林,材质如木却形似鸡爪,味淡,略涩。若生吃或是入药,只能得一个凉血之用,但入酒却有奇用。世人传说,女神仪狄便是用了它,才酿出了碧色的美酒。当初我从史墨那里千求万求得来了小半盒,试了好几回却都没有成功。直到那日在清乐坊饮了醉曦我才知道,乐伎清歌已先我一步得到了司酒女神的眷顾。
万子梨价比黄金,可除了酿制碧酒外,别无大用。普通人别说买不起,就算能买也不知它的用途。可单凭这一盒万子梨,我依旧不敢相信眼前貌不惊人的阿素就是那个引得无数男人丢了心,失了魂的乐伎清歌。刚刚是小婢子一气呵成的关门动作让我再一次想起了清乐坊,想起了清歌。当日我与张孟谈共游清乐坊,那几个端酒菜的小婢、抱琴的乐伎和后来给张孟谈传话的小枣儿,开门、关门都是这一套优雅、流畅的动作。
为了假扮成教坊乐伎欺瞒陈逆,雍门街上的教坊我去过好几家,家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迎客、送客、合门、上菜的动作。而刚刚送布条进来的小婢,做的分明是清乐坊里独有的合门动作。
“都处理好了吗?”阿素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她检查完大块头的伤口后,随手给我递了一条擦手的帕子。
“嗯,都好了,十天之内不要碰到水,常换药就可以了。”我在大块头身上打上最后一个结,又低头把沾了血的布条理成一团放在了旁边的漆盘上,“现在能告诉我,你想要我做什么了吧?”
“如你所知,我是范家的女儿,从邯郸到朝歌,卿父被赵鞅一路追杀逃到了齐国。原本晋国的第一望族,如今死的死,逃的逃,只凭着义父陈恒的庇护,我和老父、幼弟才能活到今日。此番义父若败给右相阚止,那我们范氏一族的脑袋不出半月就都会被放在赵鞅的书案上。阚止这几日日日上书,要齐侯废除义父的左相之职。今日,他又纠集了子雅氏、士氏的几位大夫,跪求齐侯收回陈氏手中的三座采邑。明日,义父会把这三座采邑连同二十个女乐、五十匹良驹一起献给齐侯。到时候,你我都得入宫。”
“我?入宫?”我嗤笑一声,仔仔细细地用手帕擦拭着手指上的血渍和药粉,“你那义父把持齐国朝政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要是齐侯,就一定顺着阚止铺好的路往下走。等到时机一成熟,就活扒了他陈恒的皮。女乐?这时候陈氏就算送二十个天仙神女入宫,也改变不了齐侯的心意。”我说着不着痕迹地把沾了血和药粉的手帕塞进了袖口。
“所以,我才冒了这么大的险抓了你啊!”阿素一手端着盛水的漆碗,另一只手徐徐地拂过四儿的脸,“我要你入宫,不是让你陪男人睡觉的。我要你神不知鬼不觉地让齐侯染病,停朝七日。施咒,还是用药,都随便你。当然,如果你今晚就能施咒让齐侯生病,那我明日日落之前就送你回去。”阿素说完把她扑满香粉的脸缓缓地凑到了我面前,“不过——我想你恐怕做不到吧?”
我虽是巫士,却也不信有什么巫咒可以隔空使人生病。但这会儿,我和四儿的命都还攥在阿素手里,我不能让她置疑我的“神力”。
“好!这个简单得很。你先让你父亲把商王问神琮交给我。”
“问神琮早年入齐之时就已经献给了齐侯。”阿素有些惊讶,但依旧老老实实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夏禹剑和璇珠镜呢?”
“夏禹剑是义父的配剑,璇珠镜已转赠给了陈世子。你问这几样东西做什么?”
“好奇罢了,当年智氏攻下范府,人人都以为这失踪的三件至宝落在了智氏手里,原来是你们自己带走了啊。”盗跖那日在迷谷之中曾与我提起,他说阿娘被困密室时曾以问神琮和夏禹剑为饵,诱他出手相救。可这两样东西如果一直待在范吉射手中,阿娘为什么敢做那样的许诺?她说我的父亲不在六卿之列,那她和范吉射又是什么关系?会不会她当初只是随口胡说哄骗盗跖的?
“你不要再扯东扯西,快说,施展咒术到底需要什么?”阿素有些不耐烦了。
我撇去心中杂念,耸了耸肩道:“我要一盒降真香,一碟朱砂,一块浮水木,一个刚死不出三日的死婴,还有齐侯和陈恒的随身之物。”
“你要义父的东西做什么?”阿素警觉道。
“我要的不是陈恒的东西,我要的是他的欲望,他想要齐侯得病或者死亡的执念。你有吗?如果你的执念够深,那就把你的腰带取下来交给我吧。”
“我的执念杀不了齐侯,倒可以要了赵鞅和赵无恤的命!”阿素用审视的目光瞪了我半晌,最后一甩袍袖站了起来,“你等着,我去取你要的东西来。”
“素,别上当!”坐在红榻上默不作声的大块头这时突然站了起来,“齐侯也想相爷死,这女人施咒的时候如果使了什么诡计,那中咒的就是相爷了!”
阿素闻言猛地一转身,苍白的面庞瞬间浮起一层淡淡的青灰色:“好一条毒计,只怕义父一病,我们就只能任你摆布了!神子啊神子,你果然让人不能有半分懈怠。”
“他叫大傻,原来并不是个傻子啊。”我看了一眼身前像大山一样的男人,讪讪地坐到了四儿身侧,“我不想入宫,你们既然不让我施咒,那我就配一副致病的毒药交给你。你找个机会放在齐侯寝殿的香炉里即可。事成之前,我会一直留在这里,你可以让这个聪明的大傻看着我。”
“让大傻看着你?除非我先砍断了你的手脚,否则恐怕不出一日你就会从这里逃出去了。”阿素说到这里忽然朝门外看了一眼,疑心道,“还是说——你已经知道这里是哪里,所以,想留下来等赵无恤他们找上门?”
