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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三国第一人-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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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丫头装纯!”吴良心中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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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人鬼奇缘() 
吴良并未理会生气的公孙摇金,他缓缓地站起身来,抓起桌上的茶杯,牛饮了一口。说了半天的故事,他倒是有些口渴了。

    吴良见公孙摇金真得生了气,这才手忙脚乱,甜言蜜语地哄起公孙摇金来,可公孙摇金嘟着小嘴,不肯理他,只是自己一个人生闷气。

    吴良施展浑身懈数,终于逗得公孙摇金破涕为笑,回心转意。

    公孙摇金一本正经地道:“吴良哥哥,人家再给你一次机会,若是你再下流无耻,人家就再也不要理你啦!”

    “这次包你满意!”吴良擦了擦头上的冷汗,给公孙摇金讲了一个“食心僵尸”的故事。

    “在一个夏天的夜晚,大雨如注,雷声滚滚,似要将大地撕裂,将人的魂胆震碎。

    山间小道中,一个身穿布衣的青年书生牵着一头小毛驴,在山道间艰难前行。

    书生浑身上下被浇得湿透,像只落汤鸡一样,垂头丧气,深一脚,浅一脚地泥地中行走着。他的左手牵着一头毛色灰暗的小毛驴,毛驴背上背着一个书箱。毛驴和它的主人一样,耷拉着长耳朵,有气无力地向前走着。

    书生望着浑身湿透的毛驴,哄骗道:“乖驴儿!好驴儿!快些走!等找到了客栈,我喂你吃鱼,吃肉、吃鸡腿!”。

    毛驴白了书生一眼,颇为不为不满,心中暗道:“要是俺会说话,肯定骂死你个狗日的!你别以为读书多,就可以骗俺!俺虽然是头驴,但俺不傻!”。

    “吴良哥哥,毛驴怎么会说河南话?”公孙摇金好奇地问道。

    “河南哩!这是一头河南神驴!”吴良精通各地方言土语,无所不通,所以就出现了河南神驴。

    吴良接着道:“书生拉着毛驴又走了一里地,雷打电闪时,一座古庙出现在眼前。书生大喜过望,拉着小毛驴奔到庙前,正欲进庙避雨。

    但毛驴的驴脾气犯了,怎么也不肯进庙。书生又推又搡,又拉又拽,连踢带打,气得破口大骂:“畜生,犟脾气又犯了是不是?等本公子进得京去,面见圣上,加官进爵,定要将你开膛破肚,做成驴肉火烧!”

    那毛驴猛地一蹬,将主人踹飞三丈开外,头也不回地跑了。那毛驴心中暗道:“瓜娃子!切庙子里等去切死。庙子里有怪物,劳资才不去送死哩!”。

    “驴儿怎么又改说四川话了?”公孙摇金又问。

    “嘿嘿嘿嘿!这一头精通各地方言的驴子,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吴良挠了挠头,轻笑道。

    “噢!”公孙摇金轻轻地点了点头,显然不置可否。

    吴良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继续讲起他的故事来:

    书生身子赢弱,被毛驴一脚踢出三丈之下,痛彻心痱,三脏六腑都差点被踹得移了位,躺在泥水里缓了半晌,方才缓过劲来。

    书生哼哼唧唧地从泥水里爬起,见毛驴已经逃走,不由得捶胸顿足,追悔莫及,放声大哭。

    书生出生贫苦之家,父亲是汉光武帝手下的一名校尉,在讨伐赤眉、绿林军时,不幸战死沙场。

    书生之母是个贤良淑德,识大体的女子,丈夫战死之后,朝廷并未给予抚恤。

    她区区一个弱女子,毅然担起家庭的重任,独自抚养幼子。

    她自食糟糠,以少量菜蔬让给书生食用,教孩子读书写字,勤俭持家,贤名远播。

    书生长到十七 八岁之时,汉光武帝刘秀已基本平定了天下,中兴了汉室。

    刘秀是个贤明的君主,他很想重振汉朝的威名,他一面出兵打败了侵犯边境的匈奴,一面颁布“招贤令”,吸引了大批读书人前往。

    书生也被功名利禄所惑,收拾好了行囊,前往洛阳求官。他的所有盘缠、衣服、书籍都在毛驴背上,如今毛驴跑了,以后的路可再怎么走下去?

    书生站在泥水里放声大哭,狠不得一死了之。他不敢回家,他没有脸回去,他拿什么面对对自己寄予厚望的母亲呢!

