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游记-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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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宝镜之争()
江湖之中有许多名满天下的人,他们只要一站在那里,便是所有人目光与注意力的焦点。他们是上天的宠儿,是江湖浪潮最前沿的弄潮儿。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江湖认同的,从来都是成功者。
游龙生走了,自己走的,走的时候留下了夺情剑。
他走的很慢,背也有些弯,但他不得不走,三个月对于回到藏剑山庄或许是一个充分无比的时间。但用鱼藏剑来换自己的命,这个问题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没有什么毒药,没有什么契约,只有一句话,“三个月之内,拿鱼藏剑来换你的命!”
游龙生绝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喜欢享受,喜欢出风头,喜欢听到众人的赞美,喜欢看到众人崇拜的眼神。但他绝不是一个甘心被命运摆弄的人,无论如何,起码他还活着,一个人若是活着,希望便永远不会消失。
对于快活林来说,游龙生只是一个插曲,微不足道的插曲。这样的插曲在快活林之中已发生过许多次,而最近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负责挡人的高老大和孟星魂等五人,总觉得最近无所事事。
一曲唱罢,快活林终于到了今日的主题,卖快活。
对于天底下绝大数人来说,快活都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但总有一小撮人不一样,他们即使想要真正发自内心的笑一下,都是一种奢望。
稀稀拉拉的人群开始散开,他们都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快活去了。
唯有七八张桌子上的人一动不动,一边静静的等,一边将目光射向快活林的顶楼。便好似,自己只要有一个愣神的功夫,便会错过什么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滴答,滴答,滴答……”
一个正在倒酒的中年汉子以为不敢低头,手中的酒已经悄悄没过了酒杯,落到了地上。
“噗”的一声。
那是一面镜子,白银包衣,精铜做面,一圈边缘围了十数个小小的花纹。这镜子飞的不快,以在场众人的眼光,自然都可以将其看得清清楚楚。
冲天而起的身影,人人都知道第一个抢到镜子的人多半也保不住镜子。但知道是一件事情,做到却又是另一件事情。
好比人人都知道苦练武功一定会有所成就,但江湖上高手之所以不多,便是因为有所成就的人实在太少。
“巴山顾家,想不到他们居然不远千里而来,看来这一次的宝镜出世,他们是志在必得啊!”
李寻欢自言自语的瞬间,已忽然放下了手中的酒杯。铁传甲知道,当他的手不去理会近在咫尺的酒杯时,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已随时准备出手。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力量!
此时此刻,静静的坐在顶层屋子中央的江风忽然睁开了自己的双眼,自言自语的说道:“仁者无敌,不错,不错!”
每一次前来争夺宝镜的人虽然不多,但没一个人都是真正的高手。
你若想获得,就必须失去,这不仅仅是江湖上的真理,也是快活林的规矩。快活林可以让一个人获得快乐,但却有两个前提,宝镜和足够的代价。
“诸位,今日若是诸位愿将宝镜相让,我巴山顾家愿意欠诸位一个人情可好?”
巴山顾家作为武林之中有名的世家大族,不仅仅与慕容山庄有着姻亲关系,世代守望。况且昔年顾道人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纵横天下,死在他绿柳剑下的成名剑客,也不知多少了。
这些年虽然顾道人云隐,但其座下的数名弟子同样也个个在江湖上闯出了好大的名堂。
是以,无论是谁,只要听到巴山顾家这个名头,心中都免不了要掂量一番。
高手相争,一线之差,便已是天壤之别。然而,就那位巴山顾家的中年人以为这面宝镜已经要稳稳的落入手中之时,异变突生。
那是一道黑影,仿佛鬼影一般的黑影。巴山顾家的轻功虽然精妙,但与这道黑影相比,却又差了许多。
眼睛尚未来得及眨一下,那黑影已经一把将宝镜一卷,随即朝着快活林之外的窗子而去。
“咳……”
迟到的咳嗽声之后,李寻欢的声音忽然传了出去,“把镜子留下”。
如果说宝镜为巴山顾家所得,李寻欢的心中还会有那么些许的纠结。如今的李寻欢,却已经不是李寻欢,他是小李探花,例无虚发的小李探花。
黑与白,岂非就像黑暗与光明一般,那黑暗虽无处不在,但光明所到之处,却没有一丝一毫可供黑暗生存的空间。
小李飞刀的可怕,便在于他一刀既出,便是避无可避。
起码,自李寻欢出道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看得见他的飞刀。
“哼!”