“据我所知,这齐国可没有建给晋卿范吉射的府邸,莫非这里是陈府?”我双眉一抬,嘲讽道。
“好了!我不想和你玩什么把戏。施药下毒须看病人的身形、重量、体质强弱来决定药量,这些都是你教我的。齐侯这药要下得让宫里的巫医瞧不出来,什么时候让他病,什么时候让他好,都不能有差错。不管你愿不愿意入宫,要想四儿活命,你就必须和我走一趟。事成之后,我自会放你出宫。”
入宫,见齐侯?我脑中忽然有了一个主意。
“好吧,反正我也没有拒绝的权力。拿帛布来吧,我把需要的药材写给你。”我在案几后端坐下来,伸手接过阿素递上来的一方白色帛帕,“阿素,是陈恒告诉你,你我毒害了齐侯,还能平安出宫吗?”
“你不信我说的?”
“我没你想的那么天真。”
“不管你信不信,事情了结之后,我会带你出宫,我以我父亲的性命起誓!”
“你父亲的性命是我救的。”我瞥了她一眼,不再说话,只静静地在帛帕上写下一个个草药的名字。
在医尘的毒经上,让人死得无迹可寻的方子有很多,让人嗜睡不起、虚弱不堪的方子也有不少。可我不想让这害人的毒药方子落在阿素手里,就一口气写下了三十多味草药。
“就这些了?不再多写点?”阿素是个聪明的女人,早已看穿我的小心思。
“够了。”我放下笔,转身走到四儿身边,“我要你送她回去,我要亲眼看着她进了家门,才会心甘情愿随你入宫。”
“阿拾,你最好不要再耍什么诡计了。”阿素此刻难掩疲累之色,她看着我一声长叹,转而对大块头说,“你还行吗?能送我们去一趟吗?”
“我没事。”大块头拿起靠在墙上一柄巨剑,重重地点了点头。
大块头把昏迷的四儿扛到了肩膀上,阿素用黑布蒙了我的眼睛,堵了我的嘴巴,最后还用一根粗麻绳把我的双手反绑了起来:“对不起了,有人告诉我,对付你要打起一百分的精神,我今天总算明白这话的意思了。所以,委屈你了。”说完她用力一抽,麻绳瞬间勒进了我的皮肉。
该死的!到底是谁告诉了她,我会治病,会下毒,我的鞋靴里藏了匕首。
我忍受着手腕上的疼痛,呜嘤了两句就被阿素推着走出了门。
门外下着毛毛细雨,夜风中依稀飘来悦耳的琴瑟之声。四儿被大块头放进马车后,我也随即被阿素拉上了车。马车驶出去不久,拐了两个弯,我就听到了街道两边女子此起彼伏的娇笑和男子酒后的呐喊。
这里果然就是雍门街。
第175章 再入险境(一)()
离了雍门街,马车越跑越快,喧闹的声音也越来越远。约莫过了两刻钟,车子似是出了城,流水的声音越来越响,空气里潮潮的,弥漫着雨后泥土的芳香。初夏夜的虫儿不知疲倦地在草丛间鸣叫。这往常伴着我入眠的叫声,此刻听来却让人心乱如麻。
齐国和晋国为了争夺天下霸主之位已经争斗了一百多年。说的简单些,就是晋国要杀的人,齐国护着;齐国要灭的国,晋国守着;晋国要交的盟友,齐国就先夺了他。先前还好些,自打陈恒上位掌权之后,齐晋两国更是势如水火,针锋相对。
如果我要为晋国在齐侯和陈恒之间选一个敌手的话,我会选择杀了陈恒,留下齐侯。因为齐侯和陈恒,是羊和狼的区别。羊可以杀,可以结盟。但狼,无论是结盟,还是对抗,都是极具威胁的对手。
陈恒如今想让齐侯生病不朝,是为了压下右相阚止最近高涨的势头。阚止原是鲁国孔丘门下的弟子,为人耿直忠君。当初齐侯以公子壬的身份客居鲁国时,他就一直陪在身侧。齐侯赏识他,器重他,继位之后就提拔他做了右相,与陈恒分庭抗礼。但老奸巨猾的陈恒已然看到了阚止的弱点,他很清楚阚止在齐国没有根深蒂固的卿族势力,他如今的权威和力量都来自齐侯,所以只要齐侯倒下了,阚止便无力再与他对抗。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我之前利用陈逆掀起的两相之争,最后很有可能会结束在我自己手里。这个认知让我极度懊丧。
“大傻,停在这儿吧。”又过了约莫半刻钟,阿素冲驾车的大块头喊了一声,车子应声而停。随后,躺在我身边的四儿被大块头扛了出去,阿素伸手解开了蒙在我眼上的黑布。
“嗯——嗯嗯——”我的手被他们反绑在了身后,所以只能努了努嘴,想让阿素拿掉我嘴里的布团。
“不行,这里离得太近,你就再委屈一下吧。”阿素不理会我的要求,一手拎住我两手间的麻绳把我从马车上推了下来。
“素,我们往哪走?”大块头把四儿扛在肩上,弯腰从马车里取了一柄巨弓。
“爬到那个土坡上去,那里和院子中间隔了一条沟渠,他们待会儿就算发现了,也得费些时间才能赶过来。”
“好!”大块头扛着四儿几步冲上了土坡,我也被阿素推着跌跌撞撞地爬了上去。
这里是淄水河畔的一个小土包,站在坡上居高临下,一眼就能看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