    “轰隆!”一声,一个响雷在半空中炸响,吓得书生急忙从泥水却爬起,紧接着黄豆般大小的雨点,密密麻麻地落了下来,书生被淋成了落汤鸡。

    书生无可奈何,抱着头,疯了似的向破庙中奔去。

    大雄宝殿黑灯瞎火,什么也瞧不见。

    书生掏出随身携带着的火刀火石,点着了供桌上的两枝蜡烛。

    借着昏暗的灯光,书生惊恐地发现大殿内到处都是死尸。死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既有大袖飘飘的黑须道人,又有胡须发白,满脸皱纹的老和尚。劲装结束的健壮汉子,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妙龄少女,古稀老人,一应俱全。

    他们有两个共同点,一是身上手上带着兵刃暗器,显然都是武林中人。二是他们满脸惊恐,胸口被开了个大洞,心脏不翼而飞。

    书生心脏猛然跳动,被眼前诡异恐怖的一幕吓得手脚麻林,动陣不得,心中大叫:“我要死啦!我要死啦!”

    就在此时,更加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大殿的角落处放着一具红漆棺材,上面贴着朱砂黄符,棺材的四角还被铁链锁着,挂在柱子上。

    书生吓得魂飞天下,站起身来,转身就向庙外奔去。

    书生刚要迈出大殿,棺材中传来了柔和的少女声音:“过来呀!快过来呀!”

    书生仿佛中了魔障似的,答了一声:“是!”身子不由自住地向棺材奔去。

    书生撕掉了贴在棺材上的黄符,扯断了铁链,掀开了棺材盖。

    一道红光从棺材中飞出,一名身穿红衣,明眸皓齿的妙龄少女俏生生立在大殿之中,似笑非笑的望着书生。樱桃小嘴突然长出了两个大獠牙,白如葱管的玉指上也长出了一寸来长的弯曲指甲,在烛光下,显得分外狰狞。

    雨夜!

    荒山!

    破庙!

    死尸!

    诡异少女!

    恐怖!实在是恐怖!书生吓得大小便失禁,一屁股坐倒在地,动弹不得,绝望地望着古怪的少女。

    少女望了一眼书生,并未理踩,而是指着满地的死尸大笑道:“白马寺圆寂和尚、龙虎山玄幻老道、天山龙女柳飘絮、鬼愁涧黑白无常、一剑平江冷雪峰、昆仑双鹰、天池独龙,就算你们能将姑奶奶击伤困住,但你们还不是死在本姑娘手中,你们的心脏可真是美味呀!呵呵呵呵呵!”

    书生暗暗道:“原来是个食心恶鬼,我想个法子逃走!”书生趁女鬼不注意,悄悄地、慢慢地向门外走去。

    书生刚走门槛外,少女娇笑道:“小兄弟,哪里走啊?”

    “神仙姑娘,打扰你休息了,对不住呀!没事我就先走了!嘿嘿!”书生满心冰凉,苦笑道。

    “呵呵,小兄弟,本姑娘倒是要谢谢你,要你不是你助我一臂之力,我迟早会困死在棺材里。”少女轻笑道。

    “不用谢,我可以走了么?”书生胆战心惊地问道。

    少女脸色一沉,露出了她的真面目,狰笑道:“既然你是个大好人,那我就成全你!我现在受了伤,大好人,把你的心脏借给我疗伤吧!”

    “姑娘,我还有八旬老母在家,无人供养,你就放我一马吧!求你了,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书生痛哭流泣,拼命地磕头。

    “不行,我必须马上吃人心。否则会爆体而亡,死无全尸。你安心去死吧!”少女伸出长爪,刺进了书生的胸口。

    书生痛苦地大叫一声,血流满地,倒头死去。

    少女掏出书生鲜活的心脏,塞进嘴里大嚼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少女轻笑一声,如同鬼魅一般掠出破庙,消失在了森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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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只是哥哥() 
静静地听完吴良讲得鬼故事,公孙摇金绝美的俏脸上没有半分波澜,风清云淡。

    半晌之后,公孙摇金方才开口道:“吴良哥哥,你说得这个女鬼,不就是一百六十多年前武林中的一位奇女子——玉面僵尸莫嫣然么?”

    “咦!你怎么知道的?”吴良奇道。

    “《江湖奇闻怪事录》上有记载,吴良哥哥没看过么?”公孙摇金轻声答道。

    “金儿,你背后站着一个女鬼,好像是莫嫣然呢!”吴良故意吓唬公孙摇金。

    公孙摇金果然上当,“啊”地一声惊呼,扑到吴良怀中。

    公孙摇金洁白如玉的小腿紧紧地盘在吴良腰间,白玉般嫰滑的纤手抱吴良的脖子不放,整个人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地贴在吴良身上。

    公孙摇金又惊又怕:“吴良哥哥,金儿好怕,你要保护人家。”

    “金儿放心,吴良哥哥会保护好你的!”吴良柔香软玉在怀,心中狂喜,假意安慰道。

    过了半晌,公孙摇金小心翼翼地问道:“吴良哥哥,莫嫣然走了吗?”