一声冷哼,那身影眼看已经到了窗外,但随即终于一个狠心,反手一掷,已是将那宝镜朝着顾家的那名中年人掷去。
小李飞刀的名头的确可怕,他不敢尝试李寻欢的飞刀,但却敢给李寻欢添一些麻烦。
只可惜,如果他还能在破窗之后再折返回来,定然会懊恼万分。
因为那顾家的中年人在得了这块宝镜之后,居然毫不犹豫的将它反手又是一抛,对着李寻欢掷去。
镜在半空,已经给铁传甲接住,此时的李寻欢站起身来,对着那顾家的中年男子双手一个抱拳,随即开口说道:“多谢,不知道是顾家哪位英雄到此?”
那中年此时也是抱拳回了一礼,同时开口说道:“若无小李探花的飞刀神技,那半人半鬼岂肯将这宝镜留下,小李探花得此宝镜,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在下顾坤伯,他日小李探花若是有暇往巴山一行,在下必定扫榻相迎,请!”
“请!”
宝镜既有归属,那这大厅里的人,除了李寻欢二人之外,便很快一一散去。
“少爷,这宝镜真的能让人快乐吗?”
铁传甲将那扇宝镜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半天,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但它若真的能让她快乐,哪怕只有一刻,那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木雕,镜主()
快活林,顶楼,窗开,月隐,灯明,屋暗。
李寻欢是一个人进来的,这并不是他不信任铁传甲,也不是快活林的规矩。只是因为,铁传甲是他的朋友,而他,从来不想将自己的痛苦传给自己的朋友。
江风正在点灯,上好的青铜,上好的工匠,打造出了这精致的青灯。一股股交缠的纹理之上,似是名山,似是大川,于灯火的映衬之下,光暗浮动,浑然天成。
然而,李寻欢注意的,不是灯,而是点灯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那使他梦牵魂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癖的。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除了,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江风很有耐心的在点灯,一盏接着一盏。
“锦帐燃花好,罗帖照梦醒”。
“活火明千树,香鹿动六街”。
“滩头谁断蟹,萍面认飞萤”。
“红裳经幌咏,青焰梵宫寒”。
“十年窗下影,一点案头心”。
“落月澹孤灯”。
“花落佛宪灯”。
“茶当影裹煮孤灯”。
“静参掸语看传灯”。
江风一连点了九盏灯,每一盏灯上,都刻着一行锋锐的小字。九盏灯将屋子环绕,已将整间屋子照的通明,这种通明,江风并不需要,但是,来这里找他的人,需要这种通明。
李寻欢静静将镜子推到江风的面前,江风没有看,只是对着李寻欢淡淡的说道“李探花可知道规矩?”
“知道,这里虽然卖快乐,但从不收钱!”
“谁的快乐?”
“林诗音。”
“她不快乐吗?”
沉默,良久,李寻欢的眉头几乎要皱到一起之后,才终于从口中发出一声低语“我不知道!”
“代价。”
江风的声音冰冷而无情,就像一面镜子,无论是什么,都会被最真实的反应给镜子外的人。
“这个东西怎么样?”