    “早走了,金儿早些休息吧!”吴良一连编了两个故事,头昏脑涨,狠不得马上休息。

    “嗯!”公孙摇金乖乖地点点头,从吴良身上下来,回到了自己的被窝中。

    吴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把公孙摇金哄睡觉去了。吴良安心地躺下,很快鼾声如雷。

    只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公孙摇金又不安份了,不肯好好睡觉,将吴良叫醒了。

    “吴良哥哥,我怕!莫嫣然不会回来再我吧!”公孙摇金担心地道。

    “不会,莫嫣然回家睡觉去了,僵尸也是要睡觉的!”吴良揉了揉迷糊的双眼,打着哈欠道。

    “要不,吴良哥哥上来睡吧!”公孙摇金轻咬了一下下唇,羞涩地道。

    “还有这好事呢?马上来!”吴良抱起被子,钻进公孙摇金的被窝中。

    公孙摇金的被子香喷喷的,有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少女体香。

    吴良此时困意来袭,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公孙摇金也是彻底放下心来,安心地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吴良缓缓地睁开眼睛,公孙摇金依偎在吴良怀中,酣睡未醒。

    公孙摇金整个人都倚在吴良怀中,大腿更是不安份地搭在吴良小腹之上。她甜甜地睡着,嘴角流出了晶莹剔透的口水,也不知在做什么好梦,把吴良胸口的衣服都打湿了。

    吴良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怀中抱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只能看,不能动,别提多难受了!

    吴良低下头,近距离地欣赏熟睡中公孙摇金。一张清纯典雅的绝美俏脸近在咫尺,吴良甚至能感觉到公孙摇金均匀的呼吸声。

    更让吴良难以把持的是,公孙摇金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少女体香,若有若无,如同在干柴上投下了一粒火种,烧得吴良满身发烫,方寸大乱。

    吴良呼吸渐渐粗重地来,身体也不由住地向公孙摇金靠了靠。

    吴良心中大呼不好,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心中开始默念起《清心咒》来。

    “自古多情空余恨,何不慧剑斩情丝?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红颜佳人,过眼云烟,百年之后,白骨骷髅……”

    吴良默念了两遍清心咒,这才静下心来。

    突然,怀中的公孙摇金翻了个身,领口大开,风光无限。吴良看到了两只小白兔,十分圣洁。

    吴良是个血气青年,此时又是早晨,正值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吴良心中一荡,低头吻住了公孙摇金的樱唇,舌尖撬开公孙摇金紧闭的牙关,贪婪地吮吸着公孙摇金口中甜美多汁的甘泉。

    公孙摇金迷糊地睁开眼睛,迷茫地望着吴良。

    吴良吃了一惊,急急松开公孙摇金,俊脸通红,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敢直视公孙摇金的目光。

    “吴良哥哥,你为什么咬人家嘴呀?”公孙摇金美眸中清澈无暇,没有一丝杂质,天真无邪。

    “咳咳!”被公孙摇金问起尴尬之事,侥是吴良脸皮奇厚,也只好干咳几声,缓解气氛。

    吴良干咳了几声,定了定神,恢复了以往嬉皮笑脸的浪子模样,调侃道:“谁让咱们家金儿长得这么漂亮,吴良哥哥都把持不住了呢!”

    “可是,可是妈妈说过,女孩子的嘴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碰,否则就是无耻,下流,不要脸。”公孙摇金俏脸微红,认真地解释道。

    “妈妈是什么东西?”吴良奇道。

    “妈妈就是娘亲,娘亲就是妈妈。”公孙摇金提起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显然是想起了母亲的种种好处。

    “令堂不是中原人吧?”

    “吴良哥哥怎么知道?”公孙摇金瞪大了双眼,惊讶地问道。

    “傻丫头,从你身上看出来的!”吴良微微一笑,一幅成竹在胸的模样。

    望着公孙摇金一脸茫然的模样,吴良侃侃而谈:“首先,你的眼瞳是蓝色的,而中原女子的眼瞳是黑色的,说明你是个混血儿。你五官精致小巧,颇有几分外族的味道,令尊公孙瓒是汉人,令堂必定是外族无疑。”

    “吴良哥哥猜得不错,我妈妈是大秦国人,来自遥远的西方。她是大秦使节的女儿,出使汉朝时,被匈奴所俘虏。后被我爹爹救下,结为了夫妻。”公孙摇金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吴良。

    “原来如此,难怪你长得如此俊俏,以后也不知会便宜了哪个小子?能娶到你,死而无憾!”吴良调笑道。

    “你乱讲,人家还小呢!”公孙摇金低头娇羞地回答道。

    “你今年十五岁,不小啦!该大的地方都长大了,不信你摸摸看。”吴良望着公孙摇金发育得颇具规模的双峰,邪魅一笑。

    “讨厌,人家再也不理你啦!”公孙摇金捶了吴良一拳,旋即正色,“吴良哥哥,金儿只把你当成哥哥看待,别无他意。哥哥,还请自重。”

    “哥哥么?我吴良可是很贪心的人呢!”吴良轻轻地摇了摇头,心中暗道。

    正在二人尴尬之时,欧阳兰兰推门而入,见二人同睡一床,不禁一怔。

    “欧阳姑姑,别误会!我们是清白的!”吴良急忙分辩。

    而公孙摇金羞不可当,钻进被窝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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