李寻欢自袖口拿出了一个木制的雕像,巴掌高,一指宽。做雕像的材料很普通,普通到你只要在路旁随意找到一棵树,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类似的木头。
但江风却很仔细的盯着这个木雕,那是一个人,方正大脸,长发披肩,但不知为什么,五官却是模糊的紧。
他着一身长袍,坐在一个被截断的树桩之上,双手拉着一柄二胡。除了五官之外,每一个细节都惟妙惟肖,完美无瑕。
但随着江风目光的流转,已渐渐将目光集中到了木雕的右手之上。简单,平常,这可能是大多数人对于将这只手雕刻而成的技艺的评价。
但江风却忽然抬起头,对着李寻欢开口问道“我想,这只手应该不是李探花所雕。”
“不错!”
“那人用了几剑?”
“一剑!”
“好。”
江风言罢,便已经将那木雕收起,江风并没有问这个木雕雕的是谁,也没有问这个木雕的来历。在江风的眼中,任何东西都只分成两种,对自己有用的,和对自己没用的。
江风之所以说那只手是另一人雕出来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只握剑的手,天生就用来握剑的手。一个没有把剑握进手里的人,是绝不可能雕出这样的一只手的。
尽管只是轻轻的看了一眼,江风便已经能够从这只手上感受到一股股浓浓的剑意。它也许不够漂亮,但,它是一个天生就应该用来握剑的手,它是一只为了剑而生出来的手。
那手上虽然没有剑,但江风的眼中却不一样,那里有一柄剑,一柄不许要握在手中,但却随时可以握在手中的剑。
江风一向对于自己的剑很有自信,但自信不代表自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对于自己剑法武道有帮助的东西,对于江风来说,都是最有用的东西。
一场交易的顺利完成,无论对于交易双方的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那是一壶酒,好酒,三十年的杏花汾酒,怎能不是好酒?
“咳咳咳”
酒多伤肺,李寻欢喜欢酒,但能够在伤到肺之后依旧喝酒的人。他喝的已不是酒,是药,是掩盖过去,医治痛苦的药。
李寻欢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饮而尽。他喝的不是酒,是醉意。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过,快活林的规矩一向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很多时候,得到却不如失去。”
江风的声音很平淡,平淡的没有任何感情。
“这个道理十年前我就已经明白,否则,我也不会离开中原!”
一阵风透过半开的窗子,吹的灯火一阵摇曳。忽闪的光线在李寻欢的脸上映出一中复杂的神态,沧桑而痛苦。
江风终究是有感情的,当声音尘埃落定,人性的光辉已然回到了他的身上。
李寻欢起身,离开,即将出门的瞬间,江风的声音忽然自身后飘来“你当年若不离开,也许今日根本没有来这里的必要。”
李寻欢顿了一下,“咳咳咳”,他大步朝着楼下走去,那里有朋友,有酒,这两样东西可以让他忘记许多,包括女人。
“砰!”
阁楼的大门忽然重重的合上。
江风闭着眼,手指轻轻拂过木雕的手,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沉醉的感觉。
良久,他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张怪异的面具,好似一面面小镜子按照蜂巢状拼接而成的面具。
带上,飘走,只留下空荡荡的房间。。
第二百六十三章 小店有怪客()
寒风刺骨,乌云掩日,天地之间虽然还没有雪,但那股冬日里面风雪的寒意已经扑面而来。似乎想要把每一个走在街道上的人化为一座座冰雕一般。
“碳,上等的好碳”
苍老而略显沙哑的声音,那是一个被一大堆厚厚的各色布块围起来的人。他的头发已经不再黝黑,他的皮肤已经不再光滑,他已失去了生命中最好的年纪,但是,他很快乐。
这种快乐是因为今天的冬天特别的冷,从他不住蜷缩身子的动作和拉着碳车的蹒跚脚步之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怕冷,也怕累。但与之相比,他更害怕自己的碳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车上的碳也越来越少,对于他来说,一天的辛苦得到更多的回报,已是最大的幸福与美好。
前方的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来了。”
“来了。”
“一碗茶,一个饼。”
“一碗茶,一个饼。”
简单而重复的话说的多,无论是谁,都能过清楚的记得。
两个清贫的人,两个为了